起吊物件的安全技術措施
一、起吊前準備工作 1、設專人檢查所用起吊用具,起吊用具必須滿足起吊物件的重量要求。 2、設專人檢查導鏈、馬蹄、螺絲、繩扣、錨鏈等起吊用具的完好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使用。 3、認真檢查工作地點的頂板、煤幫情況,發現隱患要及時排除。 4、用支架起吊時,要檢查支架的完好情況,保證不漏液、不竄液的情況下方可使用。所用起吊棚粱,必須選擇完好的棚梁,並在棚梁下打好點柱或戧柱,專人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使用。 二、安全技術措施1、用支架起吊時,支架工必須持證上崗,集中精力。 2、起吊物件的起吊部位必須是物件的起吊環或孔,無起吊環或孔的物件,必須固定在物件的牢固點上。嚴禁固定在物件的配合部位,固定時,必須將馬蹄、錨鏈用螺絲擰緊,並經施工負責人檢查無誤後方可操作。 3、起吊物件時,起吊物件所在的設備必須停電、閉鎖開關,並設專人看守。 4、起吊物件時,要先試吊,待物件離開地麵100毫米左右時,確認無問題時,才可以緩慢平穩起吊。 5、起吊物件周圍不準站立非工作人員,要設專人觀看起吊物件情況及周圍環境情況。 6、用支架起吊時,要先觀察頂板情況,頂板不好時,嚴禁使用支架起吊,在頂板完好情況下,可使用支架起吊,但不得兩架同時降,要隔架降落。必要時,必須在起吊物件下用打木垛的方式將物件墊實。 7、用倒鏈起吊應緩慢起升,待鏈漲緊,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繼續起吊,在起吊過程中,一人拉鏈、一人扶鏈,拉不動時要檢查原因,不得盲目增加人數,強拉硬拽。 8、起吊時,要保持起吊重心平穩。 9、起吊過程中,發現有拌、卡現象時,必須及時停止作業。 10、起吊時,用導鏈拉物件斜拉角度不允許超過15。 11、重物一旦處於起吊狀態,就必須有專人監護,以防傷害不知情人員。 12、平時不用的物體,必須放在不影響人員行走,工作、機電設備運行的底板上,且沒有自行傾倒、滾動的可能。 13、必須在起吊物件下工作時,必須有專用措施。 14、人員身體的任何一部位不得伸入已起吊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