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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製度

作者:佚名 2010-03-26 19:02 來源:本站原創

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製度

一、由總工程師負責對礦區及井下存在的主要災害危險源進行辯識、確認、評價,結合礦井實際情況,組織編製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並貫徹執行。
二、“一通三防”工作由礦總工程師主管負責,相關部門和人員配合。
三、建立健全瓦斯、煤塵、井下火災預防措施,明確各級領導管理安全的職責。
四、通風隊建立健全瓦斯管理製度,根據本礦實際,製定相應的瓦斯檢查製度、通風管理製度、瓦斯重點區域管理製度、巷道貫通及盲巷管理製度、無計劃停風管理製度、“一炮三檢”及“三人連鎖”放炮作業製度等,采掘作業01manbetx 必須編製相應的防止瓦斯02manbetx.com 措施
五、動力部門必須製定井下電氣設備及安全供電管理製度,消滅電氣失爆,消除危險火源。
六、對煤塵02manbetx.com 的預防,礦製定專項防塵管理製度,以總工程師負責、通風隊配合,切實加強對防塵工作的領導,把防塵工作做為搞好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內容來抓。對全礦防塵工作按區域劃分,各負其責,認真落實好防塵措施
七、采掘作業01manbetx 必須編製相應的防止頂板02manbetx.com 措施,從爆破管理、支護方式及方法上製定切實可行的01manbetx 01manbetx
八、生產技術科必須把防治水工作做為一項重要內容,每年必須編製防治水預案,加強水文地質工作管理,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探後采”的探放水原則,做好日常水情、水患預測預報工作。
九、通風隊要把井下自燃發火的防治工作做為本礦區“一通三防”重中之重,製定針對性的防滅火措施,加強自燃發火預測預報工作。
十、地麵火災02manbetx.com 的預防、檢查工作由公司黨群部主要負責,對各重要場所配齊相應的滅火器材,加強日常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十一、公司綜合部必須製定單位車輛使用管理製度,加強對汽車司機的管理,定期對車況進行檢查,保證車輛完好,司機操作熟練,按章駕車,杜絕重大交通事故。
十二、對礦製定的重大災害危險源監控措施,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有關事故的預防措施,各單位必須定期組織職工學習並考試,使職工熟練掌握各類事故的預防知識,杜絕重大事故發生。對學習培訓情況,安檢處負責監督檢查。
十三、礦井主要災害管理如下:
(一)防治水管理
1、礦長為礦井防治水工作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對水害防治工作的領導,總工程師對礦井水害防治負技術責任,生產技術科負責本礦的防治水業務保安責任。
2、生產技術科是礦井防治水業務部門,必須按照業務責任劃分製度和有關01manbetx 規定,有計劃地開展水文地質工作,為礦井防治水、預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詳實可靠的基礎資料,並提出預測預報。
3、生產技術科應根據年、季、月采掘生產計劃,03manbetx 預測各采掘工作麵及周圍受水害威脅情況,及時提供相關水文地質資料,下發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質預報,年報應於2月10日前簽發;季報應於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簽發;月報應於每月5日前提出報,在采掘施工過程中,當井下水文地質條件發生變化、出現突(湧)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區和可疑老空區時,地測部門必須及時發出臨時水文地質預報,提出處理措施,並且必須有文字和圖紙
4、預報內容應包括地點、範圍、對生產的影響應采取的措施等,預報結果應保證煤礦正常安全生產,無因預報錯誤造成工程事故。
5、水情水害預報應包括周03manbetx 、月預報、季預報、年預報。年、季、月底總結,並按年裝訂成冊,水害預報,圖表相符,內容齊全,描述準確,定性,定量,措施有針對性,簽字齊全。
6、防治水排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井下積水;周邊位置調查;生產工作麵的湧水水源03manbetx 及開采煤層的上部、頂部采空區積水情況;是否有獨立、完善的排水係統;相鄰礦井是否有超深、越界開采防水煤柱的情況;對查明水害區域或水源不清區域,是否進行探放水設計和采取探放水措施;地麵水流係統彙集情況、疏水能力、地麵積水情況;井口塌陷區內外積水;地表出現的易積水塌坑的及時回填。
7、必須按照《礦井水文地質規程》的要求編製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並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進行礦井水文地質調查、勘探和觀測工作,查明各種充水因素、水害因素,03manbetx 地麵和地下水的規律並進行預測預報,為防治水提供技術依據;
8、礦年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中必須包括有水害預防措施,在水害危險地段設置安全出口路標。
9、每年度必須製定和完善地表防治水措施,要求:
(1)地測部門必須查明礦附近的地表逕流、水係及彙水、可能引發洪水等詳細情況,並且掌握當地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資料;
(2)及時封堵采空區地表裂隙,無法封堵的地方要建引水渠引流,防止地表水漏入井下形成水害;
(3)雨季必須做好井口防洪工作安排,製定井筒防洪措施,並且有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
10、走向長壁回采工作麵必須製定防治水措施,並執行以下要求:
(1)工作麵設計要考慮采空區積水的影響,聯巷間的密閉要堅實可靠,位置合理,保證工作麵采後煤柱及密閉不被壓裂壓垮。若上一工作麵采空區積水較大,工作麵間要留設足夠的防水隔離煤柱,隔斷采空區積水與新工作麵的聯係。
(2)工作麵開采前必須對工作麵水文地質進行詳細的預測預報,特別是相鄰工作麵采空區積水和地質構造帶湧水,要詳細探明,在作業規程中製定可靠的專項防範措施。
(3)當工作麵前方有導水裂隙帶發育或與老窯積水區、地表河流溝通時,要提前探明含水儲量及補給情況,並根據水量補給情況預先采取探放水、疏排水或跨采等措施,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開采。
(4)工作麵推進期間,要隨時進行水文地質預測預報,在可能有湧水地段的低窪處,提前布置好排水設備。
(5)必須根據工作麵湧水量預測預報,配備足夠能力的排水設施,滿足工作麵最大湧水時的排水要求。
(6)隨時觀察采空區地表塌陷情況,並隨著工作麵的推進及時封堵地表裂隙,防止地表水滲入到采空區。
(二)防滅火管理
1、礦長和總工程師負責組織製定礦井的防滅火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礦井防滅火工程項目應列入礦井生產年、季、月份計劃。並根據礦井防滅火工程需要配備防滅火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隊伍,確保防滅火工程和措施所需資金、設備、材料的落實,保證防滅火工程順利實施。
2、礦井應本著“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製定地麵和井下防滅火措施並嚴格執行。
3、礦井必須設有地麵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係統。地麵水池經常保持不少於200m3的儲備水量,井下消防管路的敷設應符合“礦井防滅火規範”的規定。
4、消防管路上的三通設置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皮帶巷每隔50m設置一個三通外,其他巷道每隔100m設置一個三通),每一個三通上必須設置閥門和支管,並接有相應規格的膠管或消防水帶。
5、礦井所有煤層都應進行自燃傾向性鑒定,劃分煤層的自燃傾向。並根據不同自燃傾向采取合理的防滅火措施,防止自燃發火事故發生。
6、開采有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防滅火黃泥灌漿係統或膠體泥漿防滅火係統、氮氣防滅火係統,對采空區、突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預防性灌漿或全部充填、噴灑阻化劑、注阻化泥漿、注凝膠、注惰性氣體、均壓等措施,防止自然發火;防滅火係統要經常保持良好的工作或備用狀態,能夠隨時投入防滅火工作。
7、積極推廣使用新型滅火設備和先進的滅火材料以及滅火方法,提高礦井滅火手段和礦井抗災能力。
8、礦井必須建立井上、下消防材料庫,庫存備用品的種類與數量必須滿足礦井消防需要,並建立嚴格的管理製度,專人管理,定期檢查。
9、通風隊對礦井消防材料庫進行日常管理,配備齊全消防器材。
10、開采自然發火煤層時,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中必須有防滅火係統設計和防滅火技術措施規定和安全監測、束管監測係統的監測探頭位置和束管采樣點設計,監測探頭位置和束管采樣點設置數量、位置和監測內容必須符合01manbetx 、係統設計和瓦斯防治、防滅火要求。
11、開采自然發火煤層的礦井,應建立完善的火災監測係統,進行自然發火預測預報工作,確定煤層自然發火的標誌性氣體,建立自然發火預測預報製度,認真開展自燃火災的預測預報工作,每7天至少對采空區、采煤工作麵上隅角及回風巷觀測預報一次。其它有異常變化或高溫地點要隨時觀測,觀測內容包括氣體成分、氣溫,水溫等。
12、礦井束管監測係統必須製定完善的采樣化 驗和報告製度,重點防火工作麵每班取樣不少於3次,每天必須出具分析化驗報告,由礦長、總工程師審閱。
13、礦井的束管監測係統和安全監測係統必須嚴格按係統設計對礦井主要生產係統和生產作業區域地點設點定期取樣分析和連續監測。
14、對所有可能受地麵及上階段火區影響的采掘工作麵或已出現自燃傾向的工作麵,在采取必要的防滅火措施的同時,必須切實加強對井下所有可能出現一氧化碳氣體地點進行檢查,檢查人員還應配備便攜式一氧化碳報警器,發現一氧化碳超限應立即通知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到安全地點。
15、礦井實施的滅火工程、井下實行均壓開采以及實施注氮防滅火、預防性灌漿等必須編製專門的防滅火設計、安全技術措施,並經礦總工程師審批,未經審批,不準隨意實施。凡經批準的防滅火工程,應根據預防性防火措施要求,每月編製注氮、注漿、打鑽、均壓等防火作業計劃,並認真組織落實。重點防火采煤工作麵如有不按計劃落實或落實不力,完不成計劃任務的,將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16、工作麵開采前必須按以下規定組織驗收防滅火係統和防火監測設施設置情況。其中:
綜采工作麵應建立完善多功能注漿(或黃泥灌漿係統)、氮氣防滅火係統;束管監測係統應在工作麵上隅角、回風巷和采空區位置設置或預設氣體采樣器:安全監測係統應在工作麵、回風巷設置CO和溫度探頭。
開采自然發火煤層的工作麵應建立完善黃泥灌漿係統或多功能注膠係統等,束管監測係統應在工作麵上隅角、回風巷和采空區位置設置或預設氣體采樣器;安全監測係統應在工作麵、回風巷設置CO和溫度探頭。
開采不易自燃發火煤層的炮采工作麵風機兩巷,必須建立消防管路係統等。
凡不按以上規定設置完善防滅火係統和防火監測設施的不準開采。
17、礦井所有工作人員都要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熟悉自己工作區內滅火器材的放置地點。每個季度由礦長組織有關人員對礦井消防供水係統、綜合防滅火係統、反風係統、防火門、防火牆消防器材設置點和消防材料庫進行一次大檢查。
18、發生礦井火災時,應盡快進行撲救,組織人員直接滅火。不能直接滅火時,應立即予以封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封閉範圍應盡量縮小。
19、礦井應按時間順序對所有火區予以編號,建立火區管理技術卡片並繪製火區位置關係圖,記錄火災的發生、發展和處理經過及火區管理的全過程,火區水久防火牆應統一編號,防火牆內的氣體成份和氣溫、水溫等參數要定期取樣化驗,隨時掌握火區發展狀態。
20、總工程師負責定期組織召開礦井防滅火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當前礦井火災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分析現有火區的發展情況,製訂下一步火災預防和火區管理措施並嚴格實施。
(三)瓦斯管理
1、必須建立並嚴格執行瓦斯檢查製度。
2、每年進行一次礦井瓦斯等級鑒定。根據鑒定結果對礦井瓦斯進行管理,根據井下作業場所的實際情況,製訂瓦斯檢查點設置計劃,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執行,瓦斯檢查點的設置、檢查次數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3、瓦斯檢查員必須持證上崗,人數配備應滿足礦井檢查瓦斯的需要。瓦斯檢查員的數量由礦總工程師負責每年核定調整一次,並經礦長批準,核定資料存檔備查。
4、礦井瓦斯檢查地點和檢查次數符合下列規定:
(1)所有采掘工作麵、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有人作業的地點都應納入檢查範圍。
(2)低瓦斯礦井采掘工作麵每班至少檢查2次,高瓦斯礦井采掘工作麵每班至少檢查3次,有煤(岩)與瓦斯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麵和瓦斯湧出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麵和重點瓦斯管理區必須配備專職瓦斯檢查員,實行定點檢查。其它需要檢查瓦斯的地點應執行巡回檢查規定。要合理劃分巡回檢查區域,保證瓦檢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檢查任務。
5、井下放炮作業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後)和“三人聯鎖”(放炮員、班組長、瓦檢員或安全員)放炮製度。
6、礦長、總工程師、負責生產安全的副礦長、爆破工、采掘區隊長、通風區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
鉗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瓦斯檢查工必須攜帶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安全監測工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重點瓦斯管理區瓦檢員,除攜帶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還應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隨時檢測瓦斯變化情況。
7、瓦檢員應認真履行檢查職責,杜絕空班、漏檢、虛報、編造假數據等違章行為,要做到井下記錄牌板、瓦撿手冊、瓦斯台帳三對口。瓦斯超限要立即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8、瓦檢員應認真執行班中請示彙報製度,班前要明確當班檢查區域地點、任務及瓦斯情況。無論定點或井下巡回
瓦檢員每一遍檢查任務完成後,都要及時向通風調度電話彙報。瓦斯變化異常、超限,發現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彙報。班後要將全部檢查情況進行彙報。各點瓦斯檢查數據取最高值按規定次數填寫瓦斯台帳。
9、建立對瓦檢員進行查崗的製度。通風隊當班值班幹部應深入現場對瓦檢員工作質量進行抽查。瓦檢班長除對重點地方完成檢查和隱患處理外,也要巡回檢查瓦檢員上崗情況。發現瓦檢員脫崗睡覺、不按規定執行檢查瓦斯的要向通風隊領導彙報,對違章人員視晴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10、瓦斯檢查員應認真填寫檢查手冊和現場牌板,做到內容齊全,字跡清楚。
11、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按空班漏檢處理:
(1)應設檢查點,但沒有進行瓦斯檢查或缺設瓦斯記錄牌板;
(2)雖設檢查點,但瓦檢員未檢查瓦斯或未按規定次數和內容完成檢查任務;
(3)瓦撿員接班後兩小時未到工作地點檢查瓦斯。
12、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虛報瓦斯處理:
(1)瓦檢員撿查瓦斯後,l0分鍾內沒填寫瓦檢手冊和瓦斯記錄牌板;
(2)巡回瓦斯檢查時,雖已檢查完前一個點瓦斯,但到下個點檢查時,仍然沒在檢查手冊記錄前一個點瓦斯的;
(3)瓦斯記錄牌板、手冊記錄不清,看不清數據的;
(4)其它一切不正常的弄虛做假行為。
13、瓦斯檢查牌板的設置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掘進工作麵距迎頭:煤巷30米,岩巷50米。
(2)采煤工作麵:距上出口30米。
(3)串聯通風:距局部通風機10米以內,距回采工作麵下出口3-5米處。
(4)所有檢查牌板必須設在巷道一側,容易被人看見的地方並拴牢。
1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瓦斯檢查員必須在現場交接班:
(1)發現瓦斯超限和積聚未處理完的。
(2)排放瓦斯工作未結束的。
(3)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未查明原因和未進行處理的。
(4)發現工作地點風流不正常未查明原因進行處理的。
(5)發現可能危及安全生產的隱患事故未安排處理的。
15、對生產過程中出現的盲巷,應及時采取封閉、設置柵欄、設置醒目的警示標誌等措施進行處理。
16、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長期停風區域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
17、當出現瓦斯積聚時,由通風隊製定並落實瓦斯排放措施。瓦斯排放必須嚴格遵循“三級排放”的原則,安監處對瓦斯排放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對違章排放瓦斯的作業行為進行製止和處罰。
18、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主要包括瓦斯積聚地點、原因、時間、積存量、排放時間、排放方法、排放瓦斯控製濃度的要求、排放瓦斯流經的路線、風流控製設施的位置、瓦斯傳感器設置、停電撤人範圍和詳細地點、設置柵欄和警標、組織機構和人員分工等。
19、排放瓦斯措施由通風部門負責編製,應有編製人、審批人的簽字或蓋章。措施應經通風、生產、安監、機電、調度以及救護等部門會審,由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執行。
20、局部通風機因故停風,必須斷電、撤人;恢複通風前,必須先檢查瓦斯;隻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且局部通風機附近10m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否則,必須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必須製訂安全排瓦斯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排放時回風係統內必須停電撤人,其他地點的停電撤人範圍在措施中明確規定。
21、礦井因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采掘工作麵及其它地點因故造成瓦斯積聚的,必須製定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嚴格按排放瓦斯措施進行排放。
22、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最高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0%時,由通風部門采取安全措施後負責就地排放。
23、停風區中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0%時,必須製訂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24、隻有恢複通風的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人工恢複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內電氣設備的供電和采區回風係統內的供電。
25、排放瓦斯人員的礦燈及所攜帶的甲烷檢定器等應符合防爆要求。如需進入停風區內檢查瓦斯,必須2人同行進行。當氧氣濃度低於18%或瓦斯、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其它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程》規定時,必須停止檢查並立即撤出停風區域。
26、排放瓦斯工作必須在確認回風係統的人員已撤退完畢,電源已全部切斷(由指定人員負責),並已設置警戒柵欄、警標和停電牌等,方可在現場負責人的統一指揮下排放瓦斯。排放瓦斯應合理控製風量,嚴禁“一風吹”,確保排出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
27、排放瓦斯結束後,送電前必須將高濃度瓦斯(指瓦斯濃度在3%以上)淹沒區域的電器設備開關蓋打開,排除內部積聚的瓦斯後,方可人工複電。
28、每次排放瓦斯都要由通風隊做好記錄,建冊登記。
(四)綜合防塵管理
1、綜合防塵工作由礦長負責,總工程師負責技術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抓好礦井粉塵防治工作。對礦井綜合防塵工作要實行齊抓共管,層層落實。
2、應成立專門的防塵專業隊伍,人員滿足防塵工作需要,並配備專職管理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要按國家、行業以及上級有關規定開展礦井防塵工作,不斷消除煤塵超限等不安全隱患,防止煤塵爆炸事故發生,為礦井創造一個良好的作業環境,消除接塵人員職業病。
3、在編製礦井生產建設長遠規劃和年度生產計劃的同時,礦總工程師應組織編製防治粉塵危害的技術規劃和技術措施的實施計劃。
4、應編製綜合防塵措施,結合礦井實際情況製定嚴格的防塵管理製度。所有煤層都應有煤塵爆炸性鑒定資料,並且每延深一個新水平,都應進行一次煤塵爆炸性實驗。
5、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灑水係統。主要運輸巷、采區進回風巷、膠帶斜井、膠帶運輸平巷、上下山、 采煤工作麵上下平巷、掘進巷道、溜煤眼、翻車機等處均要設置防塵管路。膠帶巷、膠帶斜井管路每隔5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其它地點管路每隔1 0 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沒有防塵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麵不得生產。
6、井下所有運煤轉載點、卸載點、溜煤眼、煤倉口等井上下揚塵點,都應有完善的噴霧裝置。采區進、回風巷,進風井,采煤工作麵上下平巷,掘進工作麵應當按照安全質量標準標準安裝淨化水幕,實行放炮噴霧,水幕應封閉全斷麵,靈敏可靠,霧化好,使用正常。
7、綜采、綜掘機組必須有內外噴霧裝置,霧化效果好,能覆蓋滾筒。綜采工作麵必須安裝架間噴霧,實現移架噴霧。炮采、炮掘工作麵應采用濕式打眼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後要灑水和衝洗巷幫。
8、礦井的兩翼、相鄰的采區,相鄰的煤層,相鄰的采煤工作麵間,煤層掘進巷道同與其相連的巷道間,煤倉同與其相連通的巷道間,采用獨立通風並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它地點同與其相連通的巷道間,應安設隔爆設施,並且每周至少檢查一次,有記錄可查。
9、礦井應建立巷道衝洗製度,嚴格按衝洗周期進行,杜絕煤塵堆積現象。
10、礦井應按規定進行粉塵的分析、化驗及測塵儀器送檢工作。並按規定對井上下所有產塵點,測定全塵和呼吸性粉塵,嚴禁粉塵超限作業。
(五)頂板管理
1、頂板管理要嚴格按照“事前預測預報,事中過程控製,事後信息反饋”的理念,本著防控結合的原則管理頂板。
2、礦成立頂板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健全頂板管理責任製及獎罰辦法。礦總工程師是礦井頂板管理的技術總負責人,必須抓好技術管理工作,把各項製度、措施落實到位。生產技術科是頂板管理的業務主管部門,對各項措施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定期深入現場,探清頂板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采、掘隊對頂板管理負直接責任;駐礦安監處負責本礦頂板管理的監督檢查管理。
3、各采掘隊遇到異常頂板條件時必須及時編製安全技術措施並向生產技術科彙報,由生產技術科組織安監、調度等相關部門和領導共同研究審定安全技術措施,各采掘隊及時組織實施。生產技術科不定期對各采掘麵的頂板管理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4、各掘進巷道、工作麵設計時,礦生產技術科及時聯係,由生產技術科在每個工作麵開始采掘前二個月提供該工作麵的地質及水文地質預測預報資料,為頂板管理提供詳實可靠的地質依據。
5、加大頂板管理的技術投入,進一步為支護設計提供科學的依據:一方麵要提高地質勘探程度,加強特殊地質構造條件下的地質預測預報工作,另一方麵要采取先進的管理手段,掌握頂板岩性規律,實現對頂板的事前控製。
6、進一步與科研機構合作,對礦井特殊的頂底板及礦壓規律進行深入研究,全麵總結掌握適應本礦井的頂板礦壓顯現規律及控製技術,深入優化礦井工作麵設計,同時對支護設計方案堅決執行會審製度。
7、每一工作麵回采結束後要對采空區及時進行封閉。
8、掘進、回采工作麵支護設計
(1)每一工作麵開工前兩個月由地測部門提供掘進工作麵地質說明書,說明書中必須將工作麵的煤層、頂底板的地質條件全麵闡述清楚。
(2)支護設計前要進行巷道斷麵優化,巷道斷麵形狀及尺寸應根據掘進設備、巷道的用途及圍岩的物理力學性質進行選擇、確定。
(3)支護設計應采用工程類比法、理論驗算法及監測分析法。
(4)支護設計的依據:工程地質的詳細資料、預想地質素描圖、詳細的圍岩類別分類及圍岩特征,相關已掘井巷工程詳細狀況。
(5)支護設計的一般原則:優先采用單一錨杆支護方式,錨杆長度不得小於2.2米,錨杆的錨固力必須達到5噸以上。對於複合頂板或有特殊地質構造頂板編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補強支護;對有片幫危險的巷道必須對巷道兩幫采用幫錨杆加木托盤進行支護,受二次采動影響的巷道要用幫錨網或幫錨索加槽鋼幫網進行加強幫支護(正幫使用塑料網)。
(6)開拓巷道及服務年限較長的準備巷道在上述支護方式的基礎上采用噴砂漿或混凝土的方式進行補強支護。噴層選擇的原則:服務年限3年以上的準備巷道一般采用30-50mm厚噴射砂漿,開拓大巷一般采用不小於50mm厚噴射混凝土,根據具體情況要加鋼帶或金屬網。
(7)礦井工作麵支護設計由礦生產技術科完成,礦總工程師組織嚴格審查把關,充分考慮特殊地質條件和施工條件下支護的安全性,保證支護設計科學經濟、安全可行。
9、綜采工作麵支護設計
(1)綜采工作麵開工前兩個月由地測部門提供回采工作麵地質說明書,說明書中必須按規定將工作麵煤層的地質條件全麵闡述清楚。
(2)礦總工程師提前兩個月組織技術人員依據工作麵煤層賦存條件、圍岩特性,結合已采工作麵礦壓顯現規律對準備使用的液壓支架進行技術性能特征分析和參數驗算,使配套的液壓支架架型結構、初撐力、支護強度、護幫護頂能力等適應圍岩及礦壓特性,保證安全生產。
(3)回撤通道支護原則:工作麵在采通前一個月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召開綜采工作麵回撤通道支護設計專題會議,結合以往或相鄰礦井回撤通道支護經驗及支護強度的礦壓實測研究,確定合理的支護形式及參數,由礦生產技術科完成支護設計,經礦總工程師審批後由區隊執行。
(4)綜采工作麵兩順槽的超前支護距離不低於20米,對有片幫危險的順槽巷道兩幫頂部采用幫錨杆掛金屬網進行支護,超前距離不小於50m;遇頂板破碎或其它地質構造,可配合金屬網加工字鋼、十字頂梁對上下出口進行超前加強維護。單體液壓支柱要進行牢固的防護聯接,防止倒柱傷人。
(5)綜采工作麵上下兩順槽靠副幫及頂板各1.5m範圍內必須進行掛網支護,頂網和幫網要求連成一體。當順槽巷道高度局部大於單體支柱支護高度同時也沒有使用超前支架時,綜采隊要及時補充支護安全技術措施。要采取全斷麵掛網、架設棚梁、補打錨索等有效支護方式進行補強支護。
(6)綜采工作麵安全出口和超前支護必須設專人維護,隨時檢查支護情況和冒頂、片幫的可能,出現問題及時處理,責任區在規程中有明確劃分。進入工作麵通過上、下出口的所有人員必須先觀察頂、幫,確認安全後方可通過。
(7)綜采麵兩順槽要根據頂板結構和岩性安裝頂板離層探測儀觀測頂板,礦要派專人對頂板觀測儀定期觀測、記錄分析,要根據觀測結果指導巷道支護設計。
10、綜掘巷道頂板管理
(1)綜掘隊技術員負責本隊的頂板支護技術管理,隊長負責各項措施的落實。綜掘隊必須根據掘進工作麵支護設計製定加強頂板支護和施工管理辦法及嚴格的獎罰措施,明確每道工序的施工責任,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力度,嚴格獎罰兌現。
(2)綜掘隊的當班班長是頂板管理的直接責任者,支護施工必須達到支護設計質量標準,支護工(錨杆機司機)在施工過程中隨時注意頂板岩層變化或構造的出現,發現特殊地質變化及時采取補支措施。並彙報代班隊長,由技術員彙報礦生產辦和總工程師,以便及時調整支護措施。
(3)綜掘隊每班的錨杆機司機打錨杆時要對頂煤的留設厚度進行探測標識,同時在交接班時向下班班長交代清楚,以便掘進司機掌握。
(4)綜掘隊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不同巷道、不同地質條件、不同掘進設備條件下的循環進度,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嚴格執行,嚴禁超循環作業。特殊地質構造條件,如斷層、複合頂板、頂板破碎等地段掘進時,必須製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5)如為複合破碎頂板,采用錨索加強支護,錨索長度根據直接頂厚度及錨固段基岩性質進行選擇,長度一般在5--8米。特殊破碎頂板地段、易破碎頂板各個交岔點和大斷麵硐室,必須及時緊跟工作麵施工錨索。如發生高冒區則可采用架棚等加強支護,支護必須接頂密實,牢固可靠。處理高冒區時必須製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礦總工程師審批後由施工單位嚴格落實,保證安全快速處理冒頂。
(6)對已施工巷道,尤其是頂板特殊地質變化段及受二次采動影響的保留巷道,必須由專人分段進行日常檢查,采用敲幫問頂的辦法加強觀察。發現頂板有變化時及時彙報,礦總工程師組織研究補強措施並積極落實。對未進行補強支護的巷道必須設置警示牌,嚴禁人員入內。
(7)新開掘巷道與已施工巷道交岔布置,在施工貫通後需對已施工巷道進行挑頂或開幫,對兩巷道交岔區域進行專項支護。
(8)新開掘的硐室、巷道要做到一次掘進成巷,對因施工工藝要求,需二次掘進或永久支護滯後臨時支護時必須製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9)掘進機在掘進過程中如遇故障需就地檢修時,必須先進行支護,支護到位後方可進行搶修,嚴禁空頂作業。
(10)掘進巷道,在完成一個循環進度後,必須按照作業規程的規定及時進行支護,空頂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11)錨杆支護必須嚴格按規程、措施作業,要求錨杆扭矩必須達到100N.m,錨固力達到5t以上。保證安全可靠的支護質量,控製巷道、交岔點懸頂麵積,必須最大限度減小空頂麵積。嚴禁空頂作業。
11、敲幫問頂製度
(1)對巷道頂板、煤幫進行敲幫問頂是有效防止冒頂和片幫傷人事故的有效措施,必須嚴格執行。各采掘工作麵敲幫問頂工作由當班工長、班組長負責,安監員負責監督執行情況。
(2)敲幫問頂發現問題處理時,要使用工作麵配備的敲幫問頂專用工具進行處理。清理頂幫時由外向裏,由高到低,處理人員必須站在頂幫完整的地方。
(3)綜采工作麵接班後必須由工長對上順槽機尾50米前巷道、下順槽移變列車前50米巷道進行敲幫問頂。發現問題能自己處理的使用專用工具立即處理,對無法處理的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並及時彙報調度室,由調度通知生產技術科落實具體的解決方案。對巷道檢查後要及時填寫班前安全評估記錄。
(4)綜掘工作麵生產班接班以後必須對上班掘進支護巷道進行敲幫問頂。工長負責接班後的敲幫問頂工作,要使用專用工具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填寫班前安全評估記錄。
(5)各采掘工作麵在打眼前必須進行敲幫問頂,將頂幫活矸及時清理後方可作業,煤幫不穩定處經處理後,由外往裏推進支護。如檢查頂板有構造、淋水,頂板不穩定時,要執行特殊頂板支護措施,煤幫有無法處理的裂縫時要打幫錨杆。
(6)安監員每班必須要對各采掘工作麵巷道頂板、煤幫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對一人無法處理的要與工作麵當班帶班幹部或現場作業人員共同處理。
12、錨索支護管理
(1)需施工的錨索,必須由礦生產技術科及時給施工單位下達施工聯係書。施工單位接到施工聯係書後,必須按聯係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及技術參數要求立即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
(2)掘進隊必須加強錨索施工機具的日常檢修、維護及配件、易損件、消耗件的準備工作,保證所有錨索施工機具均處於完好狀態,確保施工任務的完成。
(3)施工前必須編製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經礦領導及相關業務部門審批後,嚴格按照規程要求給作業人員貫徹執行、考試合格後方可作業。
(4)必須保證錨索錨固段錨固在穩定的岩層中。錨索施工必須嚴格按設計施工,要根據岩性變化及時調整錨索長度和錨固段長度。
(5)錨索使用的樹脂、鋼絞線、鎖具、托盤必須有出廠檢驗合格證,無證的嚴禁使用。
(6)作業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自保、互保意識,絕不允許任何人進入空頂區域下作業,在施工時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
13、綜采工作麵端頭維護管理
(1)綜采工作麵順槽掘進支護方式的選擇不僅要考慮頂板掘進支護安全,而且要充分考慮回采受采動影響時端頭的維護安全,保證回采時安全快速推進。
(2)順槽掘進時,嚴格按要求進行施工,絕不允許不合格巷道留至綜采回采安裝後再進行返工處理。
(3)根據綜采工作麵頂板狀況及礦壓顯現規律進行端頭支護設計,同時製訂詳細可靠的端頭超前維護措施,經礦總工程師審批後執行。
(4)運順槽有浮煤雜物,必須在工作麵前50米處理幹淨,保證推機頭時底板幹淨暢通。
(5)工作麵兩端頭維護必須保證質量,超前支架達到出撐力,單體液壓支柱成一線,支柱用繩索聯接防倒,有頂梁時應保證固實可靠。
(6)工作麵采煤機每刀割至兩端頭時,要及時移動超前支架,並及時回收對割通有影響的單體液壓支柱,不允許超前回收單體液壓支柱。
(7)綜采隊指定班長統一協調指揮端頭的支護,對複合破碎頂板的端頭維護要選擇責任心強且有豐富端頭支護經驗的熟練工人。
(8)要求運輸、回風兩順槽的頂部要采用掛金屬網和打幫錨杆進行支護,順槽的片幫要隨時處理,尤其要注意采麵上下行人出口附近的片幫煤。工作麵必須在指定的地點機頭和機尾放置處理片幫的專用工具。當班班長負責觀察、組織處理,防止片幫傷人。
14、綜采工作麵回撤通道支護管理
(1)每一工作麵必須采用科學的觀測手段對回撤通道進行礦壓觀察,分析計算出合理的支護強度,確定回撤通道支護方式及支護參數,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製和審批回撤通道支護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
(2)回撤通道使用的單體液壓支柱型式分段統一,即工作阻力、支撐高度統一,保證工作麵支撐強度均勻分布。
(3)通道支護所使用的垛式支架及單體液壓支柱性能必須良好,工作麵各支護初撐力必須達到設計要求,支護工程質量經驗收符合標準
15、回采工作麵頂板事故的預防
(1)礦井每年應進行礦壓觀測工作,認真研究礦山壓力的規律,收集詳細的資料,從而為頂底板的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據。采煤工作麵出現壓力顯著增大時,必須及時采取措施,加強支護。
(2)加強支柱穿鞋防止支柱鑽底工作,主要是在底煤厚度小於0.4m的地段鋪設木板梁,以提高底板的整體性和抗壓性,必要時要架設木垛,防止頂板台階下沉。
(3)加強工作麵支柱的管理,主要是單體液壓支柱的失效率要降至規定的標準以內,加快失效支柱的更換,加大支柱的檢修力度,確保工作麵使用支柱的支撐力和備用量。
(4)工作麵初采初放、收尾搬家以及遇到特殊情況時都必須製定專門措施。礦必須成立領導小組現場指揮工作,加強頂板管理和監測工作。
(5)采煤工作麵作業人員當發現有冒頂預兆時,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架設木垛或加打支柱,以加強對頂板的支護,如情況危急來不及處理時,應先撤人至安全地點,並向調度室和有關領導彙報,及時研究製定處理措施。
(6)采掘工作麵開工前,必須依據地質情況編製切實可行的《作業規程》。嚴格按《作業規程》要求進行工作麵的支護管理,提高支護質量,其支護形式、頂板管理方法、回采工藝等要合理可靠,並根據現場情況的實際變化及時進行補充修改。
(7)狠抓工程質量,嚴格動態工序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工作。
(8)在工作過程中隨時注意(聽和看)工作麵的動態,若發現有冒頂預兆(如有巨大轟隆聲,支架突然大量折損或鑽底等)立即撤離所有人員到安全地點,待頂板穩定後,再進行處理。
(9)采煤工作麵的支柱要有防倒措施,工作麵支柱與底板要全麵接觸,不準打在浮煤、浮矸上並沿走向、傾向各成一條線。支架結構要合理,護頂有力、支柱初撐力、迎山角、柱距、排距、控頂距符合作業規程要求。不符合時,必須及時處理或整修達到質量合格、安全可靠後,方準進行其它工作。頂梁必須與頂板密實接觸,不得張口,不接頂處用木料背實。局部漏矸、冒頂造成梁上空時,要用木料在梁上擺成三角形或“井”字型使之接頂背實。若煤壁側發生小麵積冒頂,冒頂範圍不大,用板梁支成正懸臂進行處理,若工作麵發生小麵積冒頂,待頂上矸石冒落穩定,由專人看頂,從冒頂區周圍,由外向裏用點柱和鋼梁控製冒頂區域,同時用板皮、板梁墊實冒頂區,然後進行移柱支護頂板,若發生大麵積冒頂,必須根據現場情況製定專門措施進行處理。
(10)遇頂板堅硬不易跨落,正常回采過程中遇到控頂麵積大於規定(2×5m2)範圍必須采取強製放頂或采取特殊措施,如戧棚、戧柱、木垛等,必須有可靠的強製放頂措施,並在現場組織實施。
(11)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時,必須編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生產指揮部批準後實施。
(12)加強采掘地質預測預報工作,工作麵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如過斷層、褶曲、破碎帶、老巷、采空區及回采工作麵初次來壓、周期來壓等,編製可靠的加強支護措施並在現場嚴格實施。
(13)回采工作麵端麵距超過規定寬度時,必須及時支設點柱支護,煤壁出現片幫時,必須及時清理。
(14)采煤工作麵放完炮後,班組長必須首先進入工作地點,檢查頂板、支架、煤壁及通風、瓦斯、煤塵、瞎炮、殘炮等情況,扶正加固被炮打倒、打歪的支架,認真由外向裏先頂後幫進行敲幫問頂,清除頂幫的醒煤活矸,隻有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允許工人進入工作地點進行作業。任何人都必須在有支護的情況下作業,嚴禁進入空頂區作業。
(15)采煤工作麵的支護質量必須達到《煤礦質量標準化標準》中的有關規定,出現不合格品時,必須立即返工。
16、掘進工作麵頂板事故的預防
(1)選擇合理的支護形式,製定可靠的施工措施,嚴格規程措施的審批製度。
(2)嚴格執行巷道施工措施,巷道的停開工、變向、貫通等要嚴格按技術部門下發的要素和通知執行,提高巷道的施工質量。
(3)掘進工作麵放炮前,必須加固放炮地點10米附近範圍的支護,掘進工作麵迎頭10米還必須設置可靠的支架防倒裝置。放完炮後,班組長必須首先進入工作地點,檢查頂板、支架、煤壁及通風、瓦斯、煤塵、瞎炮、殘炮等情況,扶正加固被炮打倒、打歪的支架,認真由外向裏先頂後幫進行敲幫問頂,清除頂幫的醒煤活矸,隻有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允許工人進入工作地點進行作業。任何人都必須在有支護的情況下作業,嚴禁進入空頂區作業。
(4)掘進巷道必須使用可靠前探梁臨時支護,迎頭10米內的棚子必須使用防倒聯鎖裝置,錨噴、砌镟等巷道施工時其永久支護與迎頭之間必須使用可靠的臨時支護控製頂板,嚴禁空頂作業。
(5)對掘進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構造或特殊情況及穿越斷層時,都必須製定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
(6)綜采工作麵上下順槽及綜采工作麵開切眼刷大斷麵時斷麵較大,掘進過程必須采取合適的支護方式加強支護,防止發生大麵積冒頂和漏頂。
(7)加強井巷貫通管理工作,在貫通之前,施工單位必須派專人加強維護貫通地點兩側的巷道支護,貫通後,要組織人員及時維護貫通地點的頂板,防止發生冒頂事故。
(8)在施工斜坡巷道(上下山,井筒延深等)時要有可靠的防倒裝置和措施,使用耙鬥機時應有可靠的防滑防跑裝置和措施。
(9)重疊布置和內錯布置的巷道在施工中要嚴格把握中線,防止巷道走偏。
(10)掘進工作麵作業人員當發現有冒項預兆時,應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1)掘進工作麵的支護質量必須達到《煤礦質量標準化標準》中的有關規定,出現不合格品時,必須立即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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