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管理人員值班、跟班、帶班製度及入井管理規定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文件精神,規範我礦各級管理人員值班、跟班、帶班標準及入井次數規定,切實提高礦井安全管理水平,促進礦井安全生產平穩發展,特製定本製度。
一、礦級領導值班製度及入井次數規定
(一)在礦井生產期間,礦上必須每天指派2人值班,其中1人必須是礦級領導。
(二)值班人員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製,在晚20:00點至次日8:00必須在生產調度值班室值班,值班人員有外出或特殊情況不能值班時,必須向生產礦長請假,便於調整值班人員。
(三)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全權處理本班所發生的生產和安全問題。
(四)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遇有重大安全生產問題時,必須有一人到現場解決問題。安全生產正常時,在中後夜要到各要害場所查各崗位人員是否按標準上崗。
(五)值班時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交接班時要見麵簽字。
(六)每月入井次數規定:礦長、書記不少於10次;生產口副礦級領導不少於15次;其它副礦級領導不少於6次;生產口副總工程師不少於15次;其它副總工程師不少於6次。
二、副總以上管理人員入井帶班製度
(一)礦副總工程師以上管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七部委下發的安監總煤礦[2006]116號文件要求,按礦下發入井帶班安排表,每班必須有一名副總以上管理人員入井帶班。
(二)礦副總工程師以上管理人員入井帶班的主要職責是監督檢查各區隊管理人員的跟班上崗情況,區隊生產過程中的隱患排查落實整改情況以及特殊工種崗位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
(三)入井帶班人員要盯住本班的重點生產環節、重點區域、重點工序,及時發現隱患並監督落實整改
(四)入井帶班人員下井必須進行登記,現場及時填寫入井登記卡及帶班記錄,且將當班查出的問題、隱患下發落實各相關單位。
(五)跟班時,必須與職工同下井、同升井。
三、區隊幹部帶班製度及入井次數規定
(一)區隊管理人員必須深入生產一線,熟悉區隊生產管理環節,現場跟班指揮生產。
(二)區隊副隊長以上管理人員,必須分班次入井帶班,且堅持與職工同下同上,不準遲下早上,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三)區隊跟班幹部必須時刻掌握動態生產下可能出現的各類隱患,超前防範、嚴格落實預防措施,現場指揮處理各類隱患。
(四)區隊幹部要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對當班存在的問題必須向下班交待清楚,在下班的班前會上做重點強調,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五)隊長、書記、技術隊長、技術員除參加礦各類會議和其它工作外,每月必須完成礦規定的入井次數。即:采掘區隊長、書記、副隊長不少於20次、技術副隊長不少於14次、技術員不少於12次;運輸、通風、監測隊長、書記、副隊長不少於18次、技術副隊長不少於13次、技術員不少於12次;機電隊長、書記、副隊長不少於12次、技術副隊長不少於10次、技術員不少於8次。
四、生產業務科室管理人員跟班製度及入井次數規定
(一)生產業務科室技術員以上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入井跟班,不得遲下早上。
(二)業務科室管理人員深入生產現場時,必須帶著問題入井,帶著問題升井,切實安排、落實、處理現場存在的各類隱患,並對隱患整改進行跟蹤落實。
(三)業務科室管理人員,必須完成每月規定的入井次數。即:安監處、調度室副科級以上幹部不少於16次;生產科、動力科、 副科級以上幹部不少於13次,技術員不少於12次。對於重點工程、重點環節嚴格按調度室排班表入井帶班,帶班期間,必須與工人同下同上。
五、對各級管理人員值班、帶班、跟班及入井情況的考核
(一)遲下早升井者,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二)弄虛作假、虛報入井者,扣除當月安全風險抵押金,並給予C類三違。
(三)每月入井少於規定次數的,每次罰款200元,特殊情況必須寫出書麵原因。
(四)認真填寫安全檢查卡,一次不填寫罰款100元,填寫錯誤一次罰款50元。
(五)入井必須按規定次數向調度室彙報,一次不彙報罰款50元。
(六)各級管理人員必須按規定填寫相應的工作記錄,一次不填寫罰款300元,填寫不合格罰款100元。
(七)副總以上管理人員每月完成帶班次數且現場能夠幫助區隊解決問題、排除安全隱患且無安全02manbetx.com
的,每人每月給予500元的帶班費。
(八)調度室每月將彙總結果及時報安監處,由安監處對幹部下井次數不夠或弄虛作假者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