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礦全員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考核辦法
一、實行全員安全抵押金製度的目的。
(一)合理調整分配結構:效益工資由實現利潤掛鉤,調整為實現利潤、安全生產雙掛鉤,加大對安全生產的分配力度。
(二)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強化安全責任考核,在員工中樹立我要安全的意識;建立安全生產的激勵和約束機製,規範員工的安全生產行為。
(三)實現員工收入合理增長,逐步實現與同行業市場價位工資接軌。
(四)體現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在什麼崗位承擔什麼責任,享受相應待遇。
二、實行安全肉風險抵押金製度的範圍
(一)實行安全風險抵押金製度的單位為礦屬各采、掘、機、運、通、基層區隊、地麵各生產廠點、機關全體工傷人員及後勤服務人員。三產承包經營單位可參照執行。
(二)實行安全風險抵押金的人員為礦屬各單位已簽定勞動合同的在崗人員。
三、安全風險抵押金的標準:
(一)管理人員分九檔,標準為:
第一檔:礦領導班子正職5000元,礦領導班子副職4000元;
第二檔:副總1500元;
第三檔:各采掘區隊的正職1000元;
第四檔:采掘區隊副職、井下生產輔助區隊的正職800元;
第五檔:井下輔助區隊副職、供銷部正職600元;
第六檔:機關科室、選煤廠現場經理500元;
第七檔:機關科室、選煤廠副職, 400元;
第八檔:其他管理人員350元。
四、安全風險抵押形式及兌現:
(一)礦成立安全風險抵押金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張永強
副組長:葉力進 張寶
成 員:高占學 劉平 鄭偉 王忠壽 高為民、康澤義 胡碩軍,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監處。每月根據各單位的工程質量、輕重傷、三違人數、工傷情況、上級主管部門檢查通報情況等提出獎罰兌現標準,經礦長簽發後發放。
(二)安全風險抵押金由個人繳納,各單位彙兌,報安監處審批後備案,上交財務科統一管理。經考核扣罰本金的下一月重新繳納本金。扣罰的本金列入安全風險抵押金基數。
(三)當月各單位、區隊完成安全考核指標,個人無違章、違規行為,按安全風險抵押金的100%進行兌現。
(四)當月出現死亡02manbetx.com
,扣罰全礦所有抵押人員的抵押本金,進行重新抵押,02manbetx.com
單位本季度不予兌現。
(五)基層各區隊出現一次重大安全隱患、出現一次上級主管部門檢查而責令停產整頓的,工長以上班子成員及包片幹部不予兌現,當班其他人員按50%兌現。
(六)井下出現重傷1人次,地麵輕傷1人次,當月該單位全體人員不予兌現,並扣罰本金的50%。
(七)每月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評比專業最後一名,責任單位工長及以上管理人員不予兌現。
(八)每月平時抽查一次不達標,當班出現安全隱患,班組長、安監員、工長及以上管理人員按50%兌現,班組成員按80%兌現。
(九)每月平時抽查兩次不達標,班組長、安監員、工長及以上管理人員和包片負責人不予兌現,班組成員按50%兌現,隊長、書記停職檢查,全隊職工停工學習,考核合格後方可開工生產。
(十)連續三個月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評比都是最後一名,撤換基層班子成員,全隊及包片幹部不予兌現。
(十一)按集團公司《三違處罰辦法》中的規定:
A級三違一次,開除礦籍,扣罰本金。
B級三違一欠,不予兌現,兩次等同於A級。
C級三違一欠,兌現50%,兩次等同於B級。
(十二)單位出現重大未遂02manbetx.com
,當月不予兌現,並扣罰該單位所有人員抵押金的本金,下月重新抵押。
(十三)基層計件區(隊)員工當月得績效獎,且本人無“三違”,班組無02manbetx.com
,當月兌現風險抵押金的100%,無績效獎不兌現。其他員工曠工一天,缺勤三天本月不兌現。
(十四)發現三違者,當班班組長、安監員、工長扣罰本金20%,區隊長扣罰本金的10%,本單位自抓三違隻扣罰本人。
(十五)有下列違反勞動紀律行為者除按規定處理不予兌現抵押金,並扣罰本金。
1.連續曠工五天以上(含五天),一年內累計曠工十天以上給予降級處分;連續曠工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超過三十天的,予以除名並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因傷、病需休息、休養的,必須由集團內醫院出示診斷證明,且經過本礦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後,方可享受工傷、病休的有關待遇,否則,按曠工論處。
3.礦、科隊兩級勞動紀律整頓領導小組要經常性地開展勞動紀律檢查工作,查脫崗、漏崗、工作時間打牌喝酒等現象,發現一次,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4.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消極怠工,完不成生產任務或工傷任務的,除扣罰工資獎金外,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記大過處分。
5.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傷安排,不聽眾指揮,出工不出力,完不成生產任務者,給予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6.工傷時間幹私活,除按占用材料、工具、設備費用加倍罰款外,當班不予記工,並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7.偷盜或利用職務和工傷之便私拿公物、監守自盜,除追回原物加倍罰款外,給予記過、留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或開除處分。凡偷盜爆炸物品的,不論數量多少,均應予以開除。
8.工傷失職或違章違紀,造成事故或使材料、工具、設備損壞、丟失,除按責任大小賠償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外,視情節給予警告、記過或記大過處分,並給予一次性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同,或給予降級和撤職處分。
9.嚴禁虛開傷病證明,利用休假時間從事經營活動,牟取額外收入,一經發現查證落實後,除追回其病傷假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外,假期按曠工論處。
10.對不按組織程序反映問題,越級或聚眾群體上訪或故意製造借口、尋釁滋事,無理糾纏領導、不聽勸阻,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工作秩序或損害企業形象的,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或留用察看處分。
11.對從事與企業生產、安全、供應、銷售密切相關工作的人員,又從事與本職工傷一致的第二職業的,勸其停止第二職業,勸阻不聽的,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用察看或解除勞動合同。
12.對在工作時間內打架者,要給予其主要責任人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者,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13.因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企業要給予開除處分,並自行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
14.以上規定未盡事宜,參照集團及礦相關政策規定。
五、礦領導班子安全生產風險抵押兌現,為年薪的組成部分,結算時從年薪中等額扣除。
六、本辦法自2005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