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隱患排查製度
作者:佚名
2010-04-07 20:55
來源:本站原創
02manbetx.com 隱患排查製度
1、堅持開好礦每月每10天1次的安全辦公會,對當天查出的隱患及時安排處理。
2、每天每班由安全員(管廂)負責與瓦檢員一道對井下所有作業場所和通風係統等重要巷道、密閉、機電設備防爆、一通三防,運輸頂板等進行全麵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當班能整改的責成立即整改,一時不能整改的及時書麵向副礦長或礦長江報。礦長負責落實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凡限期整改的安全隱患,必須經副礦長或礦長簽署“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明確整改負責人,整改期限及安全質量要求和整改複查負責人,“通知單”一式三份,一份交整改負責人,一份交整改複查負責人,一份留底備查。由整改複查負責人對整改情況作信息反饋報礦長。
4、凡未按期限整改安全隱患的,對責任者一項次罰款500-100元,若造成嚴重後果,追究相應責任。
5、班(組)長負責當班施工地點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若礦查出不應出現的安全隱患,將給責任者一次30-1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