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煤礦瓦斯專項整治方案編製要點
小煤礦瓦斯專項整治方案編製要點
一、整治目標
二、整治內容
(一)采掘部署。礦井和采區生產布局科學合理,回采工作麵采用正規壁式采煤方法,堅決淘汰非正規采煤方法,確保係統完善,運行可靠。
(二)通風係統。根據采掘部署,優化通風係統、完善通風設施、保證礦井和各用風地點風量充足,實現通風可靠。
(三)瓦斯抽采係統。所有應抽采瓦斯的礦井全部建立地麵永久式抽采係統並投入運行。
(四)安全監控係統。安全監控係統運行穩定,傳感器數量充足、安裝位置正確,建立日常管理和維護、調校製度,實現安全監控係統數據準確、報警及時、斷電可靠。
(五)瓦斯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建立健全瓦斯治理責任製和各崗位、工種安全管理製度,小煤礦企業法定代表人是瓦斯治理第一責任人,技術負責人負責礦井“一通三防”的技術管理。建立健全“一通三防”專門機構,按標準配足“一通三防”技術人員、專職瓦檢員、安監員。
(六)瓦斯基本參數。瓦斯壓力、含量、分布規律的測定數據可靠,突出礦井及煤層鑒定及時等。
三、保障措施
(一)投入。
(二)技術。
(三)人員。
(四)管理。
附件二:
吉林省煤礦瓦斯治理工作體係
建設示範工程內容和基本要求
一、總體要求
優化生產布局,合理組織生產,堅持正規開采;通風係統穩定可靠,實現係統合理、設施完好、風量充足、風流穩定;瓦斯抽采效果達標,堅持多措並舉、應抽盡抽、抽采平衡;確保安全監控有效,做到裝備齊全、數據準確、斷電可靠、處置迅速;強化現場管理,責任明確、製度完善、執行有力、監督嚴格,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具體內容
(一)采掘部署合理
1.優化生產布局。礦井、采區和工作麵設計要依據煤層和瓦斯賦存情況詳細03manbetx
和預測礦井瓦斯災害情況,優化,簡化生產係統,明確開采順序,合理確定工作麵參數,實現安全高效、合理集中生產。
2.合理組織生產。按照《煤炭生產許可證》載明的能力編製生產計劃和組織生產;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各采區的同一煤層隻能有1個采煤工作麵進行生產,嚴禁超能力、超定員組織生產,堅持正規循環作業,工作麵進度要與支護、通風等工序相協調,保證各輔助環節及時跟進到位。
3.堅持正規開采。礦井要加強生產準備,保持水平、采區和采掘工作麵的正常接替與銜接。在礦井開拓係統形成後,方能進行采區準備巷的施工;采煤工作麵必須在采區構成完整的通風、排水係統後方能進行回采;采煤工作麵必須保持至少2個安全出口,形成全風壓通風係統,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和低瓦斯礦井高瓦斯區域的采煤工作麵,不得采用前進式采煤方法;按規定淘汰落後和非正規采煤方法、工藝。
(二)通風可靠
4.礦井必須有完整的獨立通風係統。改變全礦井通風係統時,要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以下簡稱《01manbetx
》)規定編製通風設計及安全措施,並履行報批手續。巷道貫通前,按《01manbetx
》規定,製定安全措施並組織實施。
5.礦井生產水平和采區實行分區通風。串聯通風和擴散通風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嚴禁采煤工作麵利用局部通風機通風。
6.礦井、采區通風能力必須滿足生產要求。每年安排采掘作業計劃時必須核定礦井生產和通風能力,按月、季、年度對礦井及采區進行通風能力核定,按實際供風量核定礦井產量,按規定進行通風阻力測定,礦井通風阻力必須符合《煤礦井工開采通風技術條件》(AQ1028-2006)的規定,否則必須采取降阻措施。礦井開拓、準備采區以及采掘作業前,要準確預測瓦斯湧出量,製定風量計算和配風標準,編製通風設計,保證采掘麵風量充足。嚴格按《01manbetx
》建立和執行測風製度,保證采掘工作麵及其他供風地點風流穩定可靠。廢棄巷道、盲巷和與采空區聯通的巷道要及時進行封閉。嚴禁虧欠通風工程。掘進工作麵必須采用局部通風機通風。
7.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每個采區、低瓦斯礦井開采煤層群和分層開采采用聯合布置的采區、開采容易自燃煤層的采區,必須設置專用回風巷;采區進、回風巷貫穿整個采區,嚴禁一段為進風巷、一段為回風巷。
8.礦井內各地點風速符合《規程》規定。礦井有效風量率不低於87%。回風巷道失修率不高於7%;嚴重失修率不高於3%;主要進風巷道實際斷麵不小於設計斷麵的2/3。
9.低瓦斯礦井掘進工作麵的局部通風機,可采用裝有選擇性漏電保護裝置的供電線路供電,或與采煤工作麵分開供電;瓦斯噴出區域、高瓦斯礦井、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中,掘進工作麵的局部通風機必須采用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供電;也可采用裝有選擇性漏電保護裝置的供電線路供電,但每天必須有專人檢查1次,保證局部通風機可靠運轉;使用局部通風機供風的地點必須實行風電閉鎖,保證停風後切斷停風區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使用2台局部通風機供風的,2台局部通風機都必須同時實現風電閉鎖;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掘進工作麵必須采用“雙風機、雙電源”,並實現運行風機和備用風機自動切換,雙風機能力必須匹配保持局部通風機連續運轉。低瓦斯礦井的煤與半煤岩掘進工作麵要積極推廣使用“雙風機、雙電源”。
10.按規定設置和管理風門、風筒、密閉等通風設施;礦井主要通風機實現雙回路供電;礦井主要通風機和局部通風機要按規定定期檢測、檢修和維護,實行掛牌管理,專人負責並持證上崗;按規定進行反風演習;設備保持完好,並及時淘汰落後的設備,禁止使用JBT局部通風機。
(三)抽采達標(應進行瓦斯抽采的礦井)
1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礦井,必須建立地麵永久抽放瓦斯係統或井下臨時抽放瓦斯係統:
(1)1個采煤工作麵的瓦斯湧出量大於5m3/min或1個掘進工作麵瓦斯湧出量大於3m3/min,用通風方法解決瓦斯問題不合理的。
(2)礦井絕對瓦斯湧出量達到以下條件的:
①大於或等於40m3/min;
②年產量1.0~1.5Mt的礦井,大於30m3/min;
③年產量0.6~1.0Mt的礦井,大於25m3/min;
④年產量0.4~0.6Mt的礦井,大於20m3/min;
⑤年產量小於或等於0.4Mt的礦井,大於15m3/min。
(3)開采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煤層的。
應進行瓦斯抽采的礦井做到先抽後采、不抽不采;抽采不達標不進行采掘活動。編製瓦斯抽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將瓦斯抽采計劃納入礦井年度生產計劃,實現統一下達、統一管理、統一考核。礦井、采區和采煤工作麵生產能力與計劃開采煤層的瓦斯抽采能力、達標煤量等相匹配。
12.所有應進行抽采的礦井要建立完善的瓦斯抽采係統,泵的裝機能力應為需要抽采能力的2~3倍;水平接續、采區銜接都要保證瓦斯預抽達標和整個抽采作業過程的安全技術要求,實現先抽後采;要準確掌握開采水平和回采區域煤層的瓦斯壓力、瓦斯含量、煤層透氣性等參數;突出礦井在編製年度、季度、月份生產建設計劃的同時,必須編製防治突出措施計劃。
13.突出礦井開采突出煤層時,必須采取突出危險性預測、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安全防護措施等綜合防治突出措施;堅持采用開采保護層或預抽煤層瓦斯等區域性防治突出措施,不掘突出頭,不掘突出麵;在突出礦井開采煤層群時,優先選擇開采保護層防治突出措施。
14. 煤層瓦斯抽采工程要做到與采掘工程同步設計、超前施工、超前抽采,超前預抽時間要滿足煤層預抽效果達標的要求,鑽場、鑽孔、管路、瓦斯巷等瓦斯抽放工程按設計和計劃進行施工。
15.瓦斯抽采效果達到《煤礦瓦斯抽采基本指標》的要求。建立瓦斯抽采達標考核辦法;建立抽采設計和評估考核標準;煤層經抽采瓦斯後,采掘工作麵瓦斯抽采率、煤的可解吸瓦斯含量和回風流瓦斯濃度要達到《煤礦瓦斯抽采基本指標》的要求;所有突出礦井必須實施區域預抽,突出煤層突出危險區域的采掘工作麵經預抽後,瓦斯含量和瓦斯壓力要達到《煤礦瓦斯抽采基本指標》規定要求。
(四)監控有效
16.按照《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以下簡稱規範)的要求布置、安裝煤礦安全監控係統。煤礦安全監控係統的主機及係統聯網主機必須雙機或多機備份,24 h不間斷運行。當工作主機發生故障時,備份主機應在5min內投入工作;中心站應雙回路供電並配備不小於2h在線式不間斷電源;中心站設備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和防雷裝置;聯網主機應裝備防火牆等網絡安全設備;中心站應使用錄音電話;監控係統主機或顯示終端應設置在礦調度室內;安全監控係統的斷電和故障閉鎖功能齊全有效;安全監控係統的中心站、分站和傳輸電纜、傳感器等設備要齊全;井下分站應設置在進風巷道或硐室中;井下設備之間使用專用阻燃電纜或光纜連接。
17.監控設備傳感器的種類、數量、安裝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等符合規定。開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層的采煤工作麵必須至少設置一個一氧化碳傳感器;開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層的礦井,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總回風巷應設置一氧化碳傳感器;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總回風巷的測風站應設置風速傳感器;主要通風機的風硐內應設置風壓傳感器;帶式輸送機滾筒下風側10~15m處應設置煙霧傳感器;開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層及地溫高的礦井采煤工作麵應設置溫度傳感器;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必須設置設備開停傳感器;礦井和采區主要進回風巷道中的主要風門必須設置風門開關傳感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必須設置饋電傳感器;礦井應配備傳感器、分站等安全監控設備備件,備用數量不少於應配備數量的20%。;各類傳感器安裝位置符合《規範》的規定;煤礦編製采區設計、采掘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時,必須對安全監控設備的種類、數量和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斷電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並繪製布置圖和斷電控製圖,並根據采掘工作的變化情況及時修改。布置圖應標明傳感器、聲光報警器、斷電控製器、分站、電源、中心站等設備的位置、接線、斷電範圍、報警值、斷電值、複電值、傳輸電纜、供電電纜等;斷電控製圖應標明甲烷傳感器、饋電傳感器和分站的位置,斷電範圍,被控開關的名稱和編號,被控開關的斷電接點和編號。
18.監測設備的報警點、斷電點、斷電範圍、複電點符合《規範》的規定;監測設備的信號傳輸符合規定。
19.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爆破工、采掘區隊長、通風區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安全監測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數字式甲烷檢測報警礦燈;瓦斯檢查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和光學甲烷檢測儀;煤礦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風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時宜攜帶數字式甲烷檢測報警礦燈或甲烷報警礦燈。
20.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每10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每10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煤礦安全監控係統的分站、傳感器等裝置在井下連續運行6~12個月,必須升井檢修。
21.礦井安全監控係統設備性能完好,工作正常;礦井安全監控係統中心站必須實時監控全部采掘工作麵瓦斯濃度變化及被控設備的通、斷電狀態;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監測日報表必須報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審閱。
22.煤礦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監測監控係統技術管理能力或與區域性煤礦安全監控係統技術服務機構簽訂服務協議。煤礦應建立安全監控管理機構,安全監控管理機構由煤礦主要技術負責人領導,並應配備足夠的人員;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建設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完善係統管理運行機製,各重點煤礦以及實現區域聯網的地區,要建立監控中心,配置專門人員負責係統的運行和維護管理。
23.礦井必須裝備瓦斯巡檢管理係統,按照巡回檢查區域和路線設置地址卡,確保不空崗、不假檢、不漏檢。
(五)管理到位
24.建立健全以礦井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瓦斯治理責任體係,保障瓦斯治理規劃、目標、措施的製定實施和體係、機構、投入的落實;以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術管理體係,設立由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直接管理的科研、設計、地測、生產技術、“一通三防”等技術部門和機構;建立健全防突安全生產責任製。
25.健全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機構。設立通風、防突、抽采、安全監控等機構,配足專業技術人員和工作人員;礦井必須設專職通風副總工程師,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應設專職地測副總工程師。
26.建立健全瓦斯治理管理製度。如通風、瓦斯、防突、監測監控係統、安全培訓、安全投入、安全儀器儀表、設備管理、隱患排查整改、安全會議和瓦斯治理目標考核責任製等管理製度。
礦井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組織專題研究一次瓦斯治理工作,定目標、定責任、定進度,及時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確保職責和製度的落實;煤礦企業要建立和完善瓦斯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措施;建立隱患排查製度;建立瓦斯等有害氣體的檢查製度,落實巡回檢查規定;建立瓦斯超限追查製度;建立排放瓦斯管理製度;建立通風係統調整管理製度;建立巷道貫通管理製度;建立機電設備使用管理製度,及時淘汰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杜絕失爆。
27.礦井每年編製通風,防治瓦斯、防治粉塵、防滅火安全措施計劃,並貫徹執行。
28.礦井各種圖紙報表準確,數據齊全,上報及時。通風係統圖必須標明主要通風機的安裝位置及其規格性性能、進回風井巷和采掘工作麵的位置與名稱、風流方向、風量大小、通風設施(包括風門、風橋、風牆、風窗、密閉等)與設備(局部通風機等)的安裝地點等;要符合現場實際,真實地反映井下通風現狀;必須按季度繪製、並按月補充修改;多煤層同時開采的礦井,必須繪製分層通風係統圖;礦井應繪製礦井通風係統立體示意圖和礦井通風網絡圖。
29.強化安全培訓工作,提高瓦斯治理水平;特種作業人員經培訓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
煤礦企業是安全培訓的責任主體,負責本企業職工安全培訓的組織管理工作,按規定選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培訓,並認真組織落實本企業職工的全員安全培訓和考核工作;瓦斯檢查員、井下爆破工、安全檢查工、主提升機操作工、井下電鉗工、采煤機司機等特種作業人員經培訓合格,並取得操作資格證書。
(六)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30.完成年度瓦斯抽采量和抽采率指標;杜絕重特大瓦斯02manbetx.com
,瓦斯02manbetx.com
起數、傷亡人數控製在國家下達的安全生產控製指標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