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及安全儀器儀表管理維護製度
1.儀器、儀表管理員,應及時對儀器、儀表的收發、維護、調校等登記入冊,詳細明了。
2.對損壞嚴重或報廢的儀器、儀表,查明原因,及時上報,並拿出處理意見。
3.對儀器、儀表的維修項目及更換部件要做好記錄,填寫清楚,存檔備查。
4.通風儀器、儀表及時送上級有關部門校正,確保使用時靈敏可靠。
5.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必須集中管理,統一發放,必須定期到安監科進行標準氣樣校驗(星期六、星期日)。
6.不經管理員充許,不得私自使用、調換、維修、外借等,若損壞或遺失時,及時上報配發。
7.維修後的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必須經標準氣樣校驗後,方可入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