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崗位人員值班期間的管理製度
作者:佚名
2010-04-14 00:00
來源:本站原創
為進一步嚴格礦井安全管理,保證特殊崗位特殊作業場所的絕對安全,維護礦井特殊崗位值班製度的嚴肅性,提高崗位值班人員責任心,根據實際情況,對特殊崗位和特殊作業場所值班做如下規定:
1.管理規定範圍:井下特殊崗位人員及地麵“三房一所”監控室、儀器室、調度室等特殊作業場所值班人員。
2.在崗位工作中認真負責,注意觀察、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並做好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向隊、科值班領導彙報,並做專項記錄。
3.地麵1人在崗位值班,如有事需離崗時,必須向隊、科值班領導人打電話請假,經同意並再派一名熟知本職業務的人員到崗後,方可離開。
4.地麵2人或2人以上崗位值班,如1人有事需離崗時,必須向隊值班領導打電話請假,經同意並再派一名熟知本崗位業務的人員到崗後,方可離開。
5.替班人到崗後,值班人應講清本班設備運行情況後再離崗。
6.井下絞車、水泵、刮板運輸機司機,信號工、把鉤工等在設備運轉期間嚴禁離崗。如確需離開又無人替崗,必須停止設備運轉,否則嚴禁離崗。
7.井下配電工、液壓泵司機如有事確需離崗,必須由井下值班電工、機修工臨時替崗。
8.如檢查人員上崗檢查時,發現崗位無人或少人時,視其為脫崗,對其本人記違章一次。
上一篇:
崗位監督檢查管理製度
下一篇:
井下瓦斯超限管理及彙報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