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坡煤礦從“頭”到“腳”規範安全行為
作者:佚名
2010-04-14 11:10
來源:山東煤監局
“安全帽的作用是什麼?”“保護頭部的。”“那你為什麼要把安全帽坐在屁股底下?按新出台的‘15條規定’,罰款50元!”這是日前發生在山東豐源煤電股份有限公司趙坡煤礦井下的一幕。
今年初以來,該礦通過製定《規範員工安全行為15條規定》,使職工安全意識明顯增強。據了解,規範員工安全行為是該礦2010年安全工作的“抓手”。該礦黨政領導把它作為課題,坐下來仔細研究,最後把目光落在治理“看慣了、做慣了、習慣了”的行為上,以此來規範員工的安全行為。但如何規範員工的安全行為,該礦黨政領導經過仔細研究製定15條規定,從“頭”一直規範到“腳”。如,嚴禁隨意摘掉安全帽、礦燈及穿著化纖衣服入井;乘坐井下人行車搶上搶下及不掛好防護鏈;在井下脫靴、睡覺、仰臥等。
行為規範了,安全保障了。該礦通過執行規範員工安全行為15條規定,使井下人為作業隱患大大較少,首季度,該礦“三違”人數較去年同期下降4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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