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洗塵製度
作者:佚名
2010-04-15 22:35
來源:本站原創
礦井洗塵製度
1.各單位對自己轄區內的巷道除塵工作,指定人員負責,責任到人,掛牌管理。
2.各單位必須對自己轄區、承包範圍內巷道的煤塵及時清掃,消除煤塵堆積現象。不得有長度超過5m、厚度超過2mm的煤塵,發現一處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元。
3.井下各主要巷道必須堅持班班灑水降塵,主要進風大巷每月至少衝刷一次巷邦,回風巷道每旬至少衝刷一次,打茬地點回風側20m範圍內每班清理衝刷一次,工作麵安全出口20以內每班衝刷一次,設備轉載點前20m以內每班衝刷一次,回風巷每班衝刷一次,掘進巷道迎頭20m以內每天衝刷一次,其它每旬衝刷一次保證巷道無煤塵堆積。
4.井下各聯絡巷,無人作業、長期不行人地點,每旬至少衝刷清掃一次。
5.井下所有機械電氣設備由使用單位負責班班除塵,無直接使用單位的電器由機電隊負責除塵。電纜衛生一律由機電隊負責清除。
6.各隊必須建立巷道除塵衝刷記錄,並認真填寫,少衝刷一次、少填一次,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元,隊長連帶10元,記錄納入內業管理項目。
7.安全科、調度室對各巷道除塵情況進行督促落實,並不定時進行抽查,對不按規定進行衝刷的單位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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