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堅決關停單井年產能10萬噸以下小煤礦
作者:佚名
2010-04-20 12:29
來源:不詳
??? 4月9日上午召開的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第61次常務會議決定,為了深化
煤礦整頓關閉工作,到今年年底,全寧夏單井產能在10萬噸/年及以下的小
煤礦將全部關閉,保留的
煤礦全部采用正規采煤方法,機械化、半機械化程度和回采率達到國家規定。
2009年11月,寧夏自治區政府要求年產10萬噸以下地方小煤礦立即停產。截止2009年12月,寧夏10萬噸以下煤礦有67處。會議決定,所有生產煤礦必須“六證”齊全。為防止出現偷采、漏報等行為,自治區經信委將提供10萬噸以下小煤礦名單,明確各市關閉任務並與各市簽訂責任書;各市對擬關閉煤礦逐戶摸清,確定整合、關閉的具體事項,形成關閉協議,限時關閉。關閉工作由各市縣人民政府按關閉煤礦要求組織實施,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一個月內設備回撤完畢。
寧夏回族自治區主席王正偉在會上強調:安全弦一刻不能鬆,對於單井產能在10萬噸/年及以下的小煤礦,到今年年底必須全部關閉。關停工作要敢於較真、敢於碰硬、敢於問責。
他說,此次單井年產能10萬噸以下小煤礦關停工作不能手軟,要落實責任,深入監管。他強調,監督檢查工作防止大而化之,馬馬虎虎走過場的行為是對人命的極不負責。這項工作要嚴格按照法律程序、操作程序,不講人情、客觀、條件,杜絕權錢交易、偷發證件等違法行為。對非法經營、違規操作的堅決打擊嚴處,對死灰複燃的小煤礦要一查到底,追究當事人責任。
(許新霞)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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