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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製度

作者:佚名 2010-04-27 21:25 來源:本站原創
礦井主要災害預防 管理 製度
第一節 “一通三防” 管理 製度
一、瓦檢員巡回檢查 製度
1、瓦檢員必須嚴格執行《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中的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2、按時參加班前班後會議,服從隊組分配安排。按時進坑出坑,嚴禁遲進坑、早出坑。
3、礦值班人員在安排工作時,必須將當班注意事項和需要解決的問題講清楚,做到分配合理,責任明確。
4、瓦檢員必須嚴格執行瓦斯巡回檢查製,並嚴格執行規定的地點、時間、路線、次數等要求作業。瓦檢員嚴禁在工作期間私自脫崗和睡覺等現象,一經查出按漏檢處理。
5、巡回檢查要均勻,規定每4小時檢查一次,每班檢查兩次,彙報時間規定如下表。
6、瓦檢員一旦發現瓦斯超限,要按《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規定,立即停止現場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並彙報調度。
7、每班除檢查氣體濃度外,瓦檢員還必須檢查所 轄範圍內的通風設施、監測設施和防塵設施的使用情況,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
8、牌板 管理
1)瓦斯牌板必須吊掛在距工作麵 30M—50M的回風巷道內。
2)瓦斯牌板每天由乙班人員負責移動。
3)瓦斯牌板上必須寫明:地點、隊組、CH4、CO2濃度、溫度、次數、時間、檢查人姓名、班次,並認真填寫。
4)發現牌板丟失,必須及時彙報,安排下一班補上牌板。
9、交接班 管理
1)瓦檢員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
2)交接班必須有記錄可查。交班人必須將當班通風、瓦斯、設施和本區域 安全作業注意事項交待清楚,有關問題填在圖表上,接班人簽字接班。
3)下班後,瓦檢員必須到隊部召開班後會。
10、停送電及排放瓦斯的管理規定
具體執行《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桃園礦就地排放瓦斯排放 措施》。
二、巷道貫通及盲巷 管理 製度
(一)所有巷道貫通必須有通風 安全技術 措施,必須由總 工程師審批。 措施內容必須包括:巷道貫通前後的風量、風向、通風設施的改變、瓦斯情況等。
巷道貫通支護 設計包括:巷道 設計、支護方式、材料及其規格等。
(二)施工貫通巷道的作業隊組,依上述各種 設計,製定《巷道貫通的 安全技術 措施》,並對措施進行審批,通過後方可進行巷道貫通作業。正常的巷道貫通,如橫貫、順槽對貫等正常通 的巷道貫通後,不影響通風係統時,其貫通的 安全技術措施可在作業 01manbetx 中專門製定。
(三)《巷道貫通的 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有下列內容:
1、闡明被貫通的通風、瓦斯及其它有害氣體情況,闡明巷道支護、水文、地質構造及被貫通處設備、設施、材料等情況,並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2、巷道貫通必須有兩頭巷道的貫通警戒位置,以及避免誤入警戒的安全 技術措施
3、巷道貫通必須有具體的支護平麵圖,(巷道起坡施工時的剖麵圖)及貫通施工中的最大空頂距圖。最大空頂距必須保證人員在前探支護下。
4、必須規定小循環作業的爆破參數表,製定先探後掘的技術組織措施。
(四)貫通有水患的巷道,必須在貫通前50M,發《水患通知單》,接到水患通知後。必須采取相應措施,當剩餘巷道為20M仍 未排除水患時,必須立即停止巷道貫通的施工。
(五)在貫通相距為20M時,礦下達貫通警報,並在現場標明對頭巷道的貫通位置,作業隊組必須加強支護。煤層巷道貫通時,在《貫通警報》 中要說明兩頭煤層層位情況和地質構造情況;岩巷貫通時,要提供兩巷的標高位置。
(六)被貫通的巷道,應是正常通風的巷道,原則上不與盲巷、老空、小窯破壞區貫通。不可避免時,必須製定相應的安全 技術措施,並報礦總 工程師批準。
(七)對立井、盲巷、殘巷及無正常通風的巷道貫通時,必須由通風科製定排放瓦斯措施,並在貫距為20M時排完瓦斯,否則停止貫通施工。
(八)貫通前,礦根據安全 技術措施,做好風流調整的準備工作。貫通時,礦領導必須指定專人現場指揮,貫通後,必須立即調整通風係統。待通風係統調整、風流穩定後,作業隊組方可恢複工作。
(九)貫通巷道臨時停工時,不得停止供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恢複施工時,必須進行瓦斯排放。
三、局部通風 管理製度
(一)局部通風機的安裝:
1、執行《 煤礦安全規程》第128條規定。
2、局部通風機的安裝位置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並由通風科負責核定,由作業隊組負責安裝。安裝要求:
(1)局部通風機安設消音器;
(2)局部通風機高壓部位(包括電纜接合)應設專用襯墊;
(3)局部通風機要安設在專用台架上或進行吊掛,離地高度不小於0.3M,同時保證局部通風機前後10M不得堆放雜物。
(4)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且距回風口不得小於10M。
(5)局部通風機的吸入風量不得小於全風壓供給該處的風量,以免發生循環風。
(6)局部通風機的管理實行每班專人掛牌管理,確保局部通風機的正常運轉。
(7)礦負責局部通風機開停傳感器的安裝。
(二)當局部通風機出現臨時停止運轉時,工作麵人員必須由當班班長、安全員、瓦檢員負責撤人並切斷電源,暫時不能恢複通風時,由瓦檢員在巷口打好臨時花閉。
局部通風機臨時停轉,恢複運行時,必須執行《煤礦 01manbetx 》第129條規定,由瓦檢員檢查各檢查點的瓦斯,並親自啟動局部通風機。若因局部通風機停轉,導致瓦斯積聚超限時,必須嚴格執行《新桃園煤礦就地排放瓦斯措施》。
(三)井下出現無 計劃停風時,瓦檢員應立即回報礦調度,由礦調度通知作業隊組,查明原因,並立即組織人員恢複送電,礦調度做好上述記錄。
(四)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並向礦調度彙報。停工區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或其它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H內封閉完畢。
四、放炮 管理製度
(一)“三人聯鎖”放炮製度執行範圍:所有井下放炮作業隊組。
(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有關人員的具體職責:
“三人聯鎖放炮製度”中的“三人”指放炮作業隊組的班長、放炮員及瓦檢員。上述三人均需配帶瓦檢儀檢查瓦斯。放炮員同時執行“一炮三檢”製度。放炮員為放炮的具體操作者;瓦檢員起監督檢查的職能,負責檢查並核實數據,提出可否放炮的意見;班長行使現場指揮的職能,根據瓦斯員現場瓦斯檢查的數據及放炮員放炮準備、警戒等情況,發出放炮命令。
(三)放炮的具體操作:
1、“一炮三檢”記錄表及“三人聯鎖”交接牌由礦負責 設計、製作、發放。
2、放炮員每班班前領取記錄表及瓦檢儀,班後交回,由礦調度負責每天收集記錄。
3、執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具體操作:
放炮前,放炮員檢查完瓦斯,認為本職工作就緒後將警戒牌交給班長;班長按規定清點人數,安排好警戒,並檢查頂板與支護情況,核實放炮員檢查的瓦斯濃度,全部合格後,將自己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瓦檢員;瓦檢員經檢查瓦斯、煤塵合格後,將自己攜帶的放炮牌交給放炮員。放炮員接到放炮牌後,發出放炮口哨,方可放炮,放炮後,三牌各歸其主。
4、放炮前,經檢查瓦斯濃度低於1%時方可放炮,當三台儀器檢查結果誤差較大時,以數據最大的為準。
5、放炮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方可擔任。
6、雷管和炸藥必隔離,裝箱並加鎖存放,兩者存放的距離大於10M。
7、引藥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並避開電器設施和導體的地方進行,並由放炮人員進行。
8、引藥裝配,必須用略大於雷管的木質棍,在聚能穴的一端紮一小孔,將雷管插入,並將腳線纏緊,並把兩腳線扭成斷路。
9、裝藥前,先消除煤眼煤粉,一手用木質炮棍,另一手拉緊腳線,輕鬆推入,不得撞擊。
10、放炮前,撤出所有人員,設好警戒,方可放炮。
11、放炮必須使用發爆器。
12、拒爆殘爆處理:
拒爆:距離0.3米處平行打眼,裝藥起爆。
殘爆:重新裝藥,加封泥,放炮處理。
13、填好井下火工品發放日記,做到領交用三對口。
(七)儀器儀表維修、保養製度
(一)保養製度
1、儀器儀表存放地點,必須保證安全可靠、通風良好,空氣幹燥,嚴禁存放於高溫、日曬、雨淋、潮濕、有腐蝕的地方。使用時要輕拿輕放,嚴禁震動、擠壓。使用者不得讓他人接觸儀器。用後要按規定及時進行檢查、擦洗。上述各項必須認真執行,否則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對儀器儀表造成損壞或丟失者,照價賠償。
2、儀器儀表專管專用,不得他借,否則嚴肅處理。
3、儀器儀表的管理必須嚴把進貨檢驗關、出庫關、發放關、校驗關。
4、庫存的儀器,至少每季檢查一次;使用的儀器,每天檢查一次,確保發放出的每一台儀器完好、合格。
5、儀器的庫存、領用、檢驗、校正、維修等情況必須建立台帳。
(二)維修、校正製度
1、高速風表、中速風表、微速風表、測塵儀至少每半年鑒定一次。
2、瓦檢儀至少每年鑒定一次。
3、瓦檢儀由專人負責每班檢查維修,按規定時間校正。
4、其它儀器按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校正、檢驗、鑒定。
礦井防滅火 管理製度
(一)火災的預防
1、強化機電設備管理,井下 消滅失爆,電纜吊掛整齊。堅持使用漏電、過載、欠壓等機電保護裝置。皮帶必須設防過速、防跑偏、防逆轉等裝置。
2、井下使用不延燃電纜、阻燃風筒和阻燃皮帶。
3、所有井下機電峒室和皮帶頭附近20M,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4、皮帶頭、機電峒室、油脂庫等處,必須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井下作業人員,必須熟悉本區域消防器材的存放地點及使用方法。
5、回采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必須在45天內進行永久性封閉。通往采空區的貫眼,也必須一一構築永久密閉。永久密閉嚴格按 標準施工,杜絕漏風,防止采空區自燃。
6、巷道掘進嚴禁與采空區貫通,並盡可能減少巷道之間的貫眼。
7、加強油脂管理,杜絕跑、冒、滴、漏,工作場所的棉紗等易燃物品必須清理出坑。
8、回采工作麵必須及時清理浮煤,並防止采空區丟煤。
9、合理布置通風係統。加強通風工程、設施的管理,定期檢查采空區密閉的情況,封堵漏風,並及時發現自然發火的預兆。
10、井下一般不得進行電、氣焊作業,如果必須焊接時,必須執行《煤礦 01manbetx 》第223條規定。
(二)滅火及災害處理
1、礦成立以礦長為首的救災指揮部,明確職責,製定措施,統一指揮,協調作戰。
2、當進風井口發生火災時,應立即指令反風。
3、最先發現火災的人員,盡可能直接滅火。同時向礦調度彙報,詳細說明 02manbetx.com 地點、性質、範圍等情況。火災初期,火災範圍不大時直接滅火,根據起火原因可采用的滅火方法有:使用滅火器、砂子等,電器火災必須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岩粉、黃土等。滅火時,滅火人員必須站在上風側進行。
4、現場人員無法控製火勢,安全受到威脅時,現場班長要首先清點人員,並指揮所有人員迅速佩戴自救器,按避災路線沿新鮮風流撤出坑外。
5、發生火災後,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救災程序、方法按《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 計劃》中有關規定執行。
(三)礦井明火管理製度
1、坑口檢身員要嚴格把關,嚴禁穿化纖衣服或攜帶煙草等點火物品的人員在井口附近逗留或入井。機電負責人對入井設備、器材要嚴格檢查,執行設備入井證製度,嚴防明火入井。
2、工業廣場內的進、回風井口20M內以及庫房、機電設備房等都應設置“禁止吸煙”、“禁止明火”的安全標誌牌。
3、井下變電所等峒室,嚴禁使用電爐、燈泡取暖。建有庫房的要針對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防滅火製度,明確責任,嚴格把關。
4、井口和井下電器設備要加強檢查,嚴禁帶電檢修和搬遷,嚴禁在失爆情況下運行,同時,機電設備的選型必須由總工審批,杜絕設備過熱著火。同時必須設有防雷擊和防短路的保護裝置。
5、各作業現場使用的消防滅火器材,要經常進行全麵仔細的檢查,對配備不全或損壞、失效、失靈的設備,應立即配全或更換。
6、井下放炮要嚴格按規定使用水炮泥、炮土充填炮眼,嚴禁用煤塊等其它材料代替,防止產生火焰,引起爆炸。
7、對自然發火煤層或礦井發現的火區,要重點監視,加強對CO、CH4、CO2、O2等氣體濃度和現場溫度進行觀察,如發現異常要及時彙報,並采取相應的措施。
(四)礦井可燃物管理製度
1、礦安全員要嚴格把關,對易燃易爆物品進行嚴格檢查,嚴禁易燃易爆物品下井,確屬井下需要者,必須辦理入井手續,製定相應的保安措施,否則不得入井使用。
2、礦要加強檢查,嚴禁向地麵裂縫、廢棄的井口或其它通道口倒爐灰、棉紗、布頭等可燃物。
3、井下嚴禁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用過的棉紗、布頭和紙,也必須放在蓋嚴的鐵桶內,並由專人定期送到地麵處理,嚴禁亂扔亂放。嚴禁將剩油、廢油潑灑在井巷或峒室內。
4、在井下進行電氧焊作業時,應將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全部清理幹淨,若作業地點附近的可燃物無法搬移時,應用噴水的辦法,把可燃物澆濕,以增加它們的耐火能力,否則,不得進行電氧焊作業。
5、井下支護要嚴格限製可燃性支護使用範圍,建立請示報告、審批簽字製度。配備合格的滅火器材和三大保護裝置。
6、各作業場所使用的電器設備,可燃物要指定專人負責檢查驗收,並設台帳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得拖延。
五、瓦斯監測管理製度
瓦斯監測管理製度是“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中的重點,為了搞好此項工作,特製定以下製度:
1、礦井瓦斯監測工作,由礦長全麵負責領導,並配備安全監測員。
2、安全監測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3、必須在作業規程或安全 技術措施中明確規定安全監測儀的種類、數量、安裝地點和瓦斯超限斷電範圍等內容。
4、安全監測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凡經大修的儀器必須經計量檢定合格後方可下井使用,保證安全監測儀正常連續運行。
5、監測係統所有裝置由礦監測人員負責安裝。必須保證裝置與工作麵(或設備)投產的同時投入使用。
6、所有裝置在井下使用前,必須地麵進行預熱和各參數的試驗工作,時間不得小於48小時。調試人員必須將調試情況詳細記錄在“儀器調試記錄帳(卡)”上。
7、井下分站等監測裝置的安裝應按《礦井通風安全檢查監測裝置使用管理規定》第17條執行。
8、瓦斯傳感器的安裝必須按《礦井通風安全檢查監測裝置使用管理規定》第6、7、8、18條執行。
9、監測電纜的敷設按《礦井通風安全檢查監測裝置使用管理規定》第19條及本礦有關規定執行。
10、所有裝置入井後24小時內應進行調試,確保正常運行。
11、瓦斯監測要有記錄,並建立檔案,做到有據可查。
12、根據瓦斯監測結論,在使用這些資料時要嚴格執行有關製度。
六、信息傳遞製度
為準確指揮全礦“一通三防”工作,消滅井下“一通三防”隱患,各關鍵崗位人員對信息能做到及時反饋,特製定本製度。
1、調度機房每班必須有人值班,班中不得擅離崗位。
2、機房人員必須隨時收集電腦顯示屏上顯示的各種數據及信息,隨時彙報。彙報內容:通風、瓦斯監測信息、監測係統運行情況;井下瓦斯員對當班檢查瓦斯情況及時向調度彙報,次數不少於兩次,並對檢查區域的通風設施及通風係統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調度。
3、調度員或機房人員在接收到井下重大“一通三防”隱患問題時,除及時與瓦檢員取得聯係外,應及時彙報礦值班人員。
4、當井下有瓦斯超限時,應及時彙報調度。
5、對井下停電停風,瓦斯超限及通風設施損壞等問題,調度員除彙報外,要認真作好記錄,機房人員還應提供監測日報表,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追查處理。
6、瓦斯日報表必須及時報送總工,礦長審閱簽字。
七、綜合防塵工作管理製度
(一)防塵責任製
1、礦長是防塵工作的第一責任者,負責每季至少組織一次防塵工作會議,全麵協調指揮,保證該項工作所需人、財、物的合理配置。
2、總 工程師是防塵工作技術業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每月至少組織召開一次防塵工作例會,對防塵工作協調指揮,安排布置。
3、通風科負責監督檢查全礦綜合防塵工作。
4、各作業班必須有一名專門負責責任區防塵設施的使用、檢修、維護的責任人。
(二)防塵工作的技術要求
1、巷道衝洗的要求
(1)進、回風大巷每月至少衝洗一次,每年至少刷白一次。
(2)采區主要進、回風巷每周至少衝洗一次。
(3)采煤工作麵進風巷每五天衝洗一次;采煤工作麵回風巷、掘進工作麵巷道每三天衝洗一次。
(4)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過2MM,連續長度超過5M的煤塵堆積。
2、防塵管路的要求
1)井下使用的巷道均要鋪設防塵管路。
2)防塵管路必須安設平直、吊掛牢固、不拐死彎、接頭嚴密不漏水。
3)有運輸設備(皮帶、溜子)巷道每50M設置一個三通閥門,其它巷道每100M設置一個三通閥門,不得隻設三通,不設閥門。
4)管徑按采區和工作麵用水量選定,集中生產采區水量不足時加大管徑或重新敷設一趟管路,保證供水量。
3、隔爆設施安設要求
1)數量:運輸大巷主要隔爆水槽20×巷道斷麵(個),工作麵隔爆水袋10×巷道斷麵(個)(水袋容量按20升計)。
2)位置:采掘巷道內設置隔爆設施位置距離工作麵為60~200米,隨工作麵推進而移動(大巷隔爆設施位置由總 工程師確定)。
3)水袋排距為1.2-3米,棚區長度不小於20米。
4)水袋必須水量飽滿,無破損。
5)設隔爆設施管理牌,標明巷道名稱、斷麵、水袋個數、容量、管理人。
4、各種噴霧灑水裝置的安設要求
1)水幕:采掘工作麵設在距工作麵50M內,隨工作麵推進而移動,各主要進風大巷口、回風大巷、采區回風入口處設置噴霧,安設方向為迎風與水平成30-50度角,能封閉全斷麵。
2)轉載點噴霧:噴頭必須上架固定,噴霧就位、霧化好,閥門安設在行人側,易於開啟關閉。
3)各種噴霧灑水裝置必須建立安裝、使用、檢修製度,每班必須安排專人負責正常使用,做到噴頭無堵塞、無漏水現象,出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粉塵測定,嚴格按《煤礦井下粉塵防治規範》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礦井反風防災製度
(一)每年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指揮進行一次反風演習,時間基本在10月份左右。
(二)反風前由通風科編製反風演習方案和通風 安全技術措施。由礦總工批準,下發各有關單位組織貫徹執行。
(三)參加反風演習的人員提前由礦調度統一安排,參加反風人員提前進行培訓學習,掌握各項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項。
(四)反風方式采用反風道反風。
(五)每季度由礦長組織對反風設施進行一次檢查,檢查項目包括主要通風機和啟動電器設備,反風道所有地麵閘門、風門、鋼絲繩、防爆門、反風設備等,並將檢查結果作專門紀錄。
(六)反風演習結束後,由總工組織,通風科負責編製反風演習報告。
(七)根據《煤礦 01manbetx 》規定,生產礦井必須能在10min內改變巷道中風流方向,風流方向改變後,主要通風機的供給風量,不應小於正常風量的40%。
第二節 敲幫問頂製度
在煤礦生產中最多見的冒頂及滾邦,為了達到安全主產,確保職工的人身安全,特製定敲幫問頂製度。
1、在工人入進前安全員要先將井下在作業場所的安全進行檢查完畢,確實沒隱患方可讓職工入井進行作業。
2、安全員、放炮員及支護工必須具有敲幫問頂的工具,在坑內檢查要進行敲幫問頂,發現有隱患要及時組織排除。
3、采工要負責本工作麵20米以內的頂板煤幫安全的檢查工作,在打眼及裝藥前要嚴禁進行敲幫問頂,不準在有浮石及片幫處進行。
4、加強頂板支護工作,嚴格按作業規程進行支護,嚴禁更換不合格及腐爛支架。
5、對支架上、兩幫及頂板上的浮煤、浮石,鬆動的煤幫在及時處理,及時檢查及時處理,發現有隱患做到當班發現當班處理完畢。
6、井下電器設備,要安放在頂板完好及沒片幫的巷內,火藥箱要放在安全的地點。
7、各工種人員在坑內不得亂躺亂坐。休息時要在規定的安全地點進行,未經安全員、采工進行敲幫問頂,進行安全檢查的地點,不得讓工作人員做為休息點。
第三節 礦井水的防治措施
礦井水防治包括地麵水防治和井下水防治
一、 地麵水防治措施
1、本礦應對井田範圍內的水文地質情況進行調查,並查清礦區及其附的地麵水流係統的彙水,滲漏情況,疏水能力和有關水利工程的情況,並掌握當地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資料,結合本礦具體條件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係統。
2、修築堤壩,加固河床,疏通渠道,防止地麵透水。
3、礦區內的窪地,塌陷區裂隙應及時填平,有積水時應及時疏幹。
4、存在滑坡危險地段威脅礦井安全時,必須采取開挖截水溝和防止滑坡措施。
二、井下水防治
1、老窯積水範圍,標高和積水量都必須繪在采掘工程圖上。
2、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原則。
3、已探明的水源,有威脅礦井時也應有 計劃地排放。
4、留設足夠的防水煤柱。
5、掘進工作麵或其它地點發現有透水預兆(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膨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揮有臭味)等透水預兆時,立即停止采掘,向礦調度室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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