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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製度

作者:佚名 2010-04-27 21:27 來源:本站原創

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製度

第一節 入井檢身製度
1、檢身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對所有入進的人員進行嚴格的檢查,入井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礦燈和自救器,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入井,嚴禁在井口所規定的範圍內和井下吸煙。
2、入井人員經檢查後必須執行翻牌製度,檢查人員必須對當天當班人員底清數明,出入人數要有記錄,記錄要清,隊組人數,交接班時要向下班人員交待清楚,如有特殊情況時可向礦調度室彙報。
3、檢身員對出井入人員要嚴格檢查,嚴禁出井人員攜帶器材或火工材料,監督退庫火工材料交入庫房。
4、檢身員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工作崗位,遲到早退,對工作不負責任的要嚴肅處理。
第二節 入井人員清點登記製度
1、為了及時了解、掌握井下作業人員情況,特製定本製度。
1、檢身人員必須按時交接班,交接班時,必須交待清井下作業人數,並進行簽字。
2、檢身人員隨時清點井下人員,對出入井人員要及時進行登記,確保井下人數與掌握人數相符。
3、對入井時間超過16小時的人員,要及時上報礦調度室,以便采取措施,進行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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