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員操作規程
1、上班前在新鮮空氣中校準瓦斯檢查器,確定光幹涉條紋的零位基準線。
2、檢查瓦斯時,每次讀數吸氣不得少於五次,每個檢查點不得少於三點,取及平均值作為標準。
3、瓦斯檢查結果必須寫在現場瓦斯記錄牌上,填寫在隨身攜帶的記錄表上,並且通知在場人員。
4、檢查沼氣時,吸氣點靠近巷道上部,檢查二氧化碳吸氣點,靠近巷道底部,檢查高低處瓦斯積聚區時,檢查人員隻準用長柄工具把檢定器的輔助管伸入檢查,人員不準入內。
5、處理瓦斯積聚的操作方法:
⑴ 掘進巷道局部冒落,瓦斯濃度不超過百分之三時,一般采用吹散,顯充填堵塞(用背板和竹笆背滿)冒落空洞。
⑵ 通風巷道中局部冒落,瓦斯濃度不超過百分之三時,一般采用分風吹散,並按上述方法處理。
⑶ 巷道岩石裂隙或空洞內有瓦斯濺出,造成瓦斯超限,可采用堵塞(填糊黃泥)或打鑽孔安裝管路進行排放,或停止掘進采取措施處理。
6、因故臨時停電,造成盲洞瓦斯濃度在百分之三以下時,恢複工作麵必須瓦斯檢查員共同進行排族。如瓦斯濃度超過百分之三時,應報總工程師擬訂處理措施,不準盲目吹放瓦斯。
7、執行下列規定:
⑴ 交接班工人未能進入工作麵前,檢查工作麵二十米內和回風流中的瓦斯。
⑵ 打眼前、裝矸前、放炮前。
⑶ 有機械開動地點必須檢查瓦斯。
8、巡回檢查所有巷道進回風流中的瓦斯,工作的巷道每班不少於三次,不工作的巷道每班不少於一次,有突出危險的工作麵設專人檢查,不完班漏檢。
9、檢查結果,如超過《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必須立即命令停止工作,進行處理。
10、巷道恢複通風排放瓦斯時,排放過程中的瓦斯不得超過《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排放工作由總工程師擬訂措施。
11、發現瓦斯變化異常和不穩定時,應及時報告,必要時可通知工作人員撤離工作麵。
12、下班以後,(必須即時揭示警界牌,禁止人員入內),填報瓦斯報表,並以電話直接向調度室、安全站彙報。
13、停風的巷道,必須即時揭示警戒牌,禁止人員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