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編製救援應急預案
??? 一、製定救災應急預案的目的
??? 救災應急預案是應對災害的緊急行動方案。製定預案是救災工作規範化的要求;是提高救災工作應急反應能力的要求;是整合、發揮各災害管理部門救災資源合力作用的要求;是減輕自然災害損失,建立新的救災運行機製,提高救災工作整體水平的要求。
??? 二、製定預案的原則
??? 1.統一領導的原則:預案是政府的預案,製定的預案應該明確概括政府對救災工作的領導作用和責任。
??? 2.層次分明的原則:按照政府層次劃分,各級政府隻做本級政府的預案。救災預案隻做到縣級。
??? 3.部門分工負責的原則:預案中涉及的有關災害預防、預替、緊急響應、相關保障、災後恢複重建等環節,按照機構改革後明確的各部門職能分工劃分確認,不形成扯皮。?
??? 4. 綜合協調的原則:在製定預案過程中,如果涉及工作職能空檔,要明確綜合協調的職能機構和人員,做到職能間的相互銜接。?
??? 5. 宏觀要求與實際操作相結合的原則:省(自治區、直轄市)級製定預案時要從宏觀角度出發總攬全局,把涉及的主要災種都囊括起來,形成工作總綱。如果確有必要,可分災種製定工作預案做為總預案的附件。省級預案一般要根據職能劃分隻對下級政府製定預案提出要求,不對具體操作環節進行規定;地區級、縣級預案要在上述原則的基礎上,明確針對災種,體現實際的可操作性。?
??? 6. 重點突出的原則:救災應急預案要緊扣民政救災業務特點,體現民政救災工作特色,突出細化落實救災工作各個環節的相關內容,強調救災保障手段和資金的落實,如救災物資儲備、交通、通訊保障等。?
??? 三、預案涉及的災種和啟動條件
????一般來講,救災應急預案應包括本行政區域內的主要災種。全國各地應突出做好洪澇、地震、幹旱、突發地質災害、鳳暴潮等災種的應急預案。?
??? 1.預案啟動條件應考慮的幾個方麵:
?? (1)預案啟動是件嚴肅的事情,必須嚴格掌握,應確定合理的啟動條件。要盡可能做到實際狀況對救災工作的要求與預案啟動後工作主動性的有機結合。?
?? (2)預案的啟動條件一般是一套綜合的量化指標體係。由於預案從邏輯關係上講是假設(如果)將做什麼,或已經(將可能)將做什麼的互動關係。因此預案啟動條件的確定必須考慮災害預測結果和災情評估結果,要考慮曆史災情和救災工作狀況,要吸收災窖預測專家、災情評估專家、災害救助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等分災種聯合製定,以體現啟動條件的科學性。
?? (3)預案啟動條件的另一個重要方麵是,要考慮救災資源的需求量與完成救災工作任務間的合理配比。廣義上講,救災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等有形資源和組織領導、社會凝聚力等無形資源。資源的多寡與預案的啟動相互聯動,在確定預案啟動條件時應充分考慮。
?? (4)一定意義上講,預案的啟動條件就是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災情進行劃分,根據反映地方救災過程中掌握的災情尺度予以界定。應該明確,地方確定的啟動條件,不是中央是否進行補助的界線。?
??? 2. 預案啟動條件的參考指標
?? (l)氣象、地震、防汛等災害預報部門發出預警及相關預案已經啟動,預期災害將對特定區域內的群眾生命財產造成較大威脅或損失。?
?? (2)省級一次災害過程,倒塌房屋5一10萬間;農作物絕收麵積30—6O萬公頃;因災死亡IOO—ZOO人;牧區牲畜死亡10一ZO萬頭(隻);6-7級破壞性地震;一次災害過程直接經濟損失達到該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國內生產總值回%一5%。屬其一者。?
?? (3)中央發慰問電、中央首長或地方領導特別關注的災害或其他惰況。?
??? 3. 不同災害預案的啟動條件?
?? (1)洪澇災害 可將本行政區域內發生洪澇災害時災情巳經或明顯將超過本行政區域前5年內洪澇災害的重災指標做為啟動條件.?
?? (2)地震災害 地震部門的預測或已經發生地震,地震應急預案已經啟動;或造成社會影響較大的一般性破壞性地震或嚴重破壞性地震已經發生做為啟動條件。 嚴重破壞性地震指標:人員死亡200一100O人。人口在IOO萬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區發生大於6.5級、小於7.O級地震;或人口在5O—100萬城市或地區發生7O級以上地震。?
?? (3)旱災 根據氣象部門統計,北方連續2個月,南方連續40天,降水少於常年5O%以上,蓄水比常年同期減少3O%;因災造成1O萬以上人口950萬頭牲育飲水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