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煤礦井口統一懸掛“十項權利”標牌
作者:佚名
2010-05-14 08:28
來源:不詳
??? 5月11日下午,山西省第一塊
煤礦企業職工“十項權利”標牌在東山
煤礦井口懸掛起來。太原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總工會主席劉明珠,市長助理王宇魁出席了"十項權利"掛牌儀式。
??? 據了解,為切實發揮煤礦企業職工對安全生產的監督作用,進一步保證煤礦安全生產,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等7部門在2006年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國有重點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中,賦予了煤礦企業職工"十項權利"。煤礦企業職工"十項權利"是:帶班人員不下井,工人有權不下井;帶班人員早出井,工人有權早出井;安全隱患不排查,工人有權不作業;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工人有權不執行;沒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權不開工;不組織班前安全學習,工人有權不下井;未進行"三位一體"(班長、安全檢查員、瓦斯檢查員)安全檢查,工人有權不開工;檢測監控係統安裝不到位,運行不正常,工人有權不開工;不配全合格的勞動保護、防護用品,工人有權不下井;避災路線不標識,工人有權不下井。
??? 為切實加強太原市安全生產工作,重申煤炭企業職工安全生產"十項權利",市總工會統一製作了"十項權利"標牌,要求懸掛於全市所有煤礦井口,提醒煤礦企業黨政領導要認真落實職工"十項權利",提醒工會組織把落實"十項權利"作為維護職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頭等大事,提醒廣大煤礦企業職工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全麵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 劉明珠要求全市各級工會組織要大張旗鼓地開展宣傳職工"十項權利",使其深入煤礦企業、煤礦采煤區隊、班組職工之中,全麵提高職工安全素質。
(李曉並 孫達佳)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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