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現場管理規定
一通三防現場管理規定
一、 局扇管理部分
(1) 局部通風機的運送、安裝及接火工作由施工單位按標準化施工。
(2) 局扇由施工單位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並掛牌管理。嚴禁無計劃停風停電,否則罰施工單位1000元,造成瓦斯超限罰款2000~5000元,對責任人罰款500/次。
(3) 開掘麵風筒由施工隊負責吊掛維護;換分流器、插接風筒、換彎頭短節及續接風筒需要正頭停工時,正頭必須停止施工,操作完畢方可正常施工,施工單位未接好風筒當頭做工罰款200元/次。
(4) 施工單位施工時必須把風筒吊掛平直,做到靠邦靠頂,破口及時修補。風筒做到篷環必掛,少一環罰款10元。
二、 通風設施管理
(1) 各施工單位的通風設施如風門、擋風牆等由所在使用單位管理,維護由通風區通風工負責,在過人及運送物料時,嚴禁用車頂撞風門,凡損壞風門及通風設施,視所壞程度,每道罰損壞單位1000~5000元,對責任人罰500元。
(2) 井下嚴禁兩道風門同時打開(風門敞開不關)和損壞連鎖裝置,違反者對責任人罰款1000元,找不到責任人罰管理單位3000元。
(3) 對損壞擋風牆、柵欄、調節風窗、風簾視損壞程度分別給與500~1000元的罰款,對責任單位罰1000~5000元罰款。
三、 綜合防塵
(1) 各開掘工作麵的防塵管路由施工單位負責協助通風區安裝,噴霧及淨化水幕由通風區安裝,防塵管道不到位,噴霧不能正常使用,罰管理人員50元,對施工單位罰300元。各轉載點開機不開水罰開機員50元。
(2) 施工單位在掘進工作麵至少安裝二道噴霧裝置,距離工作麵30~50m安裝一道風流淨化水幕,距離工作麵出口10~15m安裝一道風流淨化水幕。不能正常使用每道罰300元,安裝少一道罰施工單位1000元。
(3) 煤塵衝洗清掃的責任範圍:施工單位負責工作地點所在運輸線的煤塵衝刷清掃工作。
(4) 運輸大巷的防塵管路,淨化水幕及衝塵由通風區負責。
(5) 開掘頭正頭必須按規定,放炮前後灑水;正頭30米外每周衝塵二次,發現少一次罰300元。
(6) 隔爆水棚管理,主隔爆由通風區管理,輔隔爆由所在施工單位管理,丟失一個水袋罰100元,並在衝刷巷道時加足水量,水量不足者罰施工單位50/個。
(7) 防塵管路、噴霧的安裝和使用嚴格按質量標準化進行,否則給與100~1000元的罰款。
四、安全監測
(1) 瓦斯探頭的安裝由通風區監測維護人員安裝,安裝結束後將監測裝置移交施工單位使用管理。
(2) 施工地點放炮時(扒渣),放炮前施工單位班組長負責將傳感器移到安全位置,以防崩壞。放炮後施工班長將其回複正確位置,吊掛位置必須符合規定,由通風區瓦檢員監督執行吊掛,不符合規定吊掛罰100/次,損壞監測探頭、電纜等按破壞生產予以嚴懲重罰。
以上規定請嚴格執行,未盡事宜按東筍礦《一通三防管理製度》執行
通風科
201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