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動篩司機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10-05-21 20:17
來源:本站原創
振動篩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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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準備
1.1 將控製箱內控製振動篩的開關斷電,掛上停電牌,然後對下列部位進行檢查。
a) 各連接件和緊固件彈簧應齊全、牢靠。
b) 振動器腔體內油量合適、無漏油。
c) 驅動裝置及傳動裝置完好、齊全。
d) 箱體完整無損,各焊接部位無開焊。
e) 擋煤板及擋煤罩完好、齊全、無裂損。
f) 各部溜煤槽無開焊、無漏洞、無卡堵。
g) 篩麵清潔,無掛卡,無煤泥粘結。
h) 倉口的防護蓋板、擋板完好、齊全、牢靠。
2 開機
2.1 開機時,發出開機信號,讓人員離開振動篩的轉動部位和振動部位,取下停電牌,合上控製開關,先點動二次,然後正式開機,開機時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a) 起動是否正常,如起動不平穩,必須停機,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後,重新起動。
b) 設備起動正常後,振動過程中有無鬆動、刮卡現象。
c) 各轉動部位及振動部位聲音是否正常。
d) 控製按鈕是否靈敏可靠,靈活好用。
e) 信號、照明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
上述各項檢查、處理完畢後,方可正式操作運行。
2.2、每次起動振動篩時,必須通知人員離開轉動部位,發出開機信號,相互回複後,再正式運行。
2.3 運轉過程,隨時注意運行狀況,經常檢查電動機等轉動部位溫度,傾聽運轉聲音以及有無大塊物料掛、卡振動篩或堵(卡)溜煤槽。
2.4 振動篩運行中,禁止清掃轉動部位和振動部位及其附近的浮煤、雜物。
2.5 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立即停機,妥善處理後,方可繼續工作。
a)振動部位、倉口、溜煤槽被堵卡時。
b)煤倉滿倉時。
c)下一工序的設備停機時。
d)轉動部位及振動部位溫度、聲音不正常時。
e)篩孔被煤泥等雜物粘結影響篩分效果時。
f)擋煤板、擋煤罩、箱體損壞,漏撒煤炭時。
g)危及人身 安全時。
2.6 在振動篩上檢修、處理故障、做其它工作或在倉內、溜煤槽內工作時,必須切斷控製開關,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停電牌,方可作業並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 製度。
2.7 處理溜煤槽及倉口堵卡必須按下述方法進行:
a)用長柄工具,人員站在側麵捅溜煤槽,嚴禁人員用手腳、搬踩或鑽進去捅堵卡的物料。
b)入倉處理堵卡時,組長必須在現場指揮作業,所有入倉人員必須係好可靠的 安全帶,經 班組長檢查同意後,方可入到倉內;入倉後,應按從上到下的順序用長柄工具撥捅煤炭,嚴禁人員直接用手搬、腳踩卡在倉內的煤炭和雜物。
2.8 清理振動篩下方的梯形漏鬥,必須按以下規定進行:
a) 班組長必須在現場指揮工作。
b)清理人員必須係好可靠的 安全帶,經 班組長檢查同意後方可入內。
c)必須將漏鬥下口用木板等物堵嚴實。
d)必須按從上向下的順序逐步清理,嚴禁從下方直接清理,嚴禁上、下二點共同清理。
e)清理過程中,下方設備必須停止;且派專人看護,拉運清理出的物品時,漏鬥內不得有人員和工具。
2.9 處理堵卡或清理梯形漏鬥時必須按先下工具,後下人員的順序進行,上人員和工具時必須按先上人員後上工具的順序進行,工具必須用直徑不小於16mm的棕繩綁牢固後進行提、放。
2.10入倉處理堵卡時,至少有兩人,其中一人監護,一人工作。
2.11從雜物通道下放雜物時,必須按下列規定進行:
a)雜物通道上、下口各設一名人員進行警戒。
b)下口警戒人員必須讓煤場工作人員、用戶及車輛離開下口20米範圍後,同上口警戒人員聯係,確定無問題時,方可下放雜物。
c)下放雜物的人員必須輕拿輕放,以防雜物摔碰,從其它地方掉落。
d)從下口處回收、清理雜物時,下口警戒人員必須同上口警戒人員聯係,確認上口雜物已放完畢後,方可撤消警戒,對雜物進行清理。
e)除雜物通道外,嚴禁從選煤樓其它任何地方向下扔放雜物。
3 收尾工作
3.1 班組長發出收工命令後,將整個係統的煤炭篩分幹淨後停機斷電。
3.2 設備停止運轉後,清理幹淨工作場所及設備各部位的浮煤及雜物。
3.3 在現場向接班人員詳細交待本班生產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按規定填寫工作日誌。
1 、 準備
1.1 將控製箱內控製振動篩的開關斷電,掛上停電牌,然後對下列部位進行檢查。
a) 各連接件和緊固件彈簧應齊全、牢靠。
b) 振動器腔體內油量合適、無漏油。
c) 驅動裝置及傳動裝置完好、齊全。
d) 箱體完整無損,各焊接部位無開焊。
e) 擋煤板及擋煤罩完好、齊全、無裂損。
f) 各部溜煤槽無開焊、無漏洞、無卡堵。
g) 篩麵清潔,無掛卡,無煤泥粘結。
h) 倉口的防護蓋板、擋板完好、齊全、牢靠。
2 開機
2.1 開機時,發出開機信號,讓人員離開振動篩的轉動部位和振動部位,取下停電牌,合上控製開關,先點動二次,然後正式開機,開機時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a) 起動是否正常,如起動不平穩,必須停機,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後,重新起動。
b) 設備起動正常後,振動過程中有無鬆動、刮卡現象。
c) 各轉動部位及振動部位聲音是否正常。
d) 控製按鈕是否靈敏可靠,靈活好用。
e) 信號、照明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
上述各項檢查、處理完畢後,方可正式操作運行。
2.2、每次起動振動篩時,必須通知人員離開轉動部位,發出開機信號,相互回複後,再正式運行。
2.3 運轉過程,隨時注意運行狀況,經常檢查電動機等轉動部位溫度,傾聽運轉聲音以及有無大塊物料掛、卡振動篩或堵(卡)溜煤槽。
2.4 振動篩運行中,禁止清掃轉動部位和振動部位及其附近的浮煤、雜物。
2.5 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立即停機,妥善處理後,方可繼續工作。
a)振動部位、倉口、溜煤槽被堵卡時。
b)煤倉滿倉時。
c)下一工序的設備停機時。
d)轉動部位及振動部位溫度、聲音不正常時。
e)篩孔被煤泥等雜物粘結影響篩分效果時。
f)擋煤板、擋煤罩、箱體損壞,漏撒煤炭時。
g)危及人身 安全時。
2.6 在振動篩上檢修、處理故障、做其它工作或在倉內、溜煤槽內工作時,必須切斷控製開關,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停電牌,方可作業並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 製度。
2.7 處理溜煤槽及倉口堵卡必須按下述方法進行:
a)用長柄工具,人員站在側麵捅溜煤槽,嚴禁人員用手腳、搬踩或鑽進去捅堵卡的物料。
b)入倉處理堵卡時,組長必須在現場指揮作業,所有入倉人員必須係好可靠的 安全帶,經 班組長檢查同意後,方可入到倉內;入倉後,應按從上到下的順序用長柄工具撥捅煤炭,嚴禁人員直接用手搬、腳踩卡在倉內的煤炭和雜物。
2.8 清理振動篩下方的梯形漏鬥,必須按以下規定進行:
a) 班組長必須在現場指揮工作。
b)清理人員必須係好可靠的 安全帶,經 班組長檢查同意後方可入內。
c)必須將漏鬥下口用木板等物堵嚴實。
d)必須按從上向下的順序逐步清理,嚴禁從下方直接清理,嚴禁上、下二點共同清理。
e)清理過程中,下方設備必須停止;且派專人看護,拉運清理出的物品時,漏鬥內不得有人員和工具。
2.9 處理堵卡或清理梯形漏鬥時必須按先下工具,後下人員的順序進行,上人員和工具時必須按先上人員後上工具的順序進行,工具必須用直徑不小於16mm的棕繩綁牢固後進行提、放。
2.10入倉處理堵卡時,至少有兩人,其中一人監護,一人工作。
2.11從雜物通道下放雜物時,必須按下列規定進行:
a)雜物通道上、下口各設一名人員進行警戒。
b)下口警戒人員必須讓煤場工作人員、用戶及車輛離開下口20米範圍後,同上口警戒人員聯係,確定無問題時,方可下放雜物。
c)下放雜物的人員必須輕拿輕放,以防雜物摔碰,從其它地方掉落。
d)從下口處回收、清理雜物時,下口警戒人員必須同上口警戒人員聯係,確認上口雜物已放完畢後,方可撤消警戒,對雜物進行清理。
e)除雜物通道外,嚴禁從選煤樓其它任何地方向下扔放雜物。
3 收尾工作
3.1 班組長發出收工命令後,將整個係統的煤炭篩分幹淨後停機斷電。
3.2 設備停止運轉後,清理幹淨工作場所及設備各部位的浮煤及雜物。
3.3 在現場向接班人員詳細交待本班生產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按規定填寫工作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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