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化液泵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編號:SC/34 Z 32 發放號:01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未經專門培訓,未持合格證人員不準操作泵站。
第2條 電動機未停轉時,不準操作齒輪箱離合器。
第3條 按規定壓力供液,不準隨意更改。
第4條 各種液壓、電器保護裝置必須靈敏可靠,不準甩掉。在特殊緊急情況下應製定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但不允許超過批準期限而長時間在無保護狀態下運行。
第5條 按規定配製乳化液,不準改變配比,更不準用清水代替。
第6條 泵體及液箱應保持水平穩固,每次移動後要及時調整,否則不準開泵運行。
二、初次運行(指安裝投產,大修及長時停產後)
第7條 檢查泵體安裝,管路連接,緊固齊全、完整無誤。
第8條 切斷電源,用手盤齒輪箱,輸入連軸節,泵體傳動工作機構靈活無障礙。
第9條 檢查乳化油油位、乳化液液位、潤滑油油位、乳化液濃度、蓄能器壓力表指數,必須符合規定。
第10條 檢查泵吸液閥,必須開啟;供液閥,必須截止;卸載回路,必須暢通。
第11條 開閉電動機,觀察其旋轉方向是否同標記相符。反轉時應立即通知電工改正,否則不準開泵。
第12條 起動電動機打開放氣螺堵,放盡高壓腔內的空氣,然後空轉5—10分鍾,逐級加載,每20分鍾升高額定壓力的25%,在溫升正常、無泄漏、無抖動等異常現象後,方可投入使用。(溫度不超過80ºC)。
三、正常情況啟動運轉(運轉前準備)
第13條 檢查係統安裝、管路連接,要齊全緊固、完整無誤。
第14條 檢查乳化油油位、乳化液液位、泵潤滑油油位、 蓄能器壓力表讀數,必須符合規定。
第15條 檢查電路操作手把或旋鈕應靈活可靠;打開泵吸液閥、工作麵回液閥、供液閥要處於截止狀態;開啟泵卸載回路。
第16條 給控製開關送電,檢查控製盤狀態顯示,正常後方可啟動泵。
第17條 關閉手動卸載閥、監聽泵安全卸載裝置工作情況,要達到正常。
第18條 檢查泵及供液裝置輸出壓力表讀數與額定壓力相符。
第19條 開啟供液壓力截止閥,向工作麵供液。開啟動作要緩慢,以免引起液壓衝擊。
四、運轉中的注意事項
第20條 監視供液壓力表指數、蓄能器壓力表指數、回液壓力等是否符合規定,發現異常應停泵處理。
第21條 檢查乳化油油位、乳化液液位、潤滑油油位是否符合規定並隨時加注補充。
第22條 監聽係統運行中有無異響異振、卸載裝置工作是否正常,檢查工作柱塞潤滑和密封性能,發現問題應停泵處理。
第23條 檢查電機及泵工作機構各部溫升,發現異常應停泵處理。
第24條 監視控製係統各種信號指示,發現故障停機,應迅速做出判斷,予以排除。
第25條 注意工作麵停泵呼叫,停泵動作迅速,直接停止電機運轉並切斷電源,停泵期間司機不準脫離崗位。
第26條 工作麵呼叫停泵後,必須得到工作麵呼叫人員的開泵令後方可二次開泵。無論是本機故障停泵,還是工作麵呼叫停泵,再次開泵前必須向工作麵發出開泵信號。
第27條 按規定要求做好運行記錄。
五、檢修時的操作
第28條 泵站檢修必須停泵,切斷電源並進行可靠閉鎖。
第29條 供液係統檢修必須用正確的方法將係統餘壓完全釋放後方可進行。
第30條 泵站係統各種壓力控製元件,如安全閥、卸載閥、減壓閥等不準在井下拆檢。
第31條 部件檢修更換,注油配液 應采取有效防塵措施,保持設備注油後,部件清潔。
第32條 在安裝關鍵螺栓時(吸排液閥壓蓋螺栓,小閥體與泵體的聯接螺栓,齒輪箱與泵體聯接螺栓)應有足夠的力矩,最好在滿載一段時間後再緊一次。
第33條 柱塞密封損壞時,最好用裝配好的缸套組件整體更換,在井下環境不好,散件更換不能保證裝配質量。安裝缸套密封時,腔內應層層抹上黃油,以利於潤滑。
第34條 緊連杆螺栓時,應使用力矩扳手、力矩為100—150KNm,且用鋼絲保險。
第35條 在正常使用時,泵的上蓋不應打開,防止煤塵進之入內,柱塞腔蓋板應蓋好,防止雜物進入,衝壞滑壞。
第36條 缸套的進油孔應對準泵體的滴油孔,並用定位螺釘定位,以防缸套旋轉。
六、乳化液配製
第37條 堅持正常使用自動配液裝置,不準甩掉不用。
第38條 第一次配製應一邊檢驗濃度,一邊調整供水壓力及吸油節流量,孔直至達到配比要求,一旦調定合適,不準改動。
第39條 定期檢查清洗水泵、液箱,油箱內過濾、分離設施,至少每周清洗液箱一次,以保證乳化液質量。
第40條 每周檢查乳化液混溶狀況和使用的水質變化情況,如發現乳化液有分油、折皂、沉澱現象應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41條 每日檢查乳化液濃度配比,如發現突然降低或升高應及時03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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