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礦貫徹和諧理念抓穩定
一是建立了受理督辦機製。堅持一手抓受理,一手抓督辦。認真對待初信初訪,高度重視重信重訪,嚴格控製越級訪。實行初信初訪“首問責任製”和“首辦責任製”,堅持辦信“三見麵”,凡重要來信以及上級交辦的信訪事項,一律與承辦單位領導、承辦人和寫信人見麵,提高了一次性結案率。同時,安排專人每天早晨提前半小時在公司辦公大樓附近巡查,隻要有訪,立即接談,登記建檔,歸口責任部門限期結案。堅持有案必督、有案必查的原則,強化督辦,加強參辦,確保案結事了。對一般問題,要求承辦單位7天內回複處理意見,一個月內報送處理結果。對重要信訪案件,專人跟蹤督查,必要時派人參與辦案。緊急問題,由專人到責任單位現場交辦,提出工作要求,促進問題的解決。
二是建立突發事件反應處置機製。製定了《處置突發性事件工作預案》,根據企業改革發展不同時期工作重點,積極預測防範,形成了相應的處置突發性事件工作預案,將組織指揮、預案動作、應急救援、力量配置、善後處理等工作統盤考慮,落實好相應的工作職責,確保依法及時妥善處理。
三是完善案件複查機製。本著多一份理解少一份誤解、多一份關心少一份煩心、多一份責任少一份責備的原則,對所有上訪老戶采取“三不限、三重新”的方式,即不限原調查結論、不限原處理意見、不限原領導表態,重新聽取上訪人申訴、重新調查複議、重新研究處理,一案一法,一案一策,對症施治,徹底解決。在不違反政策、原則的前提下,堅持宜粗不宜細、宜寬不宜嚴,能靠上就靠上,能沿用就沿用,能變通就變通,讓上訪人感到安慰,體會到企業和黨組織的關心。
四是嚴格責任追究機製。認真落實集團公司《維護穩定工作責任書》、《穩定工作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對各單位部門和工作人員在穩定工作中,不正確或不履行職責、玩忽職守、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工作作風粗暴等行為致使矛盾激化,造成嚴重政治影響和較大經濟損失的直接責任單位和個人,給予組織行政責任追究和經濟處罰。並把各單位部門穩定工作業績納入年終班子考評,作為評先樹優和考察使用領導人員的重要依據,較好地調動了各單位部門化解處理不穩定問題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