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知識問答/什麼是重大危險源,危險源等級劃分、分類與評估報告是怎樣規定的?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重大危險源。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七章附則中第九十六條規定,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貯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從這一規定看,重大危險源的概念有三個層次的含義:1、重大危險源是一類場所或者設施(合稱單元);2、重大危險源是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的場所或者設施;3、重大危險源是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場所或者設施。
確定重大危險源的核心因素是危險物品的數量是否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所謂臨界量,是指對某種或某類危險物品規定的數量,若單元中的危險物品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應定為重大危險源。具體危險物質的臨界量,由危險物品的性質決定。
重大危險源分為生產場所重大危險源和貯存區重大危險源兩種。兩種重大危險源的確定方法基本相同。具體辦法,2000年9月17日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GB18218-2)“重大危險源辨識”作了具體規定。
危險源分級一般按危險源在觸發因素作用下轉化為02manbetx.com
的可能性大小與發生02manbetx.com
的後果的嚴重程度劃分。危險源分級實質上是對危險源的評價。按02manbetx.com
出現可能性大小可分為非常容易發生、容易發生、較容易發生、不容易發生、難以發生、極難發生。根據危害程度可分為可忽略、臨界的、危險的、破壞性等級別。也可按單項指標來劃分等級,如高處作業根據高差指標將墜落02manbetx.com
危險源劃分為4級(一級2m至5m,二級5m至15m,三級15m至30m,特級30m以上);按壓力指標將壓力容器劃分為低壓容器、中壓容器、高壓容器、超高壓容器4級。從控製管理角度,通常根據危險源的潛在危險性大小、控製難易程度、事故可能造成損失情況進行綜合分級。
根據危險源的性質、場所、設備、設施等的不同,重大危險源可分為以下七類:
1、 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貯罐區;
2、 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庫區,如火藥、彈藥庫,毒性物質庫,易燃、易爆物品庫;
3、 具有火災、爆炸、中毒危險的生產場所;
4、 企業危險建(構)築物;
5、 壓力管道,包括工業管道、公用管道、長輸管道;
6、 鍋爐,包括蒸汽鍋爐和熱水鍋爐;
7、 壓力容器。
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新頒布的《安全生產法》要求,對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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