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邵礦業集團洪山殿實業有限公司蛇形山煤礦“8.6”煤與瓦斯突出重大事故
2003年8月6日15時40分,漣邵礦業集團洪山殿實業有限公司蛇形山煤礦-300主石門過煤門放炮時,引起煤與瓦斯突出02manbetx.com
,造成4死亡,3人重傷,5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54.0萬元。
一、礦井基本情況
1.礦井概況。蛇形山煤礦隸屬於漣邵礦業集團洪山殿實業公司,屬國有重點煤礦,位於婁底市雙峰縣蛇形山境內。開采漣邵煤田洪山殿礦區內南塘向斜北翼東段,井田地質構造複雜,小型斷層、褶皺比較發育,且以壓扭性的逆斷層為主。煤係地層為上二迭係龍潭組,共含煤8層,主采4煤,煤厚0-8.7m,平均1.95m,煤層傾角25-450,平均350,全井田普遍可采;局部可采3煤層,煤厚0-3.79m,平均1.18m,煤層傾角25-450,平均350,煤層賦存不穩定。煤種為貧煤。
礦井采用立井主石門分區式開拓方式,目前的運輸大巷在-125水平,總回風巷在+50水平。通風方式為混合式,就全礦井而言有四個進風井,三個回風井。2002年實際原煤產量為14.5萬噸。
目前一水平(+20m~-125m)已基本開采完畢,正進入二水平(-125m~-300m)開采。主要生產采區有19、22W,準備采區有23,開拓采區有22,暗井-300主石門。
該礦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相對瓦斯湧出量為89.81m3/t,絕對瓦斯湧出量為26.93m3/min,煤層瓦斯含量為18~25m3/t。自建礦以來至2003年8月5日止共發生煤與瓦斯突出379次,平均突出強度91噸/次,最大突出強度1021噸。
2.-300主石門巷道施工情況。-300主石門是礦井第二水平進風、運輸、行人的主要開拓巷道,距地表垂深439m。自2001年開掘以來,至02manbetx.com
前掘進了408m,已安全揭穿1煤和3煤,3煤正在過煤門。
3.-300主石門綜合防突措施的實施情況。當-300主石門掘至距3煤法線距離10m時,於2002年12月25日至2003年元月15日施工了抽放鑽孔31個,在施鑽過程中,所有見煤鑽孔均有嚴重頂鑽現象,無法穿過3煤層,於2003年元月24日至2月28日進行了第一次瓦斯抽放。3月上旬恢複掘進,掘進7.5m。於2003年3月21日至4月10日施工了抽放鑽孔50個,所有見煤鑽孔均穿過3煤層進入底板,於4月21日至5月12日進行了第二次瓦斯抽放。抽放後掘進了12.5m。於2003年6月1日至6月11日在石門前方腰線以上施工抽放鑽孔30個,於6月12日至6月28日進行了第三次瓦斯抽放。
三次抽放,共施工抽放鑽孔111個,抽放瓦斯總量9999m3,抽放鑽孔瓦斯排放量19958 m3,控製煤體2281t。但第三次抽放鑽孔控製腰線以上,抽放瓦斯量為1791 m3,自然排放瓦斯量為4181 m3,腰線以上控製煤量為1140 m3,煤層瓦斯含量按-125水平的25m3/t計算,計算出石門腰線以上瓦斯抽放率隻有21%。低於措施規定的30%和《防突細則》規定有25%,瓦斯抽放效果沒有達到要求。
4.-300主石門揭3煤及過煤門情況。第三次抽放後,於6月28-29日掘進了3m,然後停止掘進,於7月19日16時30分采用全井撤人、停電,地麵放炮的措施,放炮後沒有發生煤與瓦斯突出。7月26日8點班對-300主石門進行了突出危險性預測,測定最大△h2為140Pa,最大鑽屑量3.7kg/m。15時30分,采用全井撤人、停電,地麵放炮的措施第一次過煤門,炮後當頭來煤矸9車,沒有發生煤與瓦斯突出。7月31日8點班對-300主石門進行了突出危險性預測,測定最大△h2為160Pa,最大鑽屑量3.8kg/m。16時35分采用全井撤人、停電,地麵放炮的措施,第二次過煤門,,炮後沒有發生煤與瓦斯突出。8月3日進行突出危險性預測,預測孔左右各一個,左側△h2為220Pa,右側為440Pa,最大鑽屑量4Kg/m。8月4日該當頭采取補充卸壓措施。8月5日中班、晚班由工程隊采用2.2Kw輕便防突鑽機、施工排放鑽孔20個(∮75mm)。因3煤層在石門位置煤層厚度增大(3m),傾角變緩(18-200),所以3次揭煤沒有過完3煤層。8月6日02manbetx.com
班第三次過煤門,放炮誘發了煤與瓦斯突出。
二、02manbetx.com
發生經過
2003年8月6日中班(8-16點),安排-300主石門第三次過煤門。8點15分,開拓一隊2名職工領取雷管和8包炸藥下井到-300主石門當頭,進當頭後首先清理當頭,並做好打眼前的準備。
13時30分,在一300主石門進行效果檢驗,效檢指標沒有超值。於是開始打炮眼,約1小時後,打好了16個炮眼(深1.5~2.0m),14時30分開始裝藥、連線。14時50分向地麵調度室請示放炮過煤門。15時38分,放炮員在-125水平上車場變坡點處啟炮,啟炮後人員外撤,約1-2分鍾後-300主石門發生煤與瓦斯突出,突出發生後,外撤人員立即往外跑,瓦斯氣流將他們衝倒在-125主石門交岔點處。全井反風,副井口瓦斯達8%,井底車場達瓦斯20%。主石門與暗井交叉點附近(檢查瓦斯30%)的人員全部被暈倒。
三、事故原因03manbetx
1.直接原因
(1)–300主石門過3煤煤門時,煤層厚度增厚,傾角變緩,造成過“煤門”的距離拉長,富集大量瓦斯,具有嚴重的突出危險性;石門揭開3煤前,第三次瓦斯抽放效果沒有達到《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和措施規定要求;石門揭開3煤第三次過煤門時,采取排放鑽孔的局部防突措施沒有到位,8月4日預測到-300主石門△h2達440Pa,有嚴重的突出危險,8月5日中、晚班施工完排放鑽孔後,隻排放了1個小班,沒有達到至少排放一個大班的規定要求,沒有給予足夠的排放時間,石門前方和四周煤體應力和瓦斯沒有得到充分釋放,煤層的突出危險性尚未消除。
(2)對3煤層防突措施的效果檢驗沒有按《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和措施規定進行。按規定:“檢驗措施效果的檢驗孔數為4個,其中石門中間1個,並應位於措施孔之間,其它3個孔位於石門上部和兩側,終孔位置應位於措施控製範圍的邊緣線上”。但蛇形山煤礦-300主石門8月6日中班第三次過煤門之前進行的排放鑽孔措施的效果檢驗,隻施工了二個檢驗孔,且檢驗孔深隻有3米和4.5米,所測校檢值是不正確的,得出無突出危險的結論是錯誤的。
(3)違反石門揭煤措施有關放炮的規定,在沒有全井撤人,全井停電,救護隊員值班,關閉反向風門,設置警戒、地麵放炮的情況下,違章指揮-300主石門過3煤煤門時在反向風門內放炮,是造成本次突出事故人員傷亡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1)技術管理不到位。沒有按漣邵礦業集團180號文的批複要求編製《石門過煤門的預測、防突措施和措施效果檢驗設計》報洪山殿實業有限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後執行;技術資料管理混亂,-300m主石門施工和技術測定的原始資料沒有登記和保管,部分己丟失,沒有及時對抽放鑽孔施工的原始資料進行技術03manbetx
。
(2)安全生產責任製不落實。蛇形山煤礦是一個煤與瓦斯突出嚴重的礦井,-300主石門石門揭煤的全過程,沒有成立專門的揭煤工作領導小組;沒有落實“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值班領導沒有把握本班的工作重點,沒有及時發現本班井下重大的安全隱患;反向風門強度不夠,沒有按質量標準檢查驗收。
(3)現場監管人員工作嚴重失職。具體負責-300主石門揭煤的防突專幹,事故當班下井後,留在-125水平信號室休息,沒有去-300主石門當頭親自進行效果檢驗,輕信2名預測工的檢驗結果,也錯誤地認為-300主石門過煤門沒有突出危險;事故當班專職瓦斯檢查員下井後,僅到-300主石門當頭檢查了一次瓦斯,然後就離開當頭(8點半)到-125水平沒有再下去到當頭檢查瓦斯,掌握突出預兆,製止違章作業,而在信號室向地麵調度室虛報當頭第二次和第三次瓦斯檢查情況,並於15時提前出井。
(4)洪山殿實業有限公司對蛇形山煤礦-300主石門揭煤這一重大安全技術措施缺乏有效的監督檢查。 8月4日預測到-300主石門△h2達440Pa,有嚴重的突出危險,8月5日施鑽時有3-4個孔有噴孔現象,沒有引起洪山殿實業有限公司有關領導和部門的高度重視,沒有采取有效措施。
(5)思想麻痹,防突認識不高。-300主石門在事故之前已安全揭開3煤,並二次過煤門,沒有發生煤與瓦斯突出,思想麻痹,錯誤地認為3煤層已經“放氣”,沒有突出危險了;下井職工沒有隨身攜帶自救器。
四、防範措施
1、石門揭穿突出煤層前,必須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的要求編製石門揭穿突出煤層的專門設計,采取綜合防治突出措施,按管理權限上報審批,並按審批意見貫徹落實到位。
2、石門揭煤工作麵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應按《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的規定進行,檢驗措施效果的檢驗孔數為4個,其中石門中間1個,並應位於措施孔之間,其它3個孔位於石門上部和兩側,終孔位置應位於措施控製範圍的邊緣線上。
3、石門揭穿突出煤層,自底(頂)板岩柱穿過煤層進入頂(底)板的全部作業過程,都必須采取防治突出的措施。
4、嚴格執行放炮管理製度。石門揭煤(包括過煤門),必須嚴格按石門揭煤措施的規定要求,進行停電、撤人、站崗和放炮。
5、切實抓好“一通三防”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實“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12字方針。
6.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強化內部安全監督管理,強化技術管理和現場管理,嚴肅查處“三違”行為,確保安全生產。
7、加強全員防突意識教育和防突知識培訓,提高全員防突安全素質。
8、提高對深部煤層突出危險性的認識,加強對深部煤層防突技術的研究,總結出適應於深部煤層防突的針對性措施,提高防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