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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電鉗工應知應會(三十五)

作者:佚名 2010-05-30 00:47 來源:不詳
5、準備和裝添電液必須使用專用器具。工作人員必須戴防護眼鏡、口罩和橡膠手套,係橡膠圍裙,穿膠鞋。
調合和貯存電液,必須使用有蓋的瓷質、玻璃質等容器。調合酸性電液時,必須將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嚴禁向硫酸中倒水。
房間內必須備有中和電液用的溶液。
6、主副井絞車房、井底車場、運輸調度室、采區變電所、上下山絞車房、水泵房、帶式輸送機集中控製硐室等主要機電設備硐室和采掘工作麵,應安裝電話。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變電所、礦井地麵變電所和地麵通風機房的電話,應能與礦調度室直接聯係。
井下電話線路嚴禁利用大地作回路。
7、電氣信號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礦井中的電氣信號,除信號集中閉塞外應能同時發聲和發光。重要信號裝置附近,應標明信號的種類和用途。
(二)升降人員和主要井口絞車的信號裝置的直接供電線路上,嚴禁分接其他負荷。
8、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應采用具有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配電。
9、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號和控製等裝置,應優先采用本質 安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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