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火災注氮惰化滅火
作者:佚名
2010-05-31 08:56
來源:不詳
① 氮氣來源
液氮外購,單價1800元/噸,共購302.6噸;氣氮自製,現備有四台製氮機,每台製氮能力為1500m3/h,總能力為6000 m3/h。
② 注氮範圍及 設計注氮量
目前水淹區和內災區未進行注氮惰化,隻對外災區進行注氮滅火。外災區注氮範圍包括井下高於+625m水平以上的輔運大巷、膠帶大巷、1#總回風大巷、2#總回風大巷等所有未被水淹沒的巷道區段。經計算,外災區需要注入的氮氣量為90545m3。
③ 液氮和氣氮 設計注入量
液氮注入量:外災區置換空氣所需巷道體積為90545m3,液氮和氣氮轉換比為1∶600,液氮重量和體積換算比為0.8t/m3,則液氮注入量為90545÷600×0.8=120.8t。
氣氮注入量:根據目前礦井封閉情況,漏風現象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漏風量中所含氧氣量必須由氮氣連續不斷地補給,才能保證外災區的惰化度,並將氧氣濃度始終保持在5%以下。礦井總漏風量估算為200m3/min,由地麵漏進的新鮮風流中的氧濃度取21%,氮氣補給富裕係數取2,則氣氮連續注入量為200×0.21×2=84m3/min=5040m3/h。因此,現有四台製氮機同時晝夜不停地連續供氣,其供氮能力為6000m3/h,可以滿足 設計注氮量。
④ 注氮滅火實際實施情況
3月4日9時30分,安裝在立井附近廣場上的第一台製氮機開始製氣供氮;3月5日17時52分,四台製氮機全部投運並製氣供氮,供氮總能力為6000m3/h,超過 設計注氮量的要求。
3月4日9時30分,液氮經氣化後從副斜井灌注,至3月8日7時56分灌注完畢,累計灌注液氮量為126.5t。3月14日13時10分,液氮移地灌注,通過瓦斯抽放站1#和2#瓦斯抽放管路灌注,至3月19日9時停灌,累計灌注液氮176.1t,總灌注量為302.6t,其單價為1800元/t。
液氮外購,單價1800元/噸,共購302.6噸;氣氮自製,現備有四台製氮機,每台製氮能力為1500m3/h,總能力為6000 m3/h。
② 注氮範圍及 設計注氮量
目前水淹區和內災區未進行注氮惰化,隻對外災區進行注氮滅火。外災區注氮範圍包括井下高於+625m水平以上的輔運大巷、膠帶大巷、1#總回風大巷、2#總回風大巷等所有未被水淹沒的巷道區段。經計算,外災區需要注入的氮氣量為90545m3。
③ 液氮和氣氮 設計注入量
液氮注入量:外災區置換空氣所需巷道體積為90545m3,液氮和氣氮轉換比為1∶600,液氮重量和體積換算比為0.8t/m3,則液氮注入量為90545÷600×0.8=120.8t。
氣氮注入量:根據目前礦井封閉情況,漏風現象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漏風量中所含氧氣量必須由氮氣連續不斷地補給,才能保證外災區的惰化度,並將氧氣濃度始終保持在5%以下。礦井總漏風量估算為200m3/min,由地麵漏進的新鮮風流中的氧濃度取21%,氮氣補給富裕係數取2,則氣氮連續注入量為200×0.21×2=84m3/min=5040m3/h。因此,現有四台製氮機同時晝夜不停地連續供氣,其供氮能力為6000m3/h,可以滿足 設計注氮量。
④ 注氮滅火實際實施情況
3月4日9時30分,安裝在立井附近廣場上的第一台製氮機開始製氣供氮;3月5日17時52分,四台製氮機全部投運並製氣供氮,供氮總能力為6000m3/h,超過 設計注氮量的要求。
3月4日9時30分,液氮經氣化後從副斜井灌注,至3月8日7時56分灌注完畢,累計灌注液氮量為126.5t。3月14日13時10分,液氮移地灌注,通過瓦斯抽放站1#和2#瓦斯抽放管路灌注,至3月19日9時停灌,累計灌注液氮176.1t,總灌注量為302.6t,其單價為1800元/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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