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錦能源有限公司雲蓋山煤礦一礦“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
河南永錦能源有限公司雲蓋山煤礦一礦“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
為了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通風管理,有效地杜絕瓦斯、煤塵及火災02manbetx.com
的發生,改善我礦安全生產條件,保障礦井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及有關安全規定,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製訂“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望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一、概 述
1、礦井通風係統
礦井現采用中央分列抽出式通風,主、副斜井進風,回風立井回風,安裝兩台型號為FBCDZ-№.22型軸流式風機,配套電機型號YBF315-8,功率2×132KW,兩台風機一用一備,運行正常。礦井目前總進風量為3937m3/min,回風立井回風風量4066m3/min,有效風量率為88%,礦井通風阻力h阻=1850Pa,等積孔1.88m2。反風方法為風機反轉進行反風,礦井有完善的反風裝置和防爆門,目前礦井能夠在10min內反風。各工作麵需風量:21303采煤工作麵498 m3/min,21106采煤工作麵510m3/min,變電所硐室300 m3/min。現有7個掘進工作麵,五個掘進工作麵采用型號FBD№. 5.0局部通風機,功率2×7.5KW,直徑500mm風筒,二個掘進工作麵采用型號FBD№. 5.5局部通風機,功率2×11KW,直徑600mm風筒,總需風量約1780m3/min,礦井供風量能夠滿足生產需要。
2、瓦斯情況
根據2009年度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結果:礦井瓦斯相對湧出量為4.33m3/t,絕對湧出量4.05m3/ min,屬低瓦斯礦井。井下無衝擊地壓、高溫。
3、礦井監控係統
礦井2002年安裝了KJ4型安全監控係統一套, 2005年礦井完善了監控監測係統安裝了大屏幕係統,礦井配備有安全監控係統、大屏幕係統,2007年升級為KJ209N係統。該係統由北京鑫源九鼎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生產,采用單膜光纜傳輸係統,井下用黑白低照度進行圖像采集,通過光輸機進行遠程傳輸,硬盤錄像機實時錄像,大屏幕顯示係統采用DLP高像素顯示,畫麵可以任意切換,硬盤錄像用MPG4壓縮格式,運行正常。各掘進工作麵及回風巷安裝有甲烷傳感器,局部通風機和風門安裝有開關傳感器、風速傳感器,風筒傳感器、饋電傳感器、二級平台安裝有攝像頭、主皮帶井機尾和軌道井下巴鉤各安裝一個攝像頭,監控係統有備用主機和UPS電源,監控中心有專人值班,監控係統具有記錄、報警、打印報表、數據存儲、回放等功能;監控係統通過光纖與永錦公司實現聯網。運行情況良好。
4、自救器使用情況
礦井充燈房負責對入井人員發放自救器和自救器日常維護保養、檢查工作。檢身工嚴格檢身製度,做到每一入井人員必須佩戴自救器,否則,嚴禁入井。自救器發放室配備稱重儀和氣密性檢測儀,每月對全部在冊自救器重量、氣密性、外殼進行校驗檢查,發現不合格的給予報廢處理,對超過使用期限的自救器嚴格按報廢製度處理,嚴禁不合格自救器入井使用。礦井使用的是過濾式自救器共1318台,礦井每天下井人數為800人,現有自救器能滿足要求,同時要求下井員工按規定下井攜帶自救器。
5、煤塵爆炸性及爆炸指數
根據煤炭科學院撫順分院2008年煤層煤塵爆炸性鑒定報告,煤塵幹燥無基灰發份為17.26%。有爆炸危險性。
6、煤的自燃傾向性、自然發火期
根據煤炭科學院撫順分院2008年煤層自燃等級鑒定報告,該煤層無自燃發火傾向。且我礦及相鄰同煤層礦井,均沒有發生過自燃現象。
二、加強通風管理
1、每月對主要通風機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並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經常做好維護保養工作,使在用風機能夠安全運轉,備用風機能在10min內啟動;每季度至少檢查1次反風設施。(本條由機電車間負責,機電科負責監督。)
2、禁止利用主要通風機房做其它用途。風機房內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功率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並配備通達調度室的電話。主要通風機司機崗位責任製、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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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反風操作示意圖裝入鏡框並張掛上牆。(本條由機電車間負責,機電科負責監督。)
3、主要通風機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主要通風機司機要嚴守工作崗位,即使主要通風機臨時停風時,也不準離崗。主要通風機的運轉由主要通風機司機負責。司機應每1h將主要通風機運行情況,記入運轉記錄簿內,發現異常,立即報告調度室。(本條由機電車間負責,機電科負責監督。)
4、主要通風機因檢修或其它原因需停風時,必須製定停風措施和停電工作票報礦總工程師批準,並貫徹實施。變電所停電以前,必須將停電時間通知調度室。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行時,必須切斷井下所有電源,通知工作人員撤至進風巷道內。由值班礦長迅速決定全礦井是否停止生產、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出。主要通風機司機要通知井口檢身工迅速打開井口防爆門及行人風門,充分利用自然通風。主要通風機司機必須嚴守工作崗位,隨時準備恢複通風,恢複生產。當改變全礦井通風係統時,必須編製通風設計及安全措施,由礦總工程師審批。改變通風機葉片角度時,必須報礦總工程師批準。(本條由機電車間負責,機電科監督。)
5、兩條巷道在貫通前20m時,生產科必須向礦總工程師、礦長報告,由礦總工程師組織人員製定出貫通措施(生產科負責);並通知掘進隊和通風隊隻許一個工作麵掘進,停止掘進的工作麵保持正常通風,並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嚴禁進人。經常檢查風筒的完好狀況和工作麵及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處理。炮掘工作麵每次放炮前,必須派專人和瓦斯檢查員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麵檢查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隻有兩個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0.75%以下時,掘進的工作麵方可放炮。若因停電或停風造成瓦斯聚積,必須先排放瓦斯後,隻有瓦斯濃度降至0.75%以下時才允許掘進貫通。貫通前通風隊必須事先做好調整風流的準備工作。兩個掘進工作麵貫通後,通風隊要立即調整通風係統,穩定風流,防止瓦斯聚積(通風隊負責,安監科負責監督。)
6、進、回風井之間和主要進、回風巷之間的每個不用的聯絡巷中,必須砌築永久密閉。正常使用的聯絡巷道,必須安裝兩道聯鎖的正向風門和兩道反向風門(或安裝兩道均壓風門),防止風流短路。井下所有的風門等通風設施,必須按規定構築,嚴禁隨便拆除破壞。行人通過風門後要隨手關閉,不用的風門要及時拆除或構築永久密閉。通風隊要加強通風設施及通風係統的管理,提高礦井有效風量,保證井下每人每分鍾供給風量不少於4m3(通風隊負責)。(本條由井下所有工作人員負責監督)
7、每一生產水平都必須布置單獨的回風巷,實行分區通風。在準備新水平時,必須在采區構成通風係統後,方可開掘其它巷道。回采工作麵必須構成全風壓通風係統後方可回采。(本條由礦總工程師負責。)
8、回采工作麵和掘進工作麵都必須采用獨立通風。回采工作麵與其相連接的掘進工作麵,掘進工作麵與其相鄰的掘進工作麵布置獨立通風有困難時,可采用串聯通風。但串聯通風次數不得超過一次,並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在進入被串聯工作麵的風流中裝設甲烷斷電儀,且CH₄和CO2¬濃度都不超過0.5%,其他有害氣體濃度都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100條的規定。(本條由礦總工程師負責。)
9、采空區必須及時封閉。與采空區相連通的巷道必須隨采煤工作麵的推進逐個封閉。采區開采結束後45天內,必須把所有與采區相連通的巷道全部封閉。(本條由通風隊負責,安監科負責監督。)
10、掘進巷道必須使用局部通風機通風,一台局部通風機隻準供一個掘進工作麵用風。新開掘進巷道必須先安裝局部通風機,且實現雙電源、雙風機、自動倒台、瓦斯電閉鎖裝置後,方可開口掘進;嚴禁采用擴散通風或掘進一段時間後再安裝局部通風機。局部通風機和起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回風口不得小於10m;全風壓供給該處的風量必須大於局部通風機的吸入風量。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到回風口間的最低風速必須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101條規定。風筒末端距掘進工作麵的距離不得大於5m。(本條由通風隊負責,安監科負責監督。)
11、局部通風機與掘進巷道中的電器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和瓦斯電閉鎖裝置(本條由調度室負責)。局部通風機應采用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供電線路。(本條由機電科負責)每個掘進工作麵應有備用風機,並實現自動倒台。每天應有專人檢查1次,保證局部通風機正常運轉。(通風隊負責,安監科負責監督。)
12、控製風流的風門、風橋、風牆等設施必須可靠。風筒直徑要一致,因供風距離需要改變風筒直徑時應由大變小,嚴禁花接。異徑風筒要使用過渡節,風筒拐彎地點要使用鐵彎頭或高彈風筒,嚴禁拐死彎。風筒吊掛要平順,逢環必掛,接頭要嚴密,並使用反壓邊。(本條由通風隊負責,安監科負責監督。)
13、使用局部通風機供風的掘進工作麵,無論工作或交接班,嚴禁停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需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停止工作(掘進隊負責)。恢複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隻有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停止掘進的盲巷,撤出巷道內所有設備和物料後要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嚴禁人員進入(通風隊負責)。(本條由安監科負責監督。)
14、通風隊負責對礦井風量每10天進行一次全麵測定,每月把井下各地點的風量進行合理分配。對采掘工作麵和其他用風地點,應根據實際需要隨時測風,每次測風結果應記錄並寫在測風地點的記錄牌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各個地點的供風量分配合理(通風隊負責)。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總工程師負責每年組織進行一次瓦斯等級鑒定及反風演習工作,並擔任總指揮,並組織寫出報告,上報有關部門(總工程師負責)。
15、通風隊要設專職通風工,具體負責井下通風工作,根據需要對礦井通風係統及時調整(總工程師負責)。生產科指定專人指導礦井通風工作(生產科負責)。
16、礦井必須配備足夠的通風安全檢測儀表。通風隊要定期校正儀表,儀表校正必須由國家授權的安全儀表計量檢驗單位進行鑒定。(本條由通風隊負責。)
17、風門必須安裝風門開關傳感器,且保持完好,並能正常使用(本條由調度負責),每組風門的兩道正向風門要安裝聯鎖裝置。(通風隊共同負責,安監科負責監督。)
三、瓦斯檢查管理及防治瓦斯爆炸與煤與瓦斯突出
安全技術措施
㈠嚴格瓦斯檢查管理工作
1、瓦斯管理必須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中對瓦斯濃度的規定,並根據我礦具體情況做如下要求:
⑴礦井總回風巷或一翼回風風流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0.75%時,瓦檢員或調度監控員必須立即報礦總工程師,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其濃度達到0.75%時,必須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井下所有人員。(本條調度室負責。)
⑵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麵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0.75%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都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並報礦總工程師,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本條調度室負責。)
⑶采掘工作麵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0.75%時,必須停止用煤電鑽打眼,放炮地點附近20m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0.75%時,嚴禁爆破。采掘工作麵、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m以內的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0.7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采掘工作麵及其它巷道內體積大於0.5m3的空間中,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m以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對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被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必須在電動機及其開關附近20m的巷道內瓦斯濃度降到0.75`%以下時,方可通電開啟。檢查瓦斯要檢查到巷道頭,巷道邊,巷道頂,采煤工作麵上回風、上隅角處及有人工作地點附近可能聚積瓦斯的地方。(本條由通風隊負責,安監科負責監督。)
⑷已停止運轉的局部通風機,在恢複通風前,必須先檢查瓦斯,證實停風區中瓦斯濃度不超0.75%,並且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同時檢查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5%,方可啟動局部通風機。否則,必須按規定排放瓦斯。(本條瓦檢員負責,由安監科負責監督。)
⑸采掘工作麵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達到0.7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報礦總工程師,製定措施,進行處理。(本條由瓦檢員負責,安監科負責監督。)
2、礦井因停電或檢修等原因,造成主要通風機及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通風隊必須製訂恢複通風、排放瓦斯措施(通風隊負責)和送電的安全措施(機電科負責)並按規定貫徹執行。
⑴礦井全風壓通風係統的恢複,排放瓦斯和送電程序是:由變電所先給主要通風機房送電,啟動主要通風機,主要通風機運轉15min後,瓦檢員從進風井入井,逐段檢查瓦斯的濃度,證實全風壓通風係統內所有地點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限,方可通知平地向井下送電。恢複正常通風後,所有受到停風影響的地點,都必須經過瓦斯檢查人員檢查,證實無危險後,方可恢複工作。所有安裝電動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20m的巷道內,瓦斯濃度都在0.75%以下、二氧化碳濃度在1.5%以下時,方可開動電器設備,恢複生產。(本條由調度室負責)
⑵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在恢複通風前,必須首先檢查瓦斯濃度,隻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0.75%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同時檢查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10m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開動局部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
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0.75%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最高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控製風流排放瓦斯。
停風區中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時,必須製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後,組織人員排放瓦斯,可采用“T”型排放法進行排放。
在排放瓦斯過程中,排出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75%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超過1.5%,且回風係統內必須停電撤人,其它地點的停電撤人範圍應在措施中明確規定。隻有恢複通風的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75%或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人工恢複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內電氣設備供電和采區回風係統的供電。(本條由通風隊負責。)
3、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嚴禁人員進入,並向礦調度室報告(通風隊負責)。停風區內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或其他有害氣體超過《煤礦01manbetx
》第100條規定又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h內封閉完畢。恢複已經封閉的停工區或采掘工作麵接近這些地點時,必須事先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如果瓦斯濃度高可采用逐節對接風筒和“T”型風筒排放法相結合,對盲巷內的瓦斯進行排放。隻有瓦斯濃度降到0.75%以下時方可恢複工作。(本條由調度室負責。)
4、全礦配備瓦斯檢查人員18人,每班5人,3人串班。瓦檢員必須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瓦檢員必須攜帶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和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礦長、礦總工程師、爆破工、采掘區隊長、通風區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組長、流動電鉗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安全監測工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瓦檢儀。(本條由安監科負責。)
5、所有采掘工作麵、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有人員作業的地點都應納入檢查範圍。瓦斯檢查不許空班漏檢,每班巡回檢查不得少於3次,本班未進行生產的采掘工作麵或臨時停工的工作麵,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檢查1次。可能湧出或積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應每班至少檢查1次。井下停風地點柵欄外風流中的瓦斯濃度每天至少檢查1次,擋風牆外的瓦斯濃度每周至少檢查1次。(本條由安監科負責。)
6、瓦檢員必須嚴格執行瓦斯巡回檢查製度和請示報告製度,並認真填寫瓦斯班報。每次檢查的結果,都必須記入瓦斯檢查班報手冊和檢查地點的記錄牌上,並通知現場工作人員。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責令工作麵人員停止工作,切斷電源,並把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同時報礦調度室,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瓦檢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本條由安監科負責。)
7、安監科必須及時審閱瓦斯班報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彙總填寫瓦斯日報表。瓦斯日報必須送礦長、礦總工程師審閱,對重大的通風、瓦斯問題,應製定措施布置有關人員處理(調度室負責)。
8、在井上、下適當地點設置監控分站。通過甲烷傳感器、主要設備開停傳感器、風門開關傳感器、CO2傳感器、風速傳感器、負壓傳感器、饋電狀態傳感器來實現對全礦各地點進行自動監控,以提高礦井的防災、抗災能力。為保證安全監控係統的正常運行,特做如下要求:
⑴采區設計、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中,必須對安全監控設備的種類、數量、位置、以及控製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並繪製布置圖。(本條由生產科負責。)
⑵煤礦安全監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或光纜連接,嚴禁與調度電話電纜或動力電纜等共用。(本條由機電科負責)
⑶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製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本條由機電科負責)
⑷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傳感器等監測設備,每7天必須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本條由調度室負責,安監科負責監督。)
⑸每天必須檢查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使用光學瓦斯檢定器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並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監測值班員。當兩者讀數誤差大於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並必須在8h內對2種設備調校完畢。(本條由調度室負責)
⑹礦井安全監控係統中心站必須實時監控全部采掘工作麵瓦斯濃度變化及被控設備的通、斷電狀態。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監測日報必須每天報礦長、總工程師審閱。甲烷傳感器的報警濃度為0.75%、斷電濃度0.75%、複電濃度0.75%以下和斷電範圍為采掘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本條由調度室負責。)
9、由井口直接入井的軌道、有架空線的巷道與其他巷道相連的軌道,必須安裝兩道絕緣道夾板和絕緣道接頭(運輸隊負責),各種管路必須在井口附近進行不少於2處的集中良好接地。直通井下的通訊線路必須在入井處裝設熔斷避雷裝置(機電科負責)。
㈡ 預防瓦斯爆炸安全措施
1、瓦斯爆炸的三個條件:
⑴瓦斯濃度
瓦斯爆炸有一定的濃度範圍,我們把在空氣中瓦斯遇火後能引起爆炸的濃度範圍稱為瓦斯爆炸界限。瓦斯爆炸界限為5%~16%。
當瓦斯濃度低於5%時,遇火不爆炸,但能在火焰外圍形成燃燒層,當瓦斯濃度為9.5%時,其爆炸威力最大(氧和瓦斯完全反應);瓦斯濃度在16%以上時,失去其爆炸性,但在空氣中遇火仍會燃燒。
瓦斯爆炸界限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它還受溫度、壓力以及煤塵、其它可燃性氣體、惰性氣體的混入等因素的影響。
⑵引火溫度
瓦斯的引火溫度,即點燃瓦斯的最低溫度。一般認為,瓦斯的引火溫度為650℃~750℃。但因受瓦斯的濃度、火源的性質及混合氣體的壓力等因素影響而變化。當瓦斯含量在7%一8%時,最易引燃;當混合氣體的壓力增高時,引燃溫度即降低;在引火溫度相同時,火源麵積越大、點火時間越長,越易引燃瓦斯。
高溫火源的存在,是引起瓦斯爆炸的必要條件之一。井下抽煙、電氣火花、違章放炮、煤炭自燃、明火作業等都易引起瓦斯爆炸。所以,在有瓦斯的礦井中作業,必須嚴格遵照《煤礦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
⑶氧的濃度
實踐證明,空氣中的氧氣濃度降低時,瓦斯爆炸界限隨之縮小,當氧氣濃度減少到12%以下時,瓦斯混合氣體即失去爆炸性。這一性質對井下密閉的火區有很大影響,在密閉的火區內往往積存大量瓦斯,且有火源存在,但因氧的濃度低,並不會發生爆炸。如果有新鮮空氣進入,氧氣濃度達到12%以上,就可能發生爆炸。因此,對火區應嚴加管理,在啟封火區時更應格外慎重,必須在火熄滅後才能啟封。
2、預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⑴防止瓦斯積聚。所謂瓦斯積聚是指局部瓦斯濃度超過2%,體積超過0.5m3的現象。為了防止瓦斯積聚,每一礦井必須從生產技術管理上盡量避免出現直巷,臨時停工地點不準停風,並加強通風係統管理,嚴格執行瓦斯檢查製度,及時安全地處理積聚瓦斯。
⑵防止瓦斯引燃。防止瓦期引燃的措施是嚴禁和杜絕一切火源;嚴格管理和控製生產中可能發生的火、熱源、防止它的產生或限製其引燃瓦斯的能力。因而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下井。礦燈應完好,否則不得發放,應愛護礦燈,嚴禁拆開,敲打,撞擊;加強電氣設備管理和維護,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井下供電還應做到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堅持使用煤電鑽綜合保護,堅持局扇使用風電閉鎖。
⑶防止瓦斯爆炸範圍擴大。萬一發生爆炸,應使災害限製在盡可能小的範圍,並盡可能減少損失,為此通風係統力求簡單,采用並聯通風,禁止大串聯通風。
3、礦井瓦斯排放安全技術措施
巷道停風時間較長,所有打開密閉的巷道極易造成瓦斯聚積超限的巷道。為做到安全、及時、有效地排放瓦斯,特製定以下安全措施,望有關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⑴涉及需要瓦斯排放工作地點必須由安監科、通防科統一指揮,瓦斯檢查工檢查各地點瓦斯,由機電車間、通修隊、掘進隊配合工作,根據排放瓦斯需要隨時作好斷、送電、接風筒、撤人等工作。
⑵調度室監控值班人員密切關注瓦斯監測監控係統掘進區域及回風係統的瓦斯探頭、風機開停、風門開關顯示情況,作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通知調度室值班礦長,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⑶在啟動局扇風機排放瓦斯前,必須由瓦斯檢查工先檢查局扇風機附近10米以內的瓦斯濃度,確定瓦斯濃度在0.5%以下,方準啟動局扇風機進行瓦斯排放。
⑷瓦斯排放工作必須先從外至裏,逐個工作麵進行排放,必須排完一個再進行另一個,嚴禁兩個及以上同時排放。
⑸排放瓦斯的巷道,排放前,其他工作麵必須撤出人員,人工切斷該區域的所有電源(電瓶車停止運轉)。進行瓦斯排放時,其他工作麵保持正常通風。
⑹停電、停風或打開密閉的盲巷都必須進行瓦斯排放。瓦斯排放前必須先檢查局扇附近10米以內的瓦斯濃度,確定小於0.5%,方可人工啟動局部通風機進行瓦斯排放。瓦斯排放方法依據監控係統檢測數據而定,即:瓦斯濃度在1.5%以下時,可采用一次排放法排放;瓦斯濃度在1.5—3%之間,可采取控製風量法進行排放;瓦斯濃度大於3%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並報總工程師批準且必須采取“T”型排放法排放。若監控係統信息中斷,則以瓦斯檢查工檢測數據而定,並報告調度室。
⑺采用分段排放法排放瓦斯,嚴禁“一風吹”。
⑻根據瓦斯濃度,確定排放方法,並指定現場監管人員。
⑼瓦斯濃度在0.5-1%時,由區域跟班隊長、瓦斯檢查工、電工現場指揮進行排放;濃度在1-2%時,由通防科副職、安監科副職和通風隊長、瓦斯檢查工、電工現場指揮;達到3%時,由礦總工程師在調度室指揮,生產科科長、安監科科長、機電科科長、通風隊隊長、區域機電隊長、瓦斯檢查工現場指揮。
⑽凡有關人員在排放瓦斯過程中,嚴禁脫崗,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⑾風機開關處必須設有電話並有專人值班,隨時接聽電話並準確傳達有關電話信息或彙報瓦斯排放情況,若該處瓦斯超限,要立即通知值班人員,切斷電源,值班人員撤至安全地點。
⑿凡排放瓦斯回風流經過的地點,必須懸掛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檢測瓦斯濃度。當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立即停止瓦斯排放工作,采取措施後再進行排放。
⒀排放瓦斯時,排放的地點回風係統必須人工切斷所有電源(電瓶車停止運行),人員撤至新鮮風流中去。恢複送電前,必須經過瓦斯檢查工檢查,並確定該區域瓦斯濃度小於1%時,方可恢複送電。
⒁進行瓦斯排放時,瓦斯檢查工必須在現場隨時監測瓦斯濃度,當瓦斯濃度達到1.5%時,排放瓦斯人員必須向後撤至瓦斯濃度不超限地點為止,並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⒂該區域瓦斯排放完畢後,瓦斯檢查工要對該區域所有工作麵全麵檢查,發現有瓦斯超限地點,要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確認該區域瓦斯濃度不超過1%時,方可恢複正常通風。
⒃恢複正常通風15分鍾後,瓦斯檢查工要對回風係統中的各個地點進行瓦斯檢查,確認瓦斯濃度不超過1%時,方準恢複所有地點供電及通行。
⒄參加瓦斯排放人員及該區域所有協助人員嚴禁穿化纖服。機電科、機電車間在排放前,對該區域及回風流中的電氣設備進行檢查、檢修,嚴禁有失爆現象存在。
⒅除認真執行本措施外,還必須認真執行《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中的有關規定。
㈢ 煤與瓦斯突出預兆、分類及預防
1、煤與瓦斯突出的危害
煤與瓦斯突出是煤礦中一種極其複雜的動力現象,它能在很短的時間內,煤(岩)體向巷道或采場突然噴出大量的瓦斯及碎煤,在煤體中形成特殊形狀的空洞,並形成一定的動力效應,如推到礦車、破壞支架等;噴出的粉煤可以充填數百米長的巷道,噴出的瓦斯—粉煤流中有時帶有暴風般的性質,瓦斯可以逆風流運行,充滿數千米長的巷道。因此,煤(岩)與瓦斯突出是威脅煤礦安全生產的嚴重自然災害之一。
雲蓋山井田地質資料中對瓦斯噴出沒有明確性,資料中敘述,煤層的厚薄不同,瓦斯的積存和單位煤中的含量是有一定差別的,厚煤帶一般比薄煤帶高些,尤其是薄煤帶所保衛的厚煤帶是瓦斯積存的天然倉庫,開采中一旦局部卸壓,便有瓦斯噴出的可能,至少是短期內瓦斯湧出量增大幾倍或幾十倍上百倍,因此,開采中或揭煤時,要引起高度重視。
2、煤與瓦斯突出的一般規律
經資料03manbetx
表明,煤與瓦斯突出具有如下基本規律:
1、突出危險性隨采掘深度而增大,突出次數和強度隨采掘深度增加而增加是突出的普遍規律,對每個礦井、煤層都有一個發生突出的最小深度。當小於該深度時不發生突出,該深度簡稱為始突深度。
2、突出危險性隨突出煤層厚度增大而增大,突出煤層愈厚危險性愈大,表現為突出次數多、強度大、開始發生突出的深度淺。
3、突出與巷道類別,根據相關資料,煤層平巷突出次數最多,約占突出總數的45%左右。石門揭穿煤層的突出次數雖然不多,而其強度最大,且80%以上的特大型突出均發生在石門揭煤時。
4、突出前作業方式,根據相關資料表明,許多煤礦的大多數突出在爆破時,約占總數的2/3,突出的平均強度最大。風鎬落煤和手鎬落煤發生的突出,一般占突出總數的12%~16%。
5、突出前大多數有預兆,突出雖是突然發生的,但在突出前大都有預兆出現,可以出現一種預兆,也可以同時出現幾種預兆。常見的有聲預兆有煤體中出現劈裂聲、炮聲、悶雷聲;常見的無聲預兆有煤層層理紊亂、煤變軟變暗、支架來壓、掉碴、煤麵外鼓、片幫、瓦斯濃度增大、瓦斯湧出忽大忽小以及打鑽時頂鑽、夾鑽、鑽孔噴孔等。
6、突出大都發生在地質構造帶,易發生突出的地質構造帶有下列8種類型:向斜軸部地帶;帶狀構造收斂端;煤層扭轉區;煤層產煤變化區;煤包及煤層厚度變化帶;煤層分岔處;壓性、壓扭性斷層地帶;岩漿岩侵入帶。
3、煤與瓦斯突出的分類
⑴礦井中有瓦斯參與且有動力效應顯眼的現象稱為礦井瓦斯動力現象,根據井下實際情況,把礦井瓦斯動力現象分成煤的突出傾出、煤的突出壓出、煤與瓦斯突出、岩石與瓦斯突出、瓦斯噴出5類。(前4類總稱為煤(岩石)與瓦斯突出,簡稱為突出)
⑵、分類的基本特征
①動力現象造成的空洞位置及形狀(包括空洞中心線和水平麵所成之傾角);
②噴出煤(或岩石)的粒度及其分選情況;
③煤(或岩石)的拋出距離及堆積坡度;
④強度(噴出的煤量及岩石量);
⑤噴出的瓦斯量及瓦斯流運行方向;
⑥動力效應;
⑥現象發生前的預兆。
4、各類瓦斯動力現象基本特征
⑴煤的突出傾出
①傾出空洞具有較規則的幾何形狀(橢圓形、梨形、舌形等)。在上山,空洞常沿煤層傾斜延伸,多為梨形;在平巷,空洞多分布在工作麵上方及上隅角,橢圓形多為常見,一般空洞的上部呈自然拱的形狀。在平巷,空洞中心線與水平麵所成之夾角大於煤的自然安息角。
②傾出的煤主要是碎煤,有時也能見到少量的粉煤,無分選現象。
③煤的拋積程度及其堆積情況,取決於煤量的多少、空洞的大小及其傾角。煤的拋出距離一般不超過50米;傾出的煤的堆積坡麵角,一般近於自然安息角,沿傾斜發生大強度傾出時,堆積坡麵角可能小於自然安息角。
④傾出的煤量有數噸到數百噸,但多數情況不超過100噸。
⑤傾出的瓦斯湧出量取決於煤層瓦斯含量、煤的破碎程度、傾出煤量等,每噸傾出煤的瓦斯湧出量或近於煤層瓦斯含量。瓦斯流一般不逆風運行,在正常通風條件下,一般經0.5~1小時便能降至正常濃度。
⑥傾出時的動力效應可以推動空車、折斷木支架等。
⑦在傾出前經常出現的預兆是:煤硬度降低,煤開裂,工作麵掉碴,支架壓力增加等,有時煤體中也出現劈裂聲、悶雷聲等。
⑵煤的突出壓出
煤的突出壓出是由構造應力或開采集中應力引起的,瓦斯隻起次要作用,伴隨著突然壓出回風流中瓦斯濃度增高。
按表現形式不同,可分為兩類
第一類為突然移動,常見於準備巷道,表現為煤體的整體移動,煤體雖保持某種程度的完整外形,而實際已被壓壞並布滿裂縫,甚至還有部分煤體被壓碎成塊狀;有時也表現為巷道底板向上鼓起。不拋出煤和不形成空洞是它的特點。
這一類突然壓出是構造應力的水平擠壓作用造成的,其特征為:
①工作煤體整體移動,或底板煤體向上鼓起0.2~0.4米(有時達1米),不形成空洞。
②煤不拋出、無分選現象。
③強度一般在10~20噸以下,個別達50噸以上。
④瓦斯湧出量小於煤層瓦斯含量,通常不引起巷道瓦斯超限。
⑤動力效應較小,支柱一般不被破壞,隻是嵌入壓出的煤體中,底板鼓起時,可把礦車、鑽機抬起。
⑥壓出前的預兆是:支柱壓力增加,掉煤碴,煤體內出現劈裂聲、雷聲等。
第二類為突然擠出,多發生在傾斜和緩傾斜煤層的回采工作麵,它是在構造應力大,煤層中有軟分層、有平行工作麵的解理裂縫,在直接頂有彈性岩石(砂岩、石灰岩)和放頂不好、懸頂過大等條件下,煤層受到采動應力作用使工作麵邊緣煤體被壓碎而發生的,瓦斯隨著煤的突然擠出而加劇湧出。其特征為:
①壓出的空洞沿弧形條帶分布,中間最寬達1~3米,有時達6米;長度一般為7~30米,有時達60米。空洞分布在軟分層中,空洞高度可達到軟分層的全厚,並向上下兩個方向逐漸減少,其剖麵是唇形。
②拋出的煤為小塊及大塊,煤粉很少,無分選現象。
③壓出的煤可拋出1~3米,個別情況下在4米以上,堆積坡度比自然安息角小。
④壓出的煤層一般為10噸,大強度壓出可達375噸。
⑤壓出後短時間瓦斯濃度可達10%以上,但在正常通風情況條件下,很快能恢複正常。在大強度突然擠出時,大量瓦斯湧出可以延續時間,每噸擠出煤的瓦斯湧出量小於煤層瓦斯含量。
⑥動力效應拋出的煤一般可將工作麵支架打斷、折斷,在突然擠出和老頂冒落時,有時出現衝擊氣浪,有時還發生頂板裂開。
⑦壓出前的預兆有:軟煤分層厚度增加,支架壓力增加,工作麵掉碴,煤體中出現劈裂聲、悶雷聲等。
⑶煤與瓦斯突出
煤與瓦斯突出是在地應力和瓦斯的共同參與下發生的,其特征如下:
①突出空洞的位置和形狀是各式各樣的,大部分空洞位於巷道上方及上隅角,但也有位於巷道下隅角的。突出空洞的形狀為口小腹大的梨形或橢圓形,有時成很複雜的奇異外形。空洞中心線與水平麵之夾角可以小於或大於自然安息角。
②煤與瓦斯突出的一個重要特征是噴出的煤具有分選現象,即在靠近突出空洞和巷道下部為塊煤,其次為碎煤,離突出空洞較遠處和煤堆上部是粉煤,有時粉煤能被拋出很遠。
③煤的拋出距離取決於突出強度,可以有數米到百米,突出的煤可以堆滿全斷麵,造成巷道堵塞。煤的堆積坡度通常小於自然安息角。
④煤與瓦斯突出的煤量,可以有數噸到上千噸,按照強度可把煤和瓦斯突出分成小型煤與瓦斯突出,強度小於10噸;中型煤與瓦斯突出,強度10~99噸;次大型煤與瓦斯突出,強度100~499噸;大型煤與瓦斯突出,強度500~999噸;特大型煤與瓦斯突出,強度等於或大於1000噸。
⑤煤與瓦斯突出時噴出的瓦斯量,取決於煤層瓦斯含量和突出的煤量等。特大型煤與瓦斯突出時,短時間能湧出數十萬至數百萬立方米的瓦斯,噸煤瓦斯湧出量高達100~800m3,超過煤層瓦斯含量5~30倍。瓦斯一般順風流運行,而在特大型煤與瓦斯突出時,瓦斯和粉煤流呈暴風形式,瓦斯可逆風流運行並充滿數千米長的巷道。
⑥煤與瓦斯突出的動力效應常表現為推翻礦車,搬動巨石,破壞木支架,造成衝擊氣浪及聲響等。
⑦突出的預兆可分為有聲預兆和無聲預兆。
有聲預兆:俗稱響煤炮,通常在煤體深處的悶雷聲(放炮聲)、劈啪聲(槍聲)、劈裂聲、嘈雜聲、沙沙聲等。
無聲預兆:煤變軟,光澤變暗,掉碴和小塊剝落,煤麵輕微顫動,支架壓力增加,瓦斯湧出量增高或忽大忽小,煤麵溫度或氣溫降低等。
⑷岩石與瓦斯突出的一般規律:
①岩石與瓦斯突出大都發生在構造破壞帶。
②岩石與瓦斯突出大都發生在爆破時。
③岩石與瓦斯突出後,在岩體中形成一定形狀的空洞。
岩石與瓦斯突出的表現特征與煤與瓦斯突出有許多相似之處:
①突出空洞多位於巷道上方及上隅角,呈不規則的拉長的橢圓形、倒瓶形或圓錐形,空洞中心線幾乎與巷道垂直。
②噴出的岩石有分選現象,多數為粉末狀,少部分為塊狀,在堆積物上覆蓋一層厚0.2~0.5米的岩石粉末,而在頂板下麵留有高0.3~0.5米的通道。
③岩石拋出距離取決於岩石與瓦斯突出的強度,可以有數米到數十米,粉末狀的岩石可以噴出百餘米,噴出岩石的堆積坡度小於自然安息角。
④突出的岩石量可以有數噸到上千噸。
⑤突出時噴出的瓦斯量取決於岩石瓦斯含量、瓦斯種類、噴出的岩石量等。一般二氧化碳參與突出時,噴出量較大。瓦斯一般順風流運行,在大型和特大型突出時,瓦斯流可逆行風流運行很遠。
⑥動力效應較大,可推翻礦車、搬動大石塊和破壞木支架等。
⑦絕大多數突出前均有預兆出現,主要有瓦斯湧出量增加、岩石變軟、巷道壓力增大、巷道頂板岩石呈片狀脫落、炮眼利用率增高、發生底鼓等。
⑸瓦斯突然噴出:
瓦斯突然噴出是由高壓瓦斯引起的動力現象,它又可分成與開采過程有關和與開采過程無關兩類。
在開采近距離上保護層時,有時能發生與開采過程有關的瓦斯突然噴出,此時采空區底板突然鼓起,並有瓦斯大量噴出。瓦斯突然噴出後,底板粘土頁岩形成大量魚鱗狀近水平的裂隙,寬達數十毫米,經數小時後,瓦斯濃度才恢複正常。
5、煤與瓦斯突出預防措施
對突出礦井從開采程序、開拓方式及生產係統方而都必須製定了嚴格的技術規定,要求在開采突出煤層時,必須采取以防止突出措施為主,同時有避免人身傷亡的綜合措施,主要內容包括:區域性綜合防突措施、局部綜合防突措施
區域性綜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內容:
(一)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
(二)區域防突出措施;
(三)區域措施的效果檢驗;
(四)區域驗證。
局部綜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內容:
(一)工作麵突出危險性預測;
(二)工作麵防突措施;
(三)工作麵措施的效果檢驗;
(四)安全防護措施。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嚴格要求,為了防止因突出預測失誤或防突措施失效而造成危害,無論是揭穿突出危險煤層還是在有突出危險嶺煤層中進行采掘作業,都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如石門揭穿煤層時放震動炮,采掘工作麵遠距離放炮,設避難所、壓風自救係統和佩戴隔離式(壓縮氧和化學氧)自救器等。所有這些措施,對防治煤與瓦斯突出都收到了一定效果。
四、礦井防塵工作及防治煤塵爆炸安全措施
㈠切實做好防塵工作
1、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灑水係統。充分利用平地水處理係統的淨化水源進行靜壓供水。主要運輸巷、膠帶輸送機斜井與平巷、上山與下山、采區運輸巷和回風巷、采煤工作麵運輸巷與回風巷、掘進巷道、煤倉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轉載點等地點都必須敷設防塵供水管路、降塵水幕或噴頭,采取綜合防塵措施。掘進巷道內每100m設一個三通閥門,采麵下機巷內每50m設一個三通閥門,經常衝刷巷道,消滅煤塵沉積(通風隊負責)。井下所有煤倉和溜煤眼都應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采掘隊負責)。(本條由安監科負責監督。)
2、堅持工作麵無防塵設施不施工製度,工作麵施工前必須把防塵設備安裝好。井下巷道要根據其用途,合理分配風量,控製風速,防止煤塵飛揚。掘進巷道和硐室,必須采取濕式鑽眼、衝洗井壁巷幫、水炮泥、爆破噴霧、裝煤(岩)灑水和淨化風流等綜合防塵措施(通風隊負責)。(本條由安監科負責監督)
3、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設置隔棚水棚,煤巷掘進工作麵和采煤工作麵堅持使用煤層注水。
①水棚應設置在巷道的直線段內,其用水量按巷道斷麵計算,主要隔爆棚組的水量不小於400L /m2,長度不小於30m。
②隔爆棚距工作麵的距離必須保持在60m~200m範圍。
③水袋距頂板、兩幫距離不小於0.1m,其底部距軌麵不小於1.8m。
④水內如混入煤塵超過5%時,應立即換水。
(本條由通風隊負責。)
4、炮掘工作麵要逐步安裝爆破自動噴霧裝置(通風隊負責),堅持使用濕式鑿岩,水炮泥放炮,嚴禁幹打眼。工作麵在裝藥起爆前對工作麵30m範圍內的巷道用水衝刷,以免放炮時將已沉積的粉塵揚起;放炮後必須在矸石堆或煤堆上灑水和衝洗巷道頂幫,清除散落沉積在巷道壁上的粉塵,並對爆破後的岩塊進行灑水滅塵,然後才能裝煤(岩)(掘進隊負責)。
5、采煤工作麵的刮板運輸機、機巷膠帶輸送機各轉載點,必須安裝噴頭進行噴霧降塵(通風隊負責),並能正常使用,防止煤塵飛揚。並要經常清掃和灑水清除積塵(采煤隊負責)。(本條由安監科負責監督。)
6、井下煤倉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輸送機轉載點和卸載點,都必須安設噴霧裝置,作業時進行噴霧降塵。淨化水幕應安設在支護完好、無斷裂破碎的巷道段內。一般安設位置為:
①礦井總進風淨化水幕,安設在距井口20m~100m巷道內。
②采區進風流淨化水幕,安設在風流分叉口支流內側20m~50m巷道內。
③采煤工作麵回風流淨化水幕,安設在距工作麵回風口不大於30m的回風巷內。
④掘進工作麵回風流淨化水幕,安設在距工作麵不大於50m巷道內。
⑤巷道中的淨化水幕,安設在塵源下風流側5m~10m巷道內。(本條由通風隊負責,安監科負責監督。)
7、修護隊、通風隊巷道衛生工每旬對自己負責的巷道進行一次衝刷,對煤塵聚積的地方要及時清理按時進行粉塵濃度測定。運輸隊要經常對主井口和下把鉤、車場等工作地點的煤塵進行清理和灑水,防止煤塵沉積和飛揚。
8、所有下井人員一律佩戴口罩和自救器,做好個體防塵及礦工的自救工作。(本條由井下職工負責,安監科負責監督。)
9、礦井總回風、一翼回風、采麵進、回風巷,每一個掘進巷道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設置隔爆水棚。(本條由通風隊負責,安監科負責監督。)
10、井下采掘工作麵,采區進回風巷、機電硐室等處必須使用防爆電器設備,嚴禁使用非防爆型設備和失爆設備。對井下電器設備堅持巡回檢查製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設備帶病運行。機電硐室要備齊滅火砂、滅火器等器材。(本條由機電車間負責,機電科負責監督。)
㈡防治煤塵爆炸安全措施
1、煤塵爆炸的條件
⑴煤塵本身具有爆炸性。煤塵的爆炸性與揮發分含量有關,同樣情況下,揮發分含量高的煤,爆炸性強。
⑵煤塵必須懸浮於空氣中並達到一定濃度。煤塵的爆炸下限濃度:褐煤為45~55克/立方米;煙煤為110~335克/立方米;上限濃度一般為1500~2000克/立方米。
⑶有一個能點燃煤塵爆炸的高溫熱源。其引燃溫度變化範圍較大,一般為700~800℃,有時達1100℃。
2、煤塵爆炸的危害
⑴產生高溫。煤塵爆炸要釋放大量的熱能,其瞬時溫度可達2300~2500℃,可引起礦井火災、燒毀設備、燒傷人員,也是引發連續爆炸的主要熱源。
⑵產生高壓。煤塵爆炸的理論壓力可達735kPa,但實際發生爆炸時往往超過此值,而且爆炸壓力會隨著離開爆源距離一定範圍內呈跳躍式增大。可損壞設備,推倒機架,造成冒頂,人員傷亡。
⑶產生衝擊波。衝擊波的傳播速度可達2340m/s,使設備、支架、人員遭受損害,揚起落塵,被隨之而來的火焰點燃,造成煤塵的連續爆炸。
⑷氣體成分發生變化。煤塵爆炸後要產生大量有害氣體,尤其CO濃度一般為2%~3%,最高可達8%~10%,造成人員中毒。同時爆炸時大量耗氧,癢濃度迅速降低。
3、防治煤塵爆炸的措施包括:防塵措施、防爆措施和隔爆措施
㈠防塵措施
防塵措施的作用是減少井下煤塵的產生和飛揚。
⑴打鑽時的防塵
①濕式鑿岩。濕式鑿岩的實質,是隨著鑿岩過程的進行,連續地將水送至鑽眼底部,以衝洗岩屑和濕潤岩粉,達到減少岩塵的產生和飛揚的目的。
②水電鑽打眼。水電鑽主要用在回采和煤巷掘進工作麵,亦可以用於軟岩和半煤岩掘進工作麵。
③幹式捕塵。幹式捕塵主要用於缺水、高寒地區和某些特殊條件下的岩石巷道掘進工作麵。
⑵放炮時的防塵
①水袋填塞炮眼。俗稱“水炮泥”。其實質是將裝滿水的塑料袋裝填在炮眼內,爆破時水袋被爆碎,並將水壓入煤的裂隙和霧化,以達到防塵的目的。
②水封爆破。水封爆破不僅能降低煤塵的產生量,而且還能減少瓦斯湧出,增加爆破的安全性和提高爆破效果。
水封爆破的做法是:將炸藥裝炮眼內後,孔口密封好,然後向炮眼內注水,再進行爆破。該爆破法可用於煤巷掘進,也可用於回采。
③噴霧。噴霧是爆破時一種簡單易行的降塵措施。噴霧器多為風水聯合作用,以壓風為主要動力,將低於風壓98kPa~196kPa的水噴射出去,使之霧化。它的射程大、霧粒細、噴射麵寬、降塵效果好。
④水幕。掘進工作麵放炮時,水幕也是一種降塵與消煙的有效措施。同時,水幕也設在采煤工作麵的回風巷或塵源豐富的巷道中,用以降塵和淨化風流。
⑶裝岩(煤)時的防塵
掘進或采煤工作麵爆破之後,一般是先用水衝洗煤幫、岩幫,以清除沉積粉塵,然後對煤堆或岩堆進行灑水,最後再裝運。
①人工灑水。總的要求是讓爆破下來的煤或岩石充分濕潤,不僅要在裝運前灑水,隨著裝運的進行還要經常地灑水,這樣可使粉塵濃度降到2mg/ m3 左右。
②噴霧器灑水。
⑷運輸時的防塵
主要措施是噴霧灑水。
⑸采掘機械割煤時的防塵
①選擇最佳切割速度。采掘機械的切割參數對產塵量影響甚大。一般采取減少齒數、增大齒距、加大截深和降低切割速度等措施。
②噴霧灑水。噴霧灑水是采掘機械切割煤體時普遍應用的一種降塵措施。有外噴霧灑水和內噴霧灑水,也可同時並用。
⑹除塵措施:
①除塵器除塵。
②炮沫除塵。泡沫除塵是利用表麵活性發泡劑與水混合,通過發泡裝置和導管噴射至采掘機械割煤區,以捕捉煤塵。由於生成的泡沫體積很大,罩住了塵源,達到防止粉塵飛揚的目的。
③通風除塵。合理的通風措施能夠有效地排除粉塵,它是機械化工作麵的防塵手段之一。掘進通風的排塵效果與通風方式密切相關。壓入式通風能夠較快地清洗工作麵空間,但含塵空氣要經過整個巷道。抽出式通風,隻有當風筒入風口距工作麵不超過2m時,排塵效果才顯著。所以說,混合式通風除塵效果最好。
⑺預先濕潤煤體防塵
預先濕潤煤體是在煤體尚未開采之前用水加以濕潤,增加煤體水分,以減少開采時的煤塵產生量。其方法有煤層注水和采空區灌水等。
⑻個體防護措施
由於煤礦中的吸呼性粉塵對礦工的身體危害很大。因此,個體防護應當引起高度重視。常用的個體防護器具有:
①自吸式防塵口罩。自吸式防塵口罩是靠人體肺部吸氣使含塵空氣通過口罩的濾料而淨化的。它分無換氣閥和有換氣閥兩種。
②送風式防塵口罩。送風式防塵口罩是用微型通風機將含塵空氣送至濾料淨化,淨化後的空氣再通過蛇形管送至口罩內供呼吸之用。
③壓氣呼吸器。壓氣呼吸器為一種隔絕式個體防護用具。它是井下壓風管道中的壓縮空氣經過過濾、消毒和減壓後,再經過導管進人口罩內供呼吸用的。其優點是,免除了粉塵的危害,而且呼吸舒暢。缺點是,工作地點需有壓風管道,並且每人拖著一根長管子,行動不便。
㈡防爆措施
防止煤塵生成和防止煤塵引燃的措施稱為防爆措施。
⑴清掃沉積煤塵
積聚在巷道周邊、支架及設備上的沉積煤塵要定期清掃。我國煤礦多為人工清掃,灑水後清掃,以防煤塵飛揚,清掃的煤塵要運走。
⑵衝洗沉積煤塵
定期用水衝洗巷道頂、幫和支架上的沉積煤塵,衝洗下來的煤塵要清理運出。
⑶刷漿
對主要巷道和硐室要進行刷漿。刷漿材料是生石灰和水,其體積比為1:1.4,用人工或機械噴灑在巷道幫、頂上。其作用是易觀察巷道中煤塵沉積情況,同時,還可覆蓋和固結已沉積的煤塵,使之不再飛揚。
⑷撒布岩粉
岩粉是惰性粉塵,在巷道周邊撒布岩粉,能增加沉積煤塵中的不燃物質,可以防止和控製煤塵爆炸。但是,岩粉的防爆作用隻有在煤塵中達到一定比例時,才能有效地發揮。隨著煤塵產生量和煤塵沉積強度的增大,需頻繁重複灑布。
⑸粘結沉積煤塵
粘結沉積煤塵就是向巷道周邊噴灑粘結液。粘結液主要由濕潤劑和吸人鹽類組成,它能把已沉積的和陸續沉積的煤塵粘結起來,使其喪失飛揚能力,防止其參與爆炸。
㈢隔爆措施
限製煤塵爆炸02manbetx.com
的波及範圍,不使其擴大蔓延的措施,稱為隔爆措施。隔爆措施有以下兩種:
⑴岩粉棚
將岩粉裝在岩粉棚上,設置於巷道之中。煤塵爆炸時,衝擊波吹翻岩粉棚,造成岩粉飛揚,形成一段濃厚的岩粉雲,截住爆炸火焰,以達防止爆炸蔓延擴大的目的。
在礦井的兩翼,相鄰采區和相鄰的煤層都必須用岩粉棚隔開。岩粉受潮不易飛揚時需更換,落入的煤塵要經常檢查和清除。
⑵水棚
近年來利用水棚代替岩粉棚來隔絕煤塵爆炸。水棚是由水槽組成,與岩粉棚相似,爆炸衝擊波使水棚翻轉或破碎,將水於瞬間灑布在巷道空間,形成一段水霧,阻止爆炸火焰的傳播。
五、礦井火災預防工作及礦井火災防治措施
㈠切實礦井火災預防工作
1、井口檢身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履行職責,嚴禁入井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和煙火下井,杜絕穿化纖維衣服人員入井。(本條由運輸隊負責,安監科負責監督。)
2、每一入井人員必須攜帶合格的防爆礦燈、一台自救器。嚴禁在井下拆卸、敲打、撞擊礦燈。(本條由充燈工和井下職工負責,安監科負責監督。)
3、井下禁止使用汽油機和柴油機,嚴禁吸煙和烤火,嚴禁使用日光燈和用火爐取暖。井口和風機房20m以內不得有煙火和用火爐取暖;井下和硐室內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使用過和棉沙、布頭、潤滑油、廢紙等不準亂扔亂放、要及時清理送到地麵處理;嚴禁將剩油、廢油灑在井巷和硐室內。井口20m範圍內及井下需要從事電焊、氣焊等工作,必須由機電科製訂安全措施,並經總工程師、礦長批準,且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督,方準進行。(本條由安監科負責)
4、井下放炮必須使用取得產品許可證的煤礦安全炸藥和雷管,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混摻使用。嚴禁使用黑火藥或其它非礦用炸藥,嚴禁使用過期、變質炸藥。(本條由安監科負責)
5、井下放炮必須使用放炮器放炮,嚴禁用明火、明電放炮。放炮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井下放炮工作隻準由放炮員擔任,裝配引藥、裝藥、連線、檢查線路和通電放炮工作,隻準放炮員一人進行操作。放炮母線要絕緣良好、無明接頭,並堅持“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嚴禁用放炮母線和放炮器作碰火試電。(本條由放炮員負責,安監科負責監督。)
6、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炮眼內先裝1~2袋水炮泥,再用不燃性粘土炮泥填滿封實。無封泥、封泥不足或封泥不嚴,嚴禁放炮。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充當封泥。炮眼深度小於0.6m時不得裝藥放炮,炮眼深度為0.6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嚴禁放明炮、糊炮。(本條由安監科負責)
7、機電設備必須取得“三證一標誌”方可入井。井下機電設備運行和維修人員,都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器設備和電纜電線,不準打火試電,不準碰線頭打信號。刮板輸送機的液力偶合器,必須按所傳遞的功率大小,注入規定量的難燃液,並經常檢查有無漏失。易熔合金塞必須符合標準要求。(本條由機電車間負責,機電科負責監督。)
8、井下供電應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
“三無”指的是: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 “四有”指有過流和漏電保護裝備,有螺釘和彈簧墊,有密封圈和檔板,有接地裝備;
“兩齊”指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清潔整齊;
“三全”指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
“三堅持”指堅持使用檢漏繼電器,堅持使用煤電鑽、照明和信號綜合保護裝置,堅持使用風電閉鎖和瓦斯電閉鎖。(本條由機電車間負責,機電科負責監督。)
9、井下爆破材料庫、機電設備硐室、檢修硐室、材料庫、井底車場、使用帶式輸送機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麵附近的巷道中,應備有滅火器材,其數量、規格和存放地點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井下工作人員都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並熟悉本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本條由安監科負責。)
10、加強火工品管理,安全礦長每月組織對井下爆炸材料管理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爆炸材料管理單位每旬將藥庫炸藥、雷管庫存量、使用量上報礦長、總工程師及有關單位。(本條由安監科、負責)
11、井下發生火災時,任何人發現災情,應視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製火勢,並迅速向調度室報告。現場人員要依照火災處理計劃的規定,通知所有可能受火災威脅地區人員撤離危險區。電器設備著火,必須先切斷電源,然後再滅火,切斷電源前嚴禁用水或導電物質滅火。井下消防材料庫內應至少備用高壓水管100m,鐵鍁10張,钁頭10把,水桶10個。
12、井下使用的橡套電纜必須是阻燃電纜,使用膠帶必須是阻燃膠帶。(本條由機電車間負責)
13、井下所有機電設備硐室及其相鄰兩側20m以內的巷道,膠帶輸送機機頭前後各20m範圍內的巷道都必須用不燃性材料支護,並配齊滅火器材。
14、在皮帶輸送機巷道中每隔50米設置支管和閥門,確保消防管路使用可靠(通風隊負責)。皮帶運輸機必須安裝防滑、煙霧、溫度保護,並保證使用靈活可靠。滾筒和托滾必須轉動靈活,否則立即更換維修。機頭前後兩端各20米範圍內,都必須使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㈡礦井火災防治措施
1、礦井火災
凡發生在煤礦井下的火災,以及發生在井口附近危害井下安全的火災,都叫做礦井火災。預防礦井外因火災的主要措施是防止井下出現明火,電火、炮火。防止電火的措施是:井下必須采用防爆型或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並做到設備性能完好;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2、礦井火災的危害
礦井一旦發生火災,不僅會燒毀大量的設備器材和煤炭資源,給生產帶來損失,而且會產生大量有毒氣體,彌漫井下,使大批礦工中毒死亡。在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中,還可能引起瓦斯、煤塵爆炸02manbetx.com
,其危害更加嚴重。
3、礦井火災的分類
礦井火災分為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兩種。由外來火源引起的火災,如燈火、火柴、 吸煙、火爐、放炮、機械摩擦、電焊,電流短路等發生的明火引起的火災叫外因火災。由煤炭自燃引起的火災叫內因火災,內因火災占礦井火災總數的75%左右。
4、礦井火災的預防措施
預防礦井外因火災的主要措施是防止井下出現明火,電火、炮火。
防止明火的措施是:井下嚴禁使用明火和吸煙;井下一般嚴禁從事電焊、火焊工作,如必須焊接時,要製定專門措施報批;井口房和通風機附近20m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
防止電火的措施是:井下必須采用防爆型或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並做到設備性能完好;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防止炮火的措施是:使用安全炸藥,不準將藥卷內的消焰粉倒掉,不準放明炮、糊炮, 不準用明火、動力線放炮;炮眼封泥要裝滿,並使用水炮泥;嚴格按規程規定裝藥、連線和放炮。
預防礦井內因火災的措施:
一是減少發火隱患,預防煤炭自燃。
在開采技術方麵,要正確選擇礦井的開拓方式、采煤方法和開采程序,合理布置采區,不得任意采掘規定的段間、區間煤柱,以提高開采有自然發火危險煤層的礦井先天防火能力。
在通風技術方麵,要選擇合理的通風方式,正確設置控製風流的設施,采取均壓防火措施,加強通風防火管理等,以減少漏風,這對防止煤炭自然發火有重要作用。預防性灌漿,注阻化劑、惰性氣體等。
二是掌握自然發火預兆,及時進行發火預測預報,把自然發火消滅在“萌芽”階段。
三是對采掘生產過程中遺留下的各種發火隱患要及時處理,如加強“三道”的維修,加強對廢舊巷處理,及時充填煤巷镟,及時處理高溫火點等。
當井下一旦發生火災,最先發現的人員應盡可能直接滅火,盡量控製火災的發展。並要立即報告礦調度室,說明02manbetx.com
的地點和性質、範圍等情況。如果現場人員無力撲救,人身安全又受到威盼時,在弄清火情的情況下,災區人員要迅速撤離或就近盡快撤入避難硐室。如通路受阻,則應構築臨時避難硐室,進行自救或等候救護。
六、提高職工技術素質
1、安監科配合人勞科和工會每年要組織班組長、瓦檢員和通風人員進行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作業。(本條由人勞科負責。)
2、安監科、生產科配合人勞科每年要分期分批對井下所有人員進行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技術培訓,使井下工人熟悉一通三防”災害的自救、互救、急救方案和避災路線,提高全礦職工安全技術素質和自主保安意識。(本條由人勞科負責。)
七、“一通三防”領導小組
為了貫徹落實“一通三防”措施,加強對“一通三防”工作的領導,切實把“一通三防”放在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的位置,特成立“一通三防”領導小組。
組 長:陳紅濤
副組長:晁林山 方永芳 王維鋒 陳尚兵 張宇翔
韓海波 劉健康 李振強 崔龍海 王清欣
成 員:孫曉偉 王炎棕 陳紅召 高占輝
馮 功 黃曉遠 劉紅業 蘇高峰
羅永豔 孫占舉 吳西恒 王少亭
張小五 張春星 包殿營 張偉中
陶中江 方鋼玄
本措施自頒發之日起執行。在執行的過程中,如發現與《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不符,應以《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有關技術措施為準。發現有不夠完善或與實際不符者,應及時修訂、完善,以保證礦井安全生產。
二〇一〇年二月
本措施牽涉到的單位
min 分鍾 L 升
Kw 千瓦 CH4 甲烷
m 米 CO 一氧化碳
mm 毫米 CO2 二氧化碳
m² 平方米 a 年
m³ 立方米 T 噸
注:礦井中所有氣體的濃度均按體積的百分比計算。
永錦公司雲蓋山煤礦一礦
2010年“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簽收表
單 位 簽 收 人 簽 收 日 期 為單 位 簽 收 人 簽 收 日 期
礦 長 一 采 隊
生產礦長 二 采 隊
總工程師 一掘進隊
安全礦長 二掘進隊
機電礦長 開拓隊
安 監 科 皮帶隊
調 度 室 機電車間
生 產 科 通 風 隊
機 電 科 修 護 隊
安 監 科
企 管 科
綜 合 辦
人 勞 科
供 應 科
工 會
保 衛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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