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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發火與自然發火期

作者:佚名 2010-06-01 15:30 來源:不詳
1、自然發火的定義在理論上,自然發火是指有自燃傾向性的煤層被開采破碎後在常溫下與空氣接觸,發生氧化,產生熱量使其溫度升高,出現發火和冒煙的現象 叫自然發火。在《礦井防滅火規範》中規定出現下列現象之一,即為自然發火。(1)煤因自燃出現明火、火炭或煙霧等現象;(2)由於煤炭自熱而使煤體、圍岩或空氣溫度升高至70℃以上;(3)由於煤炭自熱而分解出CO、C 24(乙烯)或其它指標氣體,在空氣中的濃度超過預報指標,並呈逐漸上升趨勢。 2、煤層自然發火期從(火源處的)煤層被開采破碎、接觸空氣之日起,至出現上述定義的自燃現象或溫度上升到自燃點為止,所經曆的時間叫 煤層的自然發火期,以月或天為單位。煤層的自然發火期取決於煤的內部結構和物理化學性質、被開采破壞後的堆積狀態參數(分散度)、裂隙或空隙度、通風供氧、蓄熱和散熱等外部環境等因素。 關鍵詞: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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