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燒壞的幾種常見原因
作者:佚名
2010-06-04 08:26
來源:不詳
保護接地裝置完好技術
標準
1 範圍
本 標準適用於 煤礦井下的保護接地係統。
2 依據文件
《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國家 煤礦 安全監察局 2006版)
《 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 (煤炭工業部 1998版)
3 技術要求
3.1 接地裝置的安裝
3.1.1主接地極的安裝
主接地極應在主、副水倉中各埋設1塊。主接地極應用耐腐蝕的鋼板製成,其麵積不得小於0.75m2、厚度不得小於5mm。
3.1.2那些地點應裝設局部接地極
3.1.2.1采區變電所(包括移動變電站和移動變壓器)。
3.1.2.2裝有電氣設備的硐室和單獨裝設的高壓電氣設備。
3.1.2.3低壓配電點或裝有3台以上(10米範圍內)電氣設備的地點。
3.1.2.4無低壓配電點的采煤機工作麵的運輸巷、回風巷、集中運輸巷(膠帶運輸巷)以及由變電所單獨供電的掘進工作麵,至少應分別設置1個局部接地極。
3.1.2.5連接高壓動力電纜的金屬連接裝置。
3.1.3局部接地極的安裝
3.1.3.1局部接地極可設置於巷道水溝內或其他就近的潮濕處。如係幹燥的接地坑,鐵管周圍應用砂子、木炭和食鹽混合物或長效降阻劑填滿;砂子和食鹽的比例,按體積比約6:1。
3.1.3.2設置在水溝中的局部接地極應用麵積不小於0.6m2、厚度不小於3mm的鋼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麵積的鋼管製成,並應平放於水溝深處。
3.1.3.3設置在其他地點的局部接地極,可用直徑不小於35mm、長度不小於1.5m的鋼管製成,管上應至少鑽20個直徑不小於5mm的透孔,並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徑不小於22mm、長度為1m的2根鋼管製成,每根管上應鑽10個直徑不小於5mm的透孔,2根鋼管相距不得小於5m,並聯後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入深度不得小於0.75m。
3.1.4接地連線
3.1.4.1連接主接地極的接地母線及變電所的輔助接地母線,應采用截麵不小於50mm2的銅線,或截麵不小於100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於4mm、截麵不小於100mm2的扁鋼。
3.1.4.2電氣設備的外殼與接地母線或局部接地極的連接,電纜連接裝置兩頭的鎧裝、鉛皮的連接,應采用截麵不小於25mm2的銅線,或截麵不小於50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於4mm、截麵不小於50mm2的扁鋼。
3.1.4.3采區配電點及其它機電硐室的輔助接地母線,應采用截麵不小於25mm2的裸銅線,或截麵不小於50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於4mm、截麵不小於50mm2的扁鋼。
3.1.4.4額定電壓低於或等於127V的電氣設備的接地導線、連接導線,可采用斷麵不小於10mm2的裸銅線。
3.1.4.5每台設備均必須用獨立的連接導線與接地網(接地母線、輔助接地母線)直接相連;禁止將幾台設備串聯接地,也禁止將幾個接地部分串聯。
3.1.5電氣設備的接地方法
固定電氣設備和移動電氣設備的接地方法應執行《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的規定。
3.1.6接地線的連接和加固
接地母線與主接地極的連接要用焊接。接地導線和接地母線(或輔助接地母線)的連接最好也用焊接,無條件時,可用直徑不小於10mm的鍍鋅螺栓加防鬆裝置(彈簧墊、螺帽)擰緊連接。用裸銅線綁紮時,沿接地母線軸向綁紮的長度不得小於100mm。
3.2 保護接地的檢查
3.2.1有值班人員的機電硐室和有專職司機的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每班必須進行一次表麵檢查(交接班時)。其它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由維修人員進行每周不少於一次的表麵檢查。
3.2.2電氣設備在每次安裝或移動後,應詳細檢查電氣設備接地裝置的完善情況。對那些震動性較大及經常移動的電氣設備,應特別注意,隨時加強檢查。
3.2.3檢查發現接地裝置有損壞時,應立即修複。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裝置未修複前禁止受電。
3.2.4每年至少要對主接地極和局部接地極詳細檢查一次,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或更換。
3.3 接地電阻的測定
3.3.1井下總接地網的接地電阻的測定,要有專人負責,局部接地極接地電阻每月遙測一次,主接地極每季度遙測一次;新安裝的接地裝置,在投入運行前,應測其接地電阻值。
3.3.2接地網上任一保護接地點的接地電阻值不得超過2Ω,每一移動式或手持式電氣設備至局部接地極之間的保護接地用的電纜芯線和接地連接導線的電阻值,不得超過1Ω。
關鍵詞:電機燒壞原因
1 範圍
本 標準適用於 煤礦井下的保護接地係統。
2 依據文件
《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國家 煤礦 安全監察局 2006版)
《 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 (煤炭工業部 1998版)
3 技術要求
3.1 接地裝置的安裝
3.1.1主接地極的安裝
主接地極應在主、副水倉中各埋設1塊。主接地極應用耐腐蝕的鋼板製成,其麵積不得小於0.75m2、厚度不得小於5mm。
3.1.2那些地點應裝設局部接地極
3.1.2.1采區變電所(包括移動變電站和移動變壓器)。
3.1.2.2裝有電氣設備的硐室和單獨裝設的高壓電氣設備。
3.1.2.3低壓配電點或裝有3台以上(10米範圍內)電氣設備的地點。
3.1.2.4無低壓配電點的采煤機工作麵的運輸巷、回風巷、集中運輸巷(膠帶運輸巷)以及由變電所單獨供電的掘進工作麵,至少應分別設置1個局部接地極。
3.1.2.5連接高壓動力電纜的金屬連接裝置。
3.1.3局部接地極的安裝
3.1.3.1局部接地極可設置於巷道水溝內或其他就近的潮濕處。如係幹燥的接地坑,鐵管周圍應用砂子、木炭和食鹽混合物或長效降阻劑填滿;砂子和食鹽的比例,按體積比約6:1。
3.1.3.2設置在水溝中的局部接地極應用麵積不小於0.6m2、厚度不小於3mm的鋼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麵積的鋼管製成,並應平放於水溝深處。
3.1.3.3設置在其他地點的局部接地極,可用直徑不小於35mm、長度不小於1.5m的鋼管製成,管上應至少鑽20個直徑不小於5mm的透孔,並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徑不小於22mm、長度為1m的2根鋼管製成,每根管上應鑽10個直徑不小於5mm的透孔,2根鋼管相距不得小於5m,並聯後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入深度不得小於0.75m。
3.1.4接地連線
3.1.4.1連接主接地極的接地母線及變電所的輔助接地母線,應采用截麵不小於50mm2的銅線,或截麵不小於100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於4mm、截麵不小於100mm2的扁鋼。
3.1.4.2電氣設備的外殼與接地母線或局部接地極的連接,電纜連接裝置兩頭的鎧裝、鉛皮的連接,應采用截麵不小於25mm2的銅線,或截麵不小於50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於4mm、截麵不小於50mm2的扁鋼。
3.1.4.3采區配電點及其它機電硐室的輔助接地母線,應采用截麵不小於25mm2的裸銅線,或截麵不小於50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於4mm、截麵不小於50mm2的扁鋼。
3.1.4.4額定電壓低於或等於127V的電氣設備的接地導線、連接導線,可采用斷麵不小於10mm2的裸銅線。
3.1.4.5每台設備均必須用獨立的連接導線與接地網(接地母線、輔助接地母線)直接相連;禁止將幾台設備串聯接地,也禁止將幾個接地部分串聯。
3.1.5電氣設備的接地方法
固定電氣設備和移動電氣設備的接地方法應執行《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的規定。
3.1.6接地線的連接和加固
接地母線與主接地極的連接要用焊接。接地導線和接地母線(或輔助接地母線)的連接最好也用焊接,無條件時,可用直徑不小於10mm的鍍鋅螺栓加防鬆裝置(彈簧墊、螺帽)擰緊連接。用裸銅線綁紮時,沿接地母線軸向綁紮的長度不得小於100mm。
3.2 保護接地的檢查
3.2.1有值班人員的機電硐室和有專職司機的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每班必須進行一次表麵檢查(交接班時)。其它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由維修人員進行每周不少於一次的表麵檢查。
3.2.2電氣設備在每次安裝或移動後,應詳細檢查電氣設備接地裝置的完善情況。對那些震動性較大及經常移動的電氣設備,應特別注意,隨時加強檢查。
3.2.3檢查發現接地裝置有損壞時,應立即修複。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裝置未修複前禁止受電。
3.2.4每年至少要對主接地極和局部接地極詳細檢查一次,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或更換。
3.3 接地電阻的測定
3.3.1井下總接地網的接地電阻的測定,要有專人負責,局部接地極接地電阻每月遙測一次,主接地極每季度遙測一次;新安裝的接地裝置,在投入運行前,應測其接地電阻值。
3.3.2接地網上任一保護接地點的接地電阻值不得超過2Ω,每一移動式或手持式電氣設備至局部接地極之間的保護接地用的電纜芯線和接地連接導線的電阻值,不得超過1Ω。
關鍵詞:電機燒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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