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推車工安全技術規程
人力推車工
一、上崗條件
1.人力推車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推車工要熟悉巷道的坡度、道岔、拐彎、沿途設施及礦車至兩幫的安全間隙,以便在發車、推車、拐彎、速度控製、發車警號、停車時做到心中有數。
二、安全規定
1.在電機車運輸巷道推車時,必須經井下運輸調度站同意,並按調度指示推車。若推車中途掉道或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行車時,要盡快與調度站聯係。
2.人力推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一次隻準推一輛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於或等於5‰時,不得小於10米;坡度大於5‰時,不得小於30米。若前車停時,要立即發出警號通知後車。
(2)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現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岔道、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都必須發出警號。
(3)推車應勻速前進,嚴禁放飛車,不準蹬、坐車滑行。
(4)巷道坡度大於7‰時,嚴禁人力推車。
3.在車場或錯車道存車時,礦車不準壓道岔。
4.在單軌道上推車,要確認對方沒有車輛推過來時才準發車,兩人以上推車時,要同進同出,以免發生誤撞。在雙軌道上推車時,檢查另一軌道上的車輛是否有超寬物料。
5.臨時停車處理障礙物時,必須提前發出警號,把礦車停穩擋好,並在礦車兩端10米處設阻擋物。
6.在巷道內推車時,嚴禁用肩扛車。
7.在平車場接近變坡點推車時,必須檢查擋車設施是否關閉。
三、操作準備
1.推車前,應認真巡視路線,檢查軌道及道岔,清除沿途障礙物,確保線路暢通無阻。
2.推車前,應將後麵的礦車用木楔穩住。
四、操作順序
按以下順序進行操作:
(1)檢查熟悉推車路線。
(2)檢查車輛狀況。
(3)推車。
五、正常操作
1.推車時應在礦車後方推車,不準在車前拉車和手把車沿推車,並注意防止巷道兩幫或風門等物體擠傷人。
2.推車工必須頭戴礦燈,集中精力,注意前方,嚴禁低頭推車。
3.在彎道推車時,用力要裏帶外推,以防掉道。
4.推車通過非自動風門時,應先減速、後停車、再開門,通過後立即關閉風門。若通過一組風門時,要做到一開一關,不準同時打開。不準用礦車碰撞風門。
5.推車過道岔時,要在減速停車後,再扳道岔,過道岔後應將道岔扳回原位。
6.推到位置的礦車,應掛好鉤或用木楔穩住。
7.在能自行滑動的坡度上停放車輛時,必須用可靠的製動器或木楔穩住,否則不準停放。
六、特殊操作
處理掉道礦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有專人指揮。
(2)將礦車穩住,先抬一頭上軌,後抬另一頭複位。
(3)用鐵軌、撬杠使礦車複位時,應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4)用機械複位時,嚴禁生拉硬拖礦車。
七、收尾工作
1.停止作業時,空、重車要分別停在空、重車道上,不準把礦車停留在中途巷道中。
2.沿途浮矸雜物應清理幹淨,以保持線路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