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車修理工安全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10-06-11 21:12
來源:本站原創
礦車修理工
安全
01manbetx
01manbetx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礦車修理工應由經過專業技術培訓並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
未經考試合格,不得獨立進行修理作業,助手和學徒工可在合格的正式修理工指導下作業。
第2條 礦車修理工必須熟悉礦車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熟悉本工種所使用的工具,設備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知礦車檢修質量 標準和完好 標準。
第3條 所有礦車部要編號,並建立檢查、檢修記錄簿,並注明礦車的型號、編號、檢查檢修日期、檢查檢修人員、檢查檢修內容以及所存在的問題。
第4條 檢修、檢查電器及電力拖動設備時,必須停電作業,並懸掛停電作業標誌牌。
第5條 機械設備運轉中,禁止人員接觸轉動部位。處理故障時必須在停止運轉的情況下進行。
第6條 多人工作的場地,要分工明確,指揮統一、行動一致,但不得平行作業。
第7條 有關車、鉗、鍛、鉚、焊、起重等工作,應由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合格的人員承擔,並分別遵守有關工種的 01manbetx 01manbetx 。
第8條 操作電力設備,禁止帶負荷停送電。
第9條 操作起吊、行走時.一定要看清周圍有無障礙,看清操作按鈕(或開關),防止出錯。重物下放運行時前方嚴禁站人。
第10條 在操作運轉設備時.當發現異聲,異狀等不正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運轉,進行處理。
第11條 工作時必須身著工作服,穿戴好其它防護用品。女工必須戴防護帽,辮子、長發不得外露。
二、準備工作
第12條 工作前根據當班任務準備好所需工具、材料、備品、配件等,並檢查是否齊全、完整、可靠。
要詳細檢查退輪機、裝輪機、整形機等設備是否處於完好狀態,運轉是否正常,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三、檢修作業
第13條 修理工按規定在車場進行“列檢”工作時,要設置明顯的“列檢”標誌,列檢人員要注意來往車輛,列檢過程中,發現需要修理的礦車,應將其摘出待修。
第14條 礦車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進行修理:
1、碰頭損壞或缺少,碰頭彈簧損壞,螺絲斷裂、鬆動;
2、礦車底盤變形超限,底梁開裂或鉚固件鬆動;
3、輪軸彎曲變形,輪對擺動超限或不轉動(俗稱死輪);
4、礦車箱體有裂紋、破損或變形超限:
5、連接器磨損超限或斷裂,防脫裝置損壞;
6、連接螺栓、銷軸等零部件損壞或缺少。
第15條 修理礦車時,地麵應在專用場地或車間內進行,井下應在專用巷道或硐室內進行。
第16條 必須在運輸線路上修理礦車時,應按礦總 工程師批準的 安全 措施進行施工。
第17條 中修、大修礦車時,應首先檢查礦車狀況,確定檢修部位、內容及檢修方法和程序。
第18條 礦車輪對軸承應注入適量的潤滑油脂,經常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每半年內至少注油一次,每一年內必須清洗檢查一次。凡損壞的軸承、彈性擋圈等零件必須及時更換。
第19條 礦車整形前,應對礦車進行檢查,箱體內確無雜物後,方可起動整形機慢慢下放於車箱內進行整形。人工整形時,手錘前方禁止站人,嚴防飛錘傷人。
第20條 拆、裝礦車碰頭時,要使用專用工具,碰頭正麵禁止站人,以防止彈簧傷人。
第21條 裝卸車輪要用專用工具或退輪機、裝輪機,禁止敲打,並注意保護零件不受損壞或丟失;在裝卡工件時要放穩擺正,固定牢靠,防止滑脫傷人。
第22條 拆卸軸承時,應使用退卸器,安裝軸承時應事先放在75℃~85℃(最高不得超過100℃)的油中加熱,10~15分鍾後再行裝配。
第23條 人工拆卸、裝配軸承時,要選用銅棒、鋁棒等軟金屬平穩敲擊軸承,使其慢慢卸下或裝配好,防止損壞軸承及軸頭。
第24條 應將每次檢查、檢修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詳細記錄在檢查、檢修簿上。
第25條 工作結束後應清理工作場地,打掃環境衛生。並將工具、材料、零件、備品配件分類存放整齊,切斷電源並閉鎖。
四、驗 收
第26條 凡修理後的礦車必須按完好 標準驗收;大修後的礦車按檢修質量 標準組織驗收。
第27條 必須按礦車編號將驗收日期、驗收結果,驗收人員記錄在礦車台帳上。
第28條 修理後的礦車必須經驗收合格方準投入使用。
第五節 翻車機司機 安全 01manbetx 01manbetx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翻車機司機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第2條 應熟悉本崗位的機械設備性能、供電係統、信號聯絡方式及一般故障的處理方法。
第3條 認真執行崗位責任 製度和交接班製動。
第4條 上崗時應穿著規定的勞保用品。
二、翻車作業前的準備工作
第5條 翻車機開動前應檢查電動機、製動裝置、內外阻車器、滾圈、軸承、開關及信號裝置等是否完好。
第6條 開動前應向各部軸承、回轉部位等注油,並檢查減速器油位是否符合標準。
第7條 檢查回轉部位的保護罩及危險部位的護欄是否齊全完好。
第8條 檢查灑水除塵裝置使用是否可靠。
三、翻車作業
第9條 翻車前應先開空車運轉,觀察各部機構運轉情況,確認無誤再行翻車。
第10條 翻車前向貨倉下口崗位人員發送翻車聯絡信號,待收到準許翻車的信號後,才能翻車。
第11條 向翻車機內推車時.推進速度不能大於1米/秒。
第12條 在翻車機前摘鏈時必須停車,並使用專用工具摘鏈。
第13條 開動翻車機到裝車位置(即內外軌道對正)停穩,打開阻車器,推進重車,頂出空車後,再進行翻車。
第14條 設備運轉時,翻車工不得離開操縱台,要監視運行狀態,發現異常現象立即停機。
四、收尾工作
第15條 工作結束後,打掃環境衛生,整理好工具,填寫好工作日誌及交接班記錄,再行交班。
五、 安全注意事項
第16條 檢查各部機件和注油時,必須切斷電源,停止運轉,並掛上停電作業的標誌牌。
第17條 礦車在翻車機內掉道時.必須切斷電源再進行處理,並設專人監護。
第18條 如果必須進入貨倉處理故障時,應關閉外阻車器,切斷電源.係好安全帶再進行處理。
第19條 翻車過程中如煤塵較大時,應灑水除塵。
第20條 保管好防火工具及防火器材。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礦車修理工應由經過專業技術培訓並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
未經考試合格,不得獨立進行修理作業,助手和學徒工可在合格的正式修理工指導下作業。
第2條 礦車修理工必須熟悉礦車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熟悉本工種所使用的工具,設備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知礦車檢修質量 標準和完好 標準。
第3條 所有礦車部要編號,並建立檢查、檢修記錄簿,並注明礦車的型號、編號、檢查檢修日期、檢查檢修人員、檢查檢修內容以及所存在的問題。
第4條 檢修、檢查電器及電力拖動設備時,必須停電作業,並懸掛停電作業標誌牌。
第5條 機械設備運轉中,禁止人員接觸轉動部位。處理故障時必須在停止運轉的情況下進行。
第6條 多人工作的場地,要分工明確,指揮統一、行動一致,但不得平行作業。
第7條 有關車、鉗、鍛、鉚、焊、起重等工作,應由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合格的人員承擔,並分別遵守有關工種的 01manbetx 01manbetx 。
第8條 操作電力設備,禁止帶負荷停送電。
第9條 操作起吊、行走時.一定要看清周圍有無障礙,看清操作按鈕(或開關),防止出錯。重物下放運行時前方嚴禁站人。
第10條 在操作運轉設備時.當發現異聲,異狀等不正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運轉,進行處理。
第11條 工作時必須身著工作服,穿戴好其它防護用品。女工必須戴防護帽,辮子、長發不得外露。
二、準備工作
第12條 工作前根據當班任務準備好所需工具、材料、備品、配件等,並檢查是否齊全、完整、可靠。
要詳細檢查退輪機、裝輪機、整形機等設備是否處於完好狀態,運轉是否正常,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三、檢修作業
第13條 修理工按規定在車場進行“列檢”工作時,要設置明顯的“列檢”標誌,列檢人員要注意來往車輛,列檢過程中,發現需要修理的礦車,應將其摘出待修。
第14條 礦車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進行修理:
1、碰頭損壞或缺少,碰頭彈簧損壞,螺絲斷裂、鬆動;
2、礦車底盤變形超限,底梁開裂或鉚固件鬆動;
3、輪軸彎曲變形,輪對擺動超限或不轉動(俗稱死輪);
4、礦車箱體有裂紋、破損或變形超限:
5、連接器磨損超限或斷裂,防脫裝置損壞;
6、連接螺栓、銷軸等零部件損壞或缺少。
第15條 修理礦車時,地麵應在專用場地或車間內進行,井下應在專用巷道或硐室內進行。
第16條 必須在運輸線路上修理礦車時,應按礦總 工程師批準的 安全 措施進行施工。
第17條 中修、大修礦車時,應首先檢查礦車狀況,確定檢修部位、內容及檢修方法和程序。
第18條 礦車輪對軸承應注入適量的潤滑油脂,經常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每半年內至少注油一次,每一年內必須清洗檢查一次。凡損壞的軸承、彈性擋圈等零件必須及時更換。
第19條 礦車整形前,應對礦車進行檢查,箱體內確無雜物後,方可起動整形機慢慢下放於車箱內進行整形。人工整形時,手錘前方禁止站人,嚴防飛錘傷人。
第20條 拆、裝礦車碰頭時,要使用專用工具,碰頭正麵禁止站人,以防止彈簧傷人。
第21條 裝卸車輪要用專用工具或退輪機、裝輪機,禁止敲打,並注意保護零件不受損壞或丟失;在裝卡工件時要放穩擺正,固定牢靠,防止滑脫傷人。
第22條 拆卸軸承時,應使用退卸器,安裝軸承時應事先放在75℃~85℃(最高不得超過100℃)的油中加熱,10~15分鍾後再行裝配。
第23條 人工拆卸、裝配軸承時,要選用銅棒、鋁棒等軟金屬平穩敲擊軸承,使其慢慢卸下或裝配好,防止損壞軸承及軸頭。
第24條 應將每次檢查、檢修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詳細記錄在檢查、檢修簿上。
第25條 工作結束後應清理工作場地,打掃環境衛生。並將工具、材料、零件、備品配件分類存放整齊,切斷電源並閉鎖。
四、驗 收
第26條 凡修理後的礦車必須按完好 標準驗收;大修後的礦車按檢修質量 標準組織驗收。
第27條 必須按礦車編號將驗收日期、驗收結果,驗收人員記錄在礦車台帳上。
第28條 修理後的礦車必須經驗收合格方準投入使用。
第五節 翻車機司機 安全 01manbetx 01manbetx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翻車機司機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第2條 應熟悉本崗位的機械設備性能、供電係統、信號聯絡方式及一般故障的處理方法。
第3條 認真執行崗位責任 製度和交接班製動。
第4條 上崗時應穿著規定的勞保用品。
二、翻車作業前的準備工作
第5條 翻車機開動前應檢查電動機、製動裝置、內外阻車器、滾圈、軸承、開關及信號裝置等是否完好。
第6條 開動前應向各部軸承、回轉部位等注油,並檢查減速器油位是否符合標準。
第7條 檢查回轉部位的保護罩及危險部位的護欄是否齊全完好。
第8條 檢查灑水除塵裝置使用是否可靠。
三、翻車作業
第9條 翻車前應先開空車運轉,觀察各部機構運轉情況,確認無誤再行翻車。
第10條 翻車前向貨倉下口崗位人員發送翻車聯絡信號,待收到準許翻車的信號後,才能翻車。
第11條 向翻車機內推車時.推進速度不能大於1米/秒。
第12條 在翻車機前摘鏈時必須停車,並使用專用工具摘鏈。
第13條 開動翻車機到裝車位置(即內外軌道對正)停穩,打開阻車器,推進重車,頂出空車後,再進行翻車。
第14條 設備運轉時,翻車工不得離開操縱台,要監視運行狀態,發現異常現象立即停機。
四、收尾工作
第15條 工作結束後,打掃環境衛生,整理好工具,填寫好工作日誌及交接班記錄,再行交班。
五、 安全注意事項
第16條 檢查各部機件和注油時,必須切斷電源,停止運轉,並掛上停電作業的標誌牌。
第17條 礦車在翻車機內掉道時.必須切斷電源再進行處理,並設專人監護。
第18條 如果必須進入貨倉處理故障時,應關閉外阻車器,切斷電源.係好安全帶再進行處理。
第19條 翻車過程中如煤塵較大時,應灑水除塵。
第20條 保管好防火工具及防火器材。
上一篇:
回柱絞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下一篇:
煤礦軌道工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