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煤業公司後莊煤礦安全監督檢查製度
第一條 為全麵加強和規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度消除02manbetx.com
隱患,預防和杜絕安全02manbetx.com
的發生,強化現場安全管理,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由礦井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組織,安全科負責安排,分管領導及相關業務科室人員參加,分別對本專業責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
第三條 安全監督檢查參加人員為礦領導、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四條 安全監督檢查範圍為礦井作業場所及矸石山,地麵生產單位,家屬區等非生產單位。
第五條 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要堅持領導與群眾相結合、綜合檢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自檢與互檢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的原則,做到製度化、經常化、規範化
第六條 安全科負責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其中:安全科負責井下監督檢查、配備不少於6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有效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規章、標準、規範等執行情況。對查出的隱患按“五定”原則(定整改項目、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資金計劃、定整改時間、定整改責任人)落實到位,督查整改過程和結果,及時向有關領導反饋,並通報和存檔備案。
第七條 堅持旬檢月驗製度、安全小分隊動態檢查製度。礦安全小分隊由副礦長以上領導、科室管理人員組成;安全科小分隊由動態安全員組成。兩級小分隊成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對所行走路線和檢查的工作麵負責,檢查後48小時內出現02manbetx.com
,要追究檢查人員責任。
第八條 安全小分隊活動,要突出“動態檢查”和“二班、夜班特殊時段檢查”兩個特點,對節假日、大型活動會議期間特殊時段、邊遠區域、薄弱環節要重點加強監督檢查。
第九條 駐隊安全員負責對所轄工作麵進行全麵檢查,在安全監督檢查方麵負主要責任。
第十條 安全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1、 執行煤業公司《安全監督檢查製度》第十二條有關要求;
2、 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各種隱患問題的監督檢查及隱患排查整改落實情況;
3、 隊幹、駐隊安全員、小隊長上崗執行安全責任製情況,勞動紀律情況和現場01manbetx
措施執行情況;
4、 關鍵崗位人員持證上崗、遵章作業情況;
5、 職工上下班安全秩序情況;
6、 職工安全誓詞、應知應會掌握情況。
第十一條 現場安全監督檢查中,若發現有危及職工生命安全健康的作業環境、設施等重大安全隱患時,必須立即責令停止作業,撤出受威脅區域的所有人員。
第十二條 凡是參加安全監督檢查人員,都必須嚴格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原則,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必須在檢查表上簽字。
第十三條 檢查人員發現作業場所存在的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隱患問題,要給予掛牌限期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問題的執行“看隱患排查與整改製度”有關要求。
第十四條 安全科加強安全監督檢查人員的管理、保證檢查效果,每月對旬檢、礦小分隊活動成員,按礦領導80元/班、科級及其他技術人員50元/班進行獎勵;對無故不參加的責任人當月安全績效考核扣5-10分/次。
第十五條 對安全監督檢查中作風漂浮、不能實事求是的反映現場實際情況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參檢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