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煤業公司後莊煤礦入井人員管理製度
第一條 入井人員考勤及定位管理,確保精確掌握井下動態人數、隨時了解井下人員位置,給領導決策和職能部門管理提供準確可靠的入井人員信息,特做如下規定。
第二條 基本要求
1、 所有出、入井人員均須按規定隨身攜帶定位考勤卡。
2、 執行“限員掛牌”製度,嚴禁超定員組織生產。
第三條 考核原則
1、 所有與入井有關的考核均以人員定位係統記錄為基礎。
2、 各基層單位統計的職工入井考勤記錄隻作為參考資料。
3、 關於各級領導幹部的入井考核,調度室、安全科根據各自職權和業務要求,對人員定位係統的考勤記錄有否決權。
第四條 人員定位考勤係統的管理
1、 定位考勤卡的辦理和信息變更
(1) 凡屬礦在冊的井下職工及有下井任務的機關科室人員均應到考勤室辦理屬於自己持有的定位考勤卡。
(2) 煤業公司以上領導來礦下井檢查指導工作,由後勤管理科幹部浴室職工負責發放、收回、登記定位考勤卡,同時將發放卡號和人員名單及時報井口考勤室一份進行核實。
(3) 外單位人員因工作需要臨時入井的,由接待室派專人提前統一到考勤室辦理臨時定位考勤卡,使用後及時統一交會。
(4) 職工調動、職務變更或者內部工種調整,均應持相關證明到考勤室辦理信息變更手續。
2、 定位考勤卡的攜帶
(1) 下井人員隻能攜帶屬於自己持有的、專用的定位考勤卡,必須做到一人一卡。
(2) 嚴禁代替他人持卡下井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持卡工作,禁止出現一人兩卡或多卡現象。
(3) 禁止不隨身攜帶定位考勤卡入井。
3、 定位考勤卡的保護
(1) 每一名持卡人員均應愛護所持的定位考勤卡,嚴禁敲打、擠壓、浸泡、私自拆卸或者借給他人。
(2) 定位考勤卡損壞後應及時到考勤室修理或更換,丟失後應及時到考勤室掛失。
(3) 定位考勤卡第一次由礦統一免費發放,使用壽命滿後由礦統一更換,其他情況均由持卡人照價賠償(目前定價100元/卡)。
(4) 定位考勤卡使用者應通過井口顯示屏或者查詢機了解自己的卡能否正常使用,也可向考勤員谘詢,避免因卡壞造成個人考勤工數丟失和礦井井下人數統計失真。
(5) 外單位臨時入境人員使用卡後不能及時收回的,從接待科室負責人或承辦人工資中照價扣除。
(6) 職工調出礦後應及時將自己的定位考勤卡交回考勤室,否則不予辦理調出手續。
(7) 各單位應將曠工1個月的人員定位考勤卡收回暫時保存、月底統一送交考勤室;對於不能收回的,應及時將曠工人員名單報回人力資源科,由人力資源科在工資中按照定位考勤卡的價格扣除其工資,避免因人員流失造成定位考勤卡的丟失。因單位不及時報送造成的損失,從單位負責人和承辦人工資中扣除。
(8) 人力資源科建立定位考勤卡領用和發放台帳,後勤管理科幹部浴室建立煤業公司以上單位領導來礦下井檢查指導工作時定位考勤卡的發放和收回台帳。
4、 定位考勤係統使用和維護
(1) 定位考勤係統的使用單位是人力資源科考勤室,使用單位應愛護係統,觀察係統的運行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調度室信息中心。
(2) 定位考勤係統的維護單位是監控室,維護單位應建立定期檢查保養製度,並根據井下施工單位工作地點的變動及時調整監測探頭,確保係統監測到位、運行正常。
第五條 考勤秩序要求
(1) 各單位要由隊幹或帶班長帶隊,在井口登記本單位入井總人數,由考勤員核實後方可入井。
(2) 考勤員應將定位係統統計的人數同各單位申報的入井人數進行核對,查出不一致時,由當班考勤員跟蹤落實、追究處理。
(3) 各單位要合理生產組織,嚴格按規定時間、規定人數組織職工上下班,杜絕遲入井、早出井等不遵守勞動紀律現象,嚴禁超定員組織生產。
第六條 入井檢身管理
1、 每個人在入井前一定睡足、吃飽、休息好。禁止精神不飽滿、神誌不清醒、體力不充沛者入井。
2、 入境前要穿好工作服、膠靴、脖子上圍條毛巾,工作服和靴襪要穿著利索,袖口紮好。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
3、 每一入井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帶礦燈和自救器、持安全資格證,方可入井。
4、 入井前絕對不許喝酒。禁止酒後下井。
5、 嚴禁攜帶引火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入井,如香煙、火柴、打火機、電子表、手機等。
6、 嚴禁帶超長或超重物品入井。
7、 對於超核定入井人數的單位,檢身員有權阻止超額人員入井。
第七條 違反考勤、檢身管理規定的處罰
1、 讓他人攜帶自己定位考勤卡下井及代替他人攜帶定位考勤卡下井的,每人次處罰100元、扣除當班工、公開通報批評、停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
2、 違反禁止入井規定條款者,當場禁止入井,並每人次處罰100元、公開通報批評、停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沒查出偷偷下井者,若造成02manbet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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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追究處理。
3、 違反一般性規定的,每人次處罰50元,連續兩次以上停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
第八條 相關事宜
1、 因工作需要,臨時在地麵工作的人員,由本單位出具人員名單,經隊長(書記)和調度室簽字,穿上工作服到考勤室報到後,方可記地麵工(不見本人不予記工)。
2、 各單位要在職工中認真宣傳貫徹嚴格執行入境考勤紀律的重要意義,將科室的被動管理變為職工的自覺行動,進一步提高我礦安全管理基礎工作。
第九條 對於外單位人員需要在我礦下井的嚴格執行礦製定的《外來人員入井管理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