耙鬥裝岩機司機操作規程
一、主要危險源
1.管理製度不完善,安全責任不明確,安全檢查整改不到位,存在巷道支護不完整、欠風、有害氣體超限、安全防護設施不可靠等安全隱患。
2.操作人員安全意識差、身體狀況差、帶病上班或酒後上班,沒有休息好,操作時精力不集中。
3.沒有嚴格執行“手指口述”安全確認製度,誤操作。
4.沒有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片幫掉矸傷人。
5.設備檢查維修不到位,設備帶病運轉,耙鬥機固定裝置不可靠,其它安全設施不完善。
6.停機後未停電閉鎖。
7.鋼絲繩斷絲超限,尾輪固定不牢固。
8. 工作麵耙裝作業時,未進行灑水降塵。
9. 耙鬥機耙裝作業與巷道迎頭掘進平行作業時,警戒距離不符合作業01manbetx
規定或警戒設置不可靠,人員誤入警戒區。
10.未按規定對拒爆進行處理,耙裝作業時,擠爆未爆的電雷管。
11.傾斜巷道移設耙鬥機時,絞車等牽引裝置不可靠,耙鬥機固定不可靠,造成跑車02manbetx.com
。
12.交接班製度執行不嚴格,當班存在的問題未向下班交待清楚。
二、適用範圍
第1條本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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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於煤礦掘進工作麵從事耙鬥裝岩機工作的人員。
三、上崗條件
第 2 條耙鬥裝岩機(含各種型號裝岩機)司機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資格證後方可上崗。
第3條耙鬥裝岩機司機應熟悉所用設備的性能、構造、原理,掌握一般性的維修保養和故障處理技能。
第4條能嚴格執行本崗位“手指口述”操作規定;能夠正確進行本崗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預控工作。
四、安全規定
第5條作業前必須進行本崗位危險源辨識,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手指口述”規定,做好風險預控工作。
第6條必須堅持使用裝岩機上所有的安全保護裝置和設施,不得擅自改動或甩掉不用。
第7條在淋水條件下工作,電器係統要有防水措施。
第8條檢修或檢查裝岩機械時,必須將開關閉鎖,並懸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警示牌。
第9條井下使用耙裝機作業時,要遵守下列規定:
1.耙鬥機必須配備符合規定的照明裝置。
2.耙鬥機的刹車等安全裝置必須完整、靈敏可靠。
3.必須裝有封閉式金屬檔繩欄和防耙鬥出槽的護欄;在拐彎巷道裝岩(煤)時,必須使用可靠的雙向輔助導向輪,清理好機道,並有專人指揮和信號聯係。
4.固定鋼絲繩滑輪的錨樁及其孔深與牢固程度,必須根據岩性條件在作業01manbetx
中作出明確規定。
5.在裝岩(煤)前,必須將機身和尾輪固定牢靠。嚴禁在耙鬥運行範圍內進行其他工作和行人。在傾斜井巷移動耙裝機時,耙裝機下方不得有人:傾斜井巷傾角大於20°時,在司機前方必須打護身柱或設擋板,並在耙裝機前方增設固定裝置。傾斜井巷使用耙裝機時,必須有防止機身下滑的措施。
6.耙裝機作業時,耙鬥機與掘進工作麵的最大和最小允許距離必須在《作業01manbetx
》中明確規定。
7.司機作業場所必須清掃幹淨,不得站在浮煤上操作。
8.爆破前必須將耙鬥拉到溜槽上,並將耙鬥機電纜和按鈕擋好。
9.裝車時不能裝得過滿,以防煤(岩)塊灑在巷道內。
五、操作準備
第10條司機接班後,要閉鎖開關,並檢查以下情況:
1.頂板是否堅實,支護是否符台作業規程規定;固定鋼絲繩滑輪的錨樁及其孔深與牢固程度,是否符合作業規程要求;導向輪、尾輪是否懸掛正確、安全牢固.滑輪是否轉動靈活,卡軌器固定是否牢固,禁止將尾輪掛在支護的錨杆及其他支護體上。
2.機器各部位清潔,無煤(矸)壓埋,保持通風,散熱良好;電氣設備上方有淋水時.應設頂棚妥善遮蓋。
3.甲烷斷電儀的傳感器,必須懸掛在耙鬥作業段的上方.且避開耙裝機繩和耙鬥。
4.鋼絲繩應在滾筒上排列整齊.其磨損、斷絲不得超過規定;耙裝機絞車刹車裝量必須完整、可靠,閘帶間隙鬆緊適當。
5.在裝岩(煤)前,必須將機身和尾輪固定牢靠,司機操作一側至巷壁的距離必須保持在
6.信號靈敏、耙裝機照明良好。
7.機器各部位連接可靠,連接件齊全、緊固;各焊接件應無變形、開焊、裂紋等情況;各潤滑部位油量適當,無滲漏現象。
8.供電係統正常,電纜懸掛整齊,無埋壓、折損、被擠等情況。
第11條試車前應發出信號,耙鬥運行範圍內嚴禁行人。啟動耙裝機,在空載狀態下進行試運轉,並檢查以下各項:
1.控製按鈕、操作機構是否靈活可靠:
2.各部運轉聲音是否正常,有無強烈震動。
3.鋼絲繩狀況、錨樁是否符合規程規定,行走是否正常。
六、正常操作
第12條裝岩操作按下列順序進行:
1.檢查施工地點安全。
2.檢查耙鬥機各部件是否完好,靈敏可靠,鋼絲繩斷絲是否超限。
3.設備試運轉。
4.進行耙裝作業。
5.耙裝作業結束後清理工作地點文明衛生。
第13條合上張力啟動器隔離開關,按動耙裝機的啟動按鈕、開動耙裝絞車。
第14條操作絞車的離合器把手、使耙鬥沿確定方向移動。
第15條操作耙裝機時,耙鬥主、尾繩牽引速度要均勻、協調.以免鋼絲繩擺動跳山滾筒或被滑輪卡住。
第16條機器裝矸時,不準將兩個手把同時拉緊,以防耙鬥飛起。
第17條遇有大塊岩石或耙鬥受阻時,不得強行牽引耙鬥,應將耙鬥退回1~
第18條不準在過渡槽上存矸,以防矸石被耙鬥擠出或被鋼絲繩甩出傷人。
第19條當耙鬥出繩方向或耙裝的夾角過大時,司機應站在出繩的相對側操作,以防耙鬥竄出溜槽傷人。耙岩時,耙鬥運行段及鋼絲繩滑輪錨樁附近
第20條在拐彎巷道耙裝時,若司機看不到工作麵情況,應派專人站在安全地點指揮:
第21條耙岩距離應在作業規程中規定,不宜太遠或太近。耙鬥不準觸及兩幫和頂部的支架或镟體。
第22條耙裝機在使用中發生故障時,必須停車,切斷電源後進行處理。
第23條工作麵裝藥前,應將耙鬥拉到刮板輸送機上,切斷電源,用木板檔好電纜、操作按鈕等。爆破後,將耙裝機上麵及其周圍岩石清理幹淨後,方可開車。
第24條在耙裝過程中,司機應時刻注意機器各部的運轉情況,當發現電氣或機械部件溫度超限、運轉聲音異常或有強烈震動時,應立即停車(停電),進行檢查和處理。
第25條耙裝完畢或接到停機信號時,司機應立即鬆開離合器把手.使耙鬥停止運行,並停機停電。
第26條正常停機,應將耙鬥拉出工作麵一定距離,打開離合器,按動停止按鈕,切斷耙裝機電源。
七、特殊操作
第27條耙裝機固定、斷繩後的處理方式、耙裝機繩與耙鬥的連接方式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並嚴格執行。
第28條耙裝機移動前,應先清理耙裝機周圍的岩石,鋪好軌道,將耙裝機簸箕口抬起用鉤鼻掛住,兩側小門向內關閉;移動時必須有可靠的防止耙裝機歪倒的安全措施;不鋪設軌道移機時,必須拆除簸箕口和後部刮板輸送機。
第29條在平巷中移動耙裝機時,應先鬆開卡軌器,整理電纜,然用用牽引移動,牽引速度要均勾,不應過快。若用小絞車牽引移動時,要有信號裝置,並指定專人發信號。耙裝機移到預定位置後.應將機器固定好。
第30條在上、下山移動耙裝機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1.必須采用小絞車牽移把裝機,並應設專職信號工和小絞車司機。
2.移功耙裝機前,有關人員應對小絞車的固定、鋼絲繩及其連接裝置、信號、滑輪和軌道鋪設質量等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小絞車將耙裝機牽引住之後,才允許拆掉卡軌器。
4.移動耙裝機過程中,在機器下方及兩側禁止有人。
5.耙裝機移到預定位置後,須先固定好卡軌器及輔助加固設備,方準鬆開絞車鋼絲繩。
6,上山移動耙裝機時,必須有可靠的防止耙裝機下滑的措施,絞車司機嚴禁脫崗,手不離閘把。
7.特殊條件下,不采用絞車牽引移機時,必須編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八、收尾工作
第31條耙裝工作結束後.應將耙鬥開到耙裝機前,操縱手把放在鬆閘的位置,關閉耙裝機,切斷電源,鎖好開關,卸下操作手把。
第32條清除耙裝機傳動部和開關上的岩石、粉塵,保持機械及環境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