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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采掘機械、液壓支架、轉載機傷人、綜掘機事故、壓力容器等機電事故的措施

作者:佚名 2010-06-30 09:36 來源:不詳

礦井機電02manbetx.com 主要包括兩個方麵:一是機,二是電,即:采掘機械方麵的02manbetx.com 和電氣方麵的02manbetx.com 。隨著×××煤礦生產和建設規模的擴大,機電要求及管理越來越複雜,如果疏於防範,輕者觸電或機械傷害,重者可能引起瓦斯、煤塵爆炸和礦井火災02manbetx.com ,造成極其嚴重的後果,所以必須認真防治。

一、采掘機械事故的預防

1采煤機事故的預防

⑴采煤機司機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⑵采煤機上必須裝有能停止工作麵輸送機運行的閉鎖裝置。采煤機因故暫停時,必須打開隔離開關和離合器。采煤機停止工作或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並對其磁力啟動器和隔離開關進行閉鎖,啟動采煤機前,必須先巡視采煤機四周,確認對人員無危險後,方可解鎖接通電源。

⑶嚴禁采煤機帶負荷啟動和頻繁啟動;一般情況下不允許通過隔離開關或斷路器實施停機(緊急情況除外)。

⑷無冷卻水或冷卻水的壓力、流量達不到要求時不許開機;無噴霧裝置或噴霧裝置損壞不準開機割煤。

⑸截割滾筒上的截齒應無缺損。

⑹嚴禁采煤機滾筒截割支架頂梁和刮板輸送機鏟煤板等物體。

⑺采煤機運行後,隨時注意電纜的拖移情況,防止拉壞電纜及電纜車翻傾。

⑻必須在電動機停機的情況下才能操作截割部離合器。

⑼煤層傾角在15°以上時必須裝設可靠的防滑裝置。

⑽采煤機在割煤過程中要割直、割平,並嚴格控製采高和截深,防止出現工作麵彎曲、頂板和地板出現台階。

⑾牽引部的手動操作按鈕,隻允許在處理事故中使用。

⑿檢查滾筒、更換截齒或在滾筒附近工作時,必須打開截割部離合器及隔離開關。

⒀開機前,應注意查看采煤機附近有無人員及可能危害人身安全的隱患,然後發出信號及大聲喊話,隻有得到反饋信號後方準開車。

⒁采煤機工作時,機道內嚴禁有人行走或逗留,操作司機必須密切注視煤機運行、滾筒切割和機道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停機處理。

⒂司機在翻轉擋煤板時要正確操作,防止其變形。

⒃工作麵遇有堅硬的夾矸時,應采取鬆動爆破措施處理,嚴禁用采煤機強行截割。

⒄采煤機停止工作時,前後滾筒必須落地,切斷煤機電源,閉鎖采煤機隔離開關和離合器。

⒅采煤機的安裝、回收,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2液壓支架事故的預防

⑴操作支架護幫板千斤頂時,應隨時注意千斤頂的動作,如果不動作,必須及時把操作手把放到零位,查找原因後在操作,不得把操作手把停留在工作位置。

⑵保持液壓支架上的每一根高壓膠管都處在規定位置,不得任意更改。

⑶加強設備維修,及時更換磨損的護幫板機械閉鎖鉤,避免護幫板失控自行脫落。

⑷操作護幫板時,必須在前梁升起到接頂的情況下進行。

⑸工作麵行人應隨時注意不要碰擊(隨意操作)液壓支架的操作手把。

⑹調整支架用的各種工具必須支撐牢固後再操作,以防滑脫傷人。

⑺調架過程中其他人員應避開調架範圍,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調架操作人員應催促其他人員離開,在周圍不可能傷害人員的情況下操作。

⑻液壓支架的零部件必須齊全,活柱缸體和閥組動作靈敏可靠,密封良好,連接牢靠。損壞、變形和失效的零部件,必須及時更換。采掘設備必須有維修保養製度,並有專人維護,保證設備性能良好。

⑼液壓支架裝車後的重心應保持在平板車的中心,其左右、前後的中線應與平板車的中線一致,以免發生翻翹。

⑽支架在平板車上必須固定牢靠,不宜用低碳鋼絲捆紮,應用螺旋拉緊器通過兩端固定在平板車上的鏈環進行緊固,以利緊固件的反複使用。

⑾超長的液壓支架,應在平板車上加設緩衝木,以免撞車時碰撞液壓支架。

⑿凡液壓支架通過的巷道必須暢通無阻,其巷道兩側和上部都應有充足的空間。

⒀運輸支架的軌道應為30kg/m及其以上的鋼軌,液壓支架的質量超過12T時,應采取加密軌枕的措施,保證運輸安全。

⒁運輸液壓支架時應用單獨機車牽引,不可於其他車輛混合編組。

⒂在水平巷道中運輸支架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接近道岔、巷道口、風門,開始推車、停車、掉道、前方有人或障礙物時,必須及時發出警號,同方向運輸的兩台車的距離應保持在15米以上。禁止放飛車。

⒃在傾斜工作麵或斜巷用絞車運輸支架時,絞車的能力,鋼絲繩及鋼絲繩連接器等的安全係數,都必須符合規定;通訊、信號係統必須清晰、靈敏、可靠;應配備經過培訓、技術熟練的絞車司機;所有人員應避開支架運輸線路;當工作麵傾角大於10°時,其上口和安裝地點的上方應設有擋車裝置。上下支架時,兩端都要有人警戒,運輸道下方和車輛兩側不得有人;當工作麵傾角大於15°時,應設兩台絞車運送支架,其中一台作為保險設施;當工作麵傾角大於25°時,作業地點要設置防護板,避免滾落件傷人。

3、轉載機傷人事故的預防

⑴在機尾安裝破碎機要加保護柵欄,防止人員進入。

⑵在處理被刮卡的刮板鏈等物品時要停機閉鎖,並掛警示牌。

⑶在處理轉載機機頭故障時,一定要停止並閉鎖搭接的帶式輸送機。

⑷安裝轉載機架空部分的溜槽時,各節溜槽節頭之間應打木垛支撐,不能用單體支柱支撐,待架空溜槽兩側擋煤板全部安裝完畢穩固後,方可拆除木垛。

⑸在行人經常跨越轉載機的地段,應設置過橋。

4、破碎機傷人事故的預防

⑴保證破碎機各種安全保護設施的完好,每班對這些設施進行檢查試驗,確保動作靈敏、可靠。

⑵嚴禁操作人員及其他人員靠近正在工作的破碎機。

⑶在處理刮板輸送機機頭和轉載機存在的故障及破碎機破碎腔內的大塊物料,不能用手或其他工具去撬或用腳踹,一定要斷電停機處理。

⑷當發現破碎機前有人被刮板輸送機拉倒時,應立即停止破碎機。

⑸錘式破碎機在進料端設有長 6米 的安全保護區,它由進料擋板、鉸鏈隔板、鋼絲繩網罩、蓋板、磁力開關、和閉鎖開關等部件組成,如果有人或其他物料從安全區上部下落時,鋼絲繩網罩承受壓力,通過磁力開關也可停止轉載機與破碎機。

5、綜掘機事故的預防

⑴綜掘機必須裝有隻準以專用工具開、閉的電氣控製開關,專用工具必須由專職司機保管。司機離開操作台時,必須斷開電氣控製回路和掘進機上的隔離開關。

⑵在綜掘機非操作側,必須裝有能緊急停止運轉的緊急停止按鈕。

⑶綜掘機必須裝有前照明燈和尾燈。

⑷開動綜掘機前,必須提前3min發出警報。隻有在鏟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無人時,方可開動綜掘機。

⑸掘進機作業時,應使用內、外噴霧裝置;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於3MPa,外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於1.5MPa;如果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小於3MPa或無內噴霧裝置,則必須使用外噴霧裝置和除塵器。

⑹綜掘機遇有超過設計截割硬度的岩石時,應退出綜掘機,采用爆破方法處理。

⑺綜掘機停止工作、檢修以及交接班時時必須將切割頭落地,並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和磁力啟動器的隔離開關。更換綜掘機截齒、維修切割頭或大臂時,必須采取措施牢固支承大臂。兩者均必須斷開綜掘機電氣控製回路開關,切斷綜掘機供電電源並斷開隔離開關。

⑻檢修綜掘機時,嚴禁其他人員在截割臂和轉載橋下方停留或作業。

⑼掘進機工作和檢修時,一定要注意觀察迎頭情況,發現有片幫、透水等征兆時,應立即停機,撤離人員。

⑽要經常檢查刮板鏈的磨損情況,磨損嚴重時要立即更換,以防發生斷鏈傷人事故;經常檢查各部油溫情況,按照規定注油、換油,要檢查電纜的損傷情況和接地保護裝置,以防觸電事故的發生。

⑾要保證掘進麵通風良好,防止瓦斯積聚。

6、耙鬥裝載機事故的防範措施

⑴耙鬥裝載機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和考試,取得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⑵耙鬥裝載機工作時,尾輪及耙鬥運行範圍內嚴禁有人平行作業。

⑶耙鬥裝載機作業前必須將機身和尾輪固定牢靠,特別是懸掛尾輪的固定楔,應根據岩層性質選用不同的固定方式。不準將尾輪懸掛在棚梁、棚腿或基本支護錨杆上。

⑷必須使用合格的鋼絲繩,並做好鋼絲繩的日常檢查,如磨損和斷絲超過規定值應及時更換,不得使用打結的鋼絲繩。操作過程中鋼絲繩的速度要保持均勻,要避免鋼絲繩忽鬆忽緊。

⑸開機作業前,必須檢查耙鬥裝載機各部件連接情況及絞車滾筒和製動閘是否完整齊全、靈敏可靠。

⑹上、下山裝載,當傾角大於10˚時,機身的固定除用卡軌器外,還要用鋼絲繩把台車栓在軌枕上,或在台車的斜上方打兩根深度大於 0.8米 的軌道樁,在用鋼絲繩把台車固定在軌道樁上。

⑺上山裝載時,應在司機前方打護身柱,並加擋板,且下方不準有人作業。

⑻下山裝載時,下放礦車應減速行駛,避免礦車衝撞耙鬥裝載機。

⑼開車前一定要發出明確的信號,機器兩側不得有人。

⑽在拐彎巷道裝載時,在鋼絲繩運行的外側可設專人指揮,並設專用指揮信號,內側不得有人。

二、壓力容器事故的預防

1、壓力容器主要包括壓風機(製氮機)、鍋爐、氧氣瓶、乙炔瓶等。

2、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單位培訓,並取得上崗證。

3、使用單位必須根據現場情況製定符合現場要求的各種規章製度,並嚴格執行。

4、壓風機必須有壓力表和安全閥。壓力表、安全附件(安全閥)定期進行校驗,定期進行手動試驗,嚴格按照檢修周期進行檢修維護。嚴格按照設計標定值使用,不得超限使用。安全閥和壓力調節器必須動作可靠,安全閥動作力不得超過額定壓力的1.1倍。使用潤滑油的空氣壓縮機必須裝設斷油保護裝置或斷油信號顯示裝置,其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靈敏可靠。

5、壓風機的排氣溫度單缸不得超過 190℃ ,雙缸不得超過 160℃ 。必須裝設超溫保護(報警)裝置並確保完好,在超溫時能自動切斷電源。空氣壓縮機必須使用閃點不低於 215℃ 的壓縮機油。

6、壓風機的風包應設在室外陰涼處,空氣壓縮機在井下應設置在空氣流通通暢的地點;風包上必須裝有動作可靠的安全閥和放水閥,並有檢查孔。必須定期清除風包內的油垢。新安裝或檢修後的風包,應用1.5倍空氣壓縮機工作壓力做水壓試驗,在風包出口管上必須裝設釋壓閥,釋壓閥的口徑不得小於出風管的直徑,釋放壓力應為空氣壓縮機最高工作壓力的1.25~1.4倍。

7、蒸汽鍋爐應裝設雙色水位計和兩個獨立水位表,並有高低水位報警裝置,安全閥、排汙閥動作可靠。熱水鍋爐應裝設溫度計、安全閥、超溫保護、自動補水裝置,動作可靠,係統中有減壓閥、超壓報警和聯鎖保護。

8、每年對鍋爐進行一次熱效率測定,鍋爐熱效率應達到要求指標。

9、鍋爐安全閥、壓力表按照要求及時校驗,並整定合格,動作靈敏可靠,壓力表加鉛封安裝合理,並按有最高壓力的明顯標誌,壓力表指示正確。鍋爐本體的主蒸氣管和主排汙管道的彎曲部分禁止采用“蝦米腰”焊接。

10、氧氣瓶、乙炔瓶要按照要求定期檢查、檢測,確保氧氣瓶、乙炔瓶的完好。

11、合理操作、維護設備,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和科學檢修。

三、礦井電器災害預防

1、預防礦井大麵積停電事故的措施

⑴在線路上、變電所停電作業前,必須首先寫出書麵停電申請,申請注明停電開關號、停電時間、地點、停電影響範圍、工作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停送電聯係人及安全措施,嚴格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⑵停電申請審批同意後,到分管供用電的單位或部門辦理操作票和工作票。

⑶在有人值班的變電所和配電點,憑工作票或操作票由值班人員進行停電操作,其他人員不得操作,停電後並在開關手把上懸掛 “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告牌。在無人值班的變電所、配電點或工作麵迎頭停電時必須有兩人在場,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停電後要留一人看護或鎖著開關送電手把,並在手把上懸掛警告牌。在無人看護的變電所或配電點停高壓開關櫃時,必須有機電隊派專業電工進行操作,非專業人員不得操作。

⑷停電作業前應做到下列安全措施

A、檢查停電的線路開關和刀閘,是否與作業線正確。

B、檢查斷開的作業線路的各開關、刀閘是否在斷開位置。

C、停電的開關是否有接地、有無警告牌或留人看護,如果是跌落保險器,保險管是否摘下。

D、在停電的線路上工作前,應先驗電,驗明確信無電後方可工作。

⑸在計劃停電的線路上,不得隨意無計劃作業,作業時必須不少於兩人。

⑹工作結束後,工作負責人必須檢查作業地段的狀況,清理現場,撤離人員,命令拆除接地線。接地線拆除後,即認為線路帶電,任何人不得在進行任何工作。

⑺工作結束後,工作負責人應報告工作許可人。報告方法如下:工作負責人由工作地點回來後,親自報告,不得用電話或間接傳話報告。工作許可人在接到工作負責人報告後,並確知工作已全部完畢,方可下令恢複送電。在無人值班的變電所、配電點和工作麵的低壓供電由工作負責人送電,高壓電器的操作必須專人聯係停送電,並且專人操作。

⑻及時組織人員做好電器春季預防性試驗工作和電器繼電整定工作,並保證繼電保護係統正常使用。

⑼定期對礦區供電係統及外部供電線路進行檢查維護,保證設備、設施的完好和線路的暢通。

⑽製定並執行井上、下所有電氣設備、設施定期檢修製度,電氣設備試驗製度,按照製定的周期及時檢修和試驗,做到預防為主。

⑾對有雙回路供電的線路、設備實行定期倒換運行製,無雙回路供電的電氣設備實行定期更換製,並定期檢查供電線路的運行狀況,以保證線路、設備正常運行。

⑿出現大風、雷雨、地震等自然現象後,均需對線路和配電室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全麵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嚴禁設備或線路帶病運行。

2、預防井下電網觸電事故的措施

為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在電器設備的選型、使用和維護中要認真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等有關規定,做到安全用電。

(1)嚴格遵守礦井供用電相關管理製度、《煤礦安全01manbetx 》、《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和相關的行業技術規範。

⑵加強對井下供電設施、設備的檢查力度,定期做好各種預防性測試、如每季一次的接地電阻測試、每月一次的電氣設備絕緣測試試驗、電氣設備的遠端漏電試驗、每班一次的電氣設備漏電保護裝置試驗和其他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

⑶在井下高、低壓供電係統中,裝設漏電保護裝置,防止供電係統漏電造成人身觸電和引起瓦斯、煤塵爆炸。嚴禁甩掉不用,堅持每班有專人試驗,確保其靈敏可靠。

⑷煤電鑽、照明係統、采煤機、運輸皮帶等必須堅持使用綜合保護裝置(綜保裝用率達到100%)。

⑸接地網必須完整,接地電阻必須小於2歐姆,接地裝置必須完好,各配電點必須按規定裝設局部接地極。

⑹檢修人員必須經過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嚴禁帶電檢查、處理故障、帶電修理,維修電器設備時必須使用保安工具,嚴禁帶電搬遷或移動電纜和電器設備。

⑺嚴格執行電氣設備定期檢修製。

⑻采用較低的電壓等級。對那些人身經常觸及的電器設備,除加強手柄的絕緣外,還必須采用較低的電壓等級。如煤電鑽和照明燈電壓不應大於127V,礦井監控設備的額定電壓不應大於24 V。

3、預防雷電和防止雷電入井事故的安全措施

⑴及時組織人員做好電器春季預防性試驗工作和電器繼電整定工作,保證繼電保護係統正常使用和避雷設施完好、接地良好、接地電阻符合要求,並做到定期測試。

⑵每年要對井上所有避雷設施進行檢查、測試,測試完畢後,對不合格的避雷設施進行維修處理或更換,主要機房、高大建築物、高壓供電線路等必須安裝有合格的防雷電設施,並且接地良好。

⑶入井軌道、管路等必須在入井口安裝可靠的防止雷電侵入井下的接地設施(副井入井軌道20m處設兩處單獨接地網,接地電阻實測為1.2Ω),並且處於良好狀態。

⑷入井通訊線路在入井處必須加裝熔斷器和防雷電裝置。

⑸電器設備安裝可靠的過電壓保護裝置。

4、井下電纜事故的預防

⑴井下高、低壓電纜的選擇必須嚴格按煤礦井下電纜選型相關規定進行選擇。

⑵電纜敷設(與手持式或移動式設備連接的電纜除外)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在水平巷道或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電纜應用吊鉤懸掛。

②水平巷道或傾斜巷道中懸掛的電纜應有適當的弛度,並能在意外受力時自由墜落。其懸掛高度應保證電纜在礦車掉道時不受撞擊,在電纜墜落時不落在軌道或輸送機上。

③電纜懸掛點間距,在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內不得超過1.5m。

④沿鑽孔敷設的電纜必須綁緊在鋼絲繩上,鑽孔必須加裝套管。

⑤電纜不應懸掛在風管上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件。電纜與壓風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必須敷設在管子上方,並保持0.3m以上的距離。盤圈或盤“ 8” 字型的電纜不得帶電,但給采、掘機組供電的電纜不受此限。井筒和巷道內的通信和信號電纜應與電力電纜分掛在井巷的兩側,如果受條件限製:在井筒內應敷設在距電力電纜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內應敷設在電力電纜上方0.1m以上的地方。高、低壓電纜敷設在巷道同一側時,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大於0.1m。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0mm。

⑶電纜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電纜與電氣設備連接,必須用與電氣設備性能相符的接線盒。電纜線芯必須使用齒形壓線板(卡爪)或線鼻子與電氣設備進行連接。

②不同型電纜之間嚴禁直接連接,必須經過符合要求的接線盒、連接器或母線盒進行連接。

⑷同型電纜之間直接連接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①橡套電纜的連接(包括絕緣、護套已損壞的橡套電纜的修補)必須采用阻燃材料進行硫化熱補或與熱補有同等效能的冷補。在地麵熱補或冷補後的橡套電纜,必須經浸水耐壓試驗,合格後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補的電纜必須定期升井試驗。

②塑料電纜連接處的機械強度以及電氣、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應符合該型礦用電纜的技術標準

⑸加強電纜現場使用管理,杜絕人為損壞和機械、放炮等損壞電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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