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放工作麵上出口維護補充安全技術措施
綜放工作麵在回采過程中,出現前部刮板輸送機上竄(下滑)情況,導致工作麵出現上(下)口三角煤割不透及上口過渡支架距風巷上幫超過作業01manbetx
規定情況。為保證調采期間,處理上(下)口三角煤及上口頂板支護作業安全特製定本安全措施。
一、上出口支護措施:
1、當上口過渡支架距風巷上幫大於
2、當上口過渡支架距風巷上幫大於
3、在風巷上口超寬處鋪設規格為Φ
4、架設鋼棚方法:
(1)每循環采煤機機尾進刀前,在距煤壁向外
(2)采煤機機尾進刀及機尾三角煤處理結束後(煤機下行割煤至150#支架),停機閉鎖前部刮板輸送機、采煤機,由三名端頭維護工配合一支架工將對接抬棚下部“π”型鋼梁按照要求調至上口過渡支架上。其架設方法如下:
1)作業前,先對欲架設地點進行“敲幫問頂”將頂幫醒煤活矸清理掉,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
2)架設鋼棚至少由四人操作,一人觀察頂板,一人操作液壓支架,另外兩人架設鋼棚。當發現異常,立即停止作業,撤至安全地點,待隱患處理確認安全後,方可繼續作業。
3)支架頂梁挑梁時,一人操作支架,將支架前梁緩緩下降
4)在“π”型鋼梁另一端支設兩顆單體點柱,與風巷原“一梁三柱”傾向抬棚形成“二梁五柱”對接抬棚。支柱時要求一人觀察頂板監護、一人扶柱,一人操作注液槍。支柱升緊後,用標準鏈環將柱頭與頂網可靠連接。
(3)架設鋼梁時,作業人員手要扶在鋼梁側麵,不得扶在鋼梁上麵,頭部要在安全一側。
(4)鋼梁空頂部分必須用小板梁或枕木墊平、墊實。
(5)所有上口支設額單體支柱柱頭必須要用專用鏈環與頂網連接牢固,防止倒柱傷人。
(6)單體支柱初撐力不的小於6.37Mpa。支柱迎山有力,支柱必須支設在實底上,並穿柱鞋,有空梁頭時必須用板梁背實,支柱支設成一條直線。
(7)巷道高度不低於
(8)抬單體支柱時,必須同肩同側、步調一致。
(9)回收鋼棚方法:
1)拉上口支架前先在新切頂線排打上戧柱、密柱,然後回收鋼棚(先回一梁二柱,再回一梁三柱),最後回收原戧柱和密柱。
2)回棚順序由抬棚兩側向中間進行,先回抬棚一側支柱,再回抬棚另一側支柱,然後再回中間排支柱。
3)解開鋼梁與頂網連接的鉛絲,先解中間,再解兩端,且必須有兩人站在凳子上,將鋼梁抬起。
4)回棚時,必須嚴格執行“先支後回”的原則。
5)發現有卸壓支柱,必須及時更換或二次補液。
1、當(未割透)三角煤厚度在0.1~
2、當(未割透)三角煤厚度在0.6~
(1)爆破采用煤電鑽人工打眼,眼深0.5~
(2)爆破後采用人工方式將浮煤及未透的三角煤清理至前溜,保證工作麵上(下)口正常推移。
(3)人員在煤幫側作業時,嚴格執行《綜放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中“人員進入煤幫側安全措施”,必須有專人監護頂頂板及煤幫的安全情況,如有異常馬上發出信號,人員撤至安全地點。
(4)人員未離開煤幫時嚴禁解鎖,同時執行“誰閉鎖,誰解鎖”的原則。
(5)進入上端頭煤幫側之前,必須將作業地點支架移至最小控頂距,將支架伸縮梁伸出並打出護幫板護實煤幫。
(6)當機頭處理三角煤時,將采煤機割通機頭後返機至距機頭
(7)當機尾處理三角煤時,將采煤機割通機尾後下行割煤至150#支架處進行停機閉鎖,閉鎖要求同上。
(8)鑽眼安全措施:
1)打眼工應熟悉鑽機的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掌握《作業01manbetx
》中關於炮眼布置、爆破以及支護等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試合格上崗。
2)煤電鑽應有“MA”標誌,入井前由防爆電氣設備檢查員檢查並確認其防爆性能。嚴禁隨意拆卸和檢修電鑽。
3)煤電鑽必須設有檢漏、短路、過負荷及遠距離啟動和停止電鑽的綜合保護設施,並正常使用。電纜無“雞爪子”、“羊尾巴”,無明接頭和破皮。
5)進入工作地點前必須“敲幫問頂”。將頂、幫醒煤清理幹淨,難以清理的,要進行加強支護,必須在支護完好的條件下作業。
6)鑽孔前充分準備好所使用的工具,鑽杆要直、鑽頭要鋒利。
7)打眼運轉過程中,人員要避開傳動部位。
8)在鑽眼操作過程中,鑽機工必須精力集中,要時刻觀察鑽機是否發熱或聲音異常,注意觀察鑽進情況,發現異常,必須立即停機處理,以防損壞鑽機或將鑽杆扭斷。
9)鑽孔時,鑽杆不要上下、左右擺動,保持鑽進方向,鑽杆下方不準站人,以免鑽杆折斷傷人。
10)鑽眼結束後,應切斷電源,拔下鑽杆,並把電纜、鑽杆、鑽機撤至無淋水且支護完好的安全地點,將電纜盤放好。
11)嚴禁帶手套作業,開鑽前必須紮緊袖口、褲管、扣好衣扣,圍巾必須塞進上衣領子內,嚴禁圍巾和衣服的線頭外露。
12)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準打眼或應立即停止打眼,並向綜合辦彙報,妥善處理後,方可繼續打眼:
1>回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0.8%時。
2>發現煤層變潮、煤質鬆軟,有掛紅、掛汗、出現霧汽、水叫、頂板淋水加大、空氣變冷的透水預兆時。
3>打眼中突遇壓力水從鑽孔流出時,應立即停鑽並不準抽動鑽杆。
4>片幫嚴重等冒頂預兆時。
5>支護不齊全、缺梁少柱,支架結構不合格、支護不牢穩,有卸載支柱未支設時;
6>最小抵抗線小於
對上述前四項,如情況緊急,還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威脅地區人員。
13)禁止在舊眼、殘眼或裂縫中打眼。
(9)裝藥安全措施:
1>嚴禁打眼、裝藥平行作業。
2>引藥的裝配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①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取單個電雷管時,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也不得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應將成束的電雷管腳線順好,拉住腳線前端將管體抽出。抽出的單個電雷管腳線末端要扭結短路。
②裝配引藥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炮藥箱附近地點進行,禁止坐在炮藥箱上裝配引藥。
③裝配引藥時,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或衝擊以及折斷電雷管腳線或損壞腳線絕緣層。
④電雷管隻許由藥卷的頂部裝入。先將藥卷頂部揉軟,再用木或竹製的炮針在藥卷頂端心紮略大於雷管直徑的孔眼,然後將電雷管插入孔眼,並將腳線在藥卷上套一個扣。剩餘腳線應全部纏繞在藥卷上,同時將腳線末端扭結。
⑤每個藥卷內隻準插放一個電雷管。
⑥裝配好的引藥要整齊擺放在炮藥箱附近無導電體的安全地點,並且點清數量、掩蓋好不得丟失,不準隨地亂放。
3)裝藥前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①爆破工要嚴格執行裝藥前及爆破前後的“一炮三檢製”及“三人連鎖放炮製”。工作麵每次裝藥前、爆破前及爆破後,爆破工必須攜帶數字式瓦斯檢測報警儀,檢查裝藥爆破地點附近
②由爆破工、班組長監督,對施工地點附近支護進行檢查,確保支護完好。③用掏勺將炮眼內的煤(岩)粉清除幹淨。
④爆破工、班組長及瓦檢員對硐室情況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凡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裝藥爆破:
a.空頂距離超過規定,支護損壞,支護不齊全;
b.裝藥地點
c.裝藥地點
d.裝藥地點
e.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炮眼塌陷、裂縫,有壓力水,瓦斯突增等;
f.工作麵風量不足時;
g.炮眼內煤(岩)粉未清除幹淨時;
h.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措施規定時;
j.裝藥地點有片幫、冒頂危險時;。
k.發現拒爆未處理時。
4)裝藥工、爆破工必須按照措施爆破說明書規定的各種炮眼裝藥量、雷管段號、起爆方式進行裝藥爆破,各炮眼的雷管段號要與爆破說明書規定的起爆順序相符合。
5)裝藥方式為正向裝藥,即引藥最後裝在眼口,引藥及所有藥卷的聚能穴一律朝向眼底。禁止采用反向裝藥。
6)裝藥時要一手拉腳線,一手用木質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勻,使各藥卷緊密相接。藥卷裝完後要將兩腳線末端扭結短路並懸空。
7)炸藥在使用前應用手揉鬆,使其不成塊狀,但不得損壞藥包紙或防護劑。
8)封泥用水炮泥和粘土炮泥,嚴禁用煤渣或其它塊狀材料、可燃材料充填炮眼。
9)裝填炮泥時,要一手拉雷管腳線,一手用木質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輕輕搗實。炮眼封泥長度不小於炮眼深度一半。
10)封泥的填裝結構是:先緊靠藥卷填上30~
(10)爆破安全措施:
1)爆破工作必須由經過指定單位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並持證上崗。
2)爆破母線用銅芯絕緣線,長度不小於
3)爆破母線必須由裏向外敷設,兩端在與腳線、爆破器連接前必須扭結短路。
4)各炮眼雷管腳線的聯結方式應按本01manbetx
規定的串聯方式進行,雷管腳線之間的聯結可經過培訓的爆破工助手進行,雷管腳線與母線的聯結及通電爆破隻準由爆破工本人操作。
5)電雷管腳線與連接線、腳線與腳線之間的接頭,都必須懸空,不得與任何導電體接觸。爆破母線不得有破皮或明接頭。
6)在連線爆破前,必須在距爆破地點
7)爆破前,對設備外露的管路、纜線及支柱活柱等部件要用廢舊皮帶或板皮進行遮擋保護,以防爆破崩壞設備。
8)爆破時,應在所有通往爆破地點的通道上設置專人警戒,警戒點距爆破地點的距離:直巷不小於
8)各警戒點必須“人、牌、繩”三齊全;爆破前,工作麵所有人員必須全部撤到警戒以外,警戒區內嚴禁有人(詳見警戒設置示意圖)。
9)爆破工把母線與腳線聯結好後,必須最後退出迎頭,並沿途檢查爆破母線是否符合要求。邊往外走,邊發出準備爆破信號。爆破工進入爆破地點後,隨即發出最後一次準備爆破信號。
10)規定:信號工具為哨子,準備爆破信號規定為一長響,每次持續時間為5秒,爆破信號為兩響,解除爆破為三響,響與響之間間隔2秒。
11)班組長在檢查各警戒點設好後,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後,發送爆破命令。
12)爆破工接到爆破命令後,將母線與發爆器連接,並將發爆器把手插入爆破器,轉至充電位置並發出爆破信號,再過10~15秒鍾,發爆器燈亮穩定後,將發爆器把手轉回爆破位置進行爆破。
13)爆破後,爆破工將發爆器把手拔出,將母線從發爆器接線柱上摘下,並扭結短路。
14)爆破器把手必須由爆破工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不到爆破通電的時間不得將把手插入爆破器內。
15)等炮煙排淨後(至少15分鍾),班組長、爆破工、瓦檢員首先進入迎頭,由外向裏檢查通風、瓦斯、煤塵、支護、頂板、拒爆及殘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安全後爆破員發出解除爆破信號,由班組長親自解除各處爆破警戒點後,其它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麵作業。
16)通電後炮不響時,爆破員必須先從爆破器上摘下母線並扭結短路,然後至少再等15min,方可沿線路檢查不響的原因。如果是短路、斷線或聯結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聯線爆破。如確認非線路原因,又不能確定拒爆位置時,可采用每兩個雷管進行並聯,然後將各並聯雷管串在一起的串並聯方法,重新聯線起爆,找出拒爆。
17)檢查處理拒爆或重新聯線爆破前,必須進行敲幫問頂,處理懸矸危岩,確認安全的條件下方可操作。
18)處理拒爆時,必須在距離拒爆眼
19)嚴禁用鎬刨或從拒爆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藥,或從引藥中拉出電雷管。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向外掏炸藥。
20)在拒爆處理完之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拒爆處理無關的工作。
21)處理拒爆後,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找出未爆的電雷管。
22)拒爆必須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有特殊情況未處理完時,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23)爆破後,要將爆破母線、發爆器、瓦斯檢定器等收拾整理好,清點剩餘的電雷管炸藥,填寫好消耗單,在核清領取數量與使用及剩餘數量吻合後,經班組長簽字,當班剩餘火工品要交回火藥庫,嚴禁私藏爆破器材或存放在井下。
24)升井後,要將發爆器、瓦斯檢定器等交回規定的存放處。
25)爆破作業不得與工作麵割煤工序平行作業;
26)工作麵上下口三角煤不得同時進行爆破作業。
27)每次爆破後將頂板找平整,不得出現台階狀。
28)爆破煤渣由人工出渣,出渣時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人員進入煤壁側進行出渣作業時,嚴格執行《作業規程》中人員進入煤壁側安全措施規定。
2>每次作業前,必須由專人使用專製工具進行敲幫問頂,將醒煤、活矸處理幹淨,敲幫問頂人員必須站在側上方安全位置進行,嚴禁站在其下方作業。
3>人工出渣過程中,要求有專人觀察作業地點的頂板等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必須立即撤離人員。
4>移機尾前必須將機頭部三角煤清理幹淨,露出過渡槽底沿邊後方可進行推移。
(11)爆破材料領取、運送和存放安全措施
1>按需量,依照公安部門規定的審批流程,審批和報送《領、發、清退炸藥、雷管工作指示單》。爆破工憑資格證和領取單到指定地點領取所需爆破材料,由礦專門火工品押運車輛運送到副井口,然後由副井人工運送到綜放機巷,嚴禁在車庫、副井口或中途逗留。
2>領取雷管時,爆破工必須監督發放雷管人員用雷管檢查儀逐個做全電阻檢查,並將腳線扭結成短路,嚴禁領取電阻不合格的雷管。
3>火工品從火藥庫領出後,由當班爆破工按照材料單上的數量清點無誤後,監督礦專職火工品人員裝車並運送到副井口,火工品車輛上必須有醒目的“火工品專用車”警示字樣。
4>炸藥箱、雷管箱必須加鎖,剩餘的火工品當班交回火藥庫,裝藥的鑽孔必須當班爆破。
5>炸藥、雷管在運送及使用過程中,必須妥善保管,嚴禁丟失。
6>地麵火工品運送,由礦專職火工品人員負責此段火工品的安全工作(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中第三百一十條的規定)。
7>井下炸藥、雷管的運送由人工運送到綜放機巷專用炸藥、雷管箱緩存。
8>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嚴禁運送爆炸材料。
9>嚴禁運送雷管、炸藥人員乘車、刮板輸送機、皮帶。
10>炸藥箱、雷管箱的管理。
①炸藥、雷管箱放置在機巷設備列車前
②炸藥箱裏隻存放炸藥,雷管箱裏隻存放雷管,嚴禁存放其他物品。
③嚴禁亂扔、亂放爆炸材料,
④隻準爆破工使用炸藥箱、雷管箱,嚴禁其他人員隨意開啟。
其它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綜放工作麵作業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