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隔爆設施工
一、主要危險源
1.人員配合不當。
3.隔爆設施安設不穩固。
4.在巷道運輸、提升時作業。
二、適用範圍
第1條本01manbetx
01manbetx
適用於隔爆設施的安裝、拆卸及維護操作。
第2條隔爆設施安裝工應完成下列工作:
負責井下隔爆設施的安裝、維護及拆除。
三、上崗條件
第3條隔爆設施工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4條隔爆設施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隔爆設施的工作原理、安裝標準。
2.掌握《煤礦安全01manbetx
》對隔爆設施及防塵的有關規定。
3.掌握本礦的產塵源以及防治重點。
4.了解礦塵危害的有關知識。
5.了解井下各種氣體超限的危害及預防知識。
三、安全規定
第5條在作業前必須進行危險源辨識,作業過程中必須執行“手指口述”。
第6條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應及時安裝、維護、移設、拆除隔爆設施。
第7條操作時,要注意車輛和附近的頂板情況,不得冒險操作。
第8條主要隔爆棚的安設地點:
1.礦井兩翼與井筒相連通的主要運輸大巷和回風大巷。
2.相鄰采區之間的集中運輸巷道和回風巷道。
3.相鄰煤層之間的運輸石門和回風石門。
第9條輔助隔爆棚的安設地點:
1.采煤工作麵進、回風巷道。
2.采區內的煤層掘進巷道。
3.采用獨立通風,並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它巷道。
4.與煤倉相通的巷道。
第10條隔爆水棚吊掛要按照具體規定,依次安設掛杆、吊鉤、水袋(槽),吊掛要整齊。
第11條及時向水槽中加水,確保水量充足。水棚的水量應達到下列要求:水棚組的用水量按巷道斷麵計算,主要水棚不低於
第12條水棚的排間距為1.2~
第13條水棚距頂梁、兩幫的間隙不小於
第14條吊掛水棚的掛鉤,采用65°斜鉤,鉤長
第15條水棚設置在巷道的直線段內,與巷道的交叉口、轉彎處、變坡處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
第16條采煤工作麵進、回風巷首列隔爆棚應設置在距工作麵煤壁線向後60~200m之間,掘進工作麵首列隔爆棚應設置在距巷道迎頭60~200m之間。采煤工作麵進、回風巷和掘進巷道長度小於
第17條在有支護的巷道中進行吊掛水棚操作時,不得破壞原有支護。確需改變的,要製定專門措施,按措施施工。
第18條安裝及回撤水棚時,至少3人操作,其中1人監護,另外兩人施工。
五、操作準備
第19條備齊所需的水袋、鉤子、膠管、彎鉤及工具等。
第20條檢查所安設水袋地點的頂幫是否完好,附近
六、正常操作
第21條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檢查頂板(周邊)→備料→吊掛→注水→檢查質量→清理現場。
第22條在運輸巷道中施工,要有專人監護、指揮運行車輛,確保施工安全。
第23條在安裝及回撤水袋(槽)時,如巷道超高,應使用穩固的工作平台,人員站在上麵作業時,必須佩戴保險帶。
第24條水棚應設置在巷道的直線段內,每處水棚必須使用同一規格的水袋,不得混用。吊掛要按照具體規定,依次安設掛杆、吊鉤、水袋,吊掛要整齊。
第25條向水袋中注入清水,水量必須充足。
第26條查驗安裝水袋的質量,保證不漏水、不歪斜。
第27條在頂板及附近巷道的支護有隱患時,處理完方可繼續操作。
第28條安裝及回撤時,頂板、支護發生變化,應停止操作。
七、收尾工作
第29條把剩餘的材料、配件整理好,並運送到指定地點。
第30條及時填寫隔爆水棚說明牌,安裝 (拆除)的隔爆設施標注在圖紙上,並建立台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