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華職業專修學院無資質 學生遭忽悠
學生:學校承諾是“忽悠”
“兩年前入學時,學校承諾我們兩年後能拿到專科畢業證,校長還和我們簽了合同;如今不僅沒有畢業證,連老師和校長的影子也見不著了!”近日,張青(化名)等多名學生向本報投訴自己上了兩年的學校。
6月26日下午,記者來到合肥市史河路10號,看到一所學校門前掛著“安徽中華職業專修學院”的牌子。在校園裏的一棟二層辦公樓裏,張青等四位學生正在等待自己的老師和校長。張青說,等了兩三天也沒有見到校長和老師。
張青2008年高考落榜後,看到安徽中華職業專修學院的招生廣告,就按照廣告上的地址來到合肥市史河路10號,簽訂入學協議,繳了近萬元費用後,成為“安徽中華職業專修學院”的學生。協議中稱“學生隻要在校期間沒有違法行為,認真遵守學校各項規章製度,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考試,2年或4年即能取得國家承認學曆的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
昨天上午,“校長”付應玉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他的確不是安徽中華職業專修學院的法人代表,而是合肥博林職業培訓學校負責人。合肥博林職業培訓學校是經勞動主管部門批準的培訓機構,不具備舉辦“自學考試助學”的資質。為了招生,付應玉在2007年與安徽中華職業專修學院“合作辦學”,在合肥市史河路10號以安徽中華職業專修學院的名義麵向社會開辦“自學考試助學”培訓。
昨天下午,安徽中華職業專修學院院長吳光武告訴記者,為了招生,他們與付應玉在2007年簽訂“合作辦學”協議,允許付應玉以安徽中華職業專修學院(北區)的名義招生和辦學,獨立辦學、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收取學費的30%作為管理費用交給安徽中華職業專修學院。
但是,2009年5月22日,安徽中華職業專修學院便終止了與付應玉的合作協議,不允許他再以安徽中華職業專修學院的名義招生和辦學,要求付應玉將在安徽中華職業專修學院(北區)就讀的學生轉到安徽中華職業專修學院本部,但遭到拒絕。為了讓張青等80多名學生繼續完成學業,安徽中華職業專修學院便默許付應玉在合肥市史河路10號繼續開辦安徽中華職業專修學院(北區)。
吳光武說,因為付應玉是獨立辦學、獨立核算,他不知道付應玉在招生廣告裏向學生承諾過什麼,也不知道入學協議的具體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