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

作者:佚名 2010-07-14 21:17 來源:本站原創

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
第一條 礦井地測防治水工作是煤礦安全生產的一部分,也是礦井安全的基礎工作。為了進一步提高礦井地測防治水工作質量和管理水平,特製定本標準
第二條 礦井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有足夠的經過正規學習或培訓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正常工作的裝備;有水害威脅的礦井必須有2台以上完好的探水鑽機。
2、地測部門有嚴格的規章製度
3、在考核期間未發生重大工程責任02manbetx.com (如影響一個采區以上的透水02manbetx.com 、重大井巷工程02manbetx.com 及透巷傷亡02manbetx.com 等)。
第三條 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分為兩個等級:
一級:地測防治水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得分在90分及以上。
二級:地測防治水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得分在80分及以上。
第四條 因地測水害責任事故造成每死亡1人,礦井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得分扣5分,實得分輸入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總分;發生一次或累計死亡3人及以上的,取消年度評級資格。
第五條 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分辦法(具體見附表):
1、以礦為單位對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進行考核評級。
2、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實施逐年逐級達標。已達標的礦井每年要複查,根據複查得分決定該礦井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的升、降級。
3、考核評級計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單項及小項的最低分為零,不出現負分。
第六條 本標準有關技術考核的依據如下:
1、有關上級部門和煤炭行業所頒布的各種現行的有關01manbetx 、規定、條例、圖例等。
2、煤炭工業技術政策。
3、其他有關經過上級部門批準的技術文件。
第七條 地測防治水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得分按下列公式計算:
1、月度礦井地測防治水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得分=月動態檢查地測防治水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得分。
2、季度礦井地測防治水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得分=綜合本季度月動態檢查及現場檢查礦井地測防治水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得分。
3、年度礦井地測防治水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得分=年度內公司各季度地測防治水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得分之和/4。

























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標準及評分辦法

號 項目 標

分 檢查內容及標準 檢查方法及評分辦法
一 技術管理及裝備

8
分 技術管理3 1.地測部門應每年修訂必備的六種製度
(1)科、組及個人崗位責任製;
(2)生產安全聯係製度
(3)地測工作質量、事故03manbetx 製度
(4)資料質量責任人、定期03manbetx 、保管、提供製度;
(5)設備、工具使用、保管、發放製度;
(6)地測資料、技術報告等審批製度 檢查所有製度,並用抽查、詢問等方式檢查執行情況,缺一個大項扣0.3分,執行不好者扣0.1-0.2分,未修訂扣0.1-0.2分
2.具備各項技術01manbetx 的實施細則或技術補充規定 缺一種技術01manbetx 實施細則或技術補充規定扣0.2分
3.堅持定期科務會議製度,各時期工作有目標、任務、措施並落實到人 檢查科務會議記錄,沒有記錄或堅持不好者扣0.2分
4.必須具備經過上級部門批準的年度工作計劃檢查工作計劃,無計劃或未經批準者扣0.2分
5.地測資料管理應達到標準:
(1)分門別類保管,有索引,有目錄,查找方便;
(2)相對集中,符合防火、保密要求;
(3)文字、基礎數據一致 資料管理不當,每存在一個問題扣0.1分;圖、文、數有矛盾者,每發現一處扣0.1分
6.每個技術人員在三年內都經過一次以上的技術培訓 查個人培訓證或培訓記錄、報告等,每發現1人超過3年未經培訓者扣0.3分,礦以上部門發放的培訓證有效
7.加強內部培訓,要求有計劃、有記錄 無計劃、無記錄扣0.2分
技術裝備 5 1.地測常規裝備的品種和數量滿足工作需求 查現有設備,每缺一種扣0.5分;台數不夠者,每缺一台扣0.2分;該使用未使用者,酌情扣0.5-1分
2.儀器使用:
(1)采用全站儀和陀螺定向測量技術;
(2)采用2種以上物探手段,並得到有效使用 應采用新技術卻未采用的,每一項扣0.5分;該使用未使用扣1分
3.進行計算機數據處理,並建立數字化成圖係統 各種地測成果圖件均實現微機處理和數字化,不符合規定,發現一處扣0.2分;在地測遠程管理信息係統中,各種地測圖件、文檔、數據庫未按規定及時更新上傳,發現一處扣0.3分;臨時需上傳的資料,未及時上傳扣0.5分,不符合要求者,發現一處扣0.1分
4.具有良好的計算機室、儀器保管室、資料室、製圖室 四室達不到要求酌情扣0.2~0.5分
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標準及評分辦法

號 項目 標

分 檢查內容及標準 檢查方法及評分辦法
二 礦井測量

15分 測量基礎成果 4 1.有健全、完整、精度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井上、下控製測量成果和圖件 ①導線觀測手簿中,隻能劃改,不能塗改,每頁劃改不能超過3處,超出一處扣0.2分;
②記錄手簿中詳細記錄工作地點、測量日期、觀測者、記錄者、前後視人名、儀器型號、編號等,缺一項扣0.1分;
③每一項測量工作,記錄本中均應繪製草圖,缺一處扣0.2分;
④觀測中各項限差超限一處扣0.5分;
⑤工作麵導線形成閉合後,應有完整的導線成果資料、精度評定、閉合差分配、附圖等,缺一項扣0.2分;閉合差超限一處扣0.5分;
⑥井下導線計算簿應注明工作地點、計算日期、計算者,檢查、審核者簽字,每缺一項扣0.1分;
⑦未對算的發現一次扣0.5分;
⑧未按規定時間上傳測量基礎成果資料的,每項扣0.3分
2. 井下平麵、高程控製測量成果符合《煤礦測量01manbetx
3.按規定上傳各種測量基礎成果
開采沉陷治理 2 1.各類防水(沙)、建(構)築物保護煤柱設計及時、合理,通過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無差錯 保護煤柱設計不及時,扣1分;未上報審批扣1分;設計出現差錯扣2分
2.各種“三下”工程,如建(構)築物保護、維修、複墾、遷村購地、塌陷區治理等未出現差錯,效果明顯 “三下”工程效果不佳,存在安全隱患,有一項扣1分
3.及時填繪1:5000采煤沉陷綜合治理圖 采煤沉陷綜合治理圖未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填繪修改者,發現一處扣0.3分
4.台帳類:
(1)因采煤造成地表塌陷裂縫治理補償台帳;
(2)礦井因采煤造成地表塌陷裂縫治理補償明細表;
(3)礦井範圍內受采動影響土地塌陷情況表;
(4)村莊搬遷台帳 地表塌陷裂縫治理補償台帳未及時填寫,發現一處扣0.3分;圖紙、台帳、協議書內容不一致或缺一種扣0.5分

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標準及評分辦法

號 項目 標

分 檢查內容及標準 檢查方法及評分辦法
二 礦井測量

15
分 礦井測量 4 1.地麵近井點、井下控製點的布設,井下基本控製導線的延長,高程點的設置符合《煤礦測量規程》
(1)每一井口近井點數不得少於3個,點位、高程精度應滿足規定;
(2)井下永久導線點應按級別統一編號,用油漆標記;
(3)井下基本控製導線應每隔300~500m設置一組,每組3個點,高程點間距30~80m;
(4)延長導線前應對上次最後一個水平角進行檢測; 地麵近井點及井下控製:
①近井點數、點位精度、高程精度應滿足規定,每發現一處點數不夠或精度不符合規定,扣0.3 分;
②井下導線點未統一編號或編號混亂、未用油漆標記或點位設置不牢固者,發現一處扣0.2分;
③井下基本控製導線、采區控製導線未按規定及時延長的,基本控製導線扣0.3分,采區控製導線扣0.2分。井下高程點的設置不符合規定者,發現一處扣0.2分;
④導線延長前未檢測或不符值超限者,發現一次扣0.3分
2.井下中腰線標定及時、準確、無工程責任事故
(1)建立完整的中腰線標定計算台帳,應有施工地點、計算日期、計算者,檢查、審核人員簽字及草圖;
(2)中腰線標定計算應兩人對算;
(3)巷道開口時須對作為起算數據的上一級導線(點)進行檢測;
(4) 巷道開工單應提前三天發送地測科;
(5)重要巷道開口應有標定工作設計圖 井下中腰線:
①中腰線不及時或有差錯,造成掘進方向偏差,每發現一處,扣3分;未建立完整的計算台帳扣0.3分,有一處不符合要求扣0.1分;
②中腰線標定,未對算者扣0.2分;
③起算數據缺檢測者扣0.5分;檢測水平角的不符值滿足《規程》要求仍采用的,扣0.3分;
④巷道開工通知單提前發送,時間少於3天或無標定工作設計圖,每發現一處扣1分
3.3000m以上的重要貫通測量應有設計、審批、總結,貫通測量精度符合規程規定或工程要求 3000m以上重要貫通工程或兩井間的貫通,未編製貫通測量設計書或未經審批、沒有工作總結,每缺一項扣2分;貫通後重要方向的誤差超過允許偏差值,每發現一處扣4分(指未造成工程事故的小偏差)
4.巷道開口、貫通、停頭、複工、停采及工程進度等通知單製度 貫通通知單提前量達不到要求,每發現一次扣0.5分;未接到巷道開工通知單,擅自放線的,扣1.0分;巷道掘進到特殊地段時,漏發安全隱患通知單,每發現一處扣3分;如造成工程事故,此項不得分
5.貫通通知單應提前(岩巷20~30m、煤巷30~40m前,機掘巷提前兩天、突出煤層60m前)發送施工單位、礦分管領導及技術、安全、通風等單位 貫通通知單未按時發放,有一次扣2分;通知單間發放缺一處簽字,扣0.5分
6.各項通知單的發放要有發放人、礦科領導、相關科室、接收隊組等的簽發、簽收及日期

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標準及評分辦法

號 項目 標

分 檢查內容及標準 檢查方法及評分辦法
二 礦井測量

15
分 基本礦圖 5 1.煤礦必須具備以下基本礦圖:
(1)井田區域地形圖,比例尺1∶2000或1∶5000
(2)工業廣場平麵圖,比例尺1∶500或1∶1000
(3)采掘工程平麵圖,比例尺1∶1000或1∶2000
(4)井上下對照圖,比例尺1∶2000或1∶5000
(5)主要保安煤柱圖,比例尺1∶1000或1∶2000
(6)井筒斷麵圖,比例尺1∶200或1∶500
(7)井底車場平麵圖,比例尺1∶200或1∶500
(8)主要巷道平麵圖,比例尺1∶1000或1∶2000
(9)礦井充水性圖,比例尺1:2000或1:5000
(10)礦井瓦斯地質圖,比例尺1:5000或1:10000 檢查全部礦圖(重點檢查采掘工程平麵圖) :
①圖種不全、比例尺小於《規程》規定均視為缺圖,每缺一種扣3分
(井田區域地形圖、工業廣場平麵圖不符合使用年限的視為缺圖。片盤或沒有車場的斜井、平峒,可不繪井底車場平麵圖、井筒斷麵圖;主要巷道平麵圖可不單獨繪製)
②每一種圖中,圖幅不全或錯漏嚴重,質量不合格,扣2分;
③抽查延續使用的原聚酯薄膜圖及原圖版。發現一處錯漏扣0.2分;圖麵線條、符號、顏色、注記等與圖例有明顯不符或各種不同圖種、圖幅之間數據、內容有矛盾等,每發現一處扣0.2分;
④ 各種數字圖件要分層繪製,分層不清或有關內容未上到指定層,發現一處扣0.2分;圖麵線條、符號、顏色、注記等與《圖例》有明顯不符或各種不同比例、圖種、圖幅之間數據、內容有矛盾等,每發現一處扣0.2分;
⑤各種礦圖未根據實際情況變化,按規定及時填繪、修改、補充,每發現一處扣0.2分;
⑥未按規定時間、在規定子目錄上傳動態采掘工程平麵圖,扣1分;
⑦圖麵不協調酌情扣0.5~1分;
⑧所有圖件均每年年底保存一份備份光盤及移動硬盤,不按時備份數據的扣3分;
主要巷道平麵圖可不單獨繪製,微機製圖的成果可視為原圖
2.符合技術規範要求,內容、精度符合《煤礦測量規程》的要求
3.所有圖上符號、線條、注記等,符合現行《煤礦地質測量圖例》及其補充規定的要求
4.數字圖要求:圖層清晰,圖麵整潔,線條均勻,色澤準確適度,按圖例要求的字體、大小注記;圖麵表達和注記無矛盾
5.采掘工程平麵圖每月更新填繪一次,井上下對照圖每3個月更新填繪一次,其它圖種根據規範要求進行更新
6.有永久保存的備份光盤或移動硬盤
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標準及評分辦法

號 項目 標

分 檢查內容及標準 檢查方法及評分辦法
三 礦井地質

20分 地質報告 5 1.煤礦在不同的生產階段,必須具備精查或最終地質勘探報告、建井地質報告、補充勘探地質報告、開拓延深地質報告和礦井地質條件分類報告,礦井和生產區的高級儲量比例應達到規定要求 檢查所有的地質報告:
①地質報告缺一種扣2分。礦井零星補鑽未按規定提出地質資料的,每發現一次扣2分;
②地質報告未修編和審批驗收者,以缺項論處。地質報告質量不高,不能指導生產的酌情扣分 (零星補鑽應提供地質資料)
2.礦井地質報告必須通過評審驗收,報告須結論明確,有針對性,能指導生產
3.礦井地質報告必須每8~10年修編一次,並經省一級的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地質說明書 8 1.煤礦各項采掘工程在設計施工前,地測部門須按規定的時間分別提交采區地質說明書、掘進工作麵地質說明書和回采工作麵地質說明書(簡稱“三書”) 任意點名抽檢當年提交的“三書”10份(10份中必須包括采區、掘進工作麵和回采工作麵三種地質說明書;不劃分采區的礦井,可隻抽檢後兩項)
①有缺項者,每缺一項扣2分;
②對照采掘工程設計,施工日期,提交“三書”的時間達不到《地質測量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者,每一處扣0.5分;
③沒有委托書者,缺一次扣1分;按委托書提交時間達不到要求者,發現一次扣0.5分;
④說明書的內容不全或有錯、漏,以及互相間有矛盾等現象,每發現一處扣0.5分。對帶壓開采的工作麵,要采用有效物探手段查明鄰近區域內隱伏構造及充、導水性,並及時驗證;
⑤無坑透資料或對異常區無鑽探驗證,扣0.5分;
⑥台帳、圖紙總結每缺一項扣0.5分
(如采掘部門下達任務通知書較晚,提交“三書”的時間,從接到通知單之日算起)
2.必須有按《地質測量工作暫行規定》要求,由設計部門提交的並經總工程師簽字批準的“委托書”
3.“三書”必須做到文字、原始資料、圖紙等數字相符,內容達到要求
4.綜采工作麵應有坑透資料,並及時對異常區進行鑽探驗證。對帶壓開采的工作麵,要采用有效物探手段查明鄰近區域內隱伏構造及充、導水性,並及時驗證
5.建立健全各種地質台帳,包括主要巷道見煤點台帳、陷落柱台帳、斷層台帳等
6.每年元月修編一次構造綱要圖、陷落柱分布圖、三維地震采勘對比圖、年度坑透與其它井下物探成果驗證總結

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標準及評分辦法

號 項目 標

分 檢查內容及標準 檢查方法及評分辦法
三 礦井地質

20分 地質預報及采後總結 7 1.地質預報應做到月有月報,年有年報。必要時應做臨時性預報,必須有文字和圖紙,並進行簡要的圍岩工程地質評價檢查當年全部地質預報書
缺年報扣4分,月報每缺一次扣2分;臨時預報每缺一次扣1分
2.預報的內容應包括地點、範圍、主要地質情況對生產的影響、應采取的措施等 預報圖、表不全或內容不全,每發現一處扣0.5分
3.預報結果應保證煤礦正常安全生產,無因預報錯誤造成工程事故 預報內容簡單,不能指導生產,每發現一處扣0.5分;預報錯誤造成工程事故,每發生一次扣2分
4.地質預報應以年為單位裝訂成冊,妥善保存 預報未按規定保存或丟失,每發現一處扣1.0分
5.已結束的工作麵均應進行采後總結,在此基礎上,按規定要求進行采區的采後總結 缺一份工作麵采後總結扣0.2分,缺一份采區采後總結扣0.3分
四 礦井防治水

45
分 水情水害預報 10 1.生產礦井必須建立水文觀測係統,並按規定時間堅持觀測。對受水害威脅的工作麵也要定期探測 未按要求建立水文觀測係統或未定期進行觀測,扣2分;觀測係統(包括工作麵探測)不齊全,每缺一處扣0.5分
2.水情水害預報應包括周03manbetx 、月預報、季預報、年預報,月底、季末、年底總結,並按年裝訂成冊 檢查當年全部水情水害預報:
①缺報或未按要求發放水害通知單扣1分;造成三級非傷亡事故,每發生一次扣10分;
②內容簡單,表達不確切,水害預報不能定性、定量,措施無針對性,不能指導生產,每發現一次扣0.5分;
③圖表不符,水害符號及描述不準確,每發現一處扣0.5分,無附圖扣1分;
④湧水量觀測次數不達要求,每一項扣0.5分,台帳內容記錄不全有一次扣0.3分;未對湧水量動態變化及異常原因進行03manbetx 或無分析結果,有一次扣1分;
⑤不按時發送水情水害月報、季報、年報,有一次扣1分;季報、年報無礦總工簽字,有一處扣0.5分;
⑥未及時發送相關資料者,有一處扣0.3分
3.水害預報,圖表相符,內容齊全,描述準確、定性、定量,措施有針對性,簽字齊全
4.若當月生產計劃變更,存在水害隱患,要提前5-6天發水害通知單
5.預報結果應保證煤礦正常生產,不會出現因預報錯誤而造成透水事故的現象
6.建立湧水量觀測站,每月定期觀測三次,及時填寫台帳。及時分析湧水量動態變化和異常原因,並得出分析結果
7.必須按時發送水情水害月報、季報、年報,且有礦總工的簽字
8.各礦每月5號前發送相關水文資料

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標準及評分辦法

號 項目 標

分 檢查內容及標準 檢查方法及評分辦法
四 礦



45
分 防治水工程 35
1.查明礦井水文地質條件:
(1)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礦井,建立地下水文動態觀測係統,並製定相應的探、防、堵、截、排等綜合防治水措施。有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度計劃;
(2)有1:2000~1:10000的綜合水文地質圖和1:500的綜合水文地質柱狀圖 檢查圖紙及台帳:
未製定綜合防治水措施不得分;缺一種圖紙扣3分
2、礦井湧水量及泵房排水能力:
(1)礦井排水係統健全,設施完善,並每年進行聯合試驗;
(2)礦井排水設備、設施的排水能力滿足礦井湧水量要求,並留有餘地;
(3)有井下湧水量、井下突(湧)水點、水文觀測孔(灰岩)觀測記錄、周邊礦井(特別是小煤礦)調查記錄 現場檢查及檢查相關記錄、資料:
排水係統不健全或排水能力不能滿足礦井排水要求的本項不得分;記錄不齊全或記錄不完善扣3分
3.技術要求 檢查現有的防治水工程文字材料
(1)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設計、施工設計,並按規定程序審批,工程結束後有驗收、總結報告 防治水工程無設計或未經審批,扣3分;無驗收、總結報告扣1分,內容不全,有一處扣0.5分
(2)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凡不清楚或有懷疑的地段,都必須安排探放水,並有防探水鑽孔設計及技術措施。及時下發停止掘進通知單和允許掘進通知單。在地麵無法查明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和充水因素、對周邊和礦井內小煤窯或采空區範圍積水不詳的,必須堅持“有掘必探”,並有相關探測資料和記錄 無防探水鑽孔設計及說明書扣2分;無停止掘進通知單和允許掘進通知單,缺一次扣2分;未按規定堅持“有掘必探”不得分,無相關資料、記錄扣3~5分
(3)防探水鑽孔必須有單孔設計,設計必須符合《煤礦防治水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8號)的要求,並將探放水鑽孔數如實及時填繪在采掘工程平麵圖和充水性圖上 無單孔設計扣3分;鑽孔設計達不到《煤礦防治水規定》要求,扣2分;未及時在相關圖紙上標明鑽孔數量扣2分
(4)對礦井內及周邊報廢或關閉的小煤窯積水範圍、積水量、積水標高、積水線、探水線、警戒線,按《規程》規定要求在采掘工程平麵圖和充水性圖上標明 相鄰煤礦坑口位置不清、水文地質情況未查清扣5分;內容標注不清不全,有一處扣0.2分

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標準及評分辦法

號 項目 標

分 檢查內容及標準 檢查方法及評分辦法
四 礦井防治水

45
分 防治水工程 35 (5)對采掘工作麵上部采空區和相鄰同層采空區積水必須在采、掘之前進行探放,及時下達停止采、掘通知書和允許采、掘通知書 無停止采、掘通知書和允許采、掘通知書,缺一次扣2分;對上部采空區積水和相鄰同層采空區積水未及時探放影響正常生產秩序的,此項不得分
(6)對相鄰煤礦舊巷道積水區和開采範圍及水文地質情況必須清楚,存在問題及時上報煤礦主管部門。具備完整的防排水係統圖 無防排水係統圖扣1分,內容不詳發現一處扣1分
(7) 礦井每月進行一次防治水隱患排查,並有書麵排查分析記錄,由公司組織每季度進行一次防治水安全檢查,並有書麵整改意見 未定期進行防治水排查,每缺一次扣5分;無排查分析記錄,每缺一次扣2分;未按期提交書麵整改意見者,每缺一次扣5分
(8) 工業廣場及必須采取防洪排澇措施,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254、255、256條規定 無防洪排澇措施該項不得分;措施采取不完善扣3分
4.工程質量 檢查井上下防水工程及觀測係統
(1) 井上下防治(探)水工程應符合《煤礦防治水規定》要求 現場檢查並查閱相關資料:
有一項不符合規定要求,即該項不得分
(2) 與強含水層有水力聯係的導水斷層、鑽孔,有大量老空積水(包括周邊采空區積水)無法排除時,應留設防(隔)水煤柱。煤柱設計應符合《煤礦防治水規定》要求,並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
(3) 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礦井,水情、水害監測係統齊全、設備狀態完好
(4) 及時治理地麵塌陷區及裂縫,並製定安全措施
(5) 井下防水閘門、防水閘牆、探放水鑽孔等工程設計、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台帳等均符合《煤礦防治水規定》要求
5.水文鑽孔管理
每個季度對井田範圍內井下和地麵的所有水文鑽孔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並做詳細記錄,按照水文鑽孔管理辦法,建立水文鑽孔管理台帳 檢查水文孔管理記錄和台帳
水文鑽孔管理台帳內容不清、記錄不全,有一處扣0.3分;沒有檢查記錄的,有一處扣1分
6.帶壓開采 查閱資料並現場檢查:
(1)帶壓開采礦井必須具備有資質單位提交的水文地質勘探報告 無水文地質勘探報告扣2分
(2)帶壓開工作麵必須采用物探、化探或鑽探手段查明隱伏構造及構造破碎帶含(導)水層的水利聯係,並提出防治措施 未采用物、鑽探手段進行了探測扣2分
(3)帶壓開采的水平或采區,應按規定構築防水閘門,未及時構築防水閘門或水壓大於5MPa不能安設防水閘門的,應有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 未安設防水閘門扣2分;沒有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扣2分
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標準及評分辦法

號 項目 標

分 檢查內容及標準 檢查方法及評分辦法
四 礦井防治水

45
分 防治水工程 35 7.其它 現場檢查:
⑴及時進行了探放水 因未探水發生透水事故者,否決該項得分
⑵排水設備及時檢查、維修和更新,保證積水能夠及時排出 排水設備未及時檢查、維修和更新,積水不能及時排出,影響生產者,否決該項得分
⑶及時清理水倉、水溝,保持排水暢通 未及時清理水倉、水溝,排水不暢通,酌情扣3~5分
⑷及時完成各種防洪壩和防水閉,並建立健全各類防洪壩和防水閉資料及台帳 該建但未建防水閉的,有一處扣3分,不符合要求的有一處扣2分。未建立台帳或未及時填繪上圖、上台帳者,有一處扣1分
五 小煤礦管

7
分 周邊及井田內小煤礦管理7 1.對井田範圍內關閉廢棄的小煤窯和周邊關閉的煤礦進行調查、分析,記錄在案。對其分布、開采範圍、對生產礦井的危害等情況清楚,並製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檢查關閉廢棄的小煤窯和周邊關閉煤礦調查台帳,情況不清楚,有一處扣2分; 未製定安全技術措施該項不得分
2.對古小窯、現采小窯、廢棄小窯按季進行全麵調查測量,並及時填繪到各種礦圖上;對私挖濫采、越層越界開采的小煤窯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反映並上報地方政府,請求處理,排除隱患,確保礦井安全 無小煤窯台帳扣1分,與圖不相符,發現一處扣1分;缺一次全麵調查測量扣1分;對私挖濫采、越層越界開采的小煤窯沒有及時向礦、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反映或上報地方政府,發現一處扣0.5分
3.建立與相鄰煤礦資料交換關係,每季度小窯管理要有專項工作總結無季度專項工作總結者扣3分
4.定期檢查井下與小煤礦相關的各類密閉 無各類密閉台帳或無定期檢查記錄的,扣1分
5.保證小煤礦監管安全預警係統的正常運行 安全預警係統運行不正常、無分類及相應措施者,扣2分
6.按時上傳月度總結、動態表、小煤礦交換圖等資料 各種資料要反映最新的動態,不合要求者一處扣1分
7.對周邊及井田內現生產的和資源整全礦井,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管理,隨時掌握和了解采、掘動態 未按規定要求開展對小煤窯的監督檢查工作,有一次扣3分;小煤窯無計劃貫通或因對小煤窯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該項不得分
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標準及評分辦法

號 項目 標

分 檢查內容及標準 檢查方法及評分辦法
六 資源管理

5
分 資源回收及儲量管理 5 1.儲量及損失量計算圖齊全(包括遠程上傳圖件),內容符合《生產礦井儲量管理規程》的要求 儲量及損失量圖計算圖不全,每缺一種扣0.5分;圖幅不全者,缺一張扣0.2分;未按規程要求繪製,發現一處扣0.1分;未按實際情況及時修改儲量及損失量計算圖,發現一處扣0.3分
2.儲量計算成果資料齊全,各種儲量動態、損失資料都不得有矛盾 台帳內容不全,數字前後矛盾,字跡潦草不清,塗改嚴重者,發現一處扣0.1分;有缺項者,缺一項扣0.5分;對照幾種資料有矛盾者,每有一處扣1分
3.原始資料符合要求 無專用記錄本者扣0.5分,保管混亂、查找困難者扣0.2分;記錄本不齊全,每缺一本扣0.2分;記錄本種類不全者,每缺一種扣1分;記錄本無時間、地點和姓名者,缺一處扣0.1分
4.儲量動態、損失率、回采率的計算方法符合堆積規範要求,數據全麵、準確;管理工作有製度有獎罰、有分析總結和改進措施 ①工作麵丈量與調查,按規定要求,每10天丈量一次工作麵進度、采高、煤厚及割岩厚度,計算采出量和損失量,缺少一次或出現一次誤差扣0.2分,與實際不符扣0.2分。
②損失情況不清者,發現一處扣1分;工作麵損失量內容填寫不全,缺一項扣0.2分;麵積損失按規定色框填繪,一處不符扣0.2分;
③“三量”報表每月5日前報出,每延誤一天,扣0.1分;報表中有一項達不到規定或計算誤差一次扣0.2分;圖表不一致,每處扣0.2分,工作麵、采區回采率達不到規定要求,每一處扣0.3分;“三量”不平衡者扣1分
④檢查丟煤通知單及有關批文報告、總結等,每缺一件扣1分;工作麵結束一個季度,采區結束半年內應進行分析、總結,未分析者,扣0.5分;
⑤礦井沒有定期進行回采率總結,扣0.5分;對丟煤現場未事先通知或事後未向上報告者,發現一次扣1分
5.要求上報的各種報表及動態管理資料按考核及時上報 不按要求上報各種報表及動態管理資料的礦井,每缺一種報表或資料,扣0.3分

万博全网站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煤礦安全生產網徐州鑄安礦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