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寶寺能源公司推行“三法” 激發班組活力
作者:佚名
2010-07-27 21:40
來源:山東煤監局
今年以來,梁寶寺能源公司立足於“班組人管班組事、班組的事班組管”,對班組給予信任,敢於放權,充分發揮班組自主、自發、自覺管理的能動性,深入推行“三法”,最大限度地激發班組的活力。
一是推行“升位管理法”增強團隊意識。每日集中一天開展“班長我來幹,今天我當班”活動。班組成員人人輪流擔任“臨時班長”,在班長監督下,行使班長權利,了解班長付出的勞動和承擔的責任。該工作法推行以來,在廣大職工中引起強烈反響,班組內減少了牢騷與怨言,班組“一家人、一條心、一個目標、一股勁”的團隊意識明顯增強,同時也為發現和培養班組長後備人選提供了更多機會。
二是推行“崗位自選法”強化責任意識。將現場所有崗位,根據安全責任、技術含量、勞動強度、工作環境的不同,分為多個等級,分別對應不同的工資標準。並肩“選崗”的權力交給職工,由個人依據自身業務水平、工作熟練程度自主選崗,競爭上崗。實行“自選崗位法”調動了班組成員之間學業務、練技能、比本領的主動性。
三是推行“積分考核法”增強自律意識。運用個人崗位排查、全員過程控製、連帶責任追究等手段,以安全積分指標反映全班人員的現場安全行為表現。班組成員月度內的“三違”次數不僅與個人的安全獎掛鉤,而且依據積分上限,對班組長采取安全問責,經濟罰款,陪同幫教的處罰方式,對其他班組成員進行連帶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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