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麵向社會公布一批不廉政不誠信涉煤企業名單
作者:重慶煤礦安全監察局
2010-07-28 10:24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近年來,隨著國家對
煤礦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力度的不斷加大,一批不具備
安全生產條件和產業政策的
煤礦被依法關閉,
煤礦的違法違規行為被依法查處,個別
煤礦企業不思加大投入、減少
煤礦
安全隱患,而是想方設法找關係、拉攏腐蝕
煤礦
安全監管監察人員;一些中介機構為了獲得更多業務,向
煤礦安全監察監管機構人員行賄,影響了重慶地區煤礦產業的健康發展,嚴重破壞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公平、公正原則。為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監察監管係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淨化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外部環境,促使重慶地區煤礦安全狀況的根本好轉,2008年,重慶煤礦安全監察局出台了《關於建立廉政不誠信企業檔案的通知》(渝煤安監黨字[2008]28號),根據該《通知》要求,結合近年來重慶市紀檢、檢察機關反饋的信息和煤礦安全監察監管機構掌握的情況,經重慶煤監局重慶市煤管局局研究決定向社會公布一批廉政不誠信涉煤企業名單。
不廉政不誠信涉煤企業名單:渝北區大盛鎮東興煤礦、重慶永福實業有限公司永福煤礦、銅梁縣共和煤業有限公司、萬盛區振興公司、萬盛區營寨煤礦、奉節縣寨官煤礦、巫溪縣棉無煤礦、巫溪縣八字莊煤礦、石柱縣榮勝煤礦、石柱縣六塘煤礦、重慶創誠
安全技術谘詢有限公司。
重慶煤監局重慶市煤管局在麵向社會公布名單的同時立即向全市各產煤區縣監管部門、市能投集團公司提出了加強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的要求。
一是各區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各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工作站)要利用開展監管監察活動或片區會議,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並在局域網上公布,正確引導煤礦企業和中介機構依法
管理,誠信經營,自覺加大安全投入,改善礦井安全條件,促進煤礦安全狀況進一步穩定好轉。
二是各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工作站)要將廉政不誠信企業列為重點監察對象,加大對其監察力度,做到每年不少於兩次,並對其存在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從重處罰。對廉政不誠信的中介機構,局
科技裝備處要進一步研究處置辦法,在
法律
法規範圍內采取降低、暫扣、取消其安全中介資質的
措施。此項工作要作為各單位(部門)主要領導述廉的內容之一。
三是各煤礦企業、中介機構要自覺做到不向監察監管人員送“紅包”,主動舉報監管監察人員的吃拿卡要和索賄行為。凡主動舉報或在廉政回訪中如實反映情況的企業,可不列入廉政不誠信企業。
四是對被列為廉政不誠信企業的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從公布其為廉政不誠信企業起,至取消其廉政不誠信企業時間內,取消其參與各級煤監、煤管部門所評定的所有先進或優秀資格。
五是凡被列為廉政不誠信企業名單的煤礦企業、中介機構在三年內或煤礦安全監管監察人員連續五次以上到本單位開展監管監察活動不再發生送“紅包”行為,經向中共重慶煤監局紀檢組申請同意後方可取消其廉政不誠信企業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