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電池充電工藝標準
蓄電池充電工藝標準
1、檢查各電池間連接極柱必須正確,接線端子的連接必須牢固。
2、充電機電源的兩極不得接反(電源的正極接電池的正極、電源的負極接電池負極)。
3、整流設備充電插銷必須采用電源裝置的專用插銷,不得用其它代用。
4、打開全部電池旋塞,清除放在電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與髒物。
5、充電前應再檢查一次電源連接是否正確,觀察電壓表的指示值,並做好記錄。然後起動整流器開始充電。
6、注意觀察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其中包括電解液的比重和溫度、電池的端電壓、充電電流的變化),如有異常情況應停電處理,不準電池帶故障充電。
7、各種型號的電瓶及充電機,其充電方式、充電電流、充電時間、常規充電或快速充電,應按該產品說明書及有關技術文件執行。
8、在有80%的單體電池電壓升至2.4伏時,才可改用第二階段充電。當電解液冒出細密強烈汽泡,而且達到2.5伏以上,電壓、比重穩定3小時不變,即為充電完畢。
9、停止充電前各電池槽的比重:酸性為1.26±0.01,否則,可有用蒸餾水(當大於1.270時)或比重為1.300的稀硫酸(當小於1.250時)調整。堿性為1.17~1.220。液麵高出極板高度:酸性為10~20毫米,堿性為15~30毫米。
10、充電完畢必須停止1~1.5小時,待冷卻後,才準蓋上電池旋塞。擦淨注液口的酸堿跡,蓋上電池箱蓋,鎖上螺栓,待用。
11、每周測量一次漏泄電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12、每周必須檢查和調整每隻蓄電池電解液的比重。
13、堿性蓄電池使用300~350個循環,酸性蓄電池使用6個月應全部更換一次電解液並進行清洗,然後按初充電方式進行充電。
14、每組電瓶使用達30年循環時,要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並均衡充電一次。
15、配製硫酸電解液必須用純水或蒸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