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施工合同【巷道施工】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神華新疆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承包人(全稱):中國第十冶金建設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寬溝煤礦+1300mB42煤層軌道順槽聯絡巷工程;寬溝煤礦+1260mB42煤層運輸順槽聯絡巷工程;
工程地點:新疆昌吉州呼圖壁縣雀爾溝鎮十三號井田
工程內容: 井巷工程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新疆 投資函(2003)312號
資金來源:業主自籌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寬溝煤礦+1300mB42煤層軌道順槽聯絡巷工程;寬溝煤礦+1260mB42煤層運輸順槽聯絡巷工程;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1260mB42煤層運輸順槽聯絡巷2007年3月1日開工至3月31日竣工;+1300mB42煤層軌道順槽聯絡巷2007年3月1日開工至3月31日竣工;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31天
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柒拾玖萬捌仟零陸拾壹元(人民幣)
¥:798061元
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可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麵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協議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2007年2月26日
合同訂立地點: 神華新疆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 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合同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標準規範及有關文件、工程預算書、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 《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13-90
《錨杆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範》GBJ50086-2001、《煤礦井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MT5009-94、《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CB50802-2001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 雙方協商後執行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開工前向承包人提供圖紙4套
4.2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一般保密、禁止外借、複印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 王明永 職務: 總監代表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 監理工程質量、工程進度、控製工程造價、監督合同履行、協商建設單位與工程建設有關各方的關係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 根據工程建設實際情況、發包人確定後執行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 張遵綱 職務: 礦建工程師
職權: 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監督、檢查、現場技術管理、工程預算管理
5.6 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7.項目經理
姓名: 李劍 職務: 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已完成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已完成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 已開通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已提供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已完成
(6)水準點與坐標控製點交驗要求: 將水準點及坐標控製點的測量成果一書麵形式提供給承包人,不能隨意改變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開工前雙方協定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8.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雙方約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每月25日向發包人、管理方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已完成的工程量報表、項目資金使用計劃、材料采購價格及材料發票複印件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由承包人全部負責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由甲方負責協調提供,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執行通用條款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執行通用條款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承包人因施工需要在工業場區內用地,須征得發包人同意,矸石排放必須按發包人指定位置排放,如使用裝載機承包人按相應市場價格,根據時間發生時間向發包人交納機械使用費。
(8)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
承包人應加強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場麵衛生、設備完好、材料堆放整齊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1、全麵負責現場施工火工品管理,使用的安全,出現問題由承包人全麵負責
2、全麵負責施工現場供電及設備使用管理
3、負責工程地質素描及巷道導線點的標定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開工前5日向發包人及監理提供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 5日內
10.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執行發包人下達月進度計劃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按承包人向發包人及監理出具的工程施工工期保證書中約定工期執行,如遇不可抗拒外力因素,工期順延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發包人每月25日組織工程質量及進度的驗收
19.工程試車
19.5試車費用的承擔:
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對項目施工的安全、生產全麵負責,承擔安全的法律、法規責任及費用,必須遵守執行神華集團及神新公司安全質量管理處罰相關規定,接受神新公司及礦方安全考核並執行通用條款。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采用 可調價 方式確定。
(1)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2)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執行煤規字〈2000〉48號文
99《煤岩井巷工程定額》、《輔助費定額》、及神新公司[2006] 34號文,如遇國家定額發生變化時執行新的定額文件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
23.3雙力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1、價差調整按工程造價管理部門頒布的價格調整係數及承包人、發包人共同認可的材料價款調整
2、生活用水、電費由承包人自己承擔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合同簽定後10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合同價款的25%作為工程預付款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工程款付至總價的60%時,工程預付款在以後每月工程款中按比例扣回,工程款付至合同價款90%時停止,竣工驗收合格後,付清剩餘工程款。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每月25日提交發包人,監理工程師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每月25日承包人將本月已完成工程量進度報發包人、監理工程師、經驗收合格後,於次月15日前將工程款撥付承包人,發包人根據承包人工程完成情況,按所占工程費用實際比例支付工程款。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執行通用條款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承包人租賃發包人設備、周轉材料等、按發包人內部租賃辦法執行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承包人自行采購材料設備需證件齊全並經現場監理代表和甲方代表認可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八、工程變更
工程需要變更,由承包人提交設計變更方案,經發包人監理工程師簽字報設計部門,出具變更通知單後施工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照實際驗收工程量,計算工程造價支付工程款,執行通用條款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在7日內提交竣工圖2套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執行通用條款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執行通用條款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執行通用條款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3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承包人每天按合同價款的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37.爭議
37.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 (2) 種方式解決:
提交 合同簽訂地 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單位為:
39、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 協商解決執行通用條款
40.保險:
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執行通用條款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
(2)承包人投保內容:執行通用條款
41.擔保:
41.3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46.合同份數
46.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捌份,雙方各執4份
47.補充條款: 1.價款的結算,發包人簽證的工程更改、設計變更、隱蔽工程、措施工程、價差調整等嚴格執行(2000)48號文所頒布的標準。2.施工機械遷移費按(2000)48號文規定雙方協商解決。3.合同價款中材料價格暫時2005年度價格,輔助費按60%計取,結算時按雙方共同認定的價格調整,輔助係統發包人每接管1項,根據接管時間從相關工程輔助費中按輔助費攤銷比例扣除。4.工程款支付時,當月工程款10%作為本月工程進度保證金,承包人完成規定計劃時,如數交付工程款,承包人沒有完成規定計劃時,從當月扣除工程款的10%予以考核,如次月完成規定計劃,並補回上月所欠的進度,在工程款支付中,返還上月扣除的10%工程款進度保證金,如未完成考核資金從該工程總造價中扣除。6.發包人管理、審核承包人工程月進度時,考慮扣除客觀因素影響(停電、地質變化、突水等)。7.工程質量保修書內容執行國家頒布文件。8.工程驗收後,發生嚴重變形和破壞時,經質檢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認定,由於施工質量原因造成,由承包人無條件返工處理。9.工程價款為暫定價,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按設計斷麵計算。10.合同內工程不再計取取暖費。11.根據承包人實際占用臨宿數量,按照實際造價從承包人工程造價中扣除。12、合同承包範圍內,合同價款中未包括工程以補充協議形式作為合同附件。
附件1:
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單位工程名稱
建設麵積
(平方米)
結構 層數 設備安裝
工程造價
(元)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寬溝煤礦+1260m運輸順槽聯絡巷工程 100m 100×3223.3=322330元
寬溝煤礦+1300m軌道順槽聯絡巷工程 100m 100×4757.31=475731元
合計 798061元
附件2: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神華集團神東煤炭有限責任公司
承包人(全稱):中國第十冶金建設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烏蘭木倫煤礦主斜井工程
工程地點:神東礦區
工程內容: 圖紙、招標文件及答疑文件中明確的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資金來源:業主自籌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主斜井掘進、支護、砌镟 共922米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02年8月1日
竣工日期:2003年5月10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275 天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伍佰陸拾萬貳仟陸佰元整(人民幣)
¥:5602600元
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2.中標通知書 7.圖紙
3.投標書及附件 8.工程量清單
4.本合同專用條款 9.工程報價單可預算書
5本合同通用條款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麵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協議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2002 年 7月 26 日
合同訂立地點:神木縣大柳塔鎮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烏蘭木倫煤礦主斜井工程)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本合同協議書、合同條件、技術規範、圖紙、預算書、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無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 現行的有關建築安裝工程施工、驗收規範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 開工前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 無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開工前,3套
4.2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無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無
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 熊小泉 職務: 總監理工程師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 對本工程進行質量、進度、造價三大控製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 設計變更、現場簽證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 杜善洲 職務: 發包方代表
職權: 代表發包方行使對本工程的管理權
5.6 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無
7.項目經理
姓名: 李 劍 職務: 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開工前並具備施工條件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開工前並保證施工要求
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 已開通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開工前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開工前
水準點與坐標控製點交驗要求: 無
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開工前三日內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提供資料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8.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無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無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開工前提供綜合的進度計劃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加強安全防護教育並承擔安全保衛工作
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無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遵守發包方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要求
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因發包方提前使用而引起的返修由發包方承擔相關費用
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除地下管線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外,其它的有特殊保護措施時,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 做到現場清潔、文明施工並符合神東公司質量標準化工作的要求
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開工前三日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 提交後三日內
10.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按單位工程分別提供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由發包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須順延,並辦理順延手續
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按規範驗收
19.工程試車
19.5試車費用的承擔: 無
安全施工
承包方在施工中要嚴格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保證人員安全。若在施工中由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等02manbetx.com
,由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發包方協助承包方為搶救02manbetx.com
處理提供必要條件。若非承包方原因造成以上情況,則由造成02manbetx.com
的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采用 固定總價 方式確定。
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 按招標文件執行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方法計算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無
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無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 無
23.3雙力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業主的設計變更簽證或增加項目,預算審批按神東煤[2000]350及[2001]112號文規定的取費標準執行,同時執行優惠下浮幅度5%(安裝工程主材除外),招標人提供材料的價差不再下浮。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無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 無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每月25日提供已完工程量報告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按月完成額的85%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審計後,扣除5%質量保修金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無
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 無
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 無
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 無
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 無
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 無
發包人應首先考慮采用環保、節能材料和商品 : 無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無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除招標文件規定的甲供鋼材外,工程所需其它材料由承包人采購,材料進場前必須經業主認可。
工程變更
執行通用條款29-31條及神東分公司有關規定
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竣工驗收時提供竣工圖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 無
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無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協商解決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協商解決
3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
工程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罰款2000元。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
工程質量達到合格等級不獎不罰;如達不到合格等級,除無償返工到質量合格外,發包人將加扣結算款的2%作為罰金。
37.爭議
37.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提交 簽約地 仲裁委員會仲裁;
一發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無
40.保險: 自願
41.擔保: 無
46.合同份數
46.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10份
47.補充條款: 本專用條款未包括的條款均按通用條款執行
附件1:
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單位工程名稱
建設麵積
(平方米)
結構 層數 設備安裝
工程造價
(元)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烏蘭木倫煤礦主斜井工程 922米 5602600 2002年8月1日 2003年4月10日
附件2: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序
號 材料設備品種 規格
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質
量
等級 供應時間 送達地點 備注
1 鋼材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神華集團神東煤炭有限責任公司
承包人(全稱):中國第十冶金建設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孫家溝煤礦2#主斜井工程
工程地點:神東礦區
工程內容: 圖紙、招標文件及答疑文件中明確的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資金來源:業主自籌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孫家溝煤礦2#主斜井施工總承包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03年10月15日
竣工日期:2004年6月15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225 天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伍佰伍拾叁萬柒仟陸佰貳拾元整(人民幣)
¥:5537620元
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2.中標通知書 7.圖紙
3.投標書及附件 8.工程量清單
4.本合同專用條款 9.工程報價單可預算書
5本合同通用條款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麵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協議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2003年 7月 10 日
合同訂立地點:神木縣大柳塔鎮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孫家溝煤礦2#主斜井工程)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本合同協議書、合同條件、技術規範、圖紙、預算書、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無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 現行的有關建築安裝工程施工、驗收規範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 開工前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 無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開工前,3套
4.2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無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無
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 熊小泉 職務: 總監理工程師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 對本工程進行質量、進度、造價三大控製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 設計變更、現場簽證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 杜善洲 職務: 發包方代表
職權: 代表發包方行使對本工程的管理權
5.6 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無
7.項目經理
姓名: 李 劍 職務: 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開工前並具備施工條件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開工前並保證施工要求
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 已開通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開工前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開工前
水準點與坐標控製點交驗要求: 無
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開工前三日內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提供資料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8.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無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無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開工前提供綜合的進度計劃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加強安全防護教育並承擔安全保衛工作
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無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遵守發包方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要求
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因發包方提前使用而引起的返修由發包方承擔相關費用
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除地下管線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外,其它的有特殊保護措施時,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 做到現場清潔、文明施工並符合神東公司質量標準化工作的要求
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開工前三日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 提交後三日內
10.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按單位工程分別提供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由發包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須順延,並辦理順延手續
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按規範驗收
19.工程試車
19.5試車費用的承擔: 無
安全施工
承包方在施工中要嚴格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保證人員安全。若在施工中由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等02manbetx.com
,由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發包方協助承包方為搶救事故處理提供必要條件。若非承包方原因造成以上情況,則由造成事故的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采用 固定總價 方式確定。
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 按招標文件執行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方法計算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無
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無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 無
23.3雙力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業主的設計變更簽證或增加項目,預算審批按神東煤[2000]350及[2001]112號文規定的取費標準執行,同時執行優惠下浮幅度5%(安裝工程主材除外),招標人提供材料的價差不再下浮。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無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 無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每月25日提供已完工程量報告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按月完成額的85%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審計後,扣除5%質量保修金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無
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 無
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 無
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 無
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 無
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 無
發包人應首先考慮采用環保、節能材料和商品 : 無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無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除招標文件規定的甲供鋼材外,工程所需其它材料由承包人采購,材料進場前必須經業主認可。
工程變更
執行通用條款29-31條及神東分公司有關規定
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竣工驗收時提供竣工圖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 無
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無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協商解決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協商解決
3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
工程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罰款2000元。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
工程質量達到合格等級不獎不罰;如達不到合格等級,除無償返工到質量合格外,發包人將加扣結算款的2%作為罰金。
37.爭議
37.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提交 簽約地 仲裁委員會仲裁;
一發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無
40.保險: 自願
41.擔保: 無
46.合同份數
46.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10份
47.補充條款: 本專用條款未包括的條款均按通用條款執行
附件1:
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單位工程名稱
建設麵積
(平方米)
結構 層數 設備安裝
工程造價
(元)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孫家溝煤礦2#主斜井工程 1302米 8236720 2003年7月15日 2004年6月10日
附件2: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序
號 材料設備品種 規格
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質
量
等級 供應時間 送達地點 備注
1 鋼材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彬縣火石咀煤礦
承包人(全稱):中國第十冶金建設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火石咀煤礦主斜井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彬縣火石咀鄉
工程內容:圖紙、招標文件及答疑文件中明確的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資金來源:業主自籌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主斜井 掘進、支護等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02年3月1日
竣工日期:2002年7月10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100 天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貳佰壹拾萬貳仟陸佰元整(人民幣)
¥:2102600元
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2.中標通知書 7.圖紙
3.投標書及附件 8.工程量清單
4.本合同專用條款 9.工程報價單可預算書
5本合同通用條款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麵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協議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2002 年 3月 26 日
合同訂立地點:彬縣城關鎮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彬縣火石咀煤礦主斜井工程)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本合同協議書、合同條件、技術規範、圖紙、預算書、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無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 現行的有關建築安裝工程施工、驗收規範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 開工前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 無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開工前,3套
4.2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無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無
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 熊小泉 職務: 總監理工程師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 對本工程進行質量、進度、造價三大控製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 設計變更、現場簽證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 杜善洲 職務: 發包方代表
職權: 代表發包方行使對本工程的管理權
5.6 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無
7.項目經理
姓名: 李 劍 職務: 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開工前並具備施工條件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開工前並保證施工要求
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 已開通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開工前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開工前
水準點與坐標控製點交驗要求: 無
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開工前三日內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提供資料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8.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無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無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開工前提供綜合的進度計劃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加強安全防護教育並承擔安全保衛工作
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無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遵守發包方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要求
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因發包方提前使用而引起的返修由發包方承擔相關費用
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除地下管線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外,其它的有特殊保護措施時,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 做到現場清潔、文明施工並符合神東公司質量標準化工作的要求
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開工前三日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 提交後三日內
10.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按單位工程分別提供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由發包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須順延,並辦理順延手續
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按規範驗收
19.工程試車
19.5試車費用的承擔: 無
安全施工
承包方在施工中要嚴格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保證人員安全。若在施工中由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等事故,由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發包方協助承包方為搶救事故處理提供必要條件。若非承包方原因造成以上情況,則由造成事故的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采用 固定總價 方式確定。
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 按招標文件執行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方法計算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無
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無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 無
23.3雙力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業主的設計變更簽證或增加項目,預算審批按神東煤[2000]350及[2001]112號文規定的取費標準執行,同時執行優惠下浮幅度5%(安裝工程主材除外),招標人提供材料的價差不再下浮。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無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 無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每月25日提供已完工程量報告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按月完成額的85%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審計後,扣除5%質量保修金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無
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 無
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 無
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 無
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 無
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 無
發包人應首先考慮采用環保、節能材料和商品 : 無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無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除招標文件規定的甲供鋼材外,工程所需其它材料由承包人采購,材料進場前必須經業主認可。
工程變更
執行通用條款29-31條及神東分公司有關規定
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竣工驗收時提供竣工圖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 無
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無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協商解決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協商解決
3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
工程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罰款2000元。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
工程質量達到合格等級不獎不罰;如達不到合格等級,除無償返工到質量合格外,發包人將加扣結算款的2%作為罰金。
37.爭議
37.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提交 簽約地 仲裁委員會仲裁;
一發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無
40.保險: 自願
41.擔保: 無
46.合同份數
46.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10份
47.補充條款: 本專用條款未包括的條款均按通用條款執行
附件1:
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單位工程名稱
建設麵積
(平方米)
結構 層數 設備安裝
工程造價
(元)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烏蘭木倫煤礦輔運平硐工程 1302米 8202600 2002年4月1日 2003年2月10日
附件2: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序
號 材料設備品種 規格
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質
量
等級 供應時間 送達地點 備注
1 鋼材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東煤炭分公司
承包人(全稱):中國第十冶金建設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補連塔煤礦主斜井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神東礦區
工程內容: 圖紙、招標文件及答疑文件中明確的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資金來源:業主自籌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井筒延伸掘進、支護、混凝土底板等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05年11月1日
竣工日期:2006年4月20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140 天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叁佰壹拾伍萬捌仟叁佰元整(人民幣)
¥:3158300元
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2.中標通知書 7.圖紙
3.投標書及附件 8.工程量清單
4.本合同專用條款 9.工程報價單可預算書
5本合同通用條款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麵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協議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2005年 10月26 日
合同訂立地點:神木縣大柳塔鎮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補連塔煤礦主斜井改造工程)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本合同協議書、合同條件、技術規範、圖紙、預算書、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無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 現行的有關建築安裝工程施工、驗收規範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 開工前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 無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開工前,3套
4.2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無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無
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 熊小泉 職務: 總監理工程師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 對本工程進行質量、進度、造價三大控製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 設計變更、現場簽證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 杜善洲 職務: 發包方代表
職權: 代表發包方行使對本工程的管理權
5.6 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無
7.項目經理
姓名: 李 劍 職務: 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開工前並具備施工條件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開工前並保證施工要求
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 已開通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開工前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開工前
水準點與坐標控製點交驗要求: 無
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開工前三日內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提供資料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8.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無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無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開工前提供綜合的進度計劃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加強安全防護教育並承擔安全保衛工作
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無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遵守發包方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要求
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因發包方提前使用而引起的返修由發包方承擔相關費用
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除地下管線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外,其它的有特殊保護措施時,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 做到現場清潔、文明施工並符合神東公司質量標準化工作的要求
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開工前三日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 提交後三日內
10.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按單位工程分別提供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由發包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須順延,並辦理順延手續
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按規範驗收
19.工程試車
19.5試車費用的承擔: 無
安全施工
承包方在施工中要嚴格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保證人員安全。若在施工中由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等事故,由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發包方協助承包方為搶救事故處理提供必要條件。若非承包方原因造成以上情況,則由造成事故的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采用 固定總價 方式確定。
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 按招標文件執行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方法計算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無
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無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 無
23.3雙力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業主的設計變更簽證或增加項目,預算審批按神東煤[2000]350及[2001]112號文規定的取費標準執行,同時執行優惠下浮幅度5%(安裝工程主材除外),招標人提供材料的價差不再下浮。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無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 無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每月25日提供已完工程量報告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按月完成額的85%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審計後,扣除5%質量保修金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無
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 無
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 無
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 無
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 無
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 無
發包人應首先考慮采用環保、節能材料和商品 : 無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無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除招標文件規定的甲供鋼材外,工程所需其它材料由承包人采購,材料進場前必須經業主認可。
工程變更
執行通用條款29-31條及神東分公司有關規定
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竣工驗收時提供竣工圖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 無
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無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協商解決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協商解決
3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
工程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罰款2000元。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
工程質量達到合格等級不獎不罰;如達不到合格等級,除無償返工到質量合格外,發包人將加扣結算款的2%作為罰金。
37.爭議
37.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提交 簽約地 仲裁委員會仲裁;
一發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無
40.保險: 自願
41.擔保: 無
46.合同份數
46.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10份
47.補充條款: 本專用條款未包括的條款均按通用條款執行
附件1:
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單位工程名稱
建設麵積
(平方米)
結構 層數 設備安裝
工程造價
(元)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烏蘭木倫煤礦輔運平硐工程 1302米 8202600 2002年4月1日 2003年2月10日
附件2: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序
號 材料設備品種 規格
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質
量
等級 供應時間 送達地點 備注
1 鋼材
編號: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補連塔煤礦主斜井改造工程)
工程名稱: 補連塔煤礦主斜井改造工程
發包人(全稱):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東煤炭分公司
承包人(全稱):中國第十冶金建設公司
編號:
建 築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GF-1999-0201)
(彬縣火石咀煤礦主斜井改造工程)
工程名稱: 彬縣火石咀煤礦主斜井改造工程
發包人(全稱): 彬縣火石咀煤礦
承包人(全稱): 中國第十冶金建設公司
編號: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補連塔煤礦主斜井井筒改造工程)
工程名稱:補連塔煤礦主斜井井筒改造工程
發包人(全稱):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東煤炭分公司
承包人(全稱):中國第十冶金建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