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井煤礦風井一區段聯絡巷施工信號硐室安全技術措施
編製單位:靈州建井工程處綜掘三隊
編製日期:2007年05月
梅花井煤礦風井一區段聯絡巷
施工信號硐室安全技術措施
根據施工需要,梅花井煤礦風井一區段聯絡巷內需要施工信號硐室,為保證安全施工,特編製本措施,望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該信號硐室設計布置在風井一區段聯絡巷內,具體位置布置在距離底彎道處2m外的平巷處。信號硐室采用光麵爆破法施工、錨網噴聯合支護。具體支護參數為:拱部部支護規格為Φ20×2000mm樹脂藥卷錨杆,每眼裝1節Φ23×700mm樹脂藥卷,錨杆間、排距均為800×800mm,布置方式為三花形,錨網噴支護。拱部網子采用Ф6.5鋼筋焊接而成,拱部、信號硐室迎麵掛網。
附:風井一區段聯絡巷信號硐室布置平麵圖
二、施工方法
信號硐室采用光麵爆破法施工,人工翻碴、轉渣至礦車,人力推車至112101工作麵回風巷內經人工翻碴、轉渣至皮帶上經皮帶轉渣至風井內膠帶輸送機上運輸至地麵。
附:炮眼布置圖和爆破說明書
三、爆破設計
1、爆破參數:
爆破時采用楔形掏槽,掏槽眼眼口距1.2m,眼底距為0.2m,眼深1.4m,輔助眼間距為0.6m,眼深1.2m;周邊眼間距為0.4m,眼深1.2m。封泥長度:掏槽眼0.6m,周邊眼0.5m,輔助眼0.5m。正向裝藥、串聯連線、CHA-1000型高能發爆器起爆,全斷麵一次爆破成型。
2、裝藥、封泥結構
3、裝藥方法及要求:
(1)、裝藥前,必須先用鑽杆來回抽拉進行清孔作業,以排出孔內岩、煤粉。
(2)、按照每個炮眼需要的藥量,用木質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孔中,送到眼底後再輕輕壓幾下,保證不留空隙。嚴禁用炮棍衝撞或搗實。
(3)、向炮孔中用炮棍送藥卷時,一隻手持炮棍送藥卷,另一隻手要輕輕握住引藥的兩根腳線,防止隨藥卷一起誤送入炮眼中影響爆破。
(4)、充填炮泥前,將準備好的炮泥用手攢成直徑為25~30mm,長度為100~150mm的規格。
(5)、裝完藥緊接著向炮眼中填炮泥,要按上圖要求裝填炮泥。
四、安全技術措施
(一)、防冒頂安全技術措施
1.開口前、打眼前和支護前及放炮後都必須進行敲幫問頂工作,發現易脫落或鬆動的岩塊及時找下。
2.敲幫問頂工作應由兩名有經驗的老工人擔任,一人找頂,一人觀察頂板,觀察頂板的人站在找頂人的側麵,並且兩人都要站在安全地點,要保證後退路線暢通。
3.找頂應順裂隙慢慢找下,不得硬刨、硬撬,遇有岩層離層,以及頂板敲擊發出“硿硿”的聲音時,要立即找下。
4.作業人員要經常注意頂板及兩幫圍岩情況,發現問題必須停止工作,待處理好後方可入內作業。
5.找頂工作,隻準由一組進行,禁止兩組同時進行找頂,防止出現險情躲閃不及。
6.當頂板破碎時,循環進度根據現場情況相應縮小,支護要及時且牢固有效。
7.錨杆安裝要及時,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其規格材質符合設計要求,網子要緊貼岩麵平整鋪設,扣扣相連牢固可靠。
8.施工中臨時支護必須及時有效,嚴禁空頂作業。
9.嚴格按照爆破說明書和炮眼布置圖規定進行打眼、裝藥、放炮,保證臨時水倉成形。
10.施工過程中應經常觀察頂幫和托板的變化情況,當岩壁片幫,托板嚴重變形,底鼓,頂板壓力增大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嚴重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待處理好後再入內作業。
(二)、爆破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1.爆破工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持有崗位證後方可上崗位操作,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2.開口前由爆破工和熟悉本01manbetx
及爆破工作的人員到爆破材料庫領取爆破材料,電雷管必須由放炮員親自運送。
3.爆破材料運至工作地點後應分別存放在木製的管、藥箱內加鎖保管,鑰匙由爆破工隨身攜帶,管、藥箱之間距離不小於20米並放在頂板完好、支護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地方。
4.裝配引藥必須在頂板完好,支護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炮藥箱附近進行,禁止坐在炮藥箱上裝配引藥,引藥應與當時炮眼數量一致,工作過程中嚴禁雷管受到衝擊震動,從成束電雷管中抽取單個電雷管時先順好腳線,再握住雷管用手指抓住腳線抽出雷管,垂直插入藥卷頂部(非聚能穴端),之後應將藥卷用腳線捆綁並將腳線末端扭結成短路。
5.裝藥時應一手持炮棍,一手握住腳線,將藥卷緩緩推入眼底即可,嚴禁用力衝撞搗實。
6.爆破前,必須對工作麵及其附近進行灑水降塵工作,並且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
7.工作麵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嚴禁裝藥爆破。
(1)支護不齊全,裝藥爆破地點有空頂空幫現象時。
(2)裝藥地點附近20米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
(3)岩塵堆積飛揚,沒有灑水降塵。
(4)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走驟高驟低,炮眼出現塌陷裂縫有壓力水瓦斯突增等。
(5)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或工作麵風量不足時。
(6)炮眼深度、角度、位置不符合規定時。
(7)裝藥地點有片幫冒頂危險及瞎炮末處理完畢時。
8.裝藥炮眼必須使用炮泥封堵,封泥長度不小於0.5米,邊眼不小於0.3米。
9.爆破工接到班組長下達的放炮命令後,方可將母線與放炮器相連充電放炮。
10.爆破時,爆破工必須發出三聲爆破信號再至少等5秒後方可進行起爆。
附:爆破警戒示意圖
11、設置警戒應遵守如下規定:
①、警戒點布置在距離工作麵爆破點不小於100米處。
②、警戒人員要認真負責,隻有接到班組長解除放炮命令時,方可解除警戒。
③、現場必須由班組長親自安排專人設置警戒,並嚴格按照警戒點的位置(B→C→D→E)依次設置警戒。
12、爆破前應做好以下警戒工作:
①、由班組長親自安排設置警戒和解除警戒。
②、爆破前,工作麵所有人員都必須撤至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③、班組長清點人數無誤並確認巷通道內所有人員撤出後方可下達放炮命令。
13、爆破後,將母線扭接成短路,拔下放炮器鑰匙,由爆破工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並把放炮器保管好,待15分鍾後方可入內作業。
14、通電後若沒有起爆,爆破工必須取下放炮母線,扭結成短路,至少再等15分鍾,方可沿途檢查原因。
15、檢查處理瞎炮或重新聯線放炮時,必須至少有兩人以上進行,並在觀察頂幫處理懸、矸危岩後,方可操作。
16、嚴禁用鎬刨拒爆或從殘爆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藥或從引藥中拉出電雷管,嚴禁將炮眼殘底加深或用打眼的方法向外掏藥以及用壓風吹拒爆炮眼。
17、拒爆未處理完畢前,嚴禁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18、爆破結束後,爆破工要報告班組長,由班組長宣布解除警戒之後,人員方可入內作業。
19、裝藥炮眼必須當班放完,遇有特殊情況時,放炮員必須向下一班爆破工及班組長交待清楚。
20、當班剩餘的炸藥、雷管必須及時交回火藥庫。
21、爆破前必須對聯絡巷內爆破範圍內巷幫的電纜和管路進行保護,防止放炮損壞設備。
22、其他嚴格遵守《煤礦安全01manbetx
》中第三百二十六條,第三百四十一條和第三百四十三條中的規定。
其他嚴格執行《梅花井煤礦112101工作麵回風巷機掘作業01manbetx
》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