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監局臨汾煤監分局對下一步監察工作提出九項建議
近日,臨汾煤監分局對七月份監察執法情況進行了通報,並對轄區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九項建議。
一是政府和集團公司要進一步落實煤礦安全生產兩個主體責任,加大檢查、巡查力度和責任追究力度,對不符合要求的礦(井)要責令停工停產,並派專人盯守,嚴防礦井私自複工、複產。
二是監管部門要加大對所屬礦井的監管力度,嚴格落實煤礦複工複產規定驗收審批程序,並監督煤礦嚴格按批複的施工方案和采掘計劃組織整頓、生產和建設。堅決杜絕煤礦借整頓、建設之名組織生產。
三是對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照過期礦井和停工停產礦井要明確安全監管責任領導,並派駐專人進行監管;同時要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做好年底前關閉礦井的關閉工作,確保達關閉礦井“六條標準”,嚴防其死灰複燃。
四是根據山西省政府2009年100號等文件要求,要進一步督促所屬煤礦主體企業加快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有關證照,完善相關規章製度,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確保礦井依法依規生產。嚴禁證照不全或證照無效的礦井組織生產。
五是要督促所屬主體企業以“六長”為主的管理團隊到位且主要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做到持證上崗,同時要做好職工全員培訓工作。嚴禁以新主體為名、行原業主生產之實。
六是要加大對複工複產礦井“一通三防”現場管理監管力度,認真落實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健全“十六字”工作體係,確保礦井通風係統完善、通風設施齊全有效、風量分配合理、監測監控係統運行正常。嚴禁瓦斯超限作業、無風或微風作業、超通風能力組織多頭多麵生產、建設。
七是要深刻汲取華晉焦煤公司王家嶺“3.28”透水02manbetx.com 教訓,高度重視雨季“三防”工作,督促各礦認真落實《煤礦防治水規定》,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防治水原則,嚴禁礦井在防治水工作中無機構、無隊伍、無設備組織生產或建設。
八是要督促複工複建礦井加強機電設備管理工作,確保各種保護裝置齊全有效、靈敏可靠,提高設備完好率、杜絕失爆。嚴禁設備保護不全、帶病運轉。
九是要督促複工複建礦井加強生產技術基礎資料的收集和整理,準確掌握本井田及相鄰礦區存在的各種隱患等工作,紮實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及上報備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