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煤監局提出”三項要求”保障安全生產許可證延續工作
作者: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
2010-08-18 08:43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從現在到年底,山東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進入延續高峰期,有87對礦井需要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事項。為規範受理和審查等延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許可行為,督促煤礦企業依法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續,確保延續工作順利進行,結合近期下發的《山東省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有關規定,山東煤監局采取以下三項措施保障安全生產許可證延續工作。
一是積極主動,督促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續。要求各分局要結合轄區內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情況,督促 煤礦企業依法及時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續,確保延期工作有序開展。 二是提高要求,嚴格組織現場審查。結合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文,安全生產許可證辦公室嚴格組織對已受理延期的煤礦企業進行資料審查和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審查,為防止出現因安全生產 標準降低、安全生產基礎弱化現象而影響不斷好轉的安全生產形勢,不再未經現場審查就直接辦理延期手續。各分局在接到 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辦公室的現場審查委托後,要嚴格 標準認真審查,不得降低或放鬆 標準。 三是統籌兼顧,把握政策,共同做好許可證延續工作。要求各分局要克服當前工作頭緒多、監察任務重等實際困難,把安全程度評估、監察 計劃落實、許可證延續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審查等工作統籌安排好,盡量做到多項工作有機結合,有效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同時密切關注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許可證新政策,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有關煤礦技術 標準、技術裝備、技術基礎等要求,在許可證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審查等工作中認真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