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開展嚴厲打擊煤礦非法違法專項行動
今年以來,四川省一部分煤礦邊建設、邊生產,借技改之名,行生產之實,釀成02manbetx.com 不斷。截至8月13日,全省在建礦井發生02manbetx.com 68起、死亡99人,占全省煤礦02manbetx.com 總起數的42.23%、死亡人數的50%。其中包括較大02manbetx.com 6起、死亡31人,占全省煤礦較大事故總起數的85.71%、死亡人數的91.18%。特別是從7月16日至8月11日,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資源整合礦井非法生產或違法建設發生較大事故4起,死亡24人。發生“7.16”較大瓦斯中毒事故的達州市宣漢縣七裏亂石溝煤礦是資源整合礦井,在未取得開工許可和無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擅自啟封被整合的七裏煤礦主井密閉,2人入井查看情況,後又自行組織當地村民盲目施救,導致6人中毒死亡;發生“8.7”較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德陽市什邡市紅星煤礦是9萬噸/年改15萬噸/年的技改擴能突出礦井,未按批準的設計建設施工,在無防突措施的情況下,擅自在突出煤層中進行掘進作業,發生煤與瓦斯突出,死亡6人;發生“8.11”較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內江市威遠縣大山煤礦是獨立擴能低瓦斯礦井,安全生產許可證已於2009年8月31日到期,該礦在建設期間非法組織煤炭生產,采麵多支巷口袋通風,瓦斯管理混亂,使用淘汰機電產品,入井檢身製度不落實,當班110人入井作業,事故導致9人死亡;發生“8.11”較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宜賓市興文縣響水灘煤礦屬技改擴能礦井,設計和安全專篇還沒有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在煤與瓦斯突出鑒定期間,未采取防突措施的情況下,擅自在疑突煤層中進行掘進作業,發生煤與瓦斯突出,死亡3人。這些事故暴露出四川省煤礦非法違法生產問題非常突出,安全隱患十分嚴重,煤礦安全形勢極為嚴峻。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集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安委〔2010〕5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委會關於集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川安委〔2010〕13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大檢查的通知》(川府辦發電[2010]52號)的要求, 為舉一反三,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扭轉煤礦安全生產的被動局麵,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在全省集中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嚴厲打擊煤礦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專項行動。各產煤市(州)要重點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礦井瓦斯治理情況、資源整合礦井情況、安全準入和安全基礎管理情況、安全生產規章製度落實情況等內容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按要求依法作出相應的處理。
同時,對此次專項行動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迅速行動。各產煤市(州)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立和完善打擊煤礦非法違法生產行為的監管體係。立即組織開展對轄區煤礦進行拉網式安全大檢查,不留死角。各煤監分局要積極配合和參與各市(州)的行動,並加強督促和指導。以高壓的態勢,過硬的措施,完善的監管體係,堅決打擊煤礦非法違法生產和建設的行為。
(二)製定方案,有序開展。各產煤市(州)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立即編製行動方案,方案要聯係本地煤礦的災害情況、管理現狀等實際,結合2009年以來開展的安全生產執法、治理行動查出的突出問題,保持工作的連續性、針對性,突出當前工作的重點,著力解決製約煤礦安全的突出問題,促進煤礦安全水平的提高,取得工作實效。各市(州)於8月31日前將專項行動方案報省局。
(三)嚴格執法,認真落實。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頂格進行現場處理和行政處罰。同時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和監管責任。對無視政府安全監管,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以及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經停產整頓仍然達不到安全標準的,要依法予以關閉;凡是煤礦非法生產造成事故的,要嚴格追究責任,將涉嫌犯罪的有關人員移送相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強督導,嚴肅紀律。各市(州)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縣(市、區)工作情況的督導,及時發現和解決有關地區工作不深入、打擊不嚴厲、治理不徹底的突出問題。通過采取突擊檢查、重點抽查、跟蹤檢查、暗訪、以及地區間互查等多種方式,增強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各煤監分局要對轄區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經常性的檢查和指導,加強監察,對發現的非法違法生產行為,一律頂格處罰。省局將采取明查暗訪的方式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凡是在活動期間,因非法生產和建設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監管責任;從活動結束後到年底發生非法生產和建設的,要倒查相關人員的監管責任。
(五)廣泛宣傳,及時溝通。各地要在當地媒體上大力宣傳打擊煤礦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情況。要采取片區會議、通報等形式對典型案件的查處情況進行通報,在產煤縣(市、區)、產煤鄉鎮和所有煤礦中形成聲勢。各產煤市(州)、縣(市、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與各煤監分局間要及時傳遞和溝通有關信息。各市(州)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監分局要及時報送在活動中好的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的查處情況,並於9月30日前和11月5日前將活動情況報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