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峪溝煤業(集團)公司機電運輸管理製度彙編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目 錄
機電運輸處崗位責任製
機電運輸處處長崗位責任製 3
機電工程師崗位責任製 5
機電技術員崗位責任製 6
機電運輸處安全生產責任製
機電運輸處處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7
機電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9
關於機電、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 10
井下電氣管理規定 15
煤礦電氣設備安全工作重點 29
井下電氣設備保護接地裝置技術標準51
煤礦井下低壓檢漏保護裝置的 57
主要機房硐室管理標準68
采區供電設計編製內容 77
綜采設備安裝技術標準 90
高檔工作麵設備安裝技術標準 101
礦井發生人身觸電02manbetx.com 的原因與預防措施112
煤礦機電安全管理標準化評級考核表 115
架空乘人裝置運送人員有關規定 124
斜巷運輸管理規定 125
調度絞車使用管理規定 130
鋪設軌道質量標準 132
機電設備管理製度133
機電設備安全管理製度 136
設備維護保養製度 138
設備巡回檢查製度 140
機電運輸處處長崗位責任製
一、積極配合經理、安全、生產副經理開展工作,在煤礦機電、運輸係統管理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對本單位機電、運輸係統的工作全麵負責。
二、加強對各分公司的領導,協調好相關的工作,及時發現、解決有關問題。
三、參加經理、安全、生產副經理主持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並對煤礦機電、運輸係統的具體問題提出主導意見。
四、組織製定機電、運輸等係統規章製度,並組織實施。
五、定期組織進行機電、運輸係統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及時落實處理。
六、堅持開展煤礦機電、運輸係統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切實提高本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七、定期召開機電設備管理工作會議,研究機電設備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安全生產。
八、負責煤礦機電、運輸範圍內的礦井通風及瓦斯、煤塵、自然發火、水害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實。
九、負責機電運輸係統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建立健全崗位責任製、01manbetx 01manbetx 和各類技術性檢測、檢查製度。
十、做好機電、運輸係統總體規劃工作,監督有關部門及時進行機電運輸設備的維護、維修、保養工作。
機電工程師崗位責任製
1、在上級領導下做好公司機電技術管理、質量標準化工作。
2、負責按期對公司所有在用機電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及性能測試,確保機電設備的正常運轉。
3、熟悉公司各礦供電線路具體布置情況,及有關電氣方麵的主要技術參數,負責供電設計的審核工作。
4、參加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安全檢查,負責填寫上報本專業範圍內的02manbetx.com 報告,對發生的02manbetx.com 提出技術原因03manbetx 和改進措施。
5、審查製定新設備、新工藝、新技術推廣使用中的安全技術措施。
6、參與井下各工作麵的機電配套的設計驗收工作。
7、03manbetx 各種機電設備和電器故障原因,提出維修計劃及預防方案。
8、抓好機電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機電作業人員的業務水平。
機電技術員崗位責任製
1、 抓好機電隊的安全生產和技術管理工作,對技術負全麵責任。
2、 組織職工技術 ,提高職工技術水平。
3、 加強安全生產教育,認真貫徹<煤礦安全01manbetx >與 <技術 操作 01manbetx >嚴禁違章作業,對 02manbetx.com 進行 03manbetx 和追查,填寫事故 03manbetx 報告,一切按規程辦事。 技術
4、 製定日檢、周檢、月檢的定期檢修圖表,製定材料配件計劃,做到增產節約。
5、 參加班隊會議,研究生產技術工作,深入實際解決技術問題,搞好安全質量驗收檢查。
6、 推廣新工藝,新技術,組織技術革新活動。
7、 負責安裝設備的驗收和各種技術資料的積累。
機電運輸處處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指令,遵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的法律、法規、安全標準、技術規範。
二、參加經理、安全副經理主持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並對煤礦機電、運輸係統的安全問題提出主導意見。
三、加強對各分公司本專業安全工作的領導,及時發現、解決有關安全方麵問題。
四、定期召開機電安全工作會議,研究機電設備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安全生產。
五、堅持開展煤礦機電、運輸係統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切實提高本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六、組織進行機電、運輸係統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及時落實處理。
七、組織、參與重大機電事故的處理、故障排除和事故分析,參與各類災害事故的搶救與處理。
八、負責機電運輸係統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建立健全崗位責任製、01manbetx 和各類技術性檢測、檢查製度。
機電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製
⒈負責公司機電、運輸係統的技術管理工作,認真抓好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的使用並定期組織檢查試驗。
⒉經常檢查供電係統運行情況,確保礦井供電安全可靠。
⒊製定機電設備的檢修計劃,負責組織實施季度定期檢修和年終大修工作,確保設備安全運轉。
⒋負責抓好設備管理和基礎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礦井機電安全檢查,掌握主要機電設備的運轉動態,發現重大隱患積極采取防範措施,及時處理。
⒌參與安全、質量標準專項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機電安全隱患應立即提出處理意見並監督落實整改。
⒍積極創造條件,搞好機電設備質量標準化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機電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機電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⒈負責全礦機運輸的技術安全管理工作,認真抓好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使用,並定期組織檢查試驗。
⒉經常檢查供電係統運行情況,確保礦井供電安全可靠。
⒊製定本礦機電設備的檢修計劃。負責組織實施季度定期檢修和年終大修工作,確保設備安全運轉。
⒋負責抓好設備管理和基礎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生產礦井機電安全檢查,掌握主要機電設備的運轉動態,發現重大隱患積極采取防範措施,及時處理。
⒌參與安全、質量標準專項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機電安全隱患應立即提出處理意見並監督落實整改。
⒍積極創造條件,搞好機電設備質量標準化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機電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關於機電、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
機電、運輸設備安全可靠運行是礦井穩產高產的重要保證。為適應當前新形式的需要,進一步提高機電、運輸工作管理、操作、維修、保養水平,讓先進的設備創造出最大的效益,按機電行業標準管好用好各種機電、運輸設備,特製定此有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一條 礦井入井電源采用分列運行方式,兩回路供電,一回路運行時另一回路必須帶電備用,以保證供電的連續性。
第二條 礦井主要通風機、提升人員的提升絞車、架空乘人裝置應各有兩回路直接由變(配)電所饋出的供電線路供電。
第三條 井下主排水泵和采區下山排水泵必須采用雙回路供電。
第四條 井下局部通風機采用雙回路線路供電。雙風機應能達到自動轉換。其用電設備必須實行風電和瓦斯電閉鎖。
第五條 各礦必須設專職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及設備的安全性能,檢查合格並簽發合格證後,方準入井使用。
第六條 礦井應有《供電係統圖》和《設備布置圖》,懸掛在調度室,並根據實際變更情況及時修改。
第七條 礦井有《采區供電設計方案》,安裝井下電氣設備和電纜必須按《采區供電設計方案》施工。
第八條 電氣設備的繼電保護,由機電技術人員按《采區供電設計方案》計算值進行整定,由電工負責定期檢查。
第九條 對井下使用的漏電保護裝置,必須設專人進行維護檢修和整定,每天試跳一次,做好記錄,保證漏電保護裝置正常運行。
第十條 照明綜保每天有專職電鉗工進行檢查試驗,煤電鑽綜保每班有專職電鉗工進行檢查試驗,並做好記錄。
第十一條 接地網上任一保護接地點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2歐姆;每一移動式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氣設備同接地網之間的保護接地用的接地芯線電阻值都不得超過1歐姆。不得串聯接地。
第十二條 變電硐室內必須懸掛與實際相符的供電係統圖。硐室內的設備,必須分別編號,標明用途,並有停送電的標誌牌。
第十三條 必須選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阻燃電纜。電纜與壓風管、供水管分別在巷道兩側敷設。
第十四條 機電檢修人員和各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認真執行各工種的01manbetx 、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製。
第十五條 凡檢修電氣設備,必須進行停電、驗電,打好接地線對地放電,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井下檢修電氣設備必須由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確認無誤後,方可作業。
第十六條 檢修高壓電氣設備執行電氣工作票製度,作業時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站在絕緣台上進行作業。
第十七條 大型在用固定設備做到台台完好。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防爆合格率達到100%,機電設備綜合完好率達到90%以上。
第十八條 礦井提升係統應設置:
1)欠壓保護;2)過電流保護;3)過卷保護;4)過速保護;5)限速保護;6)閘間隙保護;7)鬆繩保護;8)信號與控製回路閉鎖;9)通信信號完善,符合要求;10)深度批示器失效保護;12)減速功能保護;13)防止過卷、過速、限速、減速功能保護14)提人絞車高低壓雙回路:15)提升機綜合後備保護裝置。
製動係統圖、電氣係統圖、提升裝置的技術特征和崗位責任製等必須懸掛在絞車房內。
第十九條 鋼絲繩芯膠帶(普通膠帶運輸機)應設置:
1)欠壓保護;2)過電流保護;3)堆煤保護;4)防滑保護;5)防跑偏裝置;6)溫度保護;7)煙霧保護;8)自動灑水裝置;9)輸送帶張緊力下降保護;10)防撕裂保護;11)上運時裝設逆轉裝置和製動裝置,下運時裝設製動裝置;12)斷帶保護裝置
第二十條 必須設置同等能力的礦井主通風機,設置下列保護:
1)可靠的雙電源;2)反風設施;3)防爆門;4)電機有過流保護和無壓釋放裝置;5)軸承有超溫指示和警報信號;6)有兩部專用電話,一部直通礦調度室,一部直通地麵主變電站或同調度室聯網的監測係統。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
第二十一條 壓風係統(含移動壓風係統)應設置:
有超溫保護,斷水斷油保護(信號),電機過流保護,安全閥、釋壓閥動作可靠。定期對壓力表、安全閥進行校驗
第二十二條 主排水係統及主要采區排水係統應設置:
1)可靠的雙電源;2)密閉門;3)配水閘門齊全、靈活;4)可靠的引水裝置;4)電機保護齊全;6)運轉水泵排水能力達到設計規範要求。
每年雨季前,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並組織一次防洪演習。
第二十三條 必須設專人每天檢查鋼絲繩的使用情況,掌握鋼絲繩使用狀態,並有檢查記錄,做好鋼絲繩定期檢驗工作。
第二十四條 必須選用帶有煤礦安全標誌的人車裝置。人車使用必須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設專人每天檢查人車各部件運轉情況並做好記錄。
第二十五條 使用架空乘人裝置應遵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每天必須對整個裝置檢查1次,必須設有能自動停車的安全裝置。
第二十六條 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安裝、使用和維護必須符合要求。必須每天進行檢查運轉情況,每月對其設備調試、校正一次。
第二十七條 井下移動設備按有關要求使用。臨時使用的調度絞車和回柱絞車必須打好四壓兩戧支柱,並設置二次保護裝置。
第二十八條 按軌道鋪設技術標準要求作業,扣件必須齊全、緊固件與軌型相符,軌枕的規格及數量應符合標準要求。
第二十九條 建立健全各種機電管理製度,機電設備、設施實行包機製和分區負責製。
第三十條 各種機電設備圖紙、技術資料齊全。各種機電報表填寫準確,上報及時。
井下電氣管理規定
為切實加強井下電氣管理,完善井下電氣“三大保護”(過流保護、接地保護、漏電保護),消滅井下電氣失爆,提高礦井井下供電係統的安全可靠性,根據《煤礦01manbetx
》(2010年版)、《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及考核評級辦法》、《煤礦井下低壓電網短路保護裝置的整定細則》、《煤礦井下低壓檢漏保護裝置的安裝、運行、維護與檢修細則》、《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和有關規定,結合礦區井下電氣工作的實際,特製定本規定。
一、電氣管理機構和職責範圍:
分管機電礦長和機電副總全麵負責井下電氣的管理和技術工作,機電段是全礦井下電氣管理的業務職能單位,是采掘機電業務技術領導部門,其職責範圍:
1、負責新采區和新係統供電設計(包括煤電鑽、照明供電係統)的審查並參加安裝後的檢查驗收工作。
2、負責采區變電所的管理和漏電保護的日常試驗和遠端試驗、接地電阻的測定、過流保護驗算及整定工作。負責井下拆、接線搭火的審批。
3、負責繪製全礦井下供電係統圖和電氣設備布置圖,並隨實際情況的改變適時調整,做到準確、及時。
4、負責井下電氣檢查和參加井下電氣事故的追查處理。
5、負責小型電器、電纜的日常管理工作,對本礦檢修的各種防爆設備、小型電器、電纜進行驗收,簽發合格證。
6、負責簽發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合格證,對井下電氣不符合規定及危及安全的情形有權停止使用,聯係有關單位限期解決。
二、井下電氣基礎管理:
1、礦應建立完善井下電氣管理的各種規章製度。電氣試驗製度;電氣設備包機製度;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製度;電纜管理製度;小型電氣管理製度;雜散電流管理製度;井下電氣事故分析追查製度;設備運行、維修保養製度;設備定期檢修製度;電氣操作規程。
2、礦每月必須進行二次以消滅電氣失爆為重點的井下電氣專項檢查,每月召開一次井下電氣專業例會,由分管機電礦長或機電副總負責組織實施,檢查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和會議內容應留有記錄。
3、井下電氣設備維修維護必須責任到人,實行包機製,經常保持設備性能良好。凡發現電氣設備失爆(包括小型電器、礦燈等),應由分管機電礦長或機電副總組織召開追查分析會議,依據集團公司和礦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者嚴肅追查處理。
4、井下低壓防爆電氣設備及橡套電纜在拆除後應升井檢修,不得倒裝使用。
5、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嚴禁約時停送電。
6、井下電鉗工必需攜帶同設備額定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便攜式甲烷檢測儀、上崗證和停電牌。
7、井下高壓電氣設備的檢修、測試和調整工作必須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並有幹部跟班。
三、電纜管理
1、各礦設專職電纜管理人員,其職責範圍為:負責新電纜的領取和編號,電纜的收發、調配和報廢;負責電纜的檢查、修補和試驗;掌握井下電纜的實際分布及供電情況,負責電纜的入庫和保管。
2、井下所有電纜必須符合《煤礦01manbetx 》和《煤礦井下電纜安裝,運行維修、管理工作細則》有關規定。必須建立電纜的領取、發放、保管、維護、檢查、回收、報廢、及獎懲製度。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編號,統一檢修試驗,實現微機管理。
3、井下橡套電纜(四小線:通信線、照明線、控製線、信號線)必須采用帶“MA”標誌的阻燃電纜,在入庫前,必須對其不延燃性能進行檢查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下井電纜必須嚴格執行《礦用阻燃電纜安全性能檢測管理辦法》,確保下井電纜的性能安全可靠,在下井前必須對電纜的絕緣和外觀進行檢查。
4、井下低壓電纜、“四小線”嚴禁用冷補接頭代替接線盒,“四小線”的連接必須使用合格的接線盒連接,實行電纜化管理。
5、斷麵10mm2及其以上和長度5m及以上的橡套電纜必須在兩頭1.5m--2m間進行壓號,內容包括編號、長度、截麵,打號壓痕深度不得超過電纜直徑的5%,最好貼層打號。
6、煤電鑽電纜接頭要定期(半個月)割掉一節(長度200-300mm),割掉的一節要送交電管隊並進行登記。
7、井下電纜敷設必須符合《煤礦01manbetx 》規定,電纜應用吊勾(卡)懸掛,不得用鐵絲懸掛。電纜懸掛要整齊,不應交叉,不得落地。在水平巷道或傾斜巷道中懸掛的電纜,應有適當的馳度,能在意外受力時自由墜落。其懸掛高度應保證電纜在礦車掉道時不致受撞擊,在電纜墜落時不落在軌道或運輸機上,電纜中間接線盒應吊掛,不得受電纜的拉力。
電纜不應懸掛在壓風管和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件。電纜與壓風管、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必須敷設在管子上方,並保持0.3m以上的距離。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內,電纜(“四小線”)必須與瓦斯抽放管路分掛在巷道兩側。帶電的電纜不得盤圈或“∞”字形(采、掘機組供電電纜除外)。
8、井下巷道內的電纜,沿線每隔一定距離、拐彎或分支點以及連接不同直徑的接線盒兩端、穿牆電纜的兩邊都應設置標誌牌,標誌牌應注有編號、用途、電壓、截麵、負責人等內容。
9、加強特殊施工巷道中電纜的防護,施工中應製定完善的電纜防護措施並執行到位。
10、井下使用的電纜嚴禁擠、砸、埋、壓、炮崩、剝皮、截斷、丟失等情況發生,否則應追究責任。
四、供電係統:
1、每一礦井必須備有井上、下配電係統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示意圖,每六個月更新一次報機電處(電子版本),並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五十條規定的內容注明。采區變電所(含綜采配電點)要懸掛與實際相符的配電係統圖,圖中應標明:開關的型號、容量、電壓、電流等;線路電纜的用途、型號、電壓、截麵和長度;饋出線的短路、過負荷保護的整定值以及被保護幹線和支線最遠點兩相短路電流值,應使用計算機輔助管理。
2、新采區供電係統應按標準化設計、施工、安裝,使用單位不得隨意更改。供電係統負荷變化需改線、搭火、拆除等必須事先向機電隊提出申請,經批準後方可實施。嚴禁無設計擅自進行以上工作。
3、井下供電設計實行檔案化管理,運行中負荷變化應及時進行供電計算,計算審批資料及時歸檔,每一個采區變電所應有獨立的檔案資料。
4、采區變電所應設專人值班,無人值班的采區變電所必須關門加鎖,並有值班人員巡回檢查。采區變電所必須有獨立的通風係統。機電硐室的空氣溫度不得超過30℃,空氣溫度超過34℃時,嚴禁檢修。
5、低瓦斯礦井掘進工作麵的局扇,必須采用雙回路電源供電,做到主、備局扇自動切換,保證掘進工作麵局扇的安全運轉。
6、掘進工作麵必須裝設風電閉鎖裝置,當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時,能立即自動切斷局部通風機供風的巷道中一切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的采、掘工作麵和低瓦斯礦井的煤巷(含有瓦斯的岩巷)掘進工作麵及采煤工作麵必須裝設瓦斯電閉鎖裝置,當采、掘工作麵瓦斯濃度超過規定時,必須能自動切斷探頭控製範圍內的一切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
8、井下局扇供電線路、設備實行強製性停電檢修,設備檢修項目應有記錄。
9、如局部通風機線路發生故障而停風時,首先必須排除故障,但嚴禁在停風區或瓦斯超限的巷道中處理故障,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129、141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10、對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配)電所、主排水泵和下山開采的采區排水泵房的供電線路,不得少於兩回路。
11、井下配電係統同時存在兩種或兩種以上電壓時,低壓電氣設備上應明顯地標出其電壓額定值。采區電氣設備使用3300V供電時,必須製定專門的安全措施,低壓供電係統使用聯絡開關時,必須製定專門的安全措施。
12、礦井高壓電網單相接地電容電流不得超過20A,否則必須采取限製措施。應每兩年測試一次。
13、井下供電要做到:電纜接頭(“四小線”)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防爆設備螺絲和彈簧墊圈要齊全並緊固可靠,有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清潔整齊;防護裝置、圖紙資料齊全,絕緣用具齊全。
五、電氣保護
1、漏電保護按《煤礦井下低壓檢漏保護裝置的安裝、運行、維護與檢修細則》規定執行。每天應對低壓檢漏裝置的運行情況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包括支路和總檢漏),發現檢漏裝置有故障或網路絕緣降低時,應立即停電處理,修複後方可送電。每月對低壓供電係統使用的檢漏保護裝置進行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跳閘試驗,遠方人工漏電跳閘試驗必須製定配套措施。檢查和跳閘試驗要做好記錄。
2、煤電鑽、127V照明信號必須使用具有檢漏、漏電閉鎖、短路、過負荷、斷相等功能的綜合保護裝置,煤電鑽控製裝置還必須具有遠距離起動和停止煤電鑽的功能,嚴禁停用綜合保護裝置,每班使用前必須對煤電鑽綜保進行一次跳閘試驗並有記錄。
3、井下低壓電網中,過流保護的整定和熔斷器熔體的選擇按《煤礦井下低壓電網短路保護裝置的整定細則》執行,整定計算資料要歸入采區變電所的檔案資料中。嚴禁使用明保險絲(片);嚴禁使用銅、鋁、鐵導體代替熔斷體;嚴禁短接過電流保護。
4、井下高壓電動機、動力變壓器的高壓側,應有短路,過負荷、接地和欠壓釋放保護。井下由采區變電所、移動變電站或配電點引出的饋電線上,應裝設短路、過負荷和漏電保護裝置。
5、36伏以上的和由於絕緣損壞可能帶有危險電壓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等,都必須有保護接地。電氣保護接地工作,應按《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和《煤礦安全規程》第九章第六節規定執行。井下保護接地要形成網絡,主接地極、局部接地極、接地母線、輔助接地母線和連接導線應標準敷設,保護接地禁止采用串聯接地。
6、下列地點應裝設局部接地極:①采區變電所(包括移動變電站和移動變壓器)。②裝有電氣設備的硐室和單獨裝設的高壓電氣設備。③低壓配電點或裝有3台以上電氣設備的地點。④無低壓配電點的采煤機工作麵的運輸巷、回風巷、集中運輸巷(膠帶運輸巷)以及由變電所單獨供電的掘進工作麵至少應分別設置一個局部接地極。⑤連接高壓動力電纜的金屬連接裝置。
7、井下主接地極應在主、副水倉中各埋設1塊。主接地極應用耐腐蝕的鋼板製成,其麵積不得小於0.75mm2,厚度不得小於5mm。
8、局部接地極的規格、敷設和連接方式:
設置在水溝中的局部接地極必須用麵積不小於0.6m2、厚度不小於3mm的鋼板製成,並應平放於水溝深處,鋼板必須浸入水中,鋼板與接地導線的連接部分必須采用焊接,焊接長度不小於500mm。焊接部分的接地導線應采用40×4的鍍鋅扁鋼。
設置在其他地點的局部接地極,可用直徑不小於35mm、長度不小於1.5m的鋼管製成,管上應至少鑽20個直徑不小於5mm的透孔,並垂直埋入底板(偏差不大於15°),埋入深度不得小於1.5m;也可用直徑不小於22mm、長度為於1m的2根鋼管製成,每根管上應鑽10個直徑不小於5mm的透孔,2根鋼管相距不得小於5m,並聯後垂直埋入底板(偏差不大於15°),埋入深度不得小於0.75m。鋼管與接地導線必須采用焊接,焊接長度不小於100mm。焊接部分的接地導線應采用40×4的鍍鋅扁鋼。
連接導線應采用截麵不小於25mm2的裸銅線、截麵不小於50 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於4mm、截麵不小於50 mm2的鍍鋅扁鋼。額定電壓低於或等於127V的電氣設備的接地導線、連接導線,可采用截麵不小於6mm2的裸銅線。
接地線的連接應采用直徑不小於10mm的鍍鋅螺栓加彈簧墊擰緊連接。
禁止采用鋁導體作為接地極、接地母線、輔助接地母線、連接導線和接地導線。
9、輔助接地極的敷設按《煤礦井下低壓檢漏保護裝置、運行、維護與檢修細則》第11條規定執行。檢漏保護裝置、煤電鑽、照明綜合保護裝置必須敷設局部接地極和輔助接地極,局部接地極和輔助接地極的直線距離不小於5m。檢漏保護裝置的輔助接地極規格要求與局部接地極相同,輔助接地線應用芯線總斷麵不小於10mm2的橡套電纜。煤電鑽、照明綜合保護裝置的輔助接地極可采用直徑不小於22mm、長度不小於500mm的鋼管垂直敷設,輔助接地線應用芯線總斷麵不小於6mm2的橡套電纜。
10、井下總接地網接地電阻要有專人負責測定,每季度一次,新安裝的電氣設備和線路其絕緣、接地電阻的測定數據必須在投入運行前列入技術資料中。
11、低壓電動機的控製設備應具有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漏電閉鎖保護裝置及遠方控製裝置。
12、配套使用JDB綜合保護裝置的開關每周兩次動作試驗檢查,發現動作不可靠要及時更換。試驗檢查應留有記錄。
13、井下帶式輸送機必須裝設驅動滾筒防滑保護、堆煤保護、防跑偏保護裝置,應裝設溫度保護、煙霧報警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低速防滑保護安裝在皮帶機導向滾筒上,磁鐵與傳感器間距不大於20mm;堆煤保護傳感器吊掛在卸載滾筒的正前方合理有效位置;防跑偏裝置可在皮帶機頭5m-20m內安設1組,應安裝在上皮帶並用鍍鋅螺栓固定;溫度傳感器安裝在驅動滾筒上方80-120mm,自動灑水噴頭應裝設在驅動滾筒後方,噴頭朝向驅動滾筒;煙霧報警應安裝在驅動滾筒回風側1-5米範圍內,距上皮帶600-800mm。非調速型液力偶合器嚴禁使用可燃性傳動介質。
14、下井膠帶必須嚴格執行《礦用阻燃輸送帶安全性能檢測管理辦法》帶式輸送機托輥所用的非金屬材料零部件和滾筒包膠的膠料其阻燃性和抗靜電性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15、礦燈必須裝有可靠的短路保護裝置,高瓦斯礦井應裝有短路保護器。
16、由地麵直接入井的軌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須在井口附近將金屬體進行不少於2處的良好的集中接地。通信線路必須在入井處裝設熔斷器和防雷電裝置。
六、電氣設備:
1、電氣設備的檢查、維護、修理和調整工作,必須由電氣維修工進行,電氣設備管理實行包機製,責任到人。井下電氣設備必須懸掛標誌牌,並注明型號、編號、整定值、兩相短路電流值、整定日期、用途、負責人等項內容,標誌牌不得利用設備接合麵固定螺絲壓接。
2、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工作,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使用。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各礦應每月組織兩次的全麵檢查。分片負責電工應每日檢查一次。各礦應每天安排2—4小時的井下電氣檢修時間。
3、井下不準帶電檢查、搬遷、檢修電氣設備和電纜。采區電工在特殊情況下,可對采區變電所的高壓電氣設備進行停送電操作,但不能擅自打開電氣設備進行檢修。
4、井下電氣設備的選用,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四十四條規定,不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普通型攜帶式電氣測量儀表,必須在瓦斯濃度1.0%以下的地點使用,並實時監測使用環境的瓦斯濃度。
5、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檢驗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並簽發合格證後方準入井,入井合格證應貼在設備內側便於觀察處。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應由經過培訓合格的防爆電氣設備檢查員檢查其安全性能。
6、設備外部無積水、無淋水、無油汙、無積塵、無雜物,不被煤矸埋壓。設備內部潔淨。設備要擺放整齊。電氣設備要上台或上架(台、架要根據電氣設備外形尺寸規範製作),不得斜放,五小件上板,應有標誌牌。
7、井下開關在大巷、主要運輸係統和相對固定安裝的開關應布置在硐室內或壁龕內,並留有檢修空間和安全距離。
8、控製耙矸機和噴漿機的開關應滯後噴漿地點不小於30m,開關應有有效的防汙裝置。
9、臨時停用的設備,其控製開關手柄必須在停電位置,防止誤碰造成設備誤動作。
10、井下電氣設備修複後,礦應組織有關單位嚴格按照《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驗收,確保性能安全可靠、零部件齊全、規格標準,驗收人員簽字存擋。
11、井下電氣設備(小型電器)不得超過其額定值運行。井下防爆電氣設備變更額定值使用和進行技術改造時,必須經國家授權的礦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運行。
12、井下電氣設備不得與瓦斯管路相接觸。
七、井下電氣設備和電纜的檢查、試驗、調整的規定:
1 防爆電氣設備檢查“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後簽發合格證入井前
2 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檢查 每月2次
3 配電係統繼電保護裝置檢查整定 每6個月1次(負荷變化時及時整定)
4 高壓電纜的泄漏和耐壓試驗 每年1次
5 主要電氣設備絕緣電阻的檢查 每6個月1次
6 固定敷設電纜的絕緣和外部檢查 每季度1次
7 移動式電氣設備的橡套電纜絕緣檢查 每月1次
8 接地電網接地電阻值測定(包括采掘工作麵) 每季度1次
9 新安裝的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的測定 投入運行前
10 檢漏保護裝置檢驗 入井前
11 檢漏保護裝置遠方人工漏電跳閘試驗 每月1次
12 高低壓開關的保護裝置校驗 入井前
13 檢漏保護裝置跳閘試驗 每天1次
14 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跳閘試驗(必須有整定計算資料) 每天1次
15 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跳閘試驗 每班使用前1次。
煤礦電氣設備安全工作重點
一、井下所有電鉗工和各種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合格持證上崗。非持證人員不準操作、維護、修理和移挪機械和電氣設備。
二、井下機械設備必須保持完好;電纜必須吊掛敷設合格規範;電氣設備必須防(隔)爆性能良好,防止電氣失爆;低壓開關必須擺放牢穩並且“上架”。
三、井下低壓供電三大保護(漏電、接地、過流)必須合格。其他安全檢查重點齊全靈活有效,過流保護整定值必須正確。
四、井下供電應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
三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
四有:有過流和漏電保護裝置,有螺釘和彈簧墊,有密封圈
和擋板,有接地裝置。
兩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清潔整齊。
三全: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
三堅持:堅持使用檢漏繼電器,堅持使用煤電鑽、照明和信號綜合保護,堅持使用風電甲烷閉鎖裝置。
五、要嚴格執行“十不準”規定:
1、不準帶電檢修和搬遷電氣設備;
2、不準甩掉無壓釋放裝置和過流保護裝置;
3、不準甩掉檢漏繼電器、煤電鑽綜合保護和局部通風機風電甲烷閉鎖裝置:
4、不準明火操作、明火打點、明火放炮;
5、不準用銅、鋁、鐵絲等代替熔斷器中的熔件;
6、停風、停電的采掘工作麵未經檢查瓦斯不準送電;
7、失爆設備和失爆電器不準使用;
8、不準在井下拆卸礦燈;
9、有故障的供電線路不準強行送電;
10、電氣設備的保護失靈不準送電。
六、電氣設備停電檢修、搬遷等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停電、驗電、放電、裝設接地線、掛指示牌和裝設遮欄等規定和要求。必須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停送電製度,必須把有關線路的電源全部斷開。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必須高低壓兩側斷開,防止反送電。停電開關操作機構必須鎖住,並在操作手把上懸掛“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標示牌。檢修完恢複送電時,必須由原來執行停電並懸掛標示牌的操作人取下標示牌,然後合閘送電。
七、井下不準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並用同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後,必須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所有開關手把切斷電源時都應閉鎖,並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牌,隻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並送電。
煤礦電氣設備隔爆標準
隔爆結合麵
1、隔爆結合麵的最大間隙、直徑差或最小有效長度(寬度)必須符合表1的規定,但快動式門或蓋的隔爆接合麵的最小有效長度須不小於25mm。
表1外殼隔爆結合麵的最小寬度和最大間隙
接合麵寬度L
(mm)
與外殼容積V(cm3)對應的最大間隙
≤100
V>100
平麵接合麵和止口接合麵
6≤L<12.5
12.5≤L<25
25≤L
0.30
0.40
0.50
-
0.40
0.50
操縱杆和軸
6≤L<12.5
12.5≤L<25
25≤L
0.30
0.40
0.50
-
0.40
0.50
帶滑動軸承的轉軸
6≤L<12.5
12.5≤L<25
25≤L<40
40≤L
0.30
0.40
0.50
0.60
-
0.40
0.50
0.60
帶滾動軸承的轉軸
6≤L<12.5
12.5≤L<25
25≤L
0.450
0.60
0.750
-
0.60
0.750
1)對於操縱、軸和轉軸,其間隙是指最大的直徑差;
2)如果操縱杆或軸超過了表中所規定的隔爆接合麵的最小寬度,其接合麵寬度應不小於操縱杆或軸的直徑,但不必大於25mm;
3)如果轉軸的直徑大於表1所規定的隔爆接合麵的最小寬度,帶有滑動軸承的隔爆軸承蓋的火焰通路長度,當轉軸直徑不大於25mm時,應不小於轉軸直徑;當轉軸直徑大於25mm時,應不小於25mm。
2、如果接合麵被緊固螺栓孔或類似物的孔分隔,則孔與外殼內外側間的距離最大值1應滿足;1)當L<12.5mm時,1≥6mm;2)當12.5mm≤L≤25mm時,1≥8mm;3)當L≥25mm時,1≥9mm。
3、隔爆電動機軸與軸孔的隔爆接合麵在正常工作狀態下不應產生摩擦。用圓筒隔爆接合麵時,軸與軸孔配合的最小單邊間隙不少於0.750mm;用滾動軸承結構時,軸與軸孔的最大單邊間隙須不大於表1所規定的軸承蓋允許最大間隙的2/3。
4、隔爆結合麵的表麵粗糙度Ra不大於6.03μm;操縱杆的表麵粗糙度Ra不大於3.2μm。
5、隔爆結合麵的法蘭減薄厚度,應不大於原設計規定的維修餘量。
6、隔爆結合麵的缺陷或機械傷痕,將其傷痕兩側高於無傷表麵的凸起部分磨平後,不得超過下列規定:
A.隔爆麵上對局部出現的直徑不大於1mm,深度不大於2mm的砂眼,在40,25,15mm寬的隔爆麵上,每1cm2範圍內不超過5個;10mm寬的隔爆麵上不得超過2個。
B.產生的機械傷痕,寬度與深度不大於0.5mm,其長度應保證剩餘無傷隔爆麵有效長度不小於規定長度的2/3。
7、隔爆接合麵不得有鏽蝕及油漆,應塗防鏽油或磷化處理。如有鏽跡,用棉紗檫淨後,留有青褐色氧化亞鐵雲狀痕跡,用手摸無感覺者仍算合格。對無意造成的油漆,其痕跡不超過隔爆麵寬度的1/8仍算合格。塗防鏽油時,應在隔爆麵上形成一層薄膜為宜,塗油過多為不完好;油不得幹硬,油中不得有機械性雜物或其他顆粒狀雜物(油髒為不完好)。
凡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項者均為失爆。
隔爆外殼與隔爆腔
8、防爆外殼變形長度不得超過50mm,凸凹深度不得超過5mm,否則為失爆。整形後低於此規定仍為合格。
9、防爆外殼內外不得有鏽皮脫落,否則,為失爆。油漆脫落、鏽蝕嚴重為不完好。
10、隔爆設備的隔爆腔之間嚴禁直接貫通,必須保持原設計的防爆性能,否則此設備為失爆。接線柱、接線座有裂紋,接線座晃動,接線柱跟轉均屬失爆。
11、防爆外殼無開焊,觀察窗孔膠封良好,無破損、無裂紋,否則為失爆。透明度差為不完好,觀察窗孔玻璃表麵不應有傷痕,傷痕深度小於1mm為不完好,否則為失爆。
12、操作手柄與隔爆外殼蓋間的閉鎖關係正確可靠,閉鎖(包括機械和電器兩類)不起作用者為失爆。
13、接線(室)盒內應保持幹淨,無雜物和水珠;使用鎧裝電纜的接線室內允許有少量的油,但應定期檫幹,否則該設備為不完好。
14、快動式門或蓋打不開者為失爆。
快出線嘴
15、接線後緊固件的緊固程度以軸拉電纜不串動為合格。
16、線嘴壓緊後應有餘量,餘量不小於1mm。
17、線嘴與密封圈之間密封圈與聯通節之間隻限安裝一個金屬圈,不得充填其它雜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
18、壓疊式線嘴壓緊電纜後,其壓扁量不準超過電纜直徑的10%。
19、隔爆腔的空閑接線嘴,應用密封圈及厚度不小於2mm的鋼墊板封堵壓緊。
20、進出線嘴的壓緊程度:螺旋線嘴一般用單手正向用力擰不動為合格;壓疊式線嘴用單手晃動,喇叭嘴無明顯晃動為合格。
21、高壓隔爆開關空閑的接線嘴,應用與線嘴法蘭厚度、直徑相符的鋼墊板封堵壓緊,其隔爆結合麵的間隙應符合表1的規定。
22、螺紋隔爆結構:螺紋精度不低於3級,螺距不小於0.7mm,螺紋接合麵的最小齧合扣數為5扣,當容積大於100cm3時,最小齧合軸向長度為8mm;當容積不大於100 cm3,最小軸向齧合長度為5mm。對於圓柱形螺紋,螺紋部分至少有8mm長度,並且至少6扣螺紋。
凡不符合上述任一規定者均為失爆。
23、線嘴應平行壓緊,兩壓緊螺栓入扣差大於5mm,喇叭嘴外部缺損但不影響防爆性能者,屬不完好設備。
密封圈、檔板、金屬圈
24、密封圈材質須用GB/T6031標準規定的硬度IRHD變化量不超過20%的橡膠製造,否則為失爆。密封圈分層側應麵向接線腔內,否則為不完好。
25、密封圈各部分尺寸應符合以下規定,凡不符合以下任一規定,均為失爆。
A.密封圈內徑與電纜外徑差應小於1mm,4平方毫米及以下電纜的密封圈內徑不得大於電纜外徑。
B.密封圈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間隙應符合表2的規定。
C.密封圈寬度應大於電纜外徑的0.7倍,電纜直徑不大於20mm時密封圈非壓縮軸向長度最小為20mm電纜直徑大於20mm時密封圈非壓縮軸向長度最小為25mm。
D密封圈厚度應大於電纜外徑的0.3倍,且必須大於4mm(70mm電纜除外)。
26、密封圈無破損,刀削後應整齊平滑,不得出現鋸齒狀,鋸齒直徑差大於2mm(含2mm)為失爆,小於2mm為不完好。
27、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紮其它物體,否則為失爆。
28、四小線的密封圈因纜線被猛力拖拽致使密封圈分層嚴重外凸達密封圈寬度的1/3者為失爆。
29、低壓隔爆開關引入鎧裝電纜時,密封圈應全部套在電纜的鉛皮上,否則為失爆。
30、擋板厚度應不小於2mm,其直徑與進線裝置內徑間隙應符合表2的規定,否則為失爆。
31、金屬圈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間隙應符合表2的規定,厚度應不小於公稱尺寸1mm,否則為失爆。
32、螺旋式空閑喇叭嘴的密封圈、擋板、金屬圈應依次裝入,且都隻能裝一個,否則為失爆。
緊固件
33、緊固用的螺栓、螺母、墊圈等齊全、緊固,無鏽蝕。
34、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規格應一致,平墊、彈簧墊的規格應與螺栓直徑相符合。
35、螺母緊固後,螺栓螺紋應露出螺母1—3個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麵加多餘的墊圈來減少螺栓的伸出長度。
36、緊固在護圈內的螺栓,其上端平麵不得超出護圈高度,並需用專用工具才能鬆緊。
37、隔爆結合麵緊固螺栓要齊全,螺母、透眼螺孔應擰滿扣。
38、用螺栓緊固不透眼螺孔的部件,緊固後螺孔須留有大於2倍防鬆墊圈厚度的螺紋餘量。螺栓擰入螺孔長度應不小於螺栓直徑,得鑄鐵、銅、鋁件不應小於螺栓直徑的1.5倍。不透孔處距內腔的壁厚應不小於螺栓直徑的1/3,且至少不小於3mm。
39、隔爆接合麵緊固螺栓應加彈簧墊或背帽(用彈簧墊時其規格應與螺栓一致),其擰緊程度應以壓平彈簧墊圈為合格。螺栓不得鬆動,不得加原設計結構以外的平墊或其它物品。
40、彈簧墊不得破損,不得推動彈性。
凡不符合33—36條者為不完好,凡不符合37—40條者為失爆。
接線工藝
41、接線螺栓和螺母的螺紋無損傷,無放電痕跡,接線零部件齊全,有卡爪、彈簧墊、背帽等,否則為不完好。
42、接線要整齊,無毛刺,卡爪不壓膠皮或其它絕緣物,也不得壓或接觸屏蔽層,芯線裸露距卡爪不大於10mm,否則均為不完好。
43、接線室內地線長度應以鬆開線嘴卡蘭拉動電纜時,相線被拉鬆或拉脫而地線不掉為宜。接地螺栓、螺母、墊圈不允許塗絕緣物,卡爪(或平墊圈)要鍍鋅或鍍錫,否則為不完好。
44、高壓電纜間的連接一律采用壓接技術,接線柱使用壓板接線時,壓板凹麵一律朝下,否則為不完好。
45、固定設備的接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A.設備引入(出)線的終端接頭應用線鼻子或過渡接頭。
B.導線聯接牢固可靠,接頭溫度不得超過導線溫度。
46、隔爆腔內導線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應符合表3和表4要求,否則為失爆。隔爆電動機斜麵接線盒盒蓋嚴禁反裝,否則為失爆。
表3 隔爆腔內導線的電氣間隙(mm)
額定電壓(V)
電氣間隙(mm)
5000V以下
660
1140
3000
6000
6
10
18
36
60
表4 隔爆腔內導線的爬電距離(mm)
額定電壓
(V)
爬電距離
a
b
c
d
36
127
220
660
1140
3000
4
6
6
12
24
45
4
7
8
16
28
60
4
8
10
20
35
75
4
10
12
25
45
90
47、隔爆開關閉鎖後,接線板正麵的帶電螺栓應用絕緣材料封堵隔離帶電體,斷路器應裝設隔離護罩,否則為不完好。
48、隔爆設備和元件應放置平、直、穩。接線後,蓋板和轉蓋一律朝外,便於檢修和維護,喇叭嘴嚴禁朝上,喇叭嘴電纜出口處應平滑,不得出現死彎,否則均為不完好。
49、低壓隔爆開關接線室不允許由電源側進出線至負荷側接線,或由負荷側進出線至電源側接線;磁力啟動器的小喇叭嘴嚴禁引入引出動力線,否則為失爆。
50、煤電鑽插銷的電源側應接插座,負荷側應接插銷,如反接為失爆。
51、電纜護套(鉛皮)伸入器壁長度要符合5mm~15mm的要求,小於5mm為失爆,大於15mm為不完好。電纜粗穿不進時,可將伸入器壁部分銼細,但護套與密封圈結合部位不得銼細,否則為失爆。
52、接地線使用鍍鋅鋼絞線時,接頭應使用專用連接卡板連接(卡板長度不得小於150mm);使用鍍鋅扁鐵時,應用兩道鍍鋅螺栓進行緊固,並加彈簧墊或背帽,螺栓直徑不得小於10mm。
53、高壓隔爆開關接線盒引入鎧裝電纜後,應用絕緣膠灌至電纜三叉以上,否則為失爆。
電纜線路
54、雞爪子:
(1)橡套電纜的連接不采用硫化熱補或同等效能的冷補者;
(2)電纜(包括通訊、照明、信號、控製、監控以及高低壓橡套電纜)的連接不采用接線盒的接頭;
(3)鎧裝電纜的連接不采用接線盒和不灌注絕緣填充物或填充不嚴密、露出芯線的接頭。
55、羊尾巴:
(1)電纜的末端不安裝防爆電氣設備或防爆元件者為羊尾巴。
(2)電氣設備接線嘴(包括五小電氣元件)2m內的不合格接頭。
56、明接頭:
電氣設備和電纜有裸露導體或明火操作者均屬明接頭;開關零位帶電也屬明接頭。
57、破口:
(1)橡套電纜的護套損壞,露出芯線或屏蔽層者。
(2)橡套電纜傷痕深度達最薄處1/2以上,長度達20mm以上,或沿電纜圍長1/3以上者。
出現54—57條任一情況者,均為電纜不合格接頭,屬於電氣安全隱患點,非本質安全型電器為失爆。
58、橡套電纜在喇叭嘴出口處出現死彎,致使橡套電纜(包括四小線)絕緣外護套與相線分相絕緣橡膠分層屬於失爆。
各種保護裝置
59變電峒室、單獨裝設的高壓電氣設備、配電點、采掘工作麵分路開關、風電聯鎖開關、高壓接線盒均須裝設局部接地極,三台及以上的開關或三台以上電氣設備在一起時(其中兩台電氣設備的距離不大於5米),也必須裝設局部接地極。
60、照明信號、煤電鑽綜保和檢漏繼電器要有合格的主、輔接地極(采用附加直流保護原理的檢漏繼電器必須有輔助接地極),主輔接地極間距不得小於5m。
61、采用串聯接地的設備為不完好設備,接地不合格的設備為不完好設備。
62、各種防爆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和附屬元件必須齊全、完整、可靠,整定正確。嚴禁損壞、拆除、短接,嚴禁短接接觸器而使用隔離開關控製電動機,否則為電氣安全隱患點,此設備為不完好設備。
63、高壓真空開關的絕緣監視保護必須使用,移動變電站高壓隔離開關必須實現開蓋閉鎖和急停。移動變電站的開蓋閉鎖和高低壓聯鎖不起作用者均為失爆。
64、嚴禁電氣設備“大馬拉小車”而使保護裝置不起作用,否則該設備為不完好設備,視為電氣安全隱患點。
65、幹線漏電保護應堅持“日就地試驗”、“月遠方試驗”製度(煤電鑽綜保應每班就地試驗一次),嚴禁甩掉不用或不起作用。
井下電氣設備管理
66、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在入井前應由指定的、經集團公司考試合格的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檢查其防爆性能及“兩證一標誌”,取得防爆合格證後方可入井,嚴禁電工在井下補貼。無防爆合格證的電氣設備(元件)視為不完好。
67、井下電工應配備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必須嚴格執行測瓦斯、停電、驗電、放電、連地線的安全作業程序。普通型攜帶式電氣測量儀表,隻準在瓦斯濃度1%以下的地點使用,並實時監測使用環境的瓦斯濃度。
68、電氣設備必須台台上架,並懸掛標誌牌,注明設備編號、容量、用途、整定值、整定日期、負荷情況、最遠點兩相短路電流、包機人等。標誌牌應與實際相符,否則該設備為不完好設備。
其它
69、井上下設置的瓦斯抽放管路不得同帶電物體接觸,並有防止砸壞管路的措施。
70、對隻接電源,不接負荷的電氣設備也屬檢查範圍。
71、防爆型電氣設備(包括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無論在礦井井下任何地點安裝使用,均應按此標準進行檢查、維護。
72、檢查中發現設備有失爆現象應積極處理,處理後本次檢查仍按失爆論處。
煤礦電氣設備失爆判定標準
失爆:就是使用中的電氣設備(五小電器、纜線)失去耐爆性能和不傳爆性能
一、設備外殼:
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判定為失爆。
(一)、外殼有裂紋、開焊、嚴重變形。嚴重變形是指長度超過50 mm,同時凹、凸深度超過5 mm者。
(二)、隔爆外殼有鏽皮脫落、聯鎖裝置不全、變形,起不到機械連鎖作用的,防爆麵鏽蝕的。
(三)、隔爆觀察窗的透明件鬆動、破裂或機械強度不符合規定的。
(四)、設備隔爆腔之間的隔爆結構被破壞,如隔爆型電動機內的隔爆絕緣座被去掉等情況。
(五)、改變隔爆外殼原設計安裝尺寸,導致電氣間隙或爬電距離不符合規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麵缺彈簧墊、螺栓或螺母;彈簧墊圈未壓平或螺栓鬆動;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麵的表麵粗糙度不大於6.3(Ra 值);操作杆的表麵粗糙度不大於3.2(Ra 值)。
(八)、隔爆麵鏽跡用棉紗擦後,留有鏽蝕斑痕者為鏽蝕,屬於失爆。
(九)、結合麵上的針孔,在一平方厘米的範圍內不超過5個,且其直徑不超過0.5mm,深度不超過1 mm的隔爆麵不為失爆。
(十)、對於機械傷痕深度、寬度均不超0.5mm ,其傷痕投影長度不超過相對容積結合麵寬度50%,個別傷痕深度不超過1 mm,其傷痕距結合麵最短無傷距離相加不大於相應容積規定的結合麵寬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項超過均為失爆。
(十一)、隔爆麵上不允許有油漆和機械性雜物,否則為失爆(如無意造成的油漆痕跡不超過隔爆麵寬度的1/8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麵應塗以適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鏽油(如醫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後也塗凡士林油),如無防鏽油或磷化麵脫落均為失爆。塗油應在防爆上形成一層薄膜為宜,塗油過多為不完好。(如磷化麵脫落小於隔爆麵徑向長度1/3並塗有防鏽油可不算失爆,但為不完好)。
(十三)、隔爆接合麵緊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滿扣,不滿扣為失爆。緊固螺釘深入孔長度應不小於螺紋直徑的尺寸(鑄鐵、銅、鋁件等應不小於螺紋直徑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夠螺紋直徑尺寸要求的,則螺釘必須擰滿扣,否則為失爆。
(十四)、螺母緊固後,螺栓螺紋應露出螺母1~3個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麵加多餘墊圈、平墊來減少螺栓的伸出長度。
(十五)、卡蘭式的進線嘴以壓緊膠圈後一般用單手扳動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動時,喇叭嘴無明顯晃動為準。螺旋式喇叭嘴最少齧合扣數不得低於6扣,擰緊程度一般用單手用力擰不動為合格。
(十六)、隔爆接合麵緊固螺栓應加裝彈簧墊圈或背帽(用彈簧墊圈時其規格應與螺栓直徑相一致,緊固程度應以將其壓平為合格),螺栓鬆動和彈墊不合格者均為失爆。
(十七)、隔爆設備的隔爆腔之間嚴禁直接貫通,必須保持原設計的防爆性能,否則為失爆。
二、設備的電纜引入裝置:
喇叭咀應完整、齊全、緊固、密封良好,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判定為失爆:
(一)、密封圈內徑大於引入電纜外徑1mm以上。
(二)、密封圈尺寸不符合規定。
(三)、密封圈的單孔內穿進多跟電纜。
(四)、將密封圈割開套在電纜上。
(五)、密封圈部分破壞。
(六)、密封圈的硬度達不到氏硬度45º-55º的要求,老化、失去彈性、變質、變形,有效尺寸配合間隙達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七)、密封圈沒有完全套在電纜護套上。
(八)、密封圈與電纜護套之間有其他包紮物。
(九)、一個引入裝置(喇叭咀)內用多個密封圈。
(十)、空閑引入裝置(喇叭咀)沒有密封擋板時;擋板直徑比引入裝置內徑小2mm以上,擋板厚度小於2mm以上。
(十一)、擋板放在密封圈裏邊的;金屬圈放在擋板和密封圈之間的。
(十二)、進線咀壓緊後沒有餘量或進線咀內緣壓不緊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麵與器壁接觸不嚴,或密封圈能活動的。
(十三)、壓盤式引入裝置缺壓緊螺栓或未上緊。
(十四)、螺旋式引入裝置因亂扣、鏽蝕等原因緊不到位或用一隻手的手指能使壓緊螺母旋轉超過半圈的。
(十五)、使用螺旋式引入裝置,引入裝置與密封圈之間缺少金屬墊圈的。
(十六)、電纜在引入裝置處能輕易來回抽動的。
(十七)、備用的高壓接線口缺擋板或擋板不合格的。
(十八)、電纜引入裝置(喇叭咀)有親嘴現象。
(十九)、密封圈尺寸需符合以下規定,如有一項達不到均屬於失爆。
A、密封圈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差應符合下表:
D(mm ) D 0-D (mm ) 備 注
D≤20 ≤1 D 0表示進線裝置內徑
20<D≤60 ≤1.5 D 表示密封圈外徑
D>60 ≤2
B、密封圈的寬度不小於電纜直徑的0.7倍,且不小於10mm 。
C、密封圈的厚度不小於電纜直徑的0.3倍(70平方毫米以上電纜除外),且不小於4mm 。
(二十)、密封圈刀削後應整齊圓滑不得出現鋸齒狀,鋸齒直徑不得大於2毫米(包括2毫米)。
(二十一)、不用的接線嘴要分別用密封圈、擋板、金屬圈依次裝入,壓緊。
(二十二)、凡有電纜壓線板的電器,引入、引出電纜必須用壓線板壓緊,壓線板未壓緊電纜均屬失爆,壓扁量不得超過電纜直徑的10%。
(二十三)、低壓隔爆開關接線室不允許電源側進出線至負荷側接線,或由負荷側進出線至電源側接線,磁力起動器的小喇叭嘴嚴禁引入、引出動力線。否則判定為失爆。
(二十四)、電纜護套伸入器壁要符合5-15毫米的要求,小於5毫米為失爆。如粗電纜穿不進時,可將深入部分均勻銼細。
(二十五)、兩相低壓導線裸露部分的空氣間隙:500伏以下不小於6毫米,500伏以上不小於10毫米,否則為失爆。
(二十六)、采用鎧裝電纜供電時,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鉛皮上,或者用絕緣膠灌至三叉口以上。未接線的接線嘴應用同等厚度的法蘭和堵板或用絕緣膠堵死,否則為失爆。
三、隔爆型插接裝置:
有下列情況之一屬於失爆:
(一)、煤電鑽插銷的電源側應接插座,負荷側接插銷,如接反即為失爆。
(二)、電源電壓低於1140V的插接裝置,缺少防止突然拔脫的裝置,電壓在1140V以上的插接裝置缺電氣聯鎖裝置的。
四、電纜:
有下列情況之一屬於失爆:
(一)、井下供電使用延燃橡套電纜。
(二)、電纜接頭沒冷補,用膠帶裹纏。
(三)、電纜受損嚴重、破皮外露芯線。
(四)、超負荷運行,電纜嚴重發熱(≥40oC)。
五、井下供電應做到:
(一)、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
(二)、有過電流和漏電保護裝置,有螺釘和彈簧墊,有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
(三)、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清潔整齊;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
(四)、堅持使用檢漏繼電器,堅持使用煤電鑽、照明和信號綜合保護,堅持使用瓦斯電和風電閉鎖。
附:1、雞爪子
A、橡套電纜的連接不采用硫化熱補或同等效能的冷補者;
B、動力(包括通訊、照明、信號、控製以及高低壓橡套電纜)電纜的連接不采用接線盒的接頭;
C、鎧裝電纜的連接不采用接線盒和不灌注絕緣充填或充填不嚴密(漏出芯線)。
2、羊尾巴:
電纜末端不安裝防爆電氣設備或防爆元件者為羊尾巴。電氣設備接線嘴(包括五小電氣元件)2米內的不合格接頭或明線破口者均屬羊尾巴。
3、明接頭:
電氣設備與電纜有裸露的導體者或明火操作者均屬明接頭。
4、破口:
A、橡套電纜的護套損壞,露出芯線或露出屏蔽層者;
B、橡套電纜護套損壞傷痕深度達最薄處二分之一以上,長度不超過20mm ,或沿周長三分之一者。
井下電氣設備保護接地裝置技術標準
一、技術內容及要求:
1、電壓在36V以上和由於絕緣損壞可能帶有危險電源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鎧裝電纜的細帶(或鋼絲),鉛皮或屏蔽護套必須有保護接地。
2、所有必須接地的設備和局部接地裝置,都要有總接地網相連。
3、主接地極應浸入水倉中,主、副水倉必須各設一塊,礦井有幾個水平時,每個水平總接地網都要與主、副水倉中的主接地極連接。
4、主接地極應用耐腐蝕的鋼板製成,其麵積不得小於0.75m2、厚度不得小於5mm。
5、下列地點必須裝設局部接地極:
1) 、每個采區變電所(包括移動變電站和移動變壓器)
2)、每個裝有電氣設備的銅室和單獨裝設的高壓電氣設備
3)、每個低壓配電點或裝有三台以上電氣設備的地點
4)、無低壓配電點的采煤工作麵的機巷、回風巷、集中運輸巷以及由變電所單獨供電的掘進工作麵,至少要分別裝設一個局部接地極。
5)、連接動力鎧裝電纜的每個接線盒以及變壓器電纜連接裝置。
6、局部接地極可設置於巷道水溝內或其他就近的潮濕處。
7、嚴禁井下配電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
8、每台設備均必須用獨立的連接導線與接地網相連,禁止將幾台設備串聯接地。
9、設置在水溝中的局部接地極應用麵積不小於0.6M2,厚度不小於3mm的鋼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麵積的鋼管製成,並應平放於水溝深處。
10、設置在其他地點的局部接地極,可用直徑不小於35mm長度不小於1.5m的鋼管製成,管上至少鑽20個直徑不小於5mm的透孔,並垂直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徑不小於22mm長度為1m的2根鋼管製成,每根管上應鑽10個直徑不小於5mm的透孔,2根鋼管相距不得小於5m,並聯後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小於0.75m。
11、接地線及變電所的輔助接地母線,應采用斷麵,不小於50mm2的裸銅線,斷麵不小於100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於4mm、斷麵不小於100mm2的鍍鋅扁鋼。
12、采區配電點及其它機電峒室的輔助接地母線,應采用斷麵不小於25mm2的銅線,斷麵不小於50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於4mm、斷麵不小於50mm2的鍍鋅扁鋼。
13、連接導線,接地導線應采用截麵不小於25mm2的裸銅線,斷麵不小於50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於4mm、斷麵不小於50mm2的鍍鋅扁鋼。
14、額定電壓低於或等於127V的電氣設備的接地導線,連接導線,可采用斷麵不小於6mm2的銅線。
15、嚴禁采用鋁導體作為接地極,接地母線,輔助接地母線,連接導線和接地導線。
16、未鍍鋅的鎧裝電纜的鋼帶(或鋼絲)要定期進行防腐處理,1—2年應塗刷一次。
17、從任意一個局部接地裝置處所測得的總接地網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2歐。
18、保護接地的接地極安裝應遵守下列規定:
1)、安裝主接地極時,應保證接地母線和主接地極連接處不承受較大的拉力,並應設有便於取出主接地極進行檢查的牽引裝置。
2)、局部接地極 安裝在巷道水溝和潮濕的地方,局部接地極與連接導線的焊接長度不小於50mm。
19、固定電氣設備的接地應遵守下列規定:
1)、變壓器的接地,應將高低壓側的鎧裝電纜的鋼帶、鉛皮用連接導線分別接到變壓器外殼上專供接地的螺釘上,如用橡套電纜時,將電纜的接地芯線接到進出線裝置的內接地端子上,然後將變壓器外殼的接地螺釘用連接導線接到接地母線上。
2)、電動機的接地,可直接將其外殼的接地螺釘接到接地母線上。橡套電纜應將專用接地芯線與接線箱(盒)內接地螺釘連接。如用鎧裝電纜時,應將端頭的鎧裝鋼帶鉛皮同外殼的接地螺釘連接。
3)、高壓配電裝置的接地,應將各進、出口的電纜接地部分分別用獨立的連接線連接到配電裝置的接地螺釘上,然後用連接導線將進口電纜頭接地螺釘與底架接地螺釘相連接,最後連接到接地母線上。
4)、井下各機電峒室、各采區變電所及各配電點的電氣設備的接地,除通過電纜的鎧裝層、屏蔽套或接地芯線與總接地網相連外,還必須設置輔助接地母線,所有設備的外殼都要用獨立的連接導線接到輔助接地母線上。
5)、井下中央變電所所有設備的接地,應將接線盒上的接地螺釘直接用接地導線與局部接地極相連接。
20、移動電氣設備的接地極安裝應遵守下列規定:
1)、移動電氣設備的接地芯線應比主芯線長一些,並且與電氣設備進線裝置內的接地端子相連。
2)、移動變電站的接地,應先將高、低壓側橡套電纜的接地芯線分別接到進線裝置的內接地端子上,用連接導線將高壓側電纜引入裝置上的外接地端子與高壓開關箱的外接地端子連接牢固,再將高、低壓側開關箱和幹式變壓器上的外接地螺釘分別用獨立的連接導線接到接地母線上。
21、接地線的連接和加固應遵守下列規定:
1)、接地母線與主接地極的連接要用焊接。接地導線和接地母線的連接最好也用焊接,無條件時,可用直徑不小於100mm的鍍鋅螺栓裝置擰緊連接處。
2)、在混凝土或用料石砌镟的機電峒室裏,接地線應用鐵鉤或卡子固定在地麵镟牆上,
3)、在木支架的巷道中,可用U形鐵釘固定接地母線。
22、接地電阻的測定應遵守下列規定:
1)、井下總接地網的接地電阻測定,要有專人負責,每季度至少一次,新安裝的接地裝置,在投入運行前,應測其接地電阻值,並必須將測定數據彙入記錄表內。
2)、在有瓦斯和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內進行接地電阻測定時,應采用本質安全型接地搖表;如采用普通型儀器時,隻準在瓦斯濃度小於1%的地方使用,並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報有關部門審批。
二、井下保護接地的檢查:
1、有值班人員的機電硐室和有專職司機的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每班必須進行一次表麵檢查。其它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由維修人員進行每周不少於一次的表麵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記入記錄表內,並向有關領導彙報。
2、電氣設備在每次安裝或移動後,應詳細檢查電氣設備的接地情況,對那些震動較大及經常移動的電氣設備,應特別注意隨時加強檢查。
3、檢查發現接地裝置有損壞時,應立即修複。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裝置未修複前禁止受電。
4、每年至少對主接地極和局部接地極詳細檢查一次。
1)、主接地極和浸在水溝中的局部接地極應提出水麵檢查,如發現接觸不良或嚴重鏽蝕等缺陷應立即處理或更換,檢查同時要對其接地電阻值進行測量。
2)、主、副水倉中的主接地極不得同時提出檢查,必須保證一個正常工作。
3)、當礦井水含酸性較大時,應適當增加檢查次數。
5、礦機電隊及其相關隊組應加強保護接地的檢查,按規定測定接地電阻。
6、對集團公司查出的井下接地保護接地係統中的存在的問題,應立即組織處理,保證接地係統的完好可靠。
7、對礦安全檢查中查出的井下保護接地係統存在的問題,相關隊組應立即整改。
煤礦井下低壓檢漏保護裝置的
安裝、運行、維護與檢修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本細則僅適用於井下中性點不直接接地的1140V及以下動力、照明、電網中的各類檢漏保護裝置,包括各類設備中具有漏電閉鎖、漏電跳閘及選擇性漏電保護功能的保護單元(以下簡稱檢漏保護裝置)。
第2條 凡從事井下電氣設備安裝、運行、維護與檢修的人員均應熟悉本細則。
第3條 對井下使用的檢漏保護裝置,各礦(井)必須設專人進行維護、檢修和整定,並根據本細則的要求製定相應的管理製度,使檢漏保護裝置正常運行。
第4條 檢漏保護裝置的防爆性能必須符合國標GB3836《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的要求。檢漏保護裝置的電氣性能必須經煤炭係統歸口檢驗單位檢驗合格。
第5條 井下各變電所的低壓饋電線上,應裝設帶漏電閉鎖的檢漏保護裝置或有選擇性的檢漏保護裝置。
煤(岩)電鑽、照明饋電線上,必須裝設有自動切斷漏電饋電線的檢漏保護裝置。
低壓電磁起動器應具備漏電閉鎖功能。
第6條 運行中檢漏保護裝置性能必須可靠,嚴禁任意拆除或停用。
第7條 選擇性檢漏保護裝置必須配套使用(即總開關和所有分支開關必須都裝設),帶延時的總檢漏保護裝置不準單獨使用。
第二章 下井前的檢驗
第8條 檢漏保護裝置在地麵要進行仔細檢查、試驗,符合要求後才可下井使用。檢查試驗內容:
1、按GB3836《爆炸性用防爆電氣設備》檢查隔爆外殼是否符合規定。
2、按廠家說明書上所示線路核對檢漏保護裝置內部接線是否正確,連線是否良好,元件、導線等有無破損。
3、檢漏保護裝置的絕緣電阻值應符合:1140V的用1000V搖表搖測不低10MΩ;660V的用1000V搖表搖測不低於10MΩ;380V的用500V搖表搖測不低於5MΩ;127V的用250V搖表搖測不低於2MΩ;42V的用250V搖表搖測不低於0.5MΩ。
4、介電性能試驗必須能承受交流工頻耐壓試驗,曆時1min而無擊穿閃絡現象。
對於主電路以及規定接至主電路的控製電路和輔助電路,其工頻耐壓試驗應符合表1規定。
表1 主電路及接至主電路的控製電路和輔助電路的工頻耐壓值
主電路額定電壓U2(V)
工頻耐壓試驗電壓值(交流有效值)(V)
U2 ≤600
60<U2≤300
300<U2≤660
660<U2≤1200
1000
2000
2500
4200
對於規定不接至主電路的控製電路和輔助電路,其工頻耐壓試驗符合表2規定。
表2 不接至主電路的控製電路和輔助電路的工頻耐壓值
5、測量各直流電源的電壓值及執行繼電器的動作電流值,其值應符合廠家規定。
6、檢漏保護裝置在下井前應先在地麵按 “井下低壓檢漏保護裝置電氣性能要求”、 “礦用隔爆型煤電鑽變壓器綜合裝置中檢漏環節電氣性能要求”進行漏電動作電阻值、漏電動作時間、補償效果的測定;帶旁路的漏電保護應進行旁路動作電阻值、動作時間的測定;具有漏電閉鎖功能的應測量閉鎖電阻值,測量結果應符合上述要求的規定。具有選擇性漏電保護功能的各類檢漏裝置,在地麵還要進行不少於兩條饋電開關的支路作配套試驗,各支路都應輪流進行三次漏電試驗,以保證漏電選擇性的可靠性。
第三章 安 裝
第9條 檢漏保護裝置在井下裝卸、搬運過程中,應免受劇烈的震動。
第10條 檢漏繼電器、選擇性的保護裝置應接在饋電開關的負荷側。帶漏電閉鎖的檢漏繼電器、選擇性的檢漏保護裝置,其電源部分接在饋電開關的電源側,但應有安全措施。
如用兩台饋電開關作總開關時,可合用一台檢漏保護裝置。兩台饋電開關的跳閘線圈應並聯,並注意:
1、饋電開頭跳閘線圈必須連接在同一相電源上。
2、兩台饋電開關的跳閘線圈聯絡線間應串接一個隔爆型停止按鈕(或開關);當第一台運行,第二台停運時,應按下按鈕(或斷開開關)並鎖住不讓其返回,避免該停運開關負荷側仍帶電。否則不允許停運一台開關,另一台仍運行。
3、檢漏保護裝置的電源隻需與第一台開關連接;如須停止第一台開關,第二台開關繼續運行時,應將檢漏保護裝置的電源改接到第二台開關上。
第11條 對檢漏保護裝置接地裝置的幾點規定:
1、主接地線(即其外殼的保護接地線)要可靠地與采區變電所的輔助接地母線或局部接地極相連;煤電鑽、照明綜合保護裝置隻設輔助接地極能夠滿足要求的可不另設主接地極。
2、供檢漏保護裝置作檢驗用的輔助接地線,應用芯線總斷麵不小於10mm2的像套電纜。檢漏保護裝置的輔助接地極應單獨設置,規格要求與局部接地極相同,並距局部接地極的直線距離不小於5m。煤(岩)電鑽、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的輔助接地極,可采用直徑不小於22mm、長度不小於500mm的鋼管進行埋設。
3、當同一地點裝有兩台或兩台以上的檢漏保護裝置時,可以共用一個輔助接地極及一根輔助接地導線。如共用一個輔助接地極的幾台檢漏保護裝置為JY82型、JL82型檢漏保護裝置,則應斷開其內部試驗按鈕常閉觸點至局部接地極的連線。
第12條 在由地麵變電所直接向采區低壓供電的特殊情況下,地麵變電所必須設檢漏保護裝置。
第13條 為確保檢漏保護裝置動作可靠,安裝時應將它水平放置於特設的架上,或吊架於硐室牆壁上。放置的高度以便於檢查為準,並避免水淋或受潮。
第14條 安裝前,對配合檢漏保護裝置使用的開關的跳閘機構,應進行如下檢查:
1、跳閘線圈的絕緣電阻應符合:1140V的用1000V搖表搖測不低於10MΩ;660V的用1000V搖表搖測不低於10MΩ;380V的用500V搖表搖測不低於5MΩ;127V的用250V搖表搖測不低於2MΩ;42V的用250V搖表搖測不低於0.5MΩ。
2、跳閘機構靈活可靠。
3、開關的操作機構應無過位或卡阻現象。
第15第 檢漏保護裝置安裝完畢後,應做跳閘試驗,如不跳閘,則應立即切斷電源作全麵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具有對電網對地電容電流進行補償的各類檢漏保護裝置,在供電係統安裝完畢後,均應在正常負荷下進行電容電流的最佳補償調節。
第16條 安裝時,電網係統總的絕緣電阻值應符合:1140V不低於80kΩ;660V不低於50kΩ;380V不低於30kΩ;127V不低於15kΩ。
第四章 運行、維護和檢修
第17條 值班電鉗工每天應對檢漏保護裝置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試驗,並作記錄。檢查試驗內容:
1、觀察歐姆表的指示數值是否正常。當電網絕緣1140V低於50kΩ;660V低於30kΩ;380V低於15kΩ;127V低於10kΩ時,應及時采取措施,設法提高電網絕緣電阻值,盡量避免自動跳閘。
2、安裝位置必須平穩可靠,應清潔,無淋水現象。
3、局部接地極和輔助接地極的安設應良好。
4、外觀檢查檢漏保護裝置的防爆性能必須合格。
5、用試驗按鈕對檢漏保護裝置進行跳閘試驗。煤(岩)電鑽綜合保護裝置每班試驗一次,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對具有選擇性功能的檢漏保護裝置,各支路應每天做一次跳閘試驗,總檢漏保護裝置每周做一次跳閘試驗。
第18條 檢漏保護裝置維修工每月至少對檢漏保護裝置進行一次詳細檢查,內容除第17條所規定的外,應檢查:
1、各處導線是否良好,有無破損及受潮。
2、閉鎖裝置及繼電器動作是否可靠。
3、各處接頭、觸點是否良好,有無鬆動脫落和燒毀現象。
4、內部元件、插件板、熔斷器及指示燈有無鬆動、破損。
5、補償電感是否達到最佳補償效果。
6、檢漏保護裝置的隔爆性能是否符合規定。
第19條 在瓦斯檢查員的配合下,對新安裝的檢漏保護裝置在首次投入運行前做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跳閘試驗。運行中的檢漏保護裝置,每月至少做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跳閘試驗。有選擇性的檢漏保護裝置做遠方人工漏電跳閘試驗時,總檢漏保護裝置應在分支開關斷開後在分支開關入口處做人工漏電跳閘試驗,其餘分路開關應分別做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跳閘試驗。試驗方法是:在最遠端的控製開關的負荷側按不同電壓等級接入試驗電阻(127V用2kΩ、10W電阻,380V用3.5kΩ、10W電阻,660V用11kΩ、10W電阻,1140V用20kΩ、10W電阻)。例如電磁起動器中試驗電阻的一端接在熔斷管的螺扣上,另一端接在外殼上,蓋上外蓋後送電,觀察饋電開關是否跳閘。如跳閘,說明檢漏保護裝置動作可靠。試驗完畢後,要拆除試驗電阻。
第20條 檢漏保護裝置每年應升井進行一次檢修,除對防爆外殼修理外,其他項目應照下井前有關檢驗的各條規定的內容進行檢查和試驗;對絕緣電阻較低、耐壓試驗不合格的必須進行幹燥處理,並更換不合格的零件。
第21條 檢漏保護裝置的維護、檢修及調試工作,應記入專門的檢漏保護裝置運行記錄簿內(見下表)。
第五章 故障的判斷與尋找
第22條 當電網在運行中發生漏電時,應立即進行尋找和處理,並向礦井調度室或主管電氣人員彙報,發生故障的設備或電纜在未消除故障前,禁止投入運行。
第23條 發生漏電故障,一般應從以下幾方麵進行分析:
1、運行中的電氣設備絕緣受潮或進水,造成相與地之間絕緣降低或擊穿。
2、電纜在運行中受機械或其他外力的擠壓、砍砸、過度彎曲等而產生裂口或縫隙,長期受潮氣、水份的侵蝕致使絕緣降低;砍砸或擠壓也可能引起相與地間的直接連通、導電芯線裸露或短路。
3、電纜與設備在連接時,由於芯線接頭不牢,封堵不嚴、接線裝置壓板不緊,運行中產生接頭鬆動脫落與外殼相連或發熱燒毀絕緣。
4、檢修電氣設備時,由於停送電錯誤或工作不慎將工具材料等其他金屬物件殘留在設備內部,造成相接地。
5、電氣設備接線錯誤或內部導線絕緣破損造成與外殼相連,以及電纜屏蔽層處理不當造成漏電。
6、在操作電氣設備時,產生弧光放電。
7、電氣設備或電纜過負荷運行損壞或直接燒毀絕緣。
8、電纜與電纜的冷補、熱補接頭,由於芯線連接不牢、密封不嚴、絕緣包紮不良,運行中產生接頭鬆動或受潮進水而造成漏電或絕緣破損。
第24條 檢漏保護裝置的運行維護人員,應根據下述情況判斷漏電性質:
1、集中性漏電
(1)長期集中性漏電 :這種漏電,可能是電網內的某台或電纜,由於絕緣擊穿或導體碰及外殼所造成。
(2)間歇的集中性漏電 這種漏電,大部分發生在電網內某台設備(主要是電動機)或負荷端電纜,由於絕緣擊穿或導體碰及外殼,在設備運轉時產生漏電;還可能性由於針狀導體刺入負荷側電纜內產生漏電。
(3)瞬間的集中性漏電 這種漏電,主要是由於工作人員或其他物體偶爾觸及帶電導體或電氣設備和電纜的絕緣破裂部分,使之與地相連,還可能在操作電氣設備時產生對地弧光放電所致。
2、分散性漏電
(1)某幾條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水平降低所致。
(2)整個電網的絕緣水平降低所致。
第25條 發生漏電故障後,應根據設備、電纜新舊程度、下井使用時間的長短、周圍條件(如潮濕、積水、淋水等)和設備運轉情況、首先判斷漏電性質,估計漏電大致範圍,然後進行細致檢查,找出漏電點。
根據不同的檢漏保護裝置判斷漏電點,如找不到漏電點,應與瓦斯檢查員聯係,對可能產生與瓦斯積聚的地區(如單巷掘進、通風不良的采掘工作麵等)進行瓦斯檢查,如無瓦斯積聚(瓦斯濃渡小於1%)時,可用下列方法進行尋找:
發生漏電故障後,將各分路開關分別單獨合閘,如發生跳閘(或閉鎖),為集中性漏電。如不跳閘(或不閉鎖),但各分路開關全部合上時則跳閘,一般為分散性漏電。
1、集中性漏電的尋找方法
(1)漏電跳閘後,試合總饋電開關,如能合上,可能是瞬間的集中性漏電。
(2)試合總饋電開關,如不能合上,再拉開全部分路開關,試合總饋電開關,如仍不能合上,則漏電點在電源上,然後用搖表搖測,確定在哪一條線路上。
(3)拉開全部分路開關,試合總饋電開關,如能合上,再將各分路開關分別逐個合閘,如在合某一開關時跳閘,則表示此分路有集中性漏電。
2、分散性漏電的尋找方法
若電網絕緣水平降低,在尚未發生一相接地時,繼電器動作跳閘,可以采取拉開全部分路開關,再將各分路開關分別逐個合閘的辦法,並觀察繼電器的歐姆表指數變化情況,確定是哪一條線路的絕緣水平最低,然後用搖表搖測。檢查到某設備或電纜絕緣水平太低時,則應更換。
主要機房硐室管理標準
一、管理內容與要求
(一)設備性能及狀態
1、設備零部件完整齊全,有銘牌、完好牌、責任牌、標誌牌。
2、性能良好、合理使用、經濟運行、設備出力達到設計要求。
3、主通風機運行效率不低於額定效率的90%。
4、主斜井強力皮帶保護齊全,靈敏可靠。
5、主、付井提升機運轉平穩、保護齊全、靈敏可靠。
(二)主、付井提升機
1、有可靠的雙回路電源。
2、高壓開關櫃的過流繼電器,無壓釋放繼電器整定正確,動作可靠。
3、過卷開關、腳踏開關、鬆繩保護、閘瓦磨損開關、限速和超速繼電器、方向繼電器、磁力站三相電流繼電器、消弧繼電器、油壓繼電器及油溫過熱繼電器等整定正確,安裝符合要求,動作靈敏可靠。
4、製動係統符合完好標準及《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5、限速凸輪板製作正確,提升機按設計和規定的速度圖運行。
6、過卷,過速距離符合規定。
(三)架空乘人裝置
1、巷道傾角不得超過設計規定的數值。
2、 蹬座中心至巷道一側的距離不得小於0.7m,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2m/s,乘坐間距不得小於5m。
3、驅動裝置必須有製動器。
4、吊杆和牽引鋼絲繩之間的連接不得自動脫扣。
5、在下人地點的前方,必須設有能自動停車的安全裝置。
6、在運行中人員要坐穩,不得引起吊杆擺動,不得手扶牽引鋼絲繩,不得觸及鄰近的任何物體。
7、嚴禁同時運送攜帶爆炸物品的人員。
8、每日必須對整個裝置檢查1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主通風機
1、有反風裝置,機構靈活,能在10min內完成反風任務。
2、安裝防爆門,符合要求。
3、過流和無壓釋放保護裝置動作可靠,整定合格,接地良好,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符合規定。
4、有可靠的雙電源。
5、有非正常斷電停機後聲光報警裝置。
6、各種儀表(電壓表、電流表、溫度計,電接點溫度計,電度表)齊全,指示正確靈敏,並做定期校驗。
(五)主斜井強力皮帶機
1、有可靠的雙電源。
2、啟動設備的過流繼電器,無壓釋放繼電器整定正確,動作可靠。
3、防逆轉裝置和製動裝置,安裝符合要求,動作靈敏可靠。
4、驅動滾筒防滑保護、堆煤保護、溫度保護、煙霧保護、防跑偏裝置和自動灑水裝置,動作靈敏,安全可靠。
5、輸送帶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和防撕裂保護裝置必須安全可靠。
(六)儀表、儀器齊全、指示正確靈敏,並做到定期校驗
包括:電壓表、電流表、油壓表、毫安表、溫度計、電度表、水柱計。
(七)轉動和帶電裸露部分有保護柵欄和警示牌
(八)規章製度齊全並嚴格執行
1、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2、崗位責任製度和包機製度
3、交接班製度
4、幹部上崗、查崗製度
5、安全規程
6、停送電製度
7、設備操作規程
(九)圖表、記錄、資料齊全
1、圖表
a) 巡回檢查部位圖
b) 設備潤滑圖
c) 提升機總圖
d) 電氣原理圖
e) 反風係統圖
f) 製動係統圖
g) 設備安裝圖
h) 供電係統圖
2、記錄
a) 運行日誌
b) 巡回檢查記錄
c) 要害場所登記本
d) 事故記錄本
e) 機電維修檢查記錄本
f) 幹部上崗登記簿
g) 交接班記錄
h)鋼絲繩檢查記錄簿
3、資料
a) 技術測定資料
b) 設計安裝資料
c) 檢修技術資料
d) 儀表檢驗、安全保護裝置、整定試驗資料
(十)機房設施
1、機房內整潔衛生,窗明已淨
2、電纜溝電纜排列整齊,不鏽蝕,溝內無積水,無雜物,蓋板完整
3、設備整潔無積塵(灰)無油垢、無滴漏
4、機房內管線敷設整齊,機房不作其它用途
5、機房內照明適度,光線充足, 有取暖設施
6、防護用具齊全(絕緣鞋、手套、試電表、停電牌)定期試驗合格
7、有工具板、工具擺放整齊
8、主通風機房有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
9、機房門口掛有“要害場所、閑人免進”牌
10、消防器材齊全,放置整齊、數量充足(2~4滅火器,0.2立方米以上滅火砂箱)
11、司機須責任心強,做到“五嚴”(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格執行要害場所管理製度、嚴格執行巡回檢查製度、嚴格執行崗位責任製)
12、司機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3、做到“三知四會”(知設備的結構、性能、安全設施的原理,會操作、會維修、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14、精神文明、精心操作、無責任事故
15、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本工種5年以上工齡
二、檢查與考核
1、由各礦機電礦長負責主要機房硐室管理工作
2、由各礦每旬對主要機房硐室進行一次全麵自檢
3、專業技術人員每月對以上主要機房的管理工作進行一次檢查
4、每月由機電礦長牽頭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所管主要機房進行一次檢查考核,同時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兌現
電氣設備檢修操作規程
一、電氣操作人員的資格和要求:
(一)電氣作業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有電工作業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二)電氣作業人員因故間斷電氣工作連續六個月以上者,必須重新考試合格,方能工作。
(三)電氣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安全作業規定。
(四)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嚴格熟悉有關消防知識,能正確使用消防用具和設備,熟知人身觸電緊急救護方法。
(五)變、配電所及電工班要根據本崗位的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製定完善各項規章製度和相應的崗位責任製。做好預防工作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現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用具和消防器材等。並定期進行檢查試驗。
(七)、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及檢修,必須按
照國家有關標準執行。
(八)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並定期檢測。
二、高壓電氣安全操作規程:
(一)凡是高壓設備停電或檢修、及主要電器設備大、中檢修,高低壓架空線路,都必須按照《電業局電氣安全工作規定》及有關規定辦理工作票及各種票證。
(二)工作票簽發人必須按工作票內容一項不漏地填寫清楚,若發現缺項漏填,字跡了草難辨或有塗改者,該工作票視為無效,由主管礦長審批,機電礦長負責組織實施。
(三)檢修工作人員,接到工作票以後,要認真進行查看,認為沒有差錯後,按要求嚴格執行,若不按工作票操作,造成事故,由檢修人員負責。
(四)檢修人員發現工作票有問題,可當麵提出,請求更改,如不更正造成事故由最後指令人負責。
(五)在緊急、特殊情況(如危害人身安全或重大損失)來不及辦理工作票,可由業務主管礦長口頭命令或電話命令進行倒閘操作,操作人員必須做好記錄備查。
三、電氣設備檢修操作規程:
(一)凡檢修的電氣設備停電後,必須進行驗電,驗電器應符合電壓等級,高壓部分必須戴絕緣手套,確認無電後,打好接地線,手持紅外線絕緣棒進行對地放電。
(二)在停電線路的刀閘手柄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在不停電部位的安全圍欄外應懸掛“高壓有電,禁止入內”的標誌牌。
(四)、檢修工作結束後,拆除接地線,人員撤離現場,交回工作票,摘掉警告牌後方準恢複送電。
(五)嚴禁帶電檢修各種電氣設備。
四、礦區架空線路操作規程:
(一)礦區架空線及線杆在檢修之前,必須由帶班長或負責人全麵檢查,確實無缺陷,不危及人身安全和作業安全方可進行作業。
(二)架空線路登高作業,必須按照登高作業規定,對登杆器具,要有專人認真檢查,是否完好可靠,上下傳遞物品要用小繩,杆下應設監護人,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作業區,監護人員必須戴安全帽,並要保持一定距離,避免操作人員掉下物品工具,造成傷亡事故。
(三)在高低壓同杆線路上作業,在一條線路帶電的情況下,由車間采取安全措施,報主管廠長批準後,才能進行作業。
(四)兩條或兩條以上同杆低壓線路在生產搶修時,因停電影響重要崗位生產的情況下進行搶修,必須專業礦長在現場進行監護,才能進行此項作業。
(五)線路巡視每季至少一次,每年登杆檢查一次(包括擦拭瓷瓶,巡視檢查單位要有記錄,以備查)其導線的弧度和線間平行度應符合規定要求。
(六)五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在架空線上作業。
采區供電設計編製內容
一、采區供電設計使用範圍:
1、 對於正在生產和準備生產的采煤工作麵
2、 對於正在生產和準備生產的掘進工作麵
3、 恢複和維修巷道需要電氣設備的大修隊組
二、采區供電設計的依據:
1、《煤礦安全規程》2010年版
2、《煤礦井下供配電設計規範GB50417-2007》
3、《煤礦井下供電的三大保護細則》煤炭工業出版社
三、采區供電設計的主要內容:
1. 生產隊組所在工作麵的自然狀況,
2. 采用的主要機電設備
3. 主要安全技術措施
4. 采區變壓器的選擇計算
5. 采區供電電纜的選擇計算
6. 係統電壓損失計算
7. 短路電流的計算
8. 繼電保護整定計算
9. 過流和短路的靈敏度校驗計算
四、采區供電設計圖紙部分:
1、采煤(掘進)工作麵的工程平麵圖
2、采煤(掘進)工作麵的供電係統圖
3、采煤(掘進)工作麵設備布置圖
4、瓦斯監測係統示意圖
5、通風係統示意圖
五、采區供電設計表格部分
1、選用設備統計表
2、用電設備技術特征表
3、礦用變壓器技術參數表
4、用電線路計算阻抗值一覽表
5、用電線路短路點短路阻抗值一覽表
6、各短路點短路電流計算結果一覽表
7、繼電保護整定值一覽表
8、規程貫徹記錄表
架空線路與變電所安全管理製度
一、架空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
電力線路是電力係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輸送電能的重要任務。但煤礦生產過程中,往往對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和運行維護重視不夠,導致個別區段的電力線路的安全性降低,增大了發生電氣事故的可能性。因此,加強架空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是非常必要的。
1架空線路的安全檢查
對煤礦架空線路,一般要求每月進行1次安全檢查。如遇大風大雨及發生故障等特殊情況時,還需臨時增加安全檢查次數。架空線路的安全檢查應重點檢查以下項目:
1.1電線杆子有無傾斜、變形、腐朽、損壞及基礎下沉等現象。
1.2沿線路的地麵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強腐蝕性物質。
1.3沿線路周圍,有無危險建築物。應盡可能保證在雷雨季節和大風季節裏,這些建築物不致對線路造成損壞。
1.4線路上有無樹枝、風箏等雜物懸掛。
1.5拉線和板樁是否完好,綁托線是否緊固可靠。
1.6導線的接頭是否接觸良好,有無過熱發紅、嚴重老化、腐蝕或斷脫現象;絕緣子有無汙損和放電現象。
1.7避雷接地裝置是否良好,接地線有無鏽斷情況。在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重點檢查。
二、變電所的運行與管理
做好變電所的運行管理工作,是實現安全、可靠、經濟、合理供電的重要保證。因此,變電必須備有與現場實際情況相符合的運行規章製度,交由值班人員學習並嚴格遵守執行,以確保安全生產。
A.運行製度
1.交接班製度:交接班工作必須嚴肅、認真進行。交接班人員應嚴格按規定履行交接班手續,具體內容和要求如下。
(1)交班人員應詳細填寫各項記錄,並做好環境衛生工作;遇有操作或工作任務時,應主動為下班做好準備工作。
(2)交班人員應將下列情況做詳盡介紹:1.所管轄的設備運行方式,變更修飾情況,設備缺陷,事故處理,上級通知及其它有關事項;2.工具儀表、備品備件、鑰匙等是否齊全完整。
(3)接班人員應認真聽取交接內容,核對模擬圖板和現場運行方式是否相符。交接完畢,雙方應在交接班記錄簿上簽名。
(4)交接班時,應盡量避免倒閘操作和許可工作。在交接中發生事故或異常運行情況時,須立即停止交接,原則上應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接班人員應主動協助處理。當事故處理告一段落時,再繼續辦理交接班手續。
(5)若遇接班者有醉酒或精神失常情況時,交班人員應拒絕交接,並迅速報告上級領導,做出適當安排。
2.巡回檢查製度:為了掌握、監視設備運行狀況,及時發現異常和缺陷,對所內運行及備用設備,應進行定期和特殊巡視製度,並在實踐中不斷加以修訂改進。
(1)巡視周期。有人值班的變電所每小時巡視一次,無人值班的變電所每四小時至少巡視一次,特殊巡視按需要進行。
(2)定期巡視項目。
1)注油設備油麵是否適當,油色是否清晰,有無滲漏。
2)瓷絕緣子有無破碎和放電現象。
3)各連接點有無過熱現象。
4)變壓器及旋轉電機的聲音、溫度是否正常。
5)變壓器的冷卻裝置運行是否正常。
6)電容器有無異聲及外殼是否有變形膨脹等現象。
7)電力電纜終端盒有無滲漏油現象。
8)各種信號指示是否正常,二次回路的斷路器、隔離開關位置是否正確。
9)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壓板位置是否正確。
10)儀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針有無彎曲、卡澀現象;電度表有無停走或倒走現象。
11)蓄電池的液麵是否適當,極板顏色是否正常,有無生鹽、彎曲、斷裂、泡脹及局部短路現象。
12)設備缺陷有無發展變化。
(3)特殊巡視項目。
1)大風來臨前,檢查周圍雜物,防止雜物吹上設備;大風時,注意室外軟導線風偏後相間及對地距離是否過小。
2)雷電後,檢查瓷絕緣有無放電痕跡,避雷器、避雷針是否放電、雷電計數器是否動作。
3)在霧、雨、雪等氣象時,應注意觀察瓷絕緣放電情況。
4)重負荷時,檢查觸頭、接頭有無過熱現象。
5)發生異常運行情況時,查看電壓、電流及繼電保護動作情況。
6)夜間熄燈巡視,檢查瓷絕緣有無放電閃絡現象、連接點處有無過熱發紅現象。
(4)巡視時應遵守的安全規定。
1)巡視高壓配電裝置一般應兩人一起進行,經考試合格並由單位領導批準的人員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設備。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時,必須隨手把門關好。
2)巡視高壓設備時,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欄,並不準進行任何操作;若有必要移動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並保持下列安全距離:10kV及以下 0.7m 35Kv 1m
3)高壓設備的導電部分發生接地故障時,在室內不得接近故障點4m以內,在室外不得接近故障點8m以內。進入上述範圍的人員必須穿絕緣靴,接觸設備的外殼和構架時,應戴絕緣手套。
3.設備缺陷管理製度
保證設備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是確保安全運行的重要環節之一。為了全麵掌握設備的健康狀況,應在發現設備缺陷時,盡快加以消除,努力做到防患於未然。同時,也是為安排設備的檢修及試驗等工作計劃提供依據,必須認真執行以下設備缺陷管理製度。
(1)凡是已投入運行或備用的各個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包括電氣一次回路及二次回路設備、防雷裝置、通信設備、配電裝置構架及房屋建築,均屬設備缺陷管理範圍。
(2)按對供、用電安全的威脅程度,缺陷可分為I、II、III三類:I類缺陷是緊急缺陷,它是指可能發生人身傷亡、大麵積停電、主設備損壞或造成有政治影響的停電事故者,這種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處理; II類缺陷是重大缺陷,它是指設備尚可繼續運行,但情況嚴重,已影響設備出力,不能滿足係統正常運行之需要,或短期內會發生事故,威脅安全運行者; III類缺陷為一般缺陷,它性質一般、情況輕微,暫時不危及安全運行,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者。
發現缺陷後,應認真分析產生缺陷的原因,並根據其性質和情況予以處理。發現緊急缺陷後,應立即設法停電進行處理。同時,要向本單位電氣負責人和供電局調度彙報。發現重大缺陷後,應向電氣負責人彙報,盡可能及時處理;如不能立即處理,務必在一星期內安排計劃進行處理。發現一般缺陷後,不論其是否影響安全,均應積極處理。對存在困難無法自行處理的缺陷,應向電氣負責人彙報,將其納入計劃檢修中予以消除。任何缺陷發現和消除後都應及時、正確地記入缺陷記錄簿中。缺陷記錄的主要內容應包括:設備名稱和編號、缺陷主要情況、缺陷分類歸屬、發現者姓名和日期、處理方案、處理結果、處理者姓名和日期等。電氣負責人應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召集有關人員開會,對設備缺陷產生的原因、發展的規律、最佳處理方法及預防措施等進行分析和研究,以不斷提高運行管理水平。
4.變電所的定期試驗切換製度
(1)為了保證設備的完好性和備用設備在必要時能真正的起到備用作用,必須對備用設備以及直流電源、事故照明、消防設施、備用電源切換裝置等,進行定期試驗和定期切換使用。
(2)各單位應針對自己的設備情況,製定定期試驗切換的項目、要求和周期,並明確執行者和監護人,經領導批準後實施。
(3)對運行設備影響較大的切換試驗,應做好事故預想和製訂安全對策,並及時將試驗切換結果記入專用的記錄簿中。
5.運行分析製度
實踐證明,運行分析製度的製定和執行,對提高運行管理水平和安全供、用電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單位要根據各自的具體情況不斷予以修正和完善。
(1)每月或每季度定期召開運行工作分析會議。
(2)運行分析的內容應包括:設備缺陷的原因分析及防範措施;電氣主設備和輔助設備所發生的事故(或故障)的原因分析;提出針對性的反事故措施;…總結發生缺陷和處理缺陷的先進方法;分析運行方式的安全性、可靠性、靈活性、經濟性和合理性;分析繼電保護裝置動作的靈敏性、準確性和可靠性。
(3)每次運行分析均應做好詳細記錄備查。
(4)整改措施應限期逐項落實完成。
6.場地環境管理製度
(1)要堅持文明生產,定期清掃、整理,經常保持場地環境的清潔衛生和整齊美觀。
(2)消防設施應固定安放在便於取用的位置。
(3)設備操作通道和巡視走道上必須隨時保證暢通無阻,嚴禁堆放雜物。
(4)控製室、開關室、電容器室、蓄電池室等房屋建築應定期進行維修,達到“四防一通”(防火、防雨雪、防汛、防小動物的侵入及保持通風良好)的要求。
(5)電纜溝蓋板應完整無缺;電纜溝內應無積水。
(6)室外要經常清除雜草,設備區內嚴禁栽培高杆或爬藤植物,如因綠化需要則以灌木為宜,而且應經常修剪。
(7)機動車輛(如起重吊車)必須經電氣負責人批準後方可駛入變電所區域內。進行作業前落實好安全措施,作業中應始終與設備有電部分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並設專人監護。
B.技術管理
技術管理是變電所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麵。通過技術管理可使運行人員有章可循,並便於積累資料和運行事故分析,有利於提高運行人員的技術管理水平,保證設備安全運行。技術管理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收集和建立設備檔案
(1)原始資料,如變電所設計書(包括電氣和土建設施)、設計產品說明書、驗收記錄、起動方案和存在的問題。
(2)一、二次接線及專業資料(包括展開圖、屏麵布置圖、接線圖、繼電保護裝置整定書等)。
(3)設備台帳(包括設備規範和性能等。
(4)設備檢修報告、試驗報告、繼電保護檢驗報告。
(5)絕緣油簡化試驗報告、色譜分析報告。
(6)負荷資料。
(7)設備缺陷記錄及分析資料。
(8)安全記錄(包括事故和異常情況記載)。
(9)運行分析記錄。
(10)運行工作計劃及月報。
(11)設備定期評級資料。
2.應建立和保存的規程
應保存部頒的《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變壓器運行規程》;《電力電纜運行規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規程》;《變電運行規程》和本所的事故處理規程。
3.應具備的技術圖紙
有防雷保護圖、接地裝置圖、土建圖、鐵件加工圖和設備絕緣監督圖。
4.應掛示的圖表
應掛示一次係統模擬圖、主變壓器接頭及運行位置圖、變電所巡視檢查路線圖、設備定級及缺陷揭示表、繼電保護定值表、變電所季度工作計劃表、有權簽發工作票人員名單表、設備分工管理表和清潔工作區域劃分圖。
5.應有記錄簿
應有值班工作日記簿、值班操作記錄簿、工作票登記簿、設備缺陷記錄簿、電氣試驗現場記錄簿、繼電保護工作記錄簿、斷路器動作記錄簿、蓄電池維護記錄簿、蓄電池測量記錄簿、雷電活動記錄簿、上級文件登記及上級指示記錄簿、事故及異常情況記錄簿、安全情況記錄簿和外來人員出入登記簿。
C.電氣設備交接試驗與驗收
對於新建的變電所或新安裝和大修後的電氣設備,都要按規定進行交接試驗,用戶單位要與試驗部門辦理交接驗收手續。交接驗收的項目有:竣工的工程是否符合設計;工程質量是否符合規定要求;調整試驗項目及其結果是否符合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各項技術資料是否齊全等。
對電氣設備進行交接試驗,是檢驗新安裝或大修後電氣設備性能是否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判定新安裝的電氣設備在運輸和安裝施工的過程中是否遭受絕緣損傷或其性能是滯發生變化,或者判定設備大修後其修理部位的質量是滯符合要求。至於正在運行中的電氣設備,則按規定周期進行例行的試驗,即預防性試驗。通過預防性試驗可以及時發現電氣設備內部隱藏的缺陷,配合檢修加以消除,以避免設備絕緣在運行中損壞,造成停電甚至發生嚴重燒壞設備的事故。
在電氣交接試驗中,對一次高壓設備主要是進行絕緣試驗(如絕緣電阻、泄漏電流、絕緣介質的介質損耗正切值tg(和油中氣體色譜分析等試驗)和特性試驗(如變壓器的直流電阻、變比、連接組別以及斷路器的接觸電阻、分合閘時間和速度特性等試驗);對二次回路主要是對繼電保護裝置、自動裝置及儀表進行試驗和絕緣電阻測試。
電氣設備的交接試驗一般是由電業部門負責,要求符合《電氣設備交接試驗規程》。
綜采設備安裝技術標準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綜采設備安裝的總體要求、技術內容、安裝質量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綜采工作麵機電設備安裝和檢查。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煤礦礦井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
《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
《井下防爆電氣檢查標準》
3 總體要求
3.1 所安裝的設備必須達到《煤礦礦井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要求,如屬新設備,必須經相關職能部門嚴格驗收確認合格程度。
3.2 大修的設備必須有出廠檢修質量合格證、入井質量檢驗合格證,電氣設備還應有防爆合格證。
3.3 工作麵安裝完畢,所有設備必須達到《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要求。
3.4 對於設備的某些部件,如不適應現場生產要求必須改造時,需經礦機電副總工程師和有關部門批準,且改造後不能影響設備整機運行性能。
3.5 綜采工作麵所有巷道和峒室斷麵必須符合《綜采工作麵設計規定》要求。
3.6 綜采工作麵機電設備安裝前必須有設計圖紙,安裝時嚴格按圖紙施工。
3.7 施工單位必須根據設計圖紙和現場具體情況編製綜采工作麵設備安裝施工措施。
3.8 所有參加設備安裝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經考試取得崗位工種上崗證,並持證上崗。
4 設備安裝質量標準
4.1 通用部分執行《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
4.2 采煤機的安裝.
4.2.1 各部螺栓、銷軸、絲堵、蓋板齊全、完整、緊固。
4.2.2 采煤機各靜止接合麵不允許有油跡,舊采煤機靜止接合麵允許有少量油跡,但用棉紗擦幹後3min不見油,0.5h不成滴。
4.2.3 采煤機冷卻、灑水係統,管路、接頭、冷卻器、配水塊、壓力表、安全閥要求安裝齊全、完好、密封可靠、不漏水。
4.2.4 電動機運轉聲音正常,冷卻水暢通,保護裝置靈敏可靠,電機溫度不超過有關規定,符合防爆要求。
4.2.5 各手把、按鈕、旋鈕靈活可靠,動作與標誌相符,伺服機構調零準確,動作可靠,液壓係統工作壓力符合規定,儀表指示準確。
4.2.6 各部油位、油質符合規定,油位指示清晰。
4.2.7 正常運轉中各部位、部件無異常響聲和強烈振動,各連接部件不得鬆動,無局部異常發熱現象。
4.2.8 搖臂升起高度及臥底量應符合技術特征規定,搖臂水平放置24h下降不超過20mm。
4.2.9 附屬裝置:
a) 滾筒不得有裂紋與開焊現象,螺旋葉片的的磨損不得超過原厚度的1/3;
b) 齒座及孔磨損不超過1.5mm,銷及孔的配合符合規定要求;
c) 內、外噴霧係統暢通、齊全、噴嘴齊全、噴霧效果符合要求;
d) 底托架無變形、裂紋及開焊現象,底托架全長範圍內不平度不超2mm;
e) 采煤機電器部分應符合國標有關要求及電氣完好標準。
4.3 液壓支架安裝
4.3.1 液壓支架下井安裝前要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檢修的支架要有出廠檢修合格證及入井質量檢驗合格證。
4.3.2 工作麵液壓支架安裝嚴格按“後退式掩護安裝法”的各個程序安裝,當工作麵傾角大於 10°時,必須從下往上依次進行。
4.3.3 工作麵液壓支架的安裝一定要按設計要求就位安裝,並要注意與工作麵運輸機搭接。
4.3.4 全麵支架安裝完畢,要把操作係統全部改為本架操作。
4.3.5 安裝經調試後支架應達到:
a) 支架排成一條直線,偏差不大於或小於50mm,支架歪倒不大於±5°,支架中心距符合作業規程要求,偏差不得超過±100mm,支架垂直底板,不超高,與頂板接觸嚴密,不允許有空頂現象,且支架與頂板平行支設,其最大仰角<7°;
b) 支架零部件齊全,聯接緊固,頂梁、底座不得開焊、變形;
c)架間架前無浮煤浮矸,與輸送機連接合理,支架與輸送機垂直±5°;
d) 膠管完整無缺,排列整齊,無漏液、擠壓現象,膠管接頭壓接牢固,銷軸齊全符合規定;
e) 安裝完的支架在工作麵運行3天 ,必須清理乳化液箱,並換入新乳化油。
4.4 輸送機、轉載機的安裝
4.4.1 工作麵輸送機下井安裝前要在地麵把機頭機尾特殊部分、部分中間部件進行組裝試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合格後方可下井。
4.4.2 整機安裝後檢查要成一行直線,其偏差不超過±150mm,鋪設平、直,插銷齊全,接頭嚴密,運行不搖擺。
4.4.3 機頭、機尾符合:
a) 機頭、機尾架無明顯變形,無開焊,嚴重損傷,沿縱向平麵變形量用500mm鋼板尺檢驗不超2mm;
b) 機頭架與減速器連接部位變形量不超0.5mm;
c) 壓鏈器連接緊固,磨損量不超過6mm;
d) 鏈輪與機頭架兩側間隙不大於2mm,鏈輪無軸向串動,機頭軸不漏油;
e) 分鏈器、小架子、護軸板連接牢固,對輪銷軸、螺絲齊全,護軸板最大磨損量不得超過厚度的25%。
4.4.4 溜槽符合:
a) 溜槽平麵變形量不超過4mm,中板變形量不影響性能;
b) 焊縫不得開焊,中板磨損量不大於原厚度的35%,搭接部位無損傷,無變形;
c) 過渡槽連接上下錯口不超過2mm,左右錯口不超過3mm,中部槽連接上下錯口不超過2mm。
d) 鏈輪與機頭架兩側間隙不大於2mm,鏈輪無軸向串動,機頭軸不漏油;
e) 分鏈器、小架子、護軸板連接牢固,對輪銷軸、螺絲齊全,護軸板最大磨損量不得超過厚度的25%。
4.4.5 溜槽聯結螺栓齊全、緊固、合格。
4.4.6 減速箱、鏈輪不漏油,油質、油量達到要求,保護齊全,運轉聲音正常。
4.4.7 擋、鏟煤板聯接螺栓齊全緊固,符合規定,鏟煤板最大磨損量不超50%,擋煤板無變形,電纜槽寬度為標準尺寸±10mm,相鄰擋煤板的側立板,對口左右偏差不大於5mm,隔板齊全完好。
4.4.8 擋煤板、鏟煤板與溜槽結合麵要貼緊,間隙不大於1mm,螺栓緊固、齊全。
4.4.9 刮板變形不超5mm,不準缺刮板,鏈條鬆緊適當,無扭鏈、錯環現象,整部刮板間距除一處允許不一致外,其餘刮板間距必須一致,不一致處刮板間距必須小於正常刮板間距。
4.4.10 機頭、機尾推移裝置位置合適,齊全,牢固可靠。
4.4.11 其它符合《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要求。
4.5 破碎機的安裝
4.5.1 轉載機及破碎機的安裝位置應保證有足夠的超前支護長度。
4.5.2 各部螺栓緊固齊全,錘頭安裝齊全、緊固,高度適宜。
4.5.3 運轉平穩,無異常響聲,電機無異常溫升,運轉6小時軸承溫度不超過75℃。
4.5.4 護罩齊全,無變形。
4.5.5 出料口設置安全鏈和安全擋煤檔。
4.5.6 主軸潤滑係統管路暢通、清潔,注油嘴齊全、無損壞,油量適當,外部管路無損傷,接頭不漏油。
4.6 膠帶輸送機的安裝
4.6.1 膠帶輸送機下井安裝前在地麵把機頭部分、膠帶部分及機尾進行組裝試車,檢查空載情況,不合格不準下井安裝。
4.6.2 膠帶輸送機安裝要嚴格按照膠帶輸送機中心線進行。
4.6.3 減速器、液力聯軸器運轉聲音正常,油質清潔,油量適當,不漏油。易熔合金、防爆片保護齊全,運轉6h齒輪油溫不超75℃。
4.6.4 各傳動滾筒表麵光滑無毛刺,不損壞,主滾筒表麵的硫化層工業橡膠均勻,緊密粘牢,運轉靈活無異常。
4.6.5 卸載滾筒和機頭驅動滾筒中心線與膠帶縱向中心線偏差不大於2mm;卸載滾筒和機頭驅動滾筒軸中心線與膠帶縱向中心線不垂直度不大於滾筒寬度的2‰;卸載滾筒和驅動滾筒軸的不水平度不大於滾筒寬度的0.5‰.
4.6.6 電機運轉聲音正常,風葉護罩齊全無損,電機溫升不超60℃,進線符合防爆要求。
4.6.7 大架部分(機頭架、機尾架、中間架、承載部)符合:
a) 框架無明顯變形和開焊;
b) 機頭架左右高度差小於5mm;
c) 卸載臂完整無損,牢固可靠;
d) 固定架全長偏差不超過20mm;
e) 運行軌道:轉載機運行軌道平直無變形,長度上的彎曲不得超過全長5‰,接頭處高差小於2mm,左右偏差小於3mm,貯帶倉活動小車軌道平直無變形,長度彎曲不超3mm,接頭處高差小於2mm,左右偏差小於1mm,輪沿與軌道間隙小於5mm;
f) 上下托輥齊全,無損壞,轉動靈活,潤滑良好,緩衝托輥膠皮磨損不得超過原厚度的1/3;
g) 活動小車無變形,滾動輪轉動靈活,四個滾輪與軌道接合應在同水平,高差小於2mm;
h) 機頭架必須固定牢固。
4.6.8 張緊絞車運轉可靠,固定牢穩,鋼絲繩排列整齊,無斷絲,無破股,繩輪轉動靈活,無缺邊和裂紋;試運轉後調整行程不小於全行程的1/2。
4.6.9 液壓自動張緊裝置能按要求自動調解膠帶張力,運行靈活,不漏注液。
4.6.10 膠帶卡接頭平直,切口偏差不大於1mm,膠帶卡排列均勻、緊固,損壞不超過二處,每處不超兩卡,卡子孔眼無拉長現象,邊緣未打卡寬度不超25mm,未打卡處用刀割56~60°斜角。膠帶邊沿的破裂長度不超過30mm,膠帶中間破裂長度不超過50mm;膠帶硫化膠接接頭必須符合設備出廠技術文件和《機械設備安裝工程及驗收規範》的規定。
4.6.11 卸載滾筒處,承載段前必須安裝清掃器,清掃器要固定牢、靠,刮板的清掃麵應與膠皮接觸部位平直,接觸長度不低於85%;回轉式清掃刷子的軸線應與滾筒平行,刷子應與膠帶接觸,其接觸長度不應小於90%。上膠帶跑偏不超過上托輥邊緣,下膠帶不磨架子
4.6.12 膠帶機機頭機尾衛生整潔,膠帶機兩側無雜物浮煤。
4.6.13 電氣部分應符合礦井電氣完好標準。
4.7 液壓泵站的安裝
4.7.1 泵體、泵箱不得有裂縫及開焊。
4.7.2 泵體要安裝平穩,運行可靠,各部螺絲緊固齊全,零件完好無損,泵周圍無雜物,衛生清潔。
4.7.3 液壓泵和液箱必須固定牢靠,運轉平穩。
4.7.4 泵殼必須嚴格清洗,不準有油垢、雜物。
4.7.5 絲堵、銷軸齊全,各種接頭及閥密封性能良好,不漏液,動作可靠。
4.7.6 卸載閥及安全閥調定壓力符合設計要求,動作靈敏可靠。
4.7.7 液箱保持清潔,蓄能器壓力不低於原設計20%。
4.7.8 油壓表指示正常,不漏油,液壓表不漏液,準確可靠,誤差不超過±0.1Mpa。
4.7.9 曲軸箱正常運轉6h溫度不高於75℃,油量適當,泵體溫度不超過60℃。
4.7.10 柱塞密封良好,潤滑係統完整,注油量適當。
4.7.11 液泵運轉聲音正常,無異常聲音,膠管無明顯振動,脈動正常。
4.7.12 電機運轉聲音正常,風葉、護罩齊全,保護裝置齊全,符合防爆要求,溫升不超規定。
4.8 移動變電站的安裝
4.8.1 移動變電站下井安裝前要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經檢修的變電站要有出廠檢修合格證、入井質量檢驗合格證、防爆合格證。
4.8.2 移動變電站應嚴格按《綜采工作麵設計說明》進行安裝。
4.8.3 移動變電站安裝平穩、運行可靠,各部螺絲緊固齊全,零件完好無損,周圍無雜物,衛生清潔。
4.8.4 移動變電站的進出線嘴,接線後緊固件的緊固度以抽拉電纜不竄動為合格,線嘴壓緊後應有餘量,餘量不小於1mm。
4.8.5 移動變電接地係統完整合格,儀表窗口指示準確,玻璃無破損,表麵清晰。
4.8.6 移動變電站高壓開關必須實現開蓋閉鎖和急停。
4.9 其它電氣設備安裝
4.9.1 電氣設備的線嘴與密封圈之間,密封圈與通節之間隻限安裝一個金屬圈,不得充填其它雜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
4.9.2 電氣設備的各種保護和閉鎖裝置不允許隨意拆除,必須按照規定值、整定,定期檢查。
4.9.3 緊固用的螺栓、螺母、墊圈等齊全、緊固、無鏽蝕,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規格應一致,平墊、彈簧墊的規格應與螺栓直徑相符合,螺栓緊固後螺栓螺紋應露出螺母1~3個螺距。
4.9.4 接線螺栓和螺母的螺紋無損傷,無放電痕跡,接線零部件齊全,有卡爪、彈簧墊、背帽等。
4.9.5 接線要整齊、無毛刺,卡爪不壓膠皮或其它絕緣物,也不得壓或接觸屏蔽層,芯線裸露距卡爪不大於10mm。
4.9.6 高壓電纜間的連接一律采用壓接技術,接線柱使用壓板接線時,壓板凹麵一律朝下。
4.9.7 電纜懸掛整齊,吊在煤壁側、頂板上,用尼龍繩每0.8m捆紮一道,剩餘電纜盤旋堆放在平板車上,電纜應成“8”字形,並保持足夠的彎曲半徑。
4.9.8 電機運轉聲音正常,符合防爆要求,溫升不超規定。
所有電氣設備,都必須滿足防爆要求和達到完好標準後,方可投入運行。
高檔工作麵設備安裝技術標準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高檔采煤工作麵設備安裝的總體要求、技術內容、安裝質量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高檔工作麵機電設備安裝和檢查。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煤礦安全規程》
《煤礦礦井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
《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
《井下防爆電氣檢查標準》
3 總體要求
3.1 所安裝的設備必須達到《煤礦礦井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要求,如屬新設備,必須經相關職能部門嚴格驗收確認合格程度。
3.2 大修的設備必須有出廠檢修質量合格證、入井質量檢驗合格證,電氣設備還應有防爆合格證。
3.3 工作麵安裝完畢,所有設備必須達到《煤礦機電安全設備完好標準》要求。
3.4 對於設備的某些部件,如不適應現場生產要求必須改造時,需經礦機電副總工程師和有關部門批準,且改造後不能影響設備整機運行性能。
3.5 高檔工作麵所有巷道和峒室斷麵必須符合《綜采工作麵設計規定》要求。
3.6 高檔采煤工作麵機電設備安裝前必須有設計圖紙,安裝時嚴格按圖紙施工。
3.7 施工單位必須根據設計圖紙和現場具體情況編製高檔工作麵設備安裝施工措施。
3.8 所有參加設備安裝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經考試取得崗位工種上崗證,並持證上崗。
4 設備安裝質量標準
4.1 通用部分執行《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
4.2 采煤機的安裝
4.2.1 各部螺栓、銷軸、絲堵、蓋板齊全、完整、緊固。
4.2.2 采煤機各靜止接合麵不允許有油跡,舊采煤機靜止接合麵允許有少量油跡,但用棉紗擦幹後3min不見油,0.5h不成滴。
4.2.3 采煤機冷卻、灑水係統,管路、接頭、冷卻器、配水塊、壓力表、安全閥要求安裝齊全、完好、密封可靠、不漏水。
4.2.4 電動機運轉聲音正常,冷卻水暢通,保護裝置靈敏可靠,電機溫度不超過有關規定,符合防爆要求。
4.2.5 各手把、按鈕、旋鈕靈活可靠,動作與標誌相符,伺服機構調零準確,動作可靠,液壓係統工作壓力符合規定,儀表指示準確。
4.2.6 各部油位、油質符合規定,油位指示清晰。
4.2.7 正常運轉中,各部位、各部件無異常響聲和強烈振動,各連接部件不得鬆動,不得有局部異常發熱現象。
4.2.8 搖臂升起高度及臥底量應符合技術特征規定,搖臂水平放置24h下降不超過20mm。
4.2.9 附屬裝置:
a) 滾筒不得有裂紋與開焊現象,螺旋葉片的的磨損不得超過原厚度的1/3;
b) 齒座及孔磨損不超過1.5mm,銷及孔的配合符合規定要求;
c) 內、外噴霧係統暢通、齊全、噴嘴齊全、噴霧效果符合要求;
d) 底托架無變形、裂紋及開焊現象,底托架全長範圍內不平度不超2mm;
e) 采煤機電器部分應符合國標有關要求及電氣完好標準。
4.3 輸送機、轉載機的安裝
4.3.1 工作麵輸送機下井安裝前要在地麵把機頭機尾特殊部分、部分中間部件進行組裝試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合格後方可下井。
4.3.2 整機安裝後檢查要成一行直線,其偏差不超過±150mm,鋪設平、直,插銷齊全,接頭嚴密,運行不搖擺。
4.3.3 機頭、機尾符合:
a) 機頭、機尾架無明顯變形,無開焊,嚴重損傷,沿縱向平麵變形量用500mm鋼板尺檢驗不超2mm;
b) 機頭架與減速器連接部位變形量不超0.5mm;
c) 壓鏈器連接緊固,磨損量不超6mm;
d) 鏈輪與機頭架兩側間隙不大於2mm,鏈輪無軸向串動,機頭軸不漏油;
e) 分鏈器、小架子、護軸板連接牢固,對輪銷軸、螺絲齊全,護軸板最大磨損量不得超過厚度的25%。
4.3.4 溜槽符合:
a) 溜槽平麵變形量不超過4mm,中板變形量不影響性能;
b) 焊縫不得開焊,中板磨損量不大於原厚度的35%,搭接部位無損傷,無變形;
c) 過渡槽連接上下錯口不超過2mm,左右錯口不超過3mm,中部槽連接上下錯口不超過2mm。
d) 鏈輪與機頭架兩側間隙不大於2mm,鏈輪無軸向串動,機頭軸不漏油;
e) 分鏈器、小架子、護軸板連接牢固,對輪銷軸、螺絲齊全,護軸板最大磨損量不得超過厚度的25%。
4.3.5 溜槽聯結螺栓齊全、緊固、合格。
4.3.6 減速箱、鏈輪不漏油,油質、油量達到要求,保護齊全,運轉聲音正常。
4.3.7 擋、鏟煤板聯接螺栓齊全緊固,符合規定,鏟煤板最大磨損量不超50%,擋煤板無變形,電纜槽寬度為標準尺寸±10mm,相鄰擋煤板的側立板,對口左右偏差不大於5mm,隔板齊全完好。
4.3.8 擋煤板、鏟煤板與溜槽結合麵要貼緊,間隙不大於1mm,螺栓緊固、齊全。
4.3.9 刮板變形不超5mm,不準缺刮板,鏈條鬆緊適當,無扭鏈、錯環現象,整部刮板間距除一處允許不一致外,其餘刮板間距必須一致,不一致處刮板間距必須小於正常刮板間距。
4.3.10 機頭、機尾推移裝置位置合適,齊全,牢固可靠。
4.3.11 其它符合《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要求。
4.4 破碎機的安裝
4.4.1 轉載機及破碎機的安裝位置應保證有足夠的超前支護長度。
4.4.2 各部螺栓緊固齊全,錘頭安裝齊全、緊固,高度適宜。
4.4.3 運轉平穩,無異常響聲,電機無異常溫升,動轉6小時軸承溫度不超過75℃。
4.4.4 護罩齊全,無變形。
4.4.5 出料口設置安全鏈和安全擋煤檔。
4.4.6 主軸潤滑係統管路暢通、清潔,注油嘴齊全、無損壞,油量適當,外部管路無損傷,接頭不漏油。
4.5 膠帶輸送機的安裝
4.5.1 膠帶輸送機下井安裝前在地麵把機頭部分、貯帶部分及機尾進行組裝試車,檢查空載不合格不準下井安裝。
4.5.2 膠帶輸送機安裝要嚴格按照膠帶輸送機中心線進行。
4.5.3 減速器、液力聯軸器運轉聲音正常,油質清潔,油量適當,不漏油。易熔合金、防爆片保護齊全,運轉6h齒輪油溫不超75℃。
4.5.4 各傳動滾筒表麵光滑無毛刺,不損壞,主滾筒表麵的硫化層工業橡膠均勻,緊密粘牢,運轉靈活無異常。
4.5.5 卸載滾筒和機頭驅動滾筒中心線與膠帶縱向中心線偏差不大於2mm;卸載滾筒和機頭驅動滾筒軸中心線與膠帶縱向中心線不垂直度不大於滾筒寬度的2‰;卸載滾筒和驅動滾筒軸的不水平度不大於滾筒寬度的0.5‰.
4.5.6 電機運轉聲音正常,風葉護罩齊全無損,電機溫升不超60℃,進線符合防爆要求。
4.5.7 大架部分(機頭架、機尾架、中間架、承載部)符合:
a) 框架無明顯變形和開焊;
b) 機頭架左右高度差小於5mm;
c) 卸載臂完整無損,牢固可靠;
d) 固定架全長偏差不超過20mm;
e) 運行軌道:轉載機運行軌道平直無變形,長度上的彎曲不得超過全長5‰,接頭處高差小於2mm,左右偏差小於3mm,貯帶倉活動小車軌道平直無變形,長度彎曲不超3mm,接頭處高差小於2mm,左右偏差小於1mm,輪沿與軌道間隙小於5mm;
f) 上下托輥齊全,無損壞,轉動靈活,潤滑良好,緩衝托輥膠皮磨損不得超過原厚度的1/3;
g) 活動小車無變形,滾動輪轉動靈活,四個滾輪與軌道接合應在同水平,高差小於2mm;
h) 機頭架必須固定牢固。
4.5.8 張緊絞車運轉可靠,固定牢穩,鋼絲繩排列整齊,無斷絲,無破股,繩輪轉動靈活,無缺邊和裂紋;試運轉後調整行程不小於全行程的1/2。
4.5.9 液壓自動張緊裝置能按要求自動調解膠帶張力,運行靈活,不漏注液。
4.5.10 膠帶卡接頭平直,切口偏差不大於1mm,膠帶卡排列均勻、緊固,損壞不超過二處,每處不超兩卡,卡子孔眼無拉長現象,邊緣未打卡寬度不超25mm,未打卡處用刀割56~60°斜角。膠帶邊沿的破裂長度不超過30mm,膠帶中間破裂長度不超過50mm;膠帶硫化膠接接頭必須符合設備出廠技術文件和《機械設備安裝工程及驗收規範》的規定。
4.5.11 卸載滾筒處,承載段前必須安裝清掃器,清掃器要固定牢、靠,刮板的清掃麵應與膠皮接觸部位平直,接觸長度不低於85%;回轉式清掃刷子的軸線應與滾筒平行,刷子應與膠帶接觸,其接觸長度不應小於90%。
4.5.12 上膠帶跑偏不超過上托輥邊緣,下膠帶不磨架子。
4.5.13 膠帶機機頭機尾衛生整潔,膠帶機兩側無雜物浮煤。
4.5.14 電氣部分應符合礦井電氣完好標準。
4.6 液壓泵站的安裝
4.6.1 泵體、泵箱不得有裂縫及開焊。
4.6.2 泵體要安裝平穩,運行可靠,各部螺絲緊固齊全,全部零件完好無損,泵周圍無雜物,衛生清潔。
4.6.3 液壓泵和液箱必須固定牢靠,運轉平穩。
4.6.4 泵殼必須嚴格清洗,不準有油垢、雜物。
4.6.5 絲堵、銷軸齊全,各種接頭及閥密封性能良好,不漏液,動作可靠。
4.6.6 卸載閥及安全閥調定壓力符合設計要求,動作靈敏可靠。
4.6.7 液箱保持清潔,蓄能器壓力不低於原設計20%。
4.6.8 油壓表指示正常,不漏油,液壓表不漏液,準確可靠,誤差不超過±0.1Mpa。
4.6.9 曲軸箱正常運轉6h溫度不高於75℃,油量適當,泵體溫度不超過60℃。
4.6.10 柱塞密封良好,潤滑係統完整,注油量適當。
4.6.11 液泵運轉聲音正常,無異常聲音,膠管無明顯振動,脈動正常。
4.6.12 電機運轉聲音正常,風葉、護罩齊全,保護裝置齊全,符合防爆要求,溫升不超規定。
4.7 移動變電站的安裝
4.7.1 移動變電站下井安裝前要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經檢修的變電站要有出廠檢修合格證、入井質量檢驗合格證、防爆合格證。
4.7.2 移動變電站應嚴格按《高檔工作麵設計說明》進行安裝。
4.7.3 移動變電站安裝平穩、運行可靠,各部螺絲緊固齊全,各部零件完好無損,周圍無雜物,衛生清潔
4.7.4 移動變電站的進出線嘴,接線後緊固件的緊固度以抽拉電纜不竄動為合格,線嘴壓緊後應有餘量,餘量不小於1mm。
4.7.5 移動變電站接地係統完整合格,儀表窗口指示準確,玻璃無破損,表麵清晰。
4.7.6 移動變電站高壓開關必須實現開蓋閉鎖和急停。
4.8 其它電氣設備安裝
4.8.1 電氣設備的線嘴與密封圈之間,密封圈與通節之間隻限安裝一個金屬圈,不得充填其它雜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
4.8.2 電氣設備的各種保護和閉鎖裝置不允許隨意拆除,必須按照規定值、整定,定期檢查。
4.8.3 緊固用的螺栓、螺母、墊圈等齊全、緊固、無鏽蝕,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規格應一致,平墊、彈簧墊的規格應與螺栓直徑相符合,螺冊緊固後螺栓螺紋應露出螺冊1~個螺距。
4.8.4 接線螺栓和螺母的螺紋無損傷,無放電痕跡,接線零部件齊全,有卡爪、彈簧墊、背帽等。
4.8.5 接線要整齊、無毛刺,卡爪不壓膠皮或其它絕緣物,也不得壓或接觸屏蔽層,芯線裸露距卡爪不大於10mm。
4.8.6 高壓電纜間的連接一律采用壓接技術,接線柱使用壓板接線時,壓板凹麵一律朝下。
4.8.7 電纜懸掛整齊,吊在煤壁側、頂板上,用尼龍繩每0.8m捆紮一道,剩餘電纜盤旋堆放在平板車上,電纜應成“8”字形,並保持足夠的彎曲半徑。
4.8.8 電機運轉聲音正常,符合防爆要求,溫升不超規定。
4.8.9 所有電氣設備,都必須滿足防爆要求和達到完好標準後,方可投入運行。
礦井發生人身觸電事故的原因與預防措施
礦井發生人身觸電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一、作業人員違反《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帶電作業、帶電安裝、帶電檢查、帶電修理、帶電處理故障等。
二、停電作業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忘停電、停錯電,忘記驗電、沒放電等;
三、未執行停、送電製度,總開關斷開後無專人看管,未上鎖,未掛標誌牌,不認真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製度,結果造成誤送電。
四、保護功能失效或沒有保護,有保護甩掉不用,接觸網斷線,接地電阻大,檢漏保護裝置出故障等,或操作人員在未利用絕緣工具的情況下,人身觸及已經破皮漏電的導線或由於漏電而帶電的電氣設備金屬外殼上。導線漏電的原因:一是有不合格的接頭;二是導線被砸、埋、擠壓受損;三是導線受潮絕緣降低。
五、觸及已停電但未放電的高壓電纜。
防止人身觸電的預防措施:
一、 防止人身觸及或接近帶電導體。
二、 將電氣設備的裸露導體安裝在一定高度。按《煤礦安全規
程》規定,電機車架空線的懸掛高度,自軌麵算起不得小於下列規定:在行人的巷道內、車場內及人行道同運輸巷道交叉的地方為2m;在不行人的巷道內為1.9m;在井底車場內,從井底到乘車場為2.2m;在地麵或工業廣場內,不同其它道路交叉的地方,不小於2.2m。
三、 對導電部分裸露的高壓電氣設備無法用外殼封閉的,必須圍以遮欄,防止人員靠近,同時,在遮欄門上裝設開門即停電的閉鎖開關。確保工作人員開門進入高壓電氣室時,電氣設備電源斷開。
四、 井下電氣設備的帶電部件和電纜接頭全部封閉在外殼內部,即製成封閉型,並在操作手柄與蓋子之間設有機械閉鎖裝型,以保證不合上蓋子,便不能接通電源;合上電源後,便不能打開蓋子。
五、 各變配電所(硐室)的入口處或門口,都要懸掛“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的牌子。無人值班的變配電所(硐室)必須關門加鎖。
六、 井下硐室內有高壓電氣設備時,入口處和室內都應在明顯地點加掛“高壓危險”標誌牌。
七、 對手持式或人員經常接觸的電氣設備采用降低的工作電壓。照明、手持式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和電話、信號裝置的額定供電電壓都不應超過127V,遠距離控製的額定電壓不應超過36V。
八、 采取技術措施,防止人身觸電。嚴禁井下配電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在中性點不接地的高、低壓係統中,設置漏電保護裝置和保護接地裝置。
九、 加強職工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素質, 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的各項製度,杜絕違章操作。如工作票製度、工作監護製度、停送電製度、倒閘操作製度等。
煤礦機電安全管理標準化評級考核表
單 位: 年 月 日
不接至主電路的控製電路、輔助電路的額定電壓U2(V)
工頻耐壓試驗電壓值(交流有效值)(V)
U2≤60
U2>60
1000
2 U2+1000(但不小於15000)
序號
項 目
標準
分數
考核評分辦法
得分
備 注
總 計
100
一
設備與指標
26
各小項標準分扣完為止
1.1
機電設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防爆設備還必須有防爆合格證。防爆電氣設備在入井前由經考試合格的電氣防爆檢查員檢查其性能,取得合格證後,方準入井。
2
現場檢查,發現一台
不合格不得分;電氣部份無煤安標誌或防爆合格證按“失爆”扣分
1.2
全礦機電設備綜合完好率90%
5
現場檢查,每降低1%扣0.5分
1.3
大型在用固定設備台台完好
3
現場檢查,發現一台不完好扣1.5分
1.4
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防爆合格率100%
5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失爆不得分
1.5
小型電器合格率95%
2
現場檢查,每降低1%扣0.5分
1.6
電纜吊掛合格率95%
3
現場檢查,每降低1%扣0.5分
1.7
礦燈完好率95%,井下在用礦燈無紅、滅燈,且采用雙燈源礦燈,推廣使用冷光源
2
現場檢查,低於95%不得分(抽查不少於50盞),井下發現一盞紅燈扣0.5分,滅燈扣1分,發現一盞礦燈沒有用雙燈源不得分
1.8
設備待修率5%
1
現場檢查,每增加1%扣1分
1.9
機電事故率1%
2
查報表和記錄,按月累計,超過2%不得分,與記錄不相符不得分
1.10
設備更新改造有計劃並按計劃執行,設備新度係數不低於上一年度,但不得低於0.4
1
無年度計劃或完不成不得分(新度係數以財務報表為準)
二
機電安全及要求
33
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合格率100%
2.1
主提升係統
3
以下三種提升係統並存時,以得分最少的係統為本項得分
立井(斜井)提升係統
應裝置:1)欠壓保護;2)過電流保護;3)過卷保護;4)過速保護;5)限速保護;6)閘間隙保護;7)鬆繩保
現場檢查,一處不合格扣1分
續表一:
序號
項 目
標準
分數
考核評分辦法
得分
備 注
2.1
護;8)信號與控製回路閉鎖;9)通信信號完善,符合要求;10)深度批示器失效保護;12)減速功能保護;13)防止過卷、過速、限速、減速功能保護設置為相互獨立的雙線型式;14)提人絞車高低壓雙回路。
現場檢查,一處不合格扣1分
鋼絲繩芯膠帶(普通膠帶運輸機)裝設:1)欠壓保護;2)過電流保護;3)堆煤保護;4)防滑保護;5)防跑偏裝置;6)溫度保護;7)煙霧保護;8)自動灑水裝置;9)輸送帶張緊力下降保護;10)防撕裂保護;11)上運時裝設逆轉裝置和製動裝置,下運時裝設製動裝置;12)斷帶保護裝置
一處不合格扣1分
鋼絲繩牽引膠帶裝設:1)欠壓保護;2)過電流保護;3)脫槽保護;4)過速保護;5)輸送帶局部過載保護;6)鋼絲繩張緊車到達終點和張緊重錘落地保護;7)應有在輸送機全長任何地點可由搭乘人員或其他人員操作的緊急停車裝置;8)下人地點聲光信號和自動停車裝置;9)卸煤口防止人員墜入設施(7~9兼乘人輸送機)
一處不合格扣1分
2.2
礦井主通風係統
有:1)可靠的雙電源;2)反風設施;3)防爆門;4)電機有過流保護和無壓釋放裝置;5)軸承有超溫指示和警報信號;6)有兩部專用電話,一部直通礦調度室,一部直通地麵主變電站或同 調度室聯網的監測係統。
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
2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少一項或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沒有開展反風演習不得分
續表二:
序號
項 目
標準
分數
考核評分辦法
得分
備 注
2.3
壓風係統(含移動壓風係統)
有超溫保護,斷水斷油保護(信號),電機過流保護,安全閥、釋壓閥動作可靠
定期對壓力表、安全閥進行校驗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少一項或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沒有定期校驗不得分
2.4
主排水係統及主要采區排水係統
有:1)密閉門;2)配水閘門齊全、靈活;3)可靠的引水裝置;4)短路保護;5)電機保護齊全;6)安全通道暢通;7)欠壓保護8)30kW及以上的水泵雙電源
每年雨季前,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並組織一次防洪演習
2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少一項或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沒有開展防洪演習不得分
2.5
供熱係統(1t/h及以上蒸發量的工業鍋爐係統)
蒸汽鍋爐裝設壓力表、雙色水位計或兩個獨立的水位表,並有高低水位報警裝置,安全閥、排汙閥動作可靠。
熱水鍋爐應裝設溫度計、安全閥、超溫保護、自動補水裝置,動作可靠,係統中有減壓閥,超壓報警和聯鎖保護
按照鍋爐壓力容器的管理要求,定期對鍋爐、安全閥、壓力表進行檢驗或校驗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少一項或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沒有按期進行檢驗或校驗不得分
2.6
地麵供電係統
有:1)主要設備專用雙回路;2)直供電機或帶有電容器的開關有欠壓保護;3)過電流保護;4)開關櫃“五防”功能;5)反送電的開關櫃加鎖並有明顯標誌;6)變電所應有可靠的跳閘電源;7)高壓配出板上裝設選擇性的接
3
現場檢查,少一項或一項不合格:1)不得分,2)~10)扣1分,無供電係統圖不得分,與實際不相符一處扣0.5分
續表三:
序號
項 目
標準
分數
考核評分辦法
得分
備 注
2.6
地保護;8)單相接地電容電容電流符合要求;9)主運行方式符合規定;10)電氣工作票、操作票符合要求
有完整的電氣保護整定說明書和礦井地麵供電係統圖
有足夠的備用負荷
現場檢查,少一項或一項不合格:1)不得分,2)~10)扣1分,無供電係統圖不得分,與實際不相符一處扣0.5分
2.7
井下供電係統
15
(1)
有合格的供電係統設計及保護整定校驗,
每年不少於一次的審定,供電係統圖完整
2
現場檢查和查資料,一處不合格扣0.5分,沒有審定不得分
(2)
高壓隔爆開關應安裝:1)欠壓釋放保護;2)短路保護;3)過負荷保護;4)選擇性接地保護裝置;5)真空高壓隔爆開關還應裝過電壓保護
礦用一般型高壓開關應安裝:1)欠壓保護;2)短路保護
1.5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1)~2)扣0.5分,3)~4)扣0.2分
(3)
低壓電機裝設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漏電閉鎖保護及遠程控製裝置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不得分
(4)
40kW及以上電機應使用真空電磁起動器控製。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不得分
(5)
127V供電係統(包括信號照明、煤電鑽等)使用綜合保護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扣0.5分
(6)
局部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麵中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
每月試驗一次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不試驗不得分
(7)
煤巷掘進工作麵必須裝設風電閉鎖裝置、瓦斯電閉鎖裝置
每月試驗一次
1.5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不試驗不得分
(8)
四小線和動力電纜使用阻燃電纜
1
一條電纜不合格扣0.5分;本安係統電纜接頭一處不合格扣0.5分,非本安係統電纜接頭不合格按失爆論處(執行一(4)條款)
續表四:
序號
項 目
標準
分數
考核評分辦法
得分
備 注
(9)
低壓供電係統,必須裝設檢漏保護或有選擇性的漏電保護裝置,有完整的試驗記錄
2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合格扣0.5分,發現一處不裝不得分
(10)
接地保護符合《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有完整的測試記錄
3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不裝或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2.8
采掘運設備
6
(1)
采煤機上有急停刮板機的閉鎖裝置、綜采工作麵有通訊和照明。傾斜15°及以上工作麵必須有防滑裝置。刨煤機工作麵至少每隔30m裝設能隨時停止刨頭和刮板機的裝置或向刨煤機司機發送信號的裝置,有刨頭位置批示器。工作麵傾角12°以上時,刮板運輸機必須裝防滑、錨固裝置。扒裝機應有卡軌器、製動閘、保護欄杆、照明燈。掘進機蜂鳴器、照明、保護裝置完整齊全
3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缺一項或一處不合格扣0.5分
(2)
刮板輸送機、膠帶輸送機
刮板輸送機液力耦合器,使用水(或耐燃液)介質,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
膠帶輸送機使用阻燃膠帶,有防滑、堆煤、防跑偏、溫度、煙霧保護,有自動灑水裝置,輸送機機頭有防護欄、機尾有護罩、行人需跨越處設過橋、輸送機機頭機尾固定牢靠並有輸送機機尾開車閉鎖裝置
2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一處不合格扣0.5分
(3)
液壓係統
零部件齊全,管路、閥組不串、漏液,泵站壓力符合要求
1
檢查,泵站壓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其餘一處不合格扣0.2分
三
機電管理,文明生產
41
續表五:
序號
項 目
標準
分數
考核評分辦法
得分
備 注
3.1
有機電主管部門和電氣、電纜、小型電器、防爆檢查、設備、通訊、配件、油脂、膠帶專業化管理小組
5
(1)
有機電主管部門並發揮主管業務領導作用
1
沒有主管部門或不起作用不得分
(2)
有適合綜合管理的業務流程圖
1
沒有不得分
(3)
加強專業化管理
1)電氣管理;2)電纜管理;3)小型電氣管理;4)防爆檢查;5)設備管理;6)配件管理;7)油脂管理;8)通訊管理
3
發現一項沒人管理或管理不善扣1分
3.2
開展設備的綜合管理
7
(1)
參與主要設備的全麵規劃
1
查資料,無規劃或貫徹執行不好不得分
(2)
合理選型
1
查設備,發現一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
正確使用
1
查設備,發現一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
精心維護
1
沒有日檢修計劃或日檢修源少於2-4h不得分
(5)
科學檢修
1
無停產檢修計劃或礦年停產檢修不足12天不得分
(6)
高耗能、低效率大型固定設備及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應適時更新改造
1
發現一台未及時更新改造扣0.2分
(7)
按規定報廢
1
發現一台報廢手續不全不得分
3.3
機電基礎工作
27
(1)
職工按計劃培訓、持證上崗
6
1)各類司機和維修電、鉗工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效證件上崗,有機電職工2年輪訓規劃,並有年度總結
3
一人未培訓、不持有效證件上崗或現場口試、筆試不合格扣1分,沒有輪訓規劃或年度總結扣2分
2)對各類司機和維修電、鉗工應每年考核一次,由主管部門在證件上登記成績並蓋章
3
證件逾期、無考核成績、未蓋章者不得分
續表六:
序號
項 目
標準
分數
考核評分辦法
得分
備 注
(2)
健全規章製度
1)電氣試驗製度;2)操作規程(裝訂成冊);3)崗位責任製(裝訂成冊);4)設備運行、維護、保養製度;5)設備定期檢修製度;6)機電幹部上崗查崗製度;7)設備管理製度;8)安全活動製度;9)事故分析追查製度;10)設備包機製度;11)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製度;12)電纜管理製度;13)小型電器管理製度;14)阻燃膠帶管理製度;15)雜散電流管理製度等
4
現場檢查,查閱資料,缺一種製度或一種製度執行不好扣1分;
一種內容不完善或應裝訂成冊未裝訂成冊的扣0.5分
(3)
設備技術檔案及管理
3
1)設備技術檔案及技術圖
健全技術檔案,歸口礦檔案室,實行專人管理
設備檔案包括:設備使用說明書,調試安裝驗收單,試驗記錄,設備曆次事故記錄,設備曆次性能測試和關鍵部件探傷記錄,分析報告處理及改進意見,設備履曆簿和技術特征卡片,安裝圖紙,配件圖冊
各類圖紙完整齊全,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礦井必須有通風、排水、壓風、運輸、通信、井上下配電係統圖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
2
查閱技術檔案資料,檔案無專人管理不得分,發現一台無檔案或內容不全,2000年及以後進礦的設備扣1分,以前進礦的設備扣0.5分
發現缺一種圖紙或一種圖紙不符合實際扣0.5分
2)健全設備、電纜、小型電器的帳、卡、圖牌板管理
1
現場檢查,缺一種扣0.5分,發現一台(條、處、件)與現場不符合扣0.5分
(4)
開展微機管理
1
現場檢查,機電科配備微機,並開展微機輔助管理工作,否則不得分
(5)
技術基礎
7
續表七:
序號
項 目
標準
分數
考核評分辦法
得分
備 注
1)主提升機技術測試
1
新安裝和大修後進行一次測定。以後每3年進行一次測定,測定結果正確並改進工作得1分,否則不得分
2)主排水泵技術測定
1
每年測定一次,測定結果正確並改進工作得1分,否則不得分
3)主通風技術測定
1
新安裝和大修後進行一次測定。以後每5年進行一次測定,測定結果正確並改進工作得1分,否則不得分
4)壓風機測定
1
每年測定一次,測定結果正確並改進工作得1分,否則不得分
5)鍋爐檢驗
1
按鍋爐監察規程,每年少檢驗一台不得分
6)主要設備的關鍵零部件(主絞車的主軸、製動杆件、天輪軸、連接裝置;主通風機的主軸、風葉)探傷周期按規程規定,如無規定為2年
1
查閱資料,缺一件主要設備的零部件探傷記錄或不按期進行探傷扣0。5分
7)定期遠方漏電試驗、接地電阻測試、井下開關保護插件試驗
1
一處不合格扣0.5分
(6)
文明生產
4
1)礦上必須有機電設備庫、棚,按設備性能妥善存放,擺放整齊,標誌清楚
1
現場檢查,無機電設備庫、棚不得分,擺放不整齊、標誌不清楚扣0.5分;發現一台保管不善扣0.2分
2)井下移動電氣設備不能置於水中或淋水,五小件(電鈴、按鈕、打點器、三通、四通)上板或吊掛
1
現場檢查,發現一台不符合要求扣0.2分
3)機房硐室、機道和電纜溝內外清潔衛生,窗明幾淨,無雜物,無積水,無油垢,電纜排列整齊,無鏽蝕。防火器材、電工操作絕緣用品齊全合格
1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衛生不好或一處電纜排列不整齊,有鏽蝕扣0.2分;防火器材、絕緣用品欠缺或不合格,一處扣0.5分
續表八:
序號
項 目
標準
分數
考核評分辦法
得分
備 注
4)無違章指揮,無違章作業,無違反勞動紀律
1
現場檢查,發現一人次不得分
3.4
通訊工作
2
1)井上、下機房硐室至少各安裝一部電話
0.4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沒有安裝不得分
2)使用絞車的斜坡上、下車場各安裝一部電話
0.4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沒有安裝不得分
3)采煤工作麵機巷、風巷、掘進工作磧頭距頭、麵100米內必須安裝電話
0.4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沒有安裝不得分
4)主要運輸大巷各車場應有電話
0.4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沒有安裝不得分
5)移動變電站、乳化泵站處、瓦斯抽放泵站各安裝一部電話
0.4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沒有安裝不得分
合計
評定
等級
參加
考評
人員
架空乘人裝置運送人員有關規定
(一)巷道傾角不得超過設計規定的數值。
(二)蹬座中心至巷道一側的距離不得小於0.7m,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2m/s,乘坐間距不得小於5m。
(三)驅動裝置必須有製動器。
(四)吊杆和牽引鋼絲繩之間的連接不得自動脫扣。
(五)在下人地點的前方,必須設有能自動停車的安全裝置。
(六)在運行中人員要坐穩,不得引起吊杆擺動,不得手扶牽引鋼絲繩,不得觸及鄰近的任何物體。
(七)嚴禁同時運送攜帶爆炸物品的人員。
(八)每日必須對整個裝置檢查1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斜巷運輸管理規定
一、斜巷各水平及上下口車場是重要的安全生產工作場所,嚴禁一切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入內。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做到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或睡崗。
二、斜井巷道的設計和巷道兩側管、線、電纜的安裝,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規定,主要絞車道嚴禁行人。
三、斜巷運輸安全設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七十條的規定,絞車提升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七十一條的規定。
四、各崗位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管理規定和安全生產責任製,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認真按照操作規程的要求工作。
五、必須明確一名把鉤工負當班本崗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一名掛鉤工配合工作。調度絞車司機和推車工必須服從把鉤工和掛鉤工的正確指揮。
六、各專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巷道軌道、絞車、鋼絲繩、人行車、車輛連接裝置、保險裝置和其它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維修和調試,保證這些設備和設施安全可靠。
七、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和“行車不作業”製度,在行車時間內任何人不準進入斜巷。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調度室和上口把鉤工同意,待停車後,方可行人。
八、掛鉤工必須按照規定的數量連掛車輛,並掛好鉤頭和保險繩,同時還必須對鉤頭、保險繩、連接環、插銷、車輛及其裝載情況等全麵檢查。把鉤工應嚴格進行複查、確認安全可靠、絞車無餘繩,方可按規定發開車信號。上口車場由把鉤工負責安全門,掛鉤工負責擋車器,推車下放。下口及各水平車場的工作人員立即進入躲避硐。
九、各車場使用調度絞車調配車輛時,其司機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操作。采用小絞提升的斜巷,必須有安全措施,其司機要嚴格按照所製定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十、運送超長、超寬、超高、超重和炸藥、雷管等特殊物料,必須按照審批過的安全措施的要求運送。
十一、在斜巷內處理事故或進行其它作業,必須製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報主管部門批準方可施工。
十二、信號裝置必須聲光俱備,信號標誌以主鉤頭為準,一聲停車,二短聲提升,三短聲下降,二長聲提升,三長聲下降。規定急速亂點為跑車和撞車事故信號。
十三、當發生跑車和撞車事故時,下口及各水平的工作人員迅速進入躲避硐或安全地點。上口把鉤工發出事故信號後及時回報。
十四、保證各工作場所和斜巷內的清潔衛生,及時清理,做到文明生產。
十五、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灑水、清塵、開啟噴霧水幕,嚴禁出現浮塵和浮煤。
鋼絲繩檢查管理製度
一、斜井提升鋼絲繩必須由專人和主副絞車司機每天早上在生產前驗繩,不得空班漏檢。
二、鋼絲繩在滾筒上應排列整齊,不得出現串層串列現象。鋼絲繩必須排滿滾筒寬度方向,不準隻繞中間,不繞兩邊,以免主軸承裝置集中受力。
三、鋼絲繩產生擠壓拉伸變形情況時,由主絞車司機以0.3米/秒的速度開動絞車,鉤頭上可以掛1 — 2空礦車,發現鋼絲繩拉伸變形時,要用遊標卡尺進行測量並記錄所測數值,當磨損量小於鋼絲繩標稱直徑的10%時,必須更換新繩。
四、鋼絲繩在一撚距內斷絲數目與鋼絲繩總數之比超過5%時,要更換鋼絲繩。如嚴重斷絲處距離鉤環長度較近時,在不影響提升距離的情況下,可剁掉斷絲部分繩頭,重新連接鉤環繼續使用。
五、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跑車,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停車檢查,發現2條、3條中情況以及鋼絲繩嚴重扭曲或變形,遭受猛烈拉力的應將受力段剁掉或更換新繩。
六、鋼絲繩的鋼絲有嚴重變黑、鏽皮、點蝕麻坑等損壞形成溝紋,外層鋼絲鬆動,不論斷絲數或繩徑變細多少,都必須立即更換。
七、提升鋼絲繩必須有試驗合格證,凡無合格證的鋼絲繩嚴禁使用。對使用中的鋼絲繩每月進行一次全繩長塗抹防鏽油1次。
八、驗繩工應每天認真填寫鋼絲繩日檢記錄,發現問題應立即報主管人員,以便采取相應措施。
九、各種提升鋼絲繩使用中必須保證排列整齊,杜絕壓繩和咬繩現象,製動繩和罐道繩處於張緊狀態。
十、必須建全鋼絲繩使用、檢查和試驗檔案,主要提升鋼絲繩日檢報表製度,經機電礦長簽字審閱,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調度絞車使用管理規定
一、新安裝調度絞車必須由專業人員進行設計,礦長審批,礦總工程師批準,調度絞車的安裝設計中,要明確標注絞車硐室尺寸、絞車型號、控製設備型號、絞車安裝地點、安裝尺寸、照明和信號的安裝位置、鋼絲繩型號、長度、最大載荷量、繩頭的連接方式,以及下山安全設施(車檔、安全門、地滾的安裝尺寸和具體要求等)。
二、使用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和斜巷角度大於15°的調度絞車應安裝在混凝土基礎上,臨時使用且牽引斜巷的角度不大於15°,載荷小於絞車額定值負載的四分之三時,可以采用四壓兩戧柱固定,壓戧柱的固定情況,必須經常檢查。
三、所有調度絞車的安裝質量應符合設計和安裝質量標準要求,安裝竣工後應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調度絞車使用時,都必須安裝聲光信號,信號線應采用橡套電纜,並且不準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絞車電源開關必須采用遠控按鈕操作。
五、調度絞車管理要專人包機,誰使用誰管理,保持完好,絞車離合、製動係統、護繩板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可靠。否則,不準使用。提升車輛的鋼絲繩、鉤頭、連接裝置,必須符合要求,掛車要用保險鉤頭,傾角大於12°時要用保險繩。
六、調度絞車在使用中必須實行班檢查和日檢查相結合的原則,班檢查由司機負責,日檢查由維護員負責。
七、對絞車要實行定期維修,禁止在井下倒換使用或超周期使用。上井大修後的調度絞車應有專人負責質量檢驗,不合格不準使用。
八、調度絞車司機要固定專人,經過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不準無證開車,司機必須嚴格執行崗位責任製和《操作規程》,嚴禁超載提運,嚴禁不送電放車。
九、調度絞車提升的鋼絲繩和保險繩必須嚴格執行日檢查製度,由使用單位的維護員負責,特殊情況(出現異常變化,維護員掌握不準時)彙報調度室,指定機電專職檢繩員現場簽定。在絞車使用現場建有鋼絲繩檢驗記錄本,每天將驗繩的情況詳細記錄在上麵。
十、所有使用絞車的地點,必須建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製,絞車技術特征牌板。
鋪設軌道質量標準
(一)扣件必須齊全、牢固並與軌型相符。軌道接頭的間隙不得大於5mm,高低和左右錯差不得大於2mm。
(二)直線段2條鋼軌頂麵的高低差,以及曲線段外軌按設計加高後與內軌頂麵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於5mm。
(三)直線段和加寬後的曲線段軌距上偏差為+5mm,下偏差為-2mm。
(四)在曲線段內應設置軌距拉杆。
(五)軌枕的規格及數量應符合標準要求,間距偏差不得超過50mm。道碴的粒度及鋪設厚度應符合標準要求,軌枕下應搗實。對道床應經常清理,應無雜物、無浮煤、無積水。
(六)同一線路必須使用同一型號鋼軌。道岔的鋼軌型號,不得低於線路的鋼軌型號。
(七)礦井軌道使用期間應加強維護,定期檢修。
機電設備管理製度
為了加強設備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設備事故的發生,提高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和經濟效益,保證安全生產和設備正常運行,依據國家有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製訂本設備安全管理製度。
一、設備的規劃、選購
1.設備的規劃與選購的類型要符合安全生產的需要。
2.選購的設備應有完整的技術資料和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3.特種設備的選購,設備必須是持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建議檢疫局)生產許可證和安全認可證的廠家產品。
4.進口設備應當備有設備維修技術資料和必要的維修配件。
5.對新設備認真驗收、調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建立設備管理檔案
1.對新購設備及調入設備及時建立檔案。
2.建立相應的設備安全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崗位責任。
3.收集整理所有相關資料,保證設備技術檔案的完整和準確。4.特種設備執行注冊登記製度,取得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證後方可使用。
三、設備的安全使用和維修
1.設備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和安裝技術規程的要求進行安裝、調試後使用。
2.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
3.特種設備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使用操作。
4.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製、安全操作規程、常規檢查、維修保養等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製度。
5.針對設備的使用性質製定交接班製度。分班輪換使用或集體使用的設備,由當班負責人全麵負責,專人使用的設備由使用者全麵負責設備的使用安全。
6.大型精密設備要嚴格實行定人、定機的管理辦法。
7.對特種設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持證上崗。
8.設備的使用人員,負責設備的日常檢查和保養,並做好日常的檢查保養記錄。
9.製定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製度,根據設備的安全性能和技術參數,對設備定期檢驗,確保設備運行過程的安全。
四、設備安全事故及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1.設備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設備損壞和設備事故,根據設備損壞程度,設備事故分為:
⑴ 一般設備安全事故:零部件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
⑵ 重大設備安全事故:設備受損嚴重,直接經濟損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⑶ 特大設備安全事故:導致設備報廢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
2.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⑴ 一般設備安全事故發生後,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報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
⑵ 重大、特大設備事故發生後,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保護現場的措施並報告公司負責人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
⑶ 對各類設備安全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
⑷ 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設備安全管理規定造成設備安全事故的領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執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設備報廢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國家或行業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機生產安全的設備或不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設備實行淘汰製度。
2.積極推薦先進的新設備、新材料。
機電設備安全管理製度
機電設備由機電部門統一管理,由經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的操作工操作,做到機電設備安全運轉。
一、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1、各種機械設備規定定期檢修、保養,提高設備作業率和完好率,保證設備安全運轉。
2、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處理。
3、設備防護裝置要完善:
⑴機械設備中的轉動齒輪,傳動皮帶,傳動鏈條,砂輪及接近地麵的聯節軸、轉軸,皮帶輪、滑輪等,必須裝有牢固的防護罩;經常開啟的防護罩應與機械設備起動的電器開關構成聯鎖,即開啟防護罩時,設備不能開動。
⑵機械設備的製動器、離合器、限位器及互鎖裝置等,應靈敏可靠。
⑶每台機床應有單獨的電氣開關,以便隨時切斷電源。
⑷機床工作燈和鉗工台照明燈的電壓不得高於36伏。
⑸工作在有粉塵的作業地點的機電設備應經常清除粉塵,保障設備的正常運轉。
4、有裂紋,裂痕或強度不夠的砂輪,禁止使用,安裝或更換砂輪時,不能用錘敲,以免砂輪發生裂紋,安裝時砂輪夾緊法蘭盤不能小於直徑的1/2或大於1/2,法蘭盤與砂輪間要墊一毫米的厚紙皮。
5、起重設備:
⑴起重設備必須建立齊全的管理製度和操作規程。
⑵作業前和作業時,必須做到“四檢查”和“二不準”。
“四檢查”即:
⑴ 查行車、葫蘆刹車的可靠性。
⑵ 檢查行車各部件或三腳架是否牢靠。
⑶ 檢查鋼絲繩有否損壞,鋼繩卡具是否緊固。
⑷ 檢查起重物件綁掛是否牢靠。
作業“二不準”即:
⑴ 重物不準跨越人和設備上空。
⑵ 起重物不準超過葫蘆和行車的設備噸位。
二、電機設備安全管理
1、各種電機設備必須裝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設施,並靈敏可靠。
2、電氣的防爆性能,繼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調整。
3、各種電機設備不得超負荷運行,並要按期檢修、保養。
設備維護保養製度
設備是生產力三要素之一,是進行社會生產的物質手段。設備管理的好壞,對企業產品的數量、質量和成本等經濟技術指標,都有著決定性的影響,因此要嚴格按照設備的運轉規律,抓好設備的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維護,努力提高設備完好率。為此,特建立以下設備維護保養製度:
一、操作人員和維(檢)修人員應以主人翁的態度,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維護好設備。堅持維護與檢修並重,以維擴為主的原則。嚴格執行崗位責任製,實行設備包機製,確保在用設備台完好。
二、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設備,通過崗位練兵和學習技術,做到“四懂、三會”(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全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並享有“三項權利”,即:有權製止他人私自動用自已操作的設備;未采取防範措施或未經主客部門審批超負荷使用設備,有權停止使用,發現設備運轉不正常,超期不檢修,安全裝置不符合規定應立即上報,如不立即處理和采取相應措施,有權停止使用。
三、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各項主要工作:
(1)正確使用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啟動前認真準備,啟動中反複檢查,停車後妥善處理,運行中搞好調整,認真執行操作指標,不準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運行。
(2)精心維護、嚴格執行巡回檢查製,運用“五字操作法”(聽、擦、聞、看、比),手持“三件寶”(板手、聽診器、抹布)。定時按巡回檢查路線,對設備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排除隱患。搞好設備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無缺。
(3)掌握設備故障的預防、判斷和緊急處理措施,保持安全防護裝置完整好用。
(4)設備計劃運行,定期切換,配合檢修人員搞好備設備的檢修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狀態,保證隨時可以啟動運行,對備用設備要定時盤車,搞好防凍、防凝等工作。
(5)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缺陷記錄,以及操作日記。
(6)經常保持設備和環境清潔衛生,做到溝見底、軸見光、設備見本色、門窗玻璃淨。
四、搞好設備潤滑。嚴格執行石油化工設備潤滑管理製度,堅持“五定“、”“三級過濾”(五定:定點、定時、定質、定量、定人;三級過濾:從領油大桶到崗位儲油桶,崗位儲油桶到油壺,油壺到加油點)。同時對潤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進行清洗換油。
五、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交接班製。
六、設備檢修人員對所包修的設備,應按時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配合操作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七、車間所有設備、管道等維護工作,必須有明確分工,並及時做好防凍、防凝、保溫、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設備巡回檢查製度
為了更好地保證設備長周期運行,貫徹以維修為主,檢修為輔的原則,不斷提高設備管理水平,狠抓責任製、包機製,充分調動生產車間操作工人,維修工人的積極性,不斷提高設備完好水平,特重新修訂本製度。
一、維修工人(機、電、儀)要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包幹的設備負有維修好的責任,並同是做到:
(1)每天定時上崗檢查自己所包幹設備的運行情況,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並查看運行記錄。
(2)發現設備缺陷,若不停車可消除的應立即組織消除,需停車消除的,及時向車間設備員反映,由車間設備員列入設備檢修計劃消除之。設備缺陷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時,應進行緊急處理,並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3)檢查設備零部件是否完整齊全。
(4)檢查設備運行,跑、冒、滴、漏及整潔情況,防腐、防凍、保溫設施是否完整有效。
(5)檢查設備操作壓力、溫度等,是否超負荷運行。
(6)檢查設備潤滑情況,潤滑部位溫度是否在規定範圍內。
(7)做好當天的設備運行及檢查、維修記錄。
二、操作工作必須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正確使用和維護好設備,同時必須做到。
(1)堅守崗位,按設備巡檢路線定時檢查設備運行情況,並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2)定期檢查設備的潤滑情況。若發現潤滑油液位低於最低限度時要及時補充,發現潤滑油變質或乳化時,應立即換油。
(3)對於動設備要定期切換,備勸每天要盤車。
(4)保持設備整潔及周圍環境衛生。
(5)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
(6)積極支持維修工的工作,及時向維修工反映設備運行情況。
三、安全生產部門對車間執行設備巡回檢查製度有監督指導權。
(1)定期抽查操作工和維(檢)修工的巡回檢查記錄及現場情況,對執行巡檢製度好的單位(個人)有權向上級部門推薦,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執行不好的給予批語和適當的經濟製裁。
(2)在巡檢過程中發現的設備故障苗頭及不正常狀態,立即組織人員查找原因,盡早消除。重大隱患而暫時又未危及安全生產時,必須及時研究消除缺陷的對策。若缺陷嚴重,而又危及安全生產時,應立即采取措施進行緊急處理,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