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燈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作者:安全管理網
2010-08-22 08:05
來源:安全管理網
1、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嚴格執行《企業員工文明行為規範》。
2、工作人員應穿耐酸工作服,維修人員在操作時應戴耐酸手套、膠鞋、圍裙及護目鏡等勞保用品。
3、礦燈應保持完好,出現電池漏液、亮度不夠、電線破損、燈鎖失效、燈頭密封不嚴、燈頭圈鬆動、玻璃破裂等情況時,嚴禁發放。
4、檢修後的礦燈要達到《煤礦井下防爆電器設備管理若幹規定》要求。
5、每小時觀察一次充電情況,符合相應型號礦燈技術要求。
6、當充電過程中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將燈頭反時針旋轉180o。
7、調配電解液時應將硫酸徐徐注入蒸餾水中,同時用玻璃棒不斷攪拌,以使混合均勻,散熱迅速。
8、每班升、入井人數必須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及預防措施
1、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是電解液爆炸、硫酸燒傷等。
2、 調配電解液時,嚴禁將水倒入濃硫酸中,引起飛濺傷人或產生劇熱引起爆炸,也不要從大容積的瓶子中將硫酸倒入水中。
3、 應備有5%的碳酸鈉溶液,以備萬一硫酸飛沫落到臉上,手上及衣服上時洗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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