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體液壓支柱地麵檢修工技術操作規程
單體液壓支柱地麵檢修工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單體支柱的檢修應由專職人員負責。檢修人員應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及液壓基礎知識,經過專門技術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2條 嚴格遵守(87)煤生機字第114號《單體液壓支柱維修暫行01manbetx
》和MT一85《礦用單體液壓支柱》等有關規定。
第3條 檢修人員應熟知支柱的結構、性能、試驗、故障原因及其處理方法等,確保維修質量。
第4條 新到礦的支柱應按MT112—85《礦用單體液壓支柱》中的“出廠試驗規範”的有關規定進行操作試驗和密封試驗,合格後方可下井使用。地麵存放時間超過3個月的新支柱或修複支柱,下井前應按上述規定進行抽查;存放期超過1年的支柱應逐根試驗,檢查支柱性能是否有變化。性能不能保證或在貯藏、運輸中損壞的支柱,不允許下井使用。
第5條 單體支柱不得露天檢修、露天存放。
第6條 檢修場地應清潔衛生,各類待修支柱、檢修合格支柱應分類碼放整齊。檢修後經試驗各項性能合格的待用支柱,應垂直或傾斜存放。
第7條 檢修人員應會正確使用拆柱機、試驗台等專用檢修設備。
第8條 要定期校核試驗、檢修設備的各類儀表。
第9條 維修支柱應建立維修卡片,詳細記錄支柱編號、維修日期、故障、維修內容、試驗情況、維修人等。
第10條 冬季,檢修車間應有完善的取暖係統,車間最低溫度不得低於0℃,以保證檢修質量。
第11條 工作介質的牌號應與支柱使用說明書中指定的牌號一致,不允許隨意更換工作介質牌號。工作介質注入支柱前,應經過120目/英寸濾網過濾後方可使用。
二、檢修前的準備
第12條 檢修前,應首先檢查所用工具、量具及拆柱機、試驗台等儀器設備,應完好。
第13條 檢修人員必須按照勞動保護有關要求,著裝上崗。
第14條 檢查零部件質量和規格,應符合技術要求。
三、檢修
第15條 支柱解體前,要首先將其外表煤泥、煤塵衝洗幹淨。
第16條 在操作拆柱機對支柱解體時,不得用鐵錘或銅棒敲擊油缸或活柱的任何部位,防止其變形,影響密封性能。
第17條 在活柱體中拆活塞時,要用專用工具拉出活塞,嚴禁使用手錘敲擊。
第18條 對變形的活柱或油缸需用校直機、油缸整形推力器進行修複。
第19條 使用限位鋼絲的活柱,在拆卸手把體時,鋼絲槽內要套入廢舊的O形圈,防止刮壞導向環和防塵圈。
第20條 所有零部件檢測報廢標準均按部頒標準執行。
第21條 更換所有不能使用的零部件。
第22條 按產品說明書要求,清洗各零部件。
第23條 更換所有密封件。
第24條 活柱組裝:
1.將手把體裝在活柱上。采用鋼絲限位的活柱體,限位溝槽內套上廢舊的O形圈,防止碰壞防塵圈;
2.將Y形圈裝在活塞上,裝上防擠圈,∮80密封圈裝在溝槽內,防擠圈裝在低壓側,將活塞裝在活柱上。
第25條 整柱組裝:
1.活住組裝時必須將活塞端由油缸上裝入連接鋼絲;
2.將複位彈簧掛在活柱內,使用專用工具卡住彈簧,裝上底座,裝入連接鋼絲;
3.將頂蓋裝在活柱上,打入圓柱銷並注意頂蓋四爪的一條對稱軸線與Φ42孔軸線平行。
第26條 對檢修的三用閥,要按規格型號調定開啟壓力,其值為額定:工作壓力的0.9~1.l倍,並對每個三用閥進行1.5倍壓力試驗、開啟壓力試驗及密封性能試驗,其結果達到MT112~85要求後,方可安裝使用。
第27條 將調試好的三用閥裝在活柱Φ42孔內,準備試壓。
第28條 支柱的逐根試驗按《單體液壓支柱出廠檢驗暫行技術條件》進行。
四、收尾工作
第29條 支柱檢修後,應將活柱降到底,垂直或傾斜放置,存放在氣溫不低於0℃的、幹燥的室內。
第30條 支柱如果短期不用,應將支柱腔內乳化液放盡,允許水平放置,三用閥進液孔用塑料堵好,以防髒物進入。
第3l條 切斷電氣設備電源,清理檢修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