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載工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所有裝載機(含各種型號裝岩機、裝煤機,下同)。司機,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準持證上崗。
第2條 裝載機司機除操作機器外,並負責設備的一般故障處理及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工作。
第3條 放完炮後,需等排淨炮煙,並經瓦斯檢查人員檢查瓦斯並確定不超限後,方可進入工作麵工作。
第4條 工作前,應先檢查工作地點頂幫及支護情況,進行敲幫問頂,排除浮矸活石。
第5條 空頂距離超過作業01manbetx
規定時,應及時報告班長進行支護,否則不得進行裝岩作業。
第6條 裝載中發現瞎炮,要立即停止作業,按有關規定處理;發現未爆炸的雷管炸藥要及時停機揀出,並交給有關人員。
第7條 裝岩(煤)前必須灑水滅塵,以防粉塵飛揚。
第8條 裝車時遇到大塊煤矸,必須破碎。用大錘或手鎬破大塊時,周圍禁止站人,以防掉錘或碎石飛濺傷人。
由上向下掘進斜巷時,必須設有防止跑車的安裝
置。上端應設置阻車器,下端(掘進工作麵)上方必須設置堅固的遮擋(擋車欄),遮擋距工作麵的距離應符合作業01manbetx
規定;采用倒拉絞車由下向上掘進斜巷時,絞車上方及
斜巷下端必須設有堅固的遮擋,掘進工作麵裝車地點要設阻車裝置,其距裝車機和工作麵的距離要符合作業01manbetx
規定。
第10條 采用自溜運輸方式由下向上掘進30度以上的斜巷時,必須將溜煤(矸)道同人行道用臨時隔牆隔開,防止煤(矸)滾落傷人。掘進迎頭放炮前應先設好擋矸(煤)卡;溜放口也要設擋矸卡,以防煤矸竄堵下部巷道或傷人。
第11條 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一)耙鬥裝岩機司機
操作前準備工作
第12條 司機接班後,要閉鎖開關,並檢查以下部位:
1.頂板堅實,支護要牢固;安設好固定楔,掛好尾輪,禁止將尾輪掛在棚梁上。
2.機器各部位清潔,無煤、矸壓埋,保持通風,散熱良
好。
3。電氣設備上方有淋水時,應在頂棚上妥善遮蓋。
4,導向輪,尾輪懸掛正確,安全牢固,滑輪轉動靈活。
5.鋼絲繩磨損、斷絲不超過規定,在滾筒上排列整齊。閘帶間隙鬆緊適當。
6.耙裝機固定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卡軌器緊固可靠,司機操作一側距離巷壁的距離必須保持在700毫米以上。
7.通訊、信號靈敏、清晰。
8.各潤滑部位油量適當,無滲漏現象。
9.機器各部位連接可靠,連接件齊全、緊固;各焊接件,應無變形、開焊、裂紋等情況。
10.供電係統正常,無失爆,電纜懸掛整齊,無埋壓、折損、被擠等情況。
第13條 試車前應發出信號,嚴禁在耙鬥機兩側及前方站人。起動耙裝機,在空載狀態下運轉應檢查以下各項:
1.控製按鈕,操作機構,靈活可靠。
2.各部運轉聲音正常,無強烈震動。
3.鋼絲繩鬆緊適當,行走正常。
操作
第14條 操作耙裝機時,耙鬥主、尾繩牽引速度要均勻以免鋼絲繩擺動跳出滾筒或被滑輪卡住。
第15條 正常操作機器裝矸時,不準將兩個手把同時拉緊,以防耙鬥飛起。
第16條 遇有大塊岩石或耙鬥受阻時,不可強行牽引耙鬥,應將耙鬥退回l一2米重新耙取或耙耙回回,以防斷繩或燒毀電動機。
第17條 不準在過渡槽上存矸,以防矸石被耙鬥擠出或
被鋼絲繩甩出傷人。
第18條 當耙鬥出繩方向或耙裝的夾角過大時,司機應在出繩的相對側操作,以防耙鬥竄出溜槽傷人。耙岩時,耙鬥和鋼絲繩兩側不準有人工作和停留。
第19條 在拐彎巷道耙裝時,若司機看不到迎頭情況,應派專人站在安全地點指揮。
第20條 耙岩距離應在作業規程中規定,不宜太遠或太近。一般耙裝機與工作麵距離為7—20米。耙鬥不準觸及兩幫和頂部的支架或镟體。
第21條 耙裝機在使用中發生故障時,必須停車,切斷電源後進行處理。
第22條 工作麵裝藥時,應將耙鬥拉到溜槽上,切斷電源,用木板擋好電纜、操作鈕等。放炮後,將耙裝機上麵及其周圍岩石清理幹淨後,方可開車。
第23條 在耙裝過程中,司機應時刻注意機器各部的運轉情況,當發生電氣或機械部件溫升超限、運轉聲音異常或有強烈震動時,應立即停車,進行檢查和處理。
第24條 耙裝機移動前,應先清理耙裝機周圍的岩石,鋪好軌道,將耙裝機簸箕口抬起用勾鼻掛住,兩側小門向內關閉。
第25條 在平巷中移動耙裝機時,應先鬆開卡軌器,整理電纜,然後用自身牽引移動,牽引速度要均勻,不應過快。若用小絞車牽引移動時,要有信號裝置,並指定專人發信號。耙裝機移到預定位置後,應將機器固定好。。
第26條 在上、下山移動耙裝機時應執行以下規定:
1.要利用小絞車移動耙裝機,並應設專職信號工和小絞車司機。
2.移動杷裝機前,有關人員應對小絞車的固定、鋼絲繩及其連接裝置、信號、滑輪和軌道鋪設質量等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發現門題及時處理。
3.小絞車將耙裝機牽引住之後,才允許拆掉卡軌器。
4.移動耙裝機過程中,在機器下方禁止有人工作或停留。
5.耙裝機移到預定位置後,須先固定好卡軌器及輔助加固設備,方準鬆開絞車鋼絲繩。
6.在傾角較大的上山移動耙裝機時,可采用絞車和耙裝機同時牽引,但兩個裝置的鋼絲繩牽引速度應同步。
收尾工作
第27條 耙裝工作結束後,應將耙鬥開到耙裝機前,操縱手把放在鬆閘的位置,關閉耙裝機,切斷電源,鎖好開關,
卸下操作手把。
第28條 清除耙裝機傳動部和開關上的岩石、粉塵,保持機械及環境衛生。
第29條 司機升井後,應將本班設備運轉情況、發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及交接班情況填入耙裝機工作日誌。
(二)側卸裝岩機司機
開機前準備
第30條 接班後,司機應對機器進行如下檢查:
1.機器各部件有無鬆動、損壞,電纜線有無破損,油箱的液壓麵是否符合要求,照明燈是否良好。
2.接通電源後,須試驗油泵電機的轉向,試驗電源是否反相。油泵的壓力不得隨便調整。
3.電纜線是否捆綁可靠。
4.軟管外皮是否與鏟鬥臂、機架擦擠。
5.各管接頭是否鬆動漏油。
6.腳閘和行程開關的動作是否靈活,如有卡阻現象應立即清除岩渣和障礙物,並注入機油。
7.檢查履帶的張緊程度,不得太鬆或太緊。履帶與托鏈輪和引導輪之間的下垂量約為15~30mm。
8.主令開關手把閉鎖機構是否有效。
第31條 多路換向閥和油泵上的汙物應清除、擦淨。
第32條 經檢查正常後,並在確認鏟鬥前方、兩側無人時,方可開機工作。
第33條 機器操作要領:
1.操作QC83—120磁力啟動器遠方控製按鈕,使機器帶電,兩隻照明燈也同時亮起工作。
2.司機到位,打開主令開關的保險機構。
3.操作油泵啟動按鈕,使油泵電機投入運轉。
4.左手操作主令開關手柄,向前推30。機器前進,向後拉300機器後退;左腳踩左閘機器向左轉彎,右腳踩右閘機器向右轉彎。
5.右手操作多路換向閥手柄,操作內側手柄時,向裏拉鬥臂升起,向外推鬥臂下降。操作中間手柄,向外推時,鏟鬥側斜,向裏拉鏟鬥複位,操作外側手柄,向前推鏟鬥前轉,向後拉鏟鬥向內轉。
第34條 裝岩時的循環過程:
鏟鬥落下一插入岩堆一裝滿舉鬥一機器後退一鏟鬥側斜—鏟鬥複位一鬥臂下降落鬥一機器繼續前進。在鏟鬥落下時,應注意使整機盡可能與地麵保持水平,避免機身前部支起,以減少阻力。
第35條 操作時注意事項:
1.操作時,動作要平穩、準確,並應首先用鏟鬥清除前進道上的散落矸石。
2.開始時,閥要開得大,中間階段要把穩,當油缸或鏟鬥到位時,手要準確及時鬆開,使閥複到零位,司機要精力集中,油缸到頭要及時鬆手,防止產生衝擊。
3.操作時要做到三準確、四注意、五嚴禁、五不裝。
三準確:鏟鬥落地要準,退車裝載要準,鏟鬥翻轉油缸的動作要準。
四注意:注意周圍人員,注意不碰撞支架,注意機器不得壓電纜,注意未爆火藥雷管。
五嚴禁:嚴禁在不停電、不閉鎖、不墊枕木的情況下在鏟鬥下麵維修機器,嚴禁在無礦車時用機器頻繁倒岩,嚴禁用鏟鬥挖水溝,嚴禁將鏟鬥側立時從事推鏟作業,嚴禁用鏟鬥衝撞大塊岩石。
五不裝:大於40cm矸石不裝,機器帶病不裝,照明不好不裝,無人監護電纜線不裝,頂幫支護不安全不裝。
收尾工作
第35條 機器停止工作後,應將電源切斷,放下鏟鬥,並須停放在安全地點,掩護好鏟鬥及照明燈。
第36條 將主令開關操縱杆打到停止位置,並用保險鎖好。
第37條 盤好電纜線,保護好下部的支承油缸。清除機器上的矸石、泥漿和雜物,加注潤滑油。
第38條 認真履行交接班製度,做好機器使用的原始記錄和維修備案工作。
機器的日常維修
第77條 履帶張緊度的調節方法:
1.用一平直木棒搭在托鏈輪和導向輪上部,測量履帶的下撓度。
2.用專用扳手旋動張緊緩衝裝置中的調節螺母,使履帶板適度張緊。
3.兩側履帶板鬆緊要調得一致。
第39條 延長履帶使用壽命的措施:
1.及時鋪軌減少卸載距離。
2.嚴格控製一次裝載礦車的數量。
3.及時排除工作麵迎頭的積水。
4.每班作業前,用水衝洗或用錘震落擠入履帶中的塊狀堆積物。
5.擰緊履帶板固定螺栓。
第40條 每天檢查防爆箱電機接線盒上的螺栓,防爆箱內的連接件和電纜進出線口是否鬆動。
第41條 每天檢查肪爆箱內是否進水,擦淨電纜線上的油汙。
(三)耙鬥、鏟鬥裝岩機維修工
一般規定
第1條 維修電鉗工應保證耙鬥或鏟鬥裝岩機處於完好狀態和安全可靠地工作。
第2條 維修工必須遵守電鉗工的一般規定,熟悉機器的各部結構和工作麵的供電係統,掌握機械設備的完好標準、維修質量標準、油脂管理標準和安全技術標準。
第2條 熟知耙鬥或鏟鬥機維修保養規定。
二、準備工作
第4條 下井前必須查閱耙鬥或鏟鬥機的運行情況記錄,認真聽取上一班人員的彙報,備足工作器具、常用材料、備品、備件及施工防護用品。
三、維修操作
第5條 工作前,必須檢查作業點是否安全,瓦斯濃度是否符合規定,做到不安全不操作。
第6條 維修工作前,必須切斷電源,閉鎖開關,並掛好“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牌。
第7條 對需要打開維修的減速器、滾筒、風動推車器等,要采取嚴密的防塵及遮蓋措施,嚴防掉入煤、矸、雜物、淋水等。維修拆裝必須按維修操作標準進行。
第8條 維修工作中必須注意保護設備的防爆麵不受損
傷。
第9條 拆裝零部件時,應注意保管好小零件,嚴禁將其丟失和掉入機器內部。
第lo條 對需要維修或更換的齒輪,軸承、風管、閥等,必須選用同型號規格的元件。
第1l條 經維修的耙鬥或鏟鬥裝岩仉必須達到質量完奸標準,由專人聯係送電並交當班司機試運轉,確認無問題後,方可交付使用。
四、收尾工作
第12條 維修工作結束盾,必須清理工作環境,清點工具及所剩各種材料、備品、備件等。
第13條 機器維修情況須填入交班記錄。(四)側卸裝岩機維修工
第1條 維修電鉗工應保證側卸裝岩機處於完好狀態和安全可靠地工作。
第2條 維修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機器出廠時製定的各項 維修質量標準。
第3條 熟知各項維保養的規定並定期檢查。
第4條 機器應定期進行維修。維修期分別為:
1.日常維修:每日維修。
2.定期維修:每周或每月維修。
3.中期維修:半年一次。
4.年終維修:一年一次。
第5條 凡使用真空接觸器和固態繼電器的用戶,使用前要與廠方取得聯係,並派專人接受正規的培訓。
第6條 使用真空接觸器時,應每月檢查阻容保護是否失效和三相同期度問題,以免燒壞電機。
第7條 機器下井前,各防爆麵和全部防爆按鈕盒內皆應塗上凡士林油。
第8條 調整係統工作壓力時,要注意觀察壓力表的讀 數,若壓力不對時,應鬆開安全溢流閥的鎖定螺母,並進行順時針或逆時調整,直到壓力表達到要求的14MPa時為止。
第9條 正常工作時,必須將壓力表關閉死,以免衝壞壓力表。
第10條 加液壓油時,應先清洗加油口,再通過100目 濾網加油。
第11條 油缸活塞杆的鍍鉻部分、多路換向閥和油泵表麵應經常擦拭,保持幹淨。
第12條 液壓係統遇有油泵轉、壓力表不動,抬不起鬥一般是由安全溢流閥的阻尼孔堵塞所致,此時應將安全溢流閥周圍清理於淨,把閥芯抽出,用幹淨布按住,再用細針通透中心阻尼孔,並在清洗幹淨後裝入閥腔,再按第8條中的方法重新調整係統壓力。
第13條 維修後的側卸裝岩機必須達到質量完好標準,由專人聯係送電並交當班司機試運轉,確認無問題後,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