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集團納納林廟礦二號井機電設備管理製度
伊泰集團納納林廟礦二號井機電設備管理製度
一、目的:加強機電設備管理,不斷提高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發揮設備的使用效能,保障煤炭生產,爭取節能降耗,提高煤礦經濟效益。
二、設備管理的範圍:伊泰集團納林廟煤礦二號井的全部機電設備,包括:綜采、綜掘、連采、運輸、通風、排水、供水、供氣、供暖、監測監控、計量等係統的所有設備。
三、職責:機電副礦長負責機電設備管理的領導,機電動力部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的綜合管理工作,各合作方及區隊負責本方及本區隊內機電設備的使用、操作、維護保養、運行檢查、故障檢修等工作。
四、設備技術資料管理:
4.1、機電動力部要設專人(或兼職)建立《設備台帳》和設備檔案,設備檔案資料包括:使用說明書、圖紙、配件目錄、安裝調試驗資料、性能測試記錄、關鍵部件探傷記錄、大修記錄、02manbetx.com
記錄等。檔案資料要齊全完整,填寫的內容須字跡工整,設備的原始技術資料應存入檔案室。設備台帳每月更新一次,每年要和財務部門的固定資產台帳核對一次。
4.2、機電動力部負責組織繪製礦井的運輸、通風、壓風、排水、井上下供電、供熱、供水、監測監控(六大係統)係統圖和井上下電氣設備布置圖,並且要及時更新。對主要設備(液壓支架、主扇風機、主排水泵、壓風機、膠帶運輸機、采煤機、掘進機、主變壓器、鍋爐)要建立設備履曆簿和技術特征卡片,
五、機電設備的計劃、驗收及交付
5.1機電設備的計劃:機電動力部根據生產需要及技術要求,依據適用性、可靠性、維修性、經濟性原則進行論證,對所需機電設備進行選型設計,按照公司設備管理中心和物供部的要求提出《機電設備采購計劃》,注明工作條件、適用環境、技術要求、到礦時間、費用預算、各項技術參數,經機電副礦長審批後上報設備管理中心。
5.2、機電設備的到貨驗收:設備到場後,由機電動力部組織采購部門、使用單位以及廠家代表進行驗收,檢查數量、質量、附帶技術文件等,填寫《設備驗收登記表》。經驗收合格的機電設備,由機電動力部按照《設備台帳》的全部內容逐項登記,編製資產編號,隨機技術文件及時歸檔,並將技術文件複製備份,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對驗收存在的問題的設備,交由采購部門處理。
5.3、機電設備的安裝及驗收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
5.4、以租賃方式使用的設備管理辦法同其它設備,費用結算按照《租賃合同》執行。
六、機電設備的運行管理:
6.1、各機電設備使用單位要建立健全設備運行規章製度,由技術人員結合設備的說明書、圖紙等技術資料製定出設備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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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正確使用,使設備始終處於良好的運行狀態。
6.2、各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司機、運轉工)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操作。
6.3、各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堅持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以及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實行設備專人責製,主要有:
(1)主要設備應實行包機製。
(2)單人使用的設備由操作者負責使用與維護。
(3)多人操作的設備、生產線,實行機長負責製。
(4)公用設備指定專人負責。
(5)多班生產設備的司機(運轉工),必須實行崗位交接班製度,正確填寫設備交接班記錄。
(6)主要管路、纜線應由專職機電維護工負責分片包幹,巡回檢查維護。
七、機電設備的維護保養管理
7.1、各使用部門必須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書》和《設備維護保養01manbetx
》的規定對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對機電設備的潤滑執行《設備潤滑管理製度》。
八、機電設備的維修管理
8.1、各設備使用單位負責設備的日常維修工作,需要外協維修的設備,必須由設備中心指定廠家修理,由公司統一結算,機電動力部負責維修質量監督和驗收。具體事項按機電設備中心的規定執行。
8.2、機電動力部依據設備的技術狀況、生產工藝對設備的要求、安全與環保的要求、設備的維修周期等組織編製本礦《年(季、月)度設備維修計劃》和《設備大修計劃》,並按要求上報伊泰煤炭股份公司有關部門進行審核,經伊泰集團分管經理批準後下達年度維修計劃。
8.3、機電動力部嚴格按照機電設備中心的規定實施大修方案。
九、機電設備的02manbetx.com
管理
機電設備02manbetx.com
管理按照《機電設備02manbetx.com
管理辦法執行》。
十、機電設備的報廢管理
10.1、設備報廢的條件是:
10.1.1、根據《伊泰集團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中有關設備報廢的規定進行報廢;未涉及到設備,可根據服務年限,已提折舊費,有無大修價值,技術性能綜合因素,確定報廢。
10.1.2、運輸車輛報廢要執行國家經貿委等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汽車報廢的標準》執行。
10.1.3、特種設備要根據地方有關部門檢驗,鑒定結果來確定報廢。
10.1.4、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淘汰的設備。
10.1.5、因機電事故等原因造成設備損壞,無修複價值的設備。
10.2、機電設備的報廢由機電動力部經過鑒定後填寫《機電設備報廢申請單》,經機電副礦長審批後報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設備中心,由設備中心組織生產部、企管部、財務部有關人員逐台鑒定,凡符合報廢條件的,辦理報廢手續。
10.3、報廢設備的處置由按照公司規定執行。
十一、備品備件及材料的管理
11.1、機電動力部負責本礦設備的備品備件和材料領用的審批及核算工作,具體程序按照《納林廟煤礦二號井大型材料配件管理考核辦法》及《納林廟煤礦二號井材料的上報、審批流程》中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機電管理指標:
1:全礦機電設備綜合完好率大於90%。
2:大型在用固定設備完好率100%。
3: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防爆率100%。
4:小型電器合格率超過95%。
5:電纜吊掛合格率超過95%。
6:礦燈完好率超過95%,井下在用礦燈紅等率為零。
7:設備待修率小於5%。
8:機電事故率小於1%。
9:設備使用率超過85%。
10:檢漏繼電器、風電閉鎖、煤電鑽與信號照明綜保、接地裝置與過流保護裝置的裝用與合格率達到100%。
機電動力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